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研究
2016-01-26王婧伊
王婧伊
【摘 要】经济责任审计是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依法行政和有效履行其经济职责的一项创新机制。本文以某具体企业为案例进行分析,研究了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现存问题,最后针对性的提出了解决经济责任审计现存问题的策略建议。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企业
经济责任审计是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审计制度,是从我国国情出发推行的一项强化干部管理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
随着干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如何进一步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反腐倡廉,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稳定、协调、有序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现状与问题的案例分析
(一)Z公司简介概况。
Z铁路建筑集团公司是经国家住建部核准,具有综合施工能力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同时具有公路、市政公用、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公路路基、公路路面、隧道、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等增项资质;经国家商务部批准,享有对外经营权。该集团公司为适应现代化经济市场发展的需求,积极响应国家的经济责任审计的政策,在集团公司内部及其下属44个二级单位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优化相关对策。截止到2013年,该集团公司资产总额从2011年的178亿元稳步增长到251元亿元,固定资产也增长到50亿元左右,其市场竞争实力不断提升,逐步与国际市场接轨,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信誉,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Z公司经济责任审计现状。
为了适应我国内部审计的最新发展,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准则在规范内部审计行为、提升内部审计质量方面的作用,Z铁路建筑集团公司坚持贯彻以完善企业内部控制,防范企业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目标,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工作中心,加强和改进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2013年,Z铁路建筑集团公司共完成24项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其中对所属第一、二、三、四工程公司和建筑工程公司等五个子公司的五位董事长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属于当年审计工作的主要内容。为了能够让审计工作质量得到有效保障,在审计工作开始之前,审计人员作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向各个子公司发放了《审计调查表》。根据审计调查掌握的初步情况,精心编制了审计“实施方案”。同时还对审计中的工作纪律进行了明确。
根据审计任务的需要,对子公司董事长的经济责任审计,集中了集团公司专、兼职审计力量,从集团公司、工程公司两级审计、财务部门,抽调了26名成员,组成了三个审计组。其中:赴二、四公司审计组,每组均有10名审计人员组成,建筑公司审计组有6名审计人员组成,审计工作时间均为20天。此次审计,要求延伸审计所属工程项目的审计面要达到85%以上;对三公司董事长的离任审计,审计组有15名审计人员组成,审计工作时间为10天。
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过程中,坚持做到四个统一,即:统一的审计目标、统一的审计范围、统一的审计内容和统一的审计评价标准。进驻被审单位前,先给各被审单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了《经济责任审计专用表格》,由被审计单位先行填列。审计表格分本级、工程项目、其他单位三个类别编制设置,由各会计核算单位分别填列。审计人员把对每个单位的审计重点均确定为工程项目。主要是查清项目的验工计价(或计量结算)情况、工程成本支出情况,以及债权债务的真实性,确定潜盈潜亏,真实考核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情况。为确保审计质量,实行了“审计承诺制”和“审计分组报告制”,即要求被审单位,在审计实施前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向审计组作出书面承诺;现场审计结束后,各审计分组向审计组提交审计报告,以对延伸审计质量负责。在集团公司领导对审计全过程的密切关注下,通过全体参审人员的辛勤工作,对各子公司所属单位和项目的实际审计面达到了90%以上。对于未审计到的工程项目,也向业主进行了函询,并参考了各被审单位内部审计报告资料,从而确保了审计结果真实客观。
审计披露了被审计领导人员任期内企业资产经营责任指标完成情况;披露了任期末企业“财务状况”、“剩余工程任务”和“企业潜盈潜亏情况”。披露了被审计单位工程项目亏损问题、经营决策和经营质量、资产质量及贷款、“三金”缴纳管理、成本核算和执行财经纪律等六大方面的问题。针对性地提出了82条审计建议。
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Z铁路建筑集团公司中有9人调离原岗位,3人降职,1人免职,1人撤销职务。这一审计工作的具体实施,摸清了各子公司的真实家底,查明了企业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了被审计者应负的责任。达到了“摸清家底,查清问题,促进发展”的预期目的。
目前审计监理室由7人组成,包括注册会计师1名、中级会计师4名,审计相关专业毕业大学生2名,部室成员均具备中国内部审计师协会颁发的内部审计师资格证书。审计监理室成员职务分工包括部门经理1名,审计主管1名,高级审计人员3名,审计员2名,具体如下图:
(三)Z公司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目前Z集团内部审计尚处于发展初级阶段,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内部审计的范围、职能和人员编制等都与Z集团的多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特点不相适应,内部审计的作用仍不能有效发挥,存在的问题如下:
1.内部审计的相关管理制度不健全。
集团公司的章程及相关的管理制度都未明确内部审计的地位、工作职能、工作规范和审计工作手册,内部审计在业务开展上经常显得无所适从。经常是“领导叫我审,我就审,领导不叫我审,就不审”,内部审计部也没有制定出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年度末也不向相关领导汇报。
2.审计范围不能适应企业集团多层次受托责任发展的需要。
Z集团总部内审部门只负责审计下属公司的财务收支和考核单位的绩效,没有与总部签订考核目标的就不审计,集团公司审计部也不审计集团总部,因而不能满足Z集团多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而存在的多层次受托责任发展的需要,也不能满足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需要。
3.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合理。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部隶属关系总会计师,独立性和权威性差。总会计师既领导财务部又领导审计部,造成多年来内部审计部都没有对集团总部进行审计,因而内部审计部的职能和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4.内审部门专业人员配备不齐。
Z集团总部内部审计部5个人中除了1个人为工程管理人员外,其余4个人均为财务人员,有1个是将退休的老财会人员。内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的机会很少,甚至提出的会计处理整改建议都不符合新的会计准则的要求,难以提出好的管理和内部控制建议,难以较好地履行监督职能。内部审计活动被看成“查账”活动,导致会计人才成为审计队伍主流,与审计内容向经营管理、内部控制评价、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方面拓展的要求是不相适应的。内部审计队伍中缺乏金融、企业管理、项目管理等诸多专业的人才,缺乏一批能紧跟现代企业管理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运用各种管理工具、方法,能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审计标准体系的综合人才。由于组织内部各种正式和非正式的权利、关系或明或暗的影响,内部审计人员的客观性往往受到局限,进而影响审计的质量,出现“抓小放大”、“大事化小”、“和稀泥”等现象。
5.缺乏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Z集团总部内部审计部只注重常规的会计报表审计和绩效审计,让下属单位感觉是对他们“挑刺”,内审工作得不到他们的支持,缺乏管理审计和风险审计概念,不能主动地参与到Z集团生产经营活动中,不能为Z集团发展提供增值服务。
6.内部审计程序不规范。
Z集团审计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往往重视现场审计,忽视审计的准备阶段和后续整改工作,造成审计程序不完整,影响审计质量和效率。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审前不做审计方案或审计方案粗制滥造、敷衍了事,不具可操作性,让内审人员难以了解审计的范围、深度和应达到的审计目标;二是忽视对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后续整改工作的跟踪、监督,使审计结果大大打折扣。
7.内部审计未能充分利用外部审计及政府审计提高效率。
Z集团及各子公司每年都会聘请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年报审计、税务审计等,同时每年审计厅、财政厅和国资委、税务局等政府部门也会对集团公司和各子公司进行审计和检查。内部审计部门不重视对这些信息的收集,也没有利用这些审计报告和检查结果为内部审计服务的意识,这种交叉性和融合性的存在,严重影了Z集团内部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二、解决经济责任审计现存问题的思考
(一)完善法律体系,改善审计执法环境。
1.完善审计法律规范,保证审计执法的顺利实施。
一方面要加强对被审计对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监管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审计人员承担审计责任的监管力度。加强规范审计执法行为的立法,消除审计法与其他法律法规之间的矛盾和抵触,解决审计监督与其他经济监督的重叠和交叉现象。要进一步完善《审计法》,要明确赋予审计监督应有的处置权,严肃追究妨碍审计机关执行监督检查权、经济处理权、行政处分权、提请司法权的行为和拒不执行审计结论和决定的行为,真正确立审计的较高层次监督地位。在监督手段上,要建立一整套监督方法和监督程序,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社会公认的经济、技术指标为标准开展审计工作。在立法上,应增强审计执法的制约机制,用法律规定执法权限范围,建立审计执法监督等。要加大审计执法力度,改进执法手段,使审计在廉政建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审计机关要和其他监督部门加强联系,共同维护财经法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赋予审计的独立地位,有助于提高审计执法的力度。
要建立垂直独立,具有高度权威性的审计管理体制。审计组织的独立是审计独立性的核心。只有实行立法型的审计体制,即把审计机关划归人大代表大会,受人大常委会的委托依法对政府进行财政监督,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审计监督在组织上的独立性。建立垂直独立的、具有高度权威的审计管理体制,有利于政府审计职能的充分发挥。而且可以对政府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它专业经济监督部门实行较高层次的监督,更有利于对所有国家资产进行监督,维护财经法纪。
(二)客观公正界定经济责任,降低审计风险。
第一,要建立承诺制度,明确责任。要求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做出书面承诺保证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可靠,尤其要明确有无账外资产。
第二,要努力提高审计人员的审计风险意识。审计风险随时随地都可能存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才能在实际中采取措施发现风险、预防风险、降低风险。同时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审计人员素质的高低是防范审计风险的关健,经济责任审计难度较大,需要审计人员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有了过硬的思想作风和业务技能,掌握了审计方法,才能使审计风险得以控制。所以,要不断加强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
第三,要严格审计程序,加强质量控制,强化审计复核制度。经济责任审计要严格按《审计法》和两个《暂行规定》规定的审计程序执行,做到依法审计,依法处理。同时,对每个审计项目,必须经过专门复核机构审核,对可能发生的审计风险进行全面监控、及时处理和防范。
(三)实事求是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准确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是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一个难题,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坚持依法评价、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同时要把一事一议和总体评价两个方法结合起来运用,这样才能做到全面评价。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要依据审计查证的事实进行,审计机关不能作出没有事实依据的判断,更不能虚造或掩盖隐匿事实、故意夸大或缩小事实,要根据事物或行为具体情况和客观规律作出判断。审计评价应当客观公正,始终保持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独立性,不能借以牟取私利或者故加偏袒,更不能掺杂审计人员的主观因素、个人好恶和心理情感等。
另外,在界定经济责任时,要注意分清五种责任,它们是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前任责任与现任责任、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故意责任与过失责任。坚持辩证地看问题,注重用数据说话,对情况比较复杂一时难以定论的,要以客观写实的方法将相关事项反映清楚。总之,在进行经济责任的责任界定时,必须把握一个根本的原则:权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权力行使到哪里,经济责任就落实到哪里;行使什么样的经济权力,就承担什么样的经济责任。
(四)经济责任审计应建立早期数据库。
经济责任审计建立早期数据库是针对经济责任审计的滞后性而采取的措施,它可以通过审计时机的选择和审计方式的确定达到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同时还有利于及时了解领导干部任期的基本情况,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经济责任审计早期数据库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任期内财政、财务收支数据;二是任期内各项经济评价指标数据;三是廉洁自律情况;四是委托部门需要的其他数据。关于数据的搜集,可以通过不同的途径完成:第一,要充分利用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专项审计的结果;第二,通过审计调查来搜集;第三,是开展任期内的定期审计;第四,是借用社会审计组织和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对于搜集到的数据,要作为审计档案妥善保管,有条件的也可以用微机存档。经济责任审计数据库的建立之所以要在早期,就是为了把突击完成大量堆积的工作变成阶段性、分步实施的工作和经常性的监督工作,从而弥补事后审计的不足,缓解“一方着急用,一方忙着查”的紧张被动局面。
三、结 论
我国政治经济体制和党政领导干部监督制度的特殊性,决定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必须着眼于政权建设需要,遵循审计科学规律,准确定位在党管干部若干制度中的一种独特监督制度范畴内,切实履行经济责任审计职能对加强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维护财经秩序,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乔正香.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探讨研究[J].企业家天地,2007,(9).
[2]刘翠.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研究[D].暨南大学,2008.
(作者单位:宜春市烟草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