对兰坪县能繁母猪投保理赔工作的思考
2016-01-27李文秀云南省兰坪县畜牧兽医局671400
李文秀 (云南省兰坪县畜牧兽医局 671400)
对兰坪县能繁母猪投保理赔工作的思考
李文秀 (云南省兰坪县畜牧兽医局 671400)
养猪业是兰坪县的传统产业。在兰坪县国民经济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兰坪县各民族都有饲养生猪的习惯。兰坪县城乡居民肉食供给主要依赖于猪肉。在广大农村。农户全家一年的食用油脂、肉食主要靠养猪来解决。兰坪历届县委、政府十分重视养猪业的发展。2008年。国家出台了促进发展生猪产业的惠民政策。即养殖场 (户)饲养的母猪投保后。如因意外死亡。经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鉴定确认后。就可得到1000元的赔付。这一政策的实施。充分调动了广大养猪户的积极性。有效降低了养猪风险。妥善解决了养殖户的后顾之忧。有力地推动了兰坪县养猪产业的发展。养猪业已真正成为富民强县的主导产业。
1 能繁母猪投保理赔工作情况
兰坪县能繁母猪投保理赔工作始于2008年。到目前。共实施了7年。覆盖兰坪县8乡镇102个村委会。按照国家规定。每头能繁母猪投保交保费60元。其中:农户缴纳20%即12元。政府补贴80% (中央财政承担50%、省级财政承担22.5%、县级财政承担7.5%)即48元。根据 《云南省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兰坪县实际。兰坪县及时制定了 《兰坪县能繁母猪投保理赔实施方案》。明确县财政、保险承保企业 (兰坪县财产保险公司)、畜牧兽医局等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人员分工。以乡镇为单位集中统一投保。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能繁母猪保险的宣传、保费收缴、取证鉴定、统计上报等工作。村兽医员负责辖区内能繁母猪的免疫注射、养殖记录、免疫标识的佩戴等工作。县畜禽品种改良站安排专人。具体负责能繁母猪的投保理赔工作。7年来。兰坪县能繁母猪累计存栏189085头。参保179163头。参保率达95%。死亡5340头。死亡率3%。理赔头数5162头。理赔金额达515.21万元。能繁母猪投保理赔惠民政策的实施。为稳定兰坪县生猪产业发展。保障肉食品市场有效供给。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维护社会稳定。调动养猪户积极性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然而。在实施政策性能繁母猪投保理赔工作中依然存在宣传不到位、农户参保意识不强、监督管理不到位、骗保、不积极主动参保、理赔纠纷事件时有发生的问题。
2 存在的问题
2.1 宣传工作滞后,农户参保意识不强
兰坪县地处滇西北。是少数民族聚居区。境内山高坡陡。沟壑纵横。贫困程度深。交通不便。有些村社至今还未通公路。信息闭塞。农户文化素质普遍较低。科技意识淡薄。近年来。在广大农村。青壮年几乎全部外出打工。村里只剩下老人和儿童。对党和国家惠民政策掌握了解太少。不知道国家有这样的好政策。有的农户。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交了保险费。就出了冤枉钱。如果能繁母猪不死。钱且不白白给了保险公司。不划算。农户参保意识不强。
2.2 理赔手续复杂,成本费用高
按照规定。农户饲养的能繁母猪死亡后。首先要向当地兽医站报告。兽医站的人员到现场进行拍照、死亡鉴定。确认后填写报告单。路程短的可在几小时内时完成。如路程较远的。可能要1~2d才能完成。在报告与鉴定过程中。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还会贴交通费。路远的要包车。来回一趟至少200元。路近的几十元。乡镇兽医站集中汇总后报到县畜禽品种改良站。再统一到承保企业理赔。给养殖场户带来不便。无形当中增加了成本费用。
2.3 理赔时间长,上访事件时有发生
养殖场户上报能繁母猪死亡。经乡镇兽医站取证鉴定后报承保企业。承保企业集中审核后统一赔付。正常情况下。从农户申报到赔付。顺利时几个月就能得到赔付。如遇到特殊情况。可能要拖到一年以上。甚至跨年。养殖场户才领到理赔款。养殖场户迫不及待。导致一些养殖场户上访。严重影响了养殖场户的积极性和切身利益。
2.4 骗保事件扰乱理赔工作秩序
有些养殖场户受利益驱使。钻空子。不择手段。采取移花接木。张冠李戴的方法。进行骗保。致使承保企业蒙受不应有的损失。严重干扰了能繁母猪投保理赔工作的正常开展。
2.5 体制机制不健全,缺乏必要的设施和设备
兰坪县自2011年起。乡镇兽医站 “三权”下划归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管理。一些乡镇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被抽调到其他岗位工作。编制在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但从事的是与畜牧兽医技术无关的工作。有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技术力量严重不足。难以适应开展能繁母猪投保理赔工作的需要。再加上缺乏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兰坪县8个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中。只有1个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有一辆旧吉普车。其它7个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缺乏交通工具。原先配备的相机。目前有的已损坏。不能正常使用。影响了能繁母猪死亡取证、鉴定工作。
2.6 村级防疫员待遇偏低,队伍不稳定
村级防疫员。承担的工作很多。繁杂琐碎。既要承担辖区内动物防疫注射、佩戴免疫标识、填写养殖档案、动物诊疗等工作。又要协助乡镇兽医技术人员收缴辖区内能繁母猪保费。工作量大。20%左右的防疫员都是子承父业。年龄老化。文化素质普遍较低。每月工资只有200元。待遇偏低。许多防疫员不愿意干。防疫队伍不稳定。
3 对策
3.1 加大宣传,提高意识
实施能繁母猪投保理赔是党和国家对养殖场户的关心和支持。是一项惠民政策。县承保企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媒体、张贴宣传挂图或乡镇赶集日。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开展能繁母猪投保理赔的好处。及时解答广大养殖场户提出的疑难问题。让养殖场户掌握同时了解投保理赔流程。争取使这一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积极参与。
3.2 落实责任,提高工作水平
能繁母猪投保理赔工作程序较为繁琐。牵涉的部门多。各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切实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防止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严肃查处骗保违法事件。保护养殖户合法权益。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收缴和理赔好能繁母猪的保费及理赔款。做到不挪用、挤占、截留。热情接待养殖场户。不断提高工作服务水平。
3.3 改善工作条件,增加配备设施设备
由于养殖场户居住分散。且大部分居住在山区。交通不便。有些养殖场户离乡镇驻地远。多数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没有交通工具。来回一趟要花费一笔车费。而当地乡镇政府没有安排专项经费。没地方核报。转嫁到农户头上。最后从理赔款项中扣除。加之原先配备的相机使用年限长。有的已经损坏。不能正常使用。严重影响了能繁母猪投保理赔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县承保企业每年要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用于改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办公条件。及时更新添置必要的设施和设备。
3.4 加大村级兽医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待遇标准
村级兽医员直接面对的是农户。需要掌握一定的畜牧兽医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因此。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村级兽医员的业务培训。其中包括能繁母猪投保理赔业务的培训。通过培训使之更好地适应实际工作需要。同时。乡镇财政也要安排一定的资金。适当增加村级兽医员的补助。提高待遇标准。提高其工作积极性。稳定基层防疫队伍。
3.5 建立健全生猪防疫体系,降低能繁母猪死亡率
免疫注射是有效防止能繁母猪疫病发生和流行的重要手段。建立健全兰坪县、乡、村三级动物防疫网络。认真贯彻落实 “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兽医防治工作方针。严格按照 “五不漏”的要求。切实开展好能繁母猪的免疫注射工作。强制免疫密度达到100%。加强疫病普查和检测工作。有效降低能繁母猪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实现承保企业和广大养殖户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