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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亚的预言与美国奴隶制*

2016-01-26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5期
关键词:奴隶制圣经上帝

高 峰 枫



挪亚的预言与美国奴隶制*

高 峰 枫

《创世记》第9章记述了挪亚对儿子闪(Shem)和雅弗(Japheth)的祝福以及对含(Ham)的诅咒。挪亚预言:含的后裔注定沦为他兄弟的奴仆。这一则故事在早期教会和中世纪的圣经解释中,逐渐形成一个传统:挪亚三子分别定居在亚、非、欧三大洲,而含被认为是非洲人的先祖。在1830—1860年间美国有关奴隶制的论战中,含被诅咒一事被用来当作维护奴隶制的强有力证据。追述这段故事的解释历史,并从美国19世纪拥护奴隶制的文献中,选取有代表性的著作,考察这种带有种族主义色彩的圣经解释是如何参与和影响当时有关奴隶制的争论的。

圣经解释; 《创世记》; 挪亚; 美国奴隶制

作为基督教的经书,圣经不仅用来建立和阐发抽象的神学体系,更在后世被广泛运用于西方几乎所有政治和社会问题的讨论。在以基督教为主导思想的社会中,圣经作为道德和伦理的指南,提供了一整套话语和思路,规范着人们对社会生活的理解。本文主要讨论的是:美国内战之前,在关于奴隶制问题的激辩当中,引证圣经来拥护和反对奴隶制,是非常常见的现象。无论是废奴主义,还是为奴隶制辩护,很多参与论战的人都会对圣经进行仔细筛查,从旧约和新约中找到支持己方立场的段落。这样做的目的,当然是企图从圣经当中获取思想资源,以树立自己观点的权威。

关于美国奴隶制的争论,涉及政治、法律、经济、宗教等一系列复杂问题,而且各种意见往往交织在一起。本文关注的是从宗教立场,特别是从圣经立场展开的讨论,不妨称之为“圣经论证”(biblical argument或者scriptural argument)。这种论证方式,不仅仅基于各派对于基督教教义和精神的理解,而且牢牢固定在对特定圣经故事或段落的援引和利用。在纷繁复杂的圣经论证中,我选取的个案是《创世记》第9章18—29节,也就是挪亚对其三个儿子未来命运的预言。在这段故事中,由于挪亚诅咒了儿子含(Ham),预言含的子孙要世代为奴,所以这段故事经常简称为“挪亚的诅咒”(Noah’s Curse)或者“对于含的诅咒”(the Curse of Ham)。在19世纪美国,凡是从圣经立场来讨论奴隶制问题的人,几乎都会提到这个预言,甚至有详细分析这则故事的专门著作。选取这则故事,可以让我们直接深入奴隶制圣经论证的内部,不仅可以对美国奴隶制争论的宗教背景有深入的了解,更可以从圣经解释史和接受史的角度,理解圣经对于西方文化的重大影响。

为了理解挪亚预言在美国奴隶制争论中所起到的作用,就必须了解这则圣经故事的解释历史。因为19世纪对挪亚预言的引用和讨论,或者延续了古代解经的线索,或者在新的历史情境下突破了古代解经的范围。所以,本文先简述这则故事的早期解释传统,进而讨论挪亚三子与三大洲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再聚焦于1830—1860年间美国有关挪亚预言的文献,主要从拥奴派的立场,来考察这则圣经故事是如何被征引和利用的。

《创世记》第9章最后10余节,讲述的是挪亚在洪水退却之后,和家人走出方舟,重建人类文明。先引圣经和合本的译文如下:

18出方舟挪亚的儿子就是闪(Shem)、含(Ham)、雅弗(Japhet)。含是迦南(Canaan)的父亲。19这是挪亚的三个儿子,他们的后裔分散在全地。20挪亚作起农夫来,栽了一个葡萄园。21他喝了园中的酒便醉了,在帐棚里赤着身子。22迦南的父亲含,看见他父亲赤身,就到外边告诉他两个弟兄。23于是闪和雅弗,拿件衣服搭在肩上,倒退着进去,给他父亲盖上。他们背着脸就看不见父亲的赤身。24挪亚醒了酒,知道小儿子向他所作的事,25就说:“迦南当受咒诅,必给他弟兄作奴仆的奴仆。”26又说:“耶和华闪的神,是应当称颂的,愿迦南作闪的奴仆。27愿神使雅弗扩张,使他住在闪的帐棚里,又愿迦南作他的奴仆。”28洪水以后,挪亚又活了三百五十年。29挪亚共活了九百五十岁就死了。

《创世记》第7—8章,记述上帝发洪水,毁灭地上的人类以及一切造物,只保留了挪亚一家八口和带进方舟的各种动物。上帝决意另起炉灶,重造一批新人,所以挪亚出方舟,实际上等于上帝第二次创世。根据第9章,挪亚是种植业和酿酒技术的发明者。挪亚醉酒,裸身熟睡,被儿子含看到。含没有立即采取行动,而是出去告诉他的兄弟,结果,闪和雅弗取了件衣服,为父亲遮体。挪亚酒醒之后,“知道小儿子向他作的事”,便诅咒含的儿子迦南,“必给他弟兄作奴仆的奴仆”(9: 25)。又进一步说,迦南作闪和雅弗的奴仆(9: 26—27)。这段中出现的“奴仆”,正是后来美国奴隶制争论焦点。

严格地说,这段旧约故事的“本义”,已很难追溯。根据18世纪以来的圣经学研究,摩西五经乃是由形成于不同时代的材料缀合而成的,因此,某个圣经片段在未被编辑、未被统合进现在的文本形式之前,其原义究竟为何,已很难考索。我们只能就事论事,看看这段故事在早期解释过程中是如何被解读和引申的,特别是直接影响后世奴隶制讨论的细节。

含的罪过

首先,含所犯到底何罪?依照目前的文本,现代读者会觉得挪亚有些反应过度。含看到父亲的裸体,出门告诉其他兄弟,其罪过顶多是反应不够积极、迅速。但挪亚酒醒之后,大动肝火,反应异常激烈,两次诅咒含的后代。尤其“知道小儿子对他作的事”一句,这样的措辞,让人怀疑其中必有蹊跷。古代犹太解经中,就有人认为,含看到裸身的挪亚,表达的意思不止是大不敬,而是暗指含阉割其父。正如希腊神话中,宙斯的父亲克洛诺斯(Kronos)阉割了其父尤拉努斯(Uranus)一样。根据古代犹太传说,含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挪亚在出方舟之后再生下其他儿女*见Louis Ginzberg, The Legends of the Jews, 2nd edition (Philadelphia: The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2003), vol. 1, pp. 153—154以及第155页注60所提及的材料。。如果这段经文后面隐藏了伤残父亲的野蛮传说,那么含因为这样的凶残行为而受到诅咒,就容易理解了。另外,旧约学者指出,“看见他父亲赤身”(9:22),这个表述本身就包含性的含义。比如《利未记》20:17有如下说法:“人若娶他的姐妹,无论是异母同父的,是异父同母的,彼此见了下体,这是可耻的事,他们必在本民的眼前被剪除。”故而当代学者仍有人认为,目前的圣经文本故意以模糊的语言来掩盖原本更加令人发指的罪过*Avigdor Shinan and Yair Zakovitch, From Gods to God: How the Bible Debunked, Suppressed, or Changed Ancient Myths and Legends (Philadelphia: The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2012), p. 135.。

另一处容易引人质疑的地方,就是既然含犯了罪,挪亚为何要诅咒含的儿子迦南?这一问题和奴隶制的讨论很有关联,因为在美国19世纪的文献中,诅咒一律落在含的头上,迦南基本上从这一故事中被移除。而如果严守圣经的字句,迦南才是挪亚诅咒的直接对象。近代圣经学的研究,对于这个问题有版本学的解释。现代学者倾向认为,目前的版本乃是两个故事拼在一起。第一个故事中,挪亚三子的顺序为闪、含、雅弗;而第二个故事中,三子的顺序是闪、雅弗、迦南。当挪亚“知道小儿子所作的事”,这个小儿子实际指的乃是迦南。之所以谴责迦南,乃是因为第二个故事中,迦南正是罪魁祸首。但由于《创世记》古代的编订者也要保存“闪—含—雅弗”这个序列,所以凡提到迦南时,都插入“含的儿子”这样的修饰语,结果就造成如今这个略显矛盾的合订版本。古代编者的目的,是让两个故事合二为一,结果,可能本来是迦南犯罪,迦南受诅咒,最后就变成含犯罪,而迦南受诅咒*E. A. Speiser, Genesis, The Anchor Bible 1 (New York: Doubleday, 1962), p. 62.。

上述意见,在于强调圣经文本编定时,仍残留局部的牴牾之处,文本中这些不协调处没有被彻底抹平。但还有另外一种角度来理解这样的矛盾。摩西五经虽取材于不同文献传统,但被编定为一部连贯、综合的长篇文本,则内部各细节自然会有前后呼应和相互映衬,安置在前面的细节是对后代历史的预言或者暗示。摩西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在旷野中漂泊了40年,最后进入迦南这块土地。迦南是上帝最初许诺给亚伯拉罕的所谓“应许之地”,是所谓“流淌着蜜与奶的土地”。摩西的接班人约书亚,带领以色列人,用武力击败迦南人,征服、夺取了这块土地。所以,诅咒迦南,可以解释为预先诅咒、抹黑以色列人的敌人迦南人,为《约书亚记》中所记录的征战张本。比如,中世纪犹太解经家依本·埃兹拉(Ibn Ezra, 1092—1167),就认为挪亚的诅咒乃是针对所有迦南人:“此章用意,在于所有迦南人,无论男女,从挪亚时代开始,都被诅咒。”*Ibn Ezra’s Commentary on the Pentateuch. Genesis (Bereshit). Translated and annotated by H. Norman Strickman and Arthur M. Silver (New York: Menorah Publishing Company, Inc., 1988), p. 126.这样的解释,也比较契合现代圣经学的研究思路*比如Gerhard von Rad, Genesis: A Commentary, translated by John H. Marks (Philadelphia: The Westminster Press, 1961), p. 133.。

早期基督教对挪亚这则故事的解说,分为字面义和精神寓意两部分。若从字面来解释,解经家大都将含的罪过解释为对挪亚不恭敬,甚至加以嘲笑,损害父亲的尊严和权威。但在精神层面,又加入基督教自身独有的解读。早期基督教解经突出的特点,就是用新约来解释旧约,从旧约的人物和事件中读出与之对应的新约人物和事件来。旧约预示新约,因而是新约的预表、预鉴(typos)*这种预表法的解释,已见新约本身。《彼得前书》里讲到挪亚洪水时,认为象征后世的洗礼:“这水所表明的洗礼,现在籍着耶稣基督复活也拯救你们。”(3:21)对挪亚洪水的预表法解释的总结,见Jean Daniélou, Sacramentum Futuri: études sur les origines de la typologie biblique (Paris: Beauchesne éditions, 1950), 第55—94页。。 因此,挪亚的洪水正仿佛后世基督教所行的洗礼,而为挪亚遮风挡雨的方舟,则预示为后世基督徒抵御迫害、隔绝罪恶的教会。

与19世纪奴隶制相关的,是挪亚三子的身份以及他们在这一事件中所扮演的不同角色。早期基督教的解经传统,认为挪亚预示耶稣基督。挪亚醉酒后赤身裸体,正暗指耶稣受难时的赤身裸体。挪亚醉酒后的沉睡和醒来,则预示耶稣的受难和复活。依照这样与现代思维完全不同的解读模式,醉酒和诅咒,就不再是挪亚家族内部的矛盾,而演变成一场基督教事件。挪亚三子因对父亲持不同态度,便对应着对基督持不同态度的三类人。含对父亲的不敬,就被解读为犹太人对基督的不敬。4世纪拉丁教会的重要神学家普瓦提埃的主教希拉里(Hilary of Poitiers, 315—367),曾写有一部关于预表法解经的提纲挈领的著作《秘义篇》(TractatusMysteriorum),对此有如下的解释:“通过三个儿子,显示的乃是全人类:活在律法下的人(sub lege uiuentium)、在神恩之下称义的人(sub gratia iustificatorum)以及不信者(gentium)。三类人当中,不信者嘲笑主的死和神的裸身,而其他二人遮住裸体,则代表律法和神恩。”*Hilaire de Poitiers, Traité des Mystères, Sources Chrétiennes, ed. Jean-Paul Brisson (Paris: Les éditions du Cerf, 2005), p. 104. 这是该书的拉丁文—法文对照本,本句见第1章第15节。在希拉里的划分中,含就是不信基督、嘲笑基督的“异教徒”,闪乃是旧约中的犹太人,而雅弗则是信了基督的外邦人(非犹太人)。

稍晚于希拉里的奥古斯丁(Augustine, 356—430),对于三子的象征意义,讲述得更加清晰。他著有一部反摩尼教的长篇著作《破福斯图》(ContraFaustum),在该书第12卷中,奥古斯丁明确说,为挪亚遮体的闪和雅弗,是指蒙召的犹太人和外邦人(ipsis autem vocatis Iudaeis et gentibus, tamquam Sem et Iapheth),“而二子含,也就是犹太人……他目睹父亲赤身,因为他默许基督之死,并到帐外向他的兄弟传扬”*奥古斯丁的两段引文,见《破福斯图》第12卷第22节。拉丁文版见《拉丁教会作家合集》第25卷上册(Corpus Scriptorum Ecclesiasticorum Latinorum 25.1, ed. Josephus Zycha, Vienna,1891),第351页。。由此可见,长子闪,代表犹太民族中信奉耶稣的犹太基督徒;含嘲笑裸身的挪亚,相当于嘲笑受难的基督,代表拒斥和迫害基督的犹太人;而雅弗是归信的外邦人,也就是非犹太人的基督徒。

由于挪亚的诅咒和祝福,不仅仅针对三子本身,更多针对三子的后代,也就是构成全人类的三个族群,因此解释到这里,就势必涉及三子后来居住和掌控的三块陆地。19世纪有关奴隶制的辩论,其基本前提就是含是非洲黑人的祖先,因此,有必要简单考察挪亚三子与三大洲的关系。

挪亚三子和三大洲

《创世记》第10章叙述了挪亚三子的后裔“各随他们的支派立国,洪水以后,在地上分为邦国”(10:32)。在后来的圣经希腊文、拉丁文译本中,都用了“流散”、“分散”的字样。这一章基于挪亚的预言,解释了洪水之后人类在大地上的流散,涉及古代犹太人视界之内各主要民族的起源和居住地。可以说,第10章记载了圣经对于人类各族谱系的立场。后代凡关注民族问题者,都对挪亚三子的下落以及后代的定居地非常关注。到了中世纪,挪亚一家分居各地,便演变成人类在上古的迁移史。

对于我们要讨论的美国奴隶制而言,这一问题尤其重要。19世纪围绕奴隶制的“圣经论证”中,挪亚三子管辖三大洲,这乃是各方都接受的基本前提。具体来说,长子闪,是闪族的先祖,他的领地就是亚洲。三子雅弗,变成欧洲人的祖先,而含被分配到的就是非洲。不仅领地不同,三人的地位和司职也不同。闪擅长宗教祭祀,雅弗擅长政治管理,而含由于挪亚的诅咒,其后代便只能与人作奴隶。含的后裔不仅要世代为奴,更因为与非洲大陆的关系,所以就产生了后世的推论:非洲黑人注定要作奴隶,这是圣经的规定。所以,用挪亚的预言来支持奴隶制,首先需要确立被诅咒的含掌管非洲。

我们考察古代和中世纪对这个问题的讨论,会发现对于挪亚三子到底居于何地,并没有统一、固定的意见。《创世记》第10章,或者记录闪、含和雅弗的后代居某地,或者说他们乃是某国人、某族人的祖先。但古代以色列人所使用的地名到底能对应于现今何地,都有争议。而且像后世熟悉的亚洲、非洲和欧洲这些地理名词,本出自希腊传统,并不见于希伯来圣经。所以从圣经文本中,我们找不到三子直接对应三洲的表述。最早相对明确提及三人管辖范围的,是公元1世纪的犹太史学家约瑟福斯(Josephus, 约37—100)。在他所著的《犹太古史》第1卷中,详细讨论了挪亚后裔分别居住的地方。简单概括一下:约瑟福斯认为雅弗的后代,其领地主要在如今的欧洲和亚洲;含的子孙散居到如今的非洲和亚洲。只有长子闪,局限在一个地方,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巴勒斯坦地区*见《犹太古史》卷1,第109—150节。Jewish Antiquities, Books I-III, trans. by H. St. J. Thackeray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8), pp. 53—75.。在稍后的犹太传统中,雅弗的子孙被安排在两河流域、色雷斯(Thrace)和非洲*Benjamin Braude, “The Sons of Noah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Ethnic and Geographical Identities in the Medieval and Early Modern Periods”, The William and Mary Quarterly, vol. 54, no. 1 (1997), p. 111.。 可见在古代,这一问题并没有定论。约瑟福斯的说法,被后来基督教解经家沿用。但是尚未形成简约、干净利落的划分方法,领地与大洲之间的界限是模糊的。根据美国学者本杰明·布劳德的研究,最先提到干净利落划分的是8世纪的阿尔昆(Alcuin,732—804)。阿尔昆来自不列颠,是查理曼大帝一朝最著名的学者。他曾著有《创世记问答》(InterrogationesetResponsionesinGenesim)一书,针对《创世记》全书提出各种问题,并简要作答。其中第141问是:“挪亚的儿子和后代是如何划分世界的?”阿尔昆对此的回答如下:“普遍以为,闪分得了亚细亚,含分得阿非利加,而雅弗分得欧罗巴。”*布劳德在其长文(见前注)第112—113页中,认为阿尔昆首次明确提出这样的三分法,而且后来被广为引用。阿尔昆这段话的原文是:“Sem, ut aestimatur, Asiam, Cham, Africam, et Japhet Europam sortitus est”,引自Migne编辑的《拉丁教父全集》(Patrologiae Latinae)第100册,第532栏。我的译文中用了“亚细亚”、“阿非利加”和“欧罗巴”等字,为的是强调中世纪意义上的Asia、Africa和Europa与现代地理概念有所不同。

但近来有学者发现,这一划分或可再上推一百年。最早将三子配三大洲的,有可能是尊者比德(the Venerable Bede,673—735),也就是《英吉利教会史》的作者。比德著有一部《创世记注》(InGenesim),汇集了拉丁教会各家的见解,特别依赖奥古斯丁。在解释挪亚故事时,比德基本沿袭奥古斯丁《破弗斯图》第12卷中的讲法。比如,挪亚对闪和雅弗的祝福、对含的诅咒,代表基督对不同人群的态度。在比德的经注中,含代表出言不逊、无信仰的犹太人,他的讪笑表示犹太人对基督受难的嘲笑。而对挪亚恭恭敬敬、替他遮体的闪和雅弗,则象征信奉基督的犹太人和外邦人。祝福雅弗的“扩张”,表示信基督的外邦人将布满全地。在《创世记注》第3卷开篇,比德明确提出:“头生子闪得到亚细亚,二子含得到阿非利加,而最后一个儿子雅弗得到欧罗巴。”*拉丁原文如下: qui ita inter se orbem diuiserunt ut Sem primogenitus Asiam obtineret, Cham secundus Africam, Iafeth ultimus Europam … 原文见Bedae Venerabilis Opera, Pars II, Opera Exegetica,1,收在《基督教作家总集:拉丁系列》第118A册(Corpus Christianorum, Series Latina 118A; Turnholti: Brepols, 1967),第142页。可知,比德相信,雅弗是所有欧洲人的祖先,而含自然就是非洲人的祖先。在新近出版的《创世记注》英译本中,译者坎德尔在前言指出,三子明确配三大洲的最早提法,并不如布劳德所说的来自阿尔昆,而是来自早于阿尔昆一百年的比德*Bede, On Genesis, translated with an introduction and notes by Calvin B. Kendall (Liverpool University Press, 2008), p. 24, n. 121.。

随着研究的推进,我们可能会找到此种划分更早的起源*Denys Hay在1957年出版的《欧洲观念的兴起》(Europe: The Emergence of An Idea, The Edinburgh University Press, 1957; 1966年有Harper Torchbook平装本)第13页,曾指出里昂主教尤克尔(St. Eucher, 卒于450年前后)在写给儿子的《问答书》(Instructiones ad Salonium)中,在解释《创世记》9: 27时,曾写道:“闪的后裔散到亚细亚,也就是东方;含的后裔散到阿非利加,也就是南方;而雅弗的后裔,与部分散到欧罗巴,也就是西方。”布劳德曾引用此书,但似乎没有注意到这个更早的提法。。但即使8世纪的神学家首次提到这一划分法,也并不能证明这种说法已经成为定论。举一个例子,在英国15世纪关于农奴的讨论中,朱丽安娜·伯诺斯(Juliana Berners, 约生于1388年)提出,当亚当和夏娃被创造之时,并无自由人与农奴之分别。这种社会阶层的划分,始自挪亚三子地位的不同。在她的书中,朱丽安娜认为含的身份是农奴,被分到的地区是欧洲;雅弗是贵族,掌管西亚;而闪作为士绅,分到的是非洲*David M. Whitford, The Curse of Ham in the Early Modern Era: The Bible and the Justification for Slavery (Ashgate, 2009), pp. 38—39. 朱丽安娜的书题为《圣阿尔班之书》(Boke of Seynt Albans),出版于1486年。。犯了重罪、被诅咒的含,竟然得到欧洲,这与约瑟福斯、比德以及后来逐渐定型的解释,相差甚远。由此可见,即使晚至15世纪,对于挪亚三子领地的划分,仍有许多私人、灵活的解读,解释的流动性仍然很大。

即使非洲明确、完整地被划归给含,种族问题也不是这种划分首先考虑的问题。含掌管非洲,含的子孙居住在非洲,并不等于说含一定就是黑人、黑奴的祖先。种族问题和管辖哪个大洲,在早期基督教和中世纪大多情况下是脱钩的。尤其当欧洲人讨论欧洲内部的农奴问题时,种族问题并不是焦点。将种族和奴隶问题联系在一起来解释《创世记》第9章,这种作法到底起源于何时,西方学者仍有争论。比如,有人认为,这乃是9—10世纪穆斯林解经家的创造*Stephen R. Haynes, Noah’s Curse: The Biblical Justification of American Slavery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p. 7.。但学界大体确定,在西欧,大约在15世纪以后,人们才多以挪亚的诅咒来解释奴隶制起源、黑肤色的来历以及含子孙的流放。在此之前,含很少被种族化,解经家强调的是他对挪亚的顶撞和讥笑。在图像艺术中,将含直接描绘为黑人的作品,比例很小*见前面引用的Braude文章,第109页以及第123—125页上的图像。。直到15世纪地理大发现之后,挪亚的诅咒才用来明确为带有种族主义倾向的奴隶制张目,才确立了“含=非洲=黑人=黑奴”这样的解释模式。

从公元1世纪开始,就已经有三子所管辖地域的讨论。5世纪的尤克尔和8世纪上半叶的比德,已明确说明亚、非、欧三洲分属挪亚三子。15世纪之后,这种划分逐渐固定成型,而且对含的诅咒演变为对非洲奴隶的诅咒。所以,当19世纪美国人争论奴隶制问题时,他们所继承的观念,完整的表述应当是“由圣经所认可的诅咒、针对黑肤色非洲人的奴隶制”*David M. Goldenberg, The Curse of Ham: Race and Slavery in Early Judaism, Christianity, and Islam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3), p. 168: “the idea of a biblically mandated curse of slavery imposed on black Africans”.。

美国奴隶制:上帝的安排

挪亚对含的诅咒,成为美国有关奴隶制辩论的关键圣经文本。早在美国内战爆发之前的160多年,在美国最早的废奴文献中,就已经提到这段故事。马萨诸塞州法官塞缪尔·西沃(Samuel Sewall, 1652—1730),早在1700年就发表一份3页的小册子,题为《约瑟被贩卖》*The Selling of Joseph: A Memorial. 收入企鹅版《废奴派读本》(Against Slavery: An Abolitionist Reader, ed. Mason Lowance, Penguin Books, 2000), 第11—14页。.。在这篇短小的檄文中,作者驳斥的论调之一,就是非洲黑人乃是含的后裔,故而理当受此惩罚。由此可见,18世纪初年,这段故事已经构成支持美国奴隶制的重要证据。而挪亚三子分别掌管三洲,在19世纪已成为根深蒂固的解释。凡是从宗教立场讨论奴隶制问题者,特别是为奴隶制辩护者,都会引述这个说法。我们来看一个表述最为简洁、明确的例子。在1840年出版的小册子《奴隶制符合基督教》中,利安德·凯尔(Leander Kerr)将人类按照肤色分成三种人:闪是红种人,含是黑人,而雅弗就是白人。凯尔明确说:“地球的三部分由挪亚三子平分:含分得了非洲,闪分得了亚洲,而雅弗分得了欧洲。直到今天,三种肤色的人类就出现在这三片土地之上,指示他们的起源。”*Leander Kerr, Slavery Consistent with Christianity (Baltimore: Sherwood & Co., 1840), p. 6: “The three quarters of the globe were divided among the three sons of Noah; to Ham was assigned Africa, to Shem Asia, and to Japheth Europe: and to this day, the three colors of our race are to be found in these three divisions, denoting the origin whence they came.”

挪亚的预言被拥奴派频繁利用,废奴派对此有很好的刻画。1837年,废奴运动的先锋西奥多·维尔德(Theodore Dwight Weld, 1803—1895)发表了著名的《圣经反对奴隶制》一书(TheBibleAgainstSlavery),是废奴派从宗教角度抨击奴隶制的力作。在书中,维尔德对奴隶主依赖这一圣经故事,给予了狠狠的挖苦:

挪亚这一则预言是奴隶主随身携带的指南,他们外出时须臾不可离身。这预言是他们应急的法宝,是不断把玩的纪念品,是迷惑反对者的魔咒,是将“可憎与虚谎之事” 【《启示录》21:27】都招致麾下的磁铁。但是,若以“迦南当受诅咒”一句入药,用来安抚悸动的良心,则药效未免太差;用来给辗转反侧、不能成寐者催眠,更是十足的玩笑。*Theodore Weld, The Bible Against Slavery, 4th edition—enlarged (New York: The American Anti-Slavery Society, 1838), p. 66.

这一段描写颇为传神,可说明至少截至1837年,挪亚诅咒迦南一事,是奴隶主最愿意引用的圣经段落,也是维护奴隶制最为方便趁手的工具。

既然这段故事如此为人看重,那么两部废奴文学的名著,都不约而同提到挪亚的诅咒,就绝不是偶然了。《弗里德里克·道格拉斯自述》(NarrativeoftheLifeofFrederickDouglass)的作者,从出生就作奴隶。他于1838年从巴尔的摩逃走,来到波士顿,1845年发表这部自述,详述自己作为奴隶的种种遭遇。该书第1章,作者提到南方某位要人的担心:随着白人与黑人女奴生下的混血儿越来越多,奴隶人口的比例会发生改变。如果奴隶人群中出现大量混血儿,肤色不那么黝黑,也不能称为含的直系后代,那么这便与圣经上的论述发生矛盾。道格拉斯评论道:“上帝诅咒了含,所以美国奴隶制就是对的。若只有含的直系后代才如圣经所说应受奴役,那么南方奴隶制必定会变得不合圣经要求。因为每年有上千人被带入世界,他们就像我一样,生命是白人父亲给予的,而父亲经常也是他们的主人。”*Frederick Douglass, Narrative of the Life of Frederick Douglass, edited by Deborah E. McDowell, Oxford, 1999, p.17.道格拉斯并没有批驳这条圣经证据,而是转述了南方人的担忧。对于严格拘泥于圣经字面义的人来说,现实的变化没法用圣经讲得通。道格拉斯以归谬法,推出这条圣经论证难以在美国南方落实,等于从侧面瓦解了挪亚预言的权威性。

在道格拉斯的自述之后,废奴派文学最著名,也是最为流行的作品,就是1852年出版的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在第12章中,一位牧师就引用挪亚的预言,来证明黑奴乃是上帝的安排:

“毫无疑问,非洲种族作奴仆,地位低下,乃是天意,”一位面容严肃的黑衣绅士说。他是一位牧师,坐在舱门边上。“‘迦南当受诅咒,他将成为奴仆的奴仆’,圣经上这样说的。”当船上其他人问到这句经文的本义是否果真如此,这位牧师回答道:“毫无疑问。由于某种神秘莫测的原因,天意如此安排,很久以前,就让这一种族注定要被奴役。我们切不可自作主张,违抗天意。”他又补充说:“对于上天的律令,我们必须顺从。黑人一定要被贩卖,运往各地,服从管辖,这就是他们的命。*Harriet Beecher Stowe: Three Novels. Ed. Kathrn Kish Sklar (The Library of America, 1982), p.151.

迦南受诅咒,出现在流行小说中,足见其的确是维护奴隶制者最经常启用,也是流传极广的圣经证据。斯托夫人笔下的这位牧师,实际上正是南方拥奴派人士的写照。下面我们从19世纪维护奴隶制的文献中,选取几部代表作,来观察美国宗教界对挪亚预言这一条圣经论证的运用。

斯特林费罗(Thornton Stringfellow,1788—1869),是弗吉尼亚州浸信会的牧师。他于1841年发表一篇长文,从圣经立场全面阐述奴隶制问题。几年后,这篇文章以单册形式重印,题为《简述奴隶制的圣经依据》(ABriefExaminationofScriptureTestimonyontheInstitutionofSlavery),是从圣经立场为奴隶制进行系统而详尽辩护的早期重要文献,曾被收入19世纪和20世纪多种选集中,其重要性自不待言*这篇长文最早于1841年发表在弗吉尼亚州首府里士满的《宗教先驱报》(Religious Herald)。1842年出版单行本,后被收入1860年出版的拥奴派选集Cotton is King and Pro-Slavery Arguments一书中。作为拥奴派的重要文献,20世纪又被收入Drew Gilpin Faust编辑的The Ideology of Slavery: Proslavery Thought in the Antebellum South, 1830-1860 (Louisiana State University Press, 1981),第136—167页。下文中引用此文,使用的是1981年这一版的页码。。全文分为四部分,分别考察旧约、美国宪法、新约中对奴隶制的论述,最后一部分着重说明奴隶制并不残酷,完全可以是仁慈、人性化的制度。这篇文章摘出了圣经中几乎所有与奴隶制相关的文句,搜罗颇为完备,为的是要证明奴隶制乃是为圣经所认可的制度。

该文论旧约部分,有一段话解释了挪亚的预言。因挪亚诅咒含的子孙世代为奴,而挪亚的时代尚未建立奴隶制,所以斯特林费罗讲,未有奴隶制之前,圣经中的上帝已颁布建立奴隶制的敕令:“这难道不能证明,在奴隶制存在之前,上帝已规定此种此制度吗?难道上帝没有通过充满特殊恩宠的预言,将奴隶制的存在与拥奴者和奴隶主联系在一起吗?”所以斯特林费罗明确说:“上帝确立了奴隶制”(God decrees slavery)*Stringfellow, A Brief Examination of Scripture Testimony,引自Faust编辑的The Ideology of Slavery, 第140页。严格说,《创世记》中是挪亚在发话,并非上帝出面,但将挪亚口中的预言等同于上帝的命令,这种转换从古代解经家那里就已开始。。而挪亚三子与三大洲的关系,此段中也表述得非常清楚:“只要闪和雅弗的后裔(也就是指犹太人、所有欧洲和美洲民族以及一大部分亚洲民族)还存留于世,只要含的后裔,也就是迦南人或者非洲人,也都在世,那么很有可能上帝的恩宠就赋予了一类人,他们现在还在奴役另一类人。”*Stringfellow, A Brief Examination of Scripture Testimony,引自Faust编辑的The Ideology of Slavery, 第140页。斯特林费罗在挪亚故事上着墨不多,但他借助挪亚的诅咒而提出“上帝确立了奴隶制”这一句,精炼地概括了拥奴派的主张。

马里兰州卫理会牧师麦凯恩(Alexander McCaine),在1842年的小册子中也有相同的提法,认为挪亚预言代表奴隶制为上帝规定和认可:“挪亚在预言中谴责了他家族三个支系中的一支,这是有史以来首次提到奴隶制,在人类历史开端说出的。挪亚说这番话,乃是受上天感召,是代天立言,他的话便是上帝自己的话,这番话使得奴隶制得以建立。”*Alexander McCaine, Slavery Defended from Scripture, Against the Attacks of the Abolitionists, in A Speech Delivered Before the General Conference of the Methodist Protestant Church, in Baltimore, 1842 (Baltimore: WM. Woody, 1842), p. 5.

就目前所看到的材料,对挪亚预言讨论最详尽的是约塞亚·普里斯特(Josiah Priest,1788—1861)。他在1843年出版了《与黑人相关的奴隶制》一书,1852年的第5版题目改为《圣经对奴隶制的辩护》*第1版原题为Slavery, as it relates to the Negro, or African Race, Examined in the Light of Circumstances, History, and the Holy Scriptures。第5版标题为Bible Defence of Slavery; and Origin Fortunes, and History of the Negro Race, 5th ed. (Glasgow, KY.: published by Rev. W. S. Brown, 1852)。本文引用的乃是第5版,下面两段中的引文,直接在括号内注出该版页码。。和前面谈到的那些简短的布道词和小册子相比,普里斯特一书的篇幅庞大,用了400余页的篇幅解释挪亚诅咒的来龙去脉。这部书不是简单论证了奴隶制的建立乃出于上帝的安排,更构拟了上帝作出如此安排的用意和步骤。虽然书的内容庞杂,论述格外冗长,但不妨视作为了论证奴隶制合理性而将挪亚预言发挥到极致、充满奇思妙想的一次思想实验。

首先,普里斯特指出,含是非洲人的祖先,但他自己的肤色并不是在被诅咒之后才变黑的。含的黑肤色乃是与生俱有的,是上帝在含还在母胎之时,运用神力直接改变其肤色。如果承认亚当为人类共同的始祖,则难以解释为何后代各民族肤色的差异。所以,有人以为黑肤色乃是含所遭受的惩罚之一,也有人认为后世的非洲人因为气候、饮食,甚至皮肤病而造成皮肤后天变黑。但普里斯特为了彰显上帝的神威和专断的意志,直接将肤色的改变归结为上帝的施为:“黑人肤色的原因在于上帝的决断和智慧,而不是次要、无效的偶发原因。”(第33页)按照普里斯特的理解,从亚当到挪亚,人类的肤色始终都是古铜色。但上帝决意用洪水毁灭世界,同时也预见地球即将发生的灾变,所以预先造出黑人和白人,为的是让挪亚的子孙能适应洪水之后更加恶劣的生存环境(第78—79页)。也就是说,含生来就已经是黑人,已经是异类,但这乃是上帝的规划,是神恩的体现,是上帝预先设计的“灾后重建”计划的一部分。在洪水之前,上帝已经决定让含这一支生活在热带地区,所以先对含的体貌特征作了改变。这是普里斯特有别于其他人的一个关键之处。

但是,这样的解释似乎为含本人开脱了不少罪责。为了让受诅咒的含仍能保留传统的邪恶形象,普里斯特又不得不强调含本人性情暴躁,残忍好杀,欺骗成性,对挪亚的不敬和嘲笑正来自含本人卑劣的本性。而挪亚作为先知,早已知悉上帝的特殊安排,知道洪水之后需要不同性情、不同体质和不同肤色的人分别居住世界各地,所以当妻子生出怪胎后,也只有忍辱负重,帮助上帝贯彻洪水之后的拯救计划(第41页)。因此,含之所以受诅咒,不是单纯因为不给父亲遮体这一件事,而是与他性格、体质以及过往的全部生活相关的。黑人种族虽然也为上帝所造,但因为挪亚的诅咒,所以不能与白人享受平等的地位,更不可与白人混居。上帝事先定下两个种族的差异和等级,所以种族混居、混融就是违背上帝的意旨:“上帝既已决定分隔,人便不能相融相混,否则人就是秩序的破坏者。”(第270页)

至此,我们可以大致看出拥奴派对挪亚预言的两种处理。一种是简单、直截了当的解读:挪亚是上帝的传声筒,他诅咒含的后裔世代为奴,这证明上帝亲手建立了奴隶制,并认可奴隶制的合法性。废奴的主张挑战了上帝的权威,破坏了上帝在人间树立的秩序。而以普里斯特为代表的则是更为曲折、更富神学内涵的解读:上帝改造了含的体质和肤色,将含直接造为黑人,为的是让后来将进驻非洲的这一支适应热带气候。含的罪孽来自他本性的顽劣和卑鄙,冒犯挪亚不过是他本性的流露。这两种意见都建立在经过后代反复修正,最终在16世纪定型的圣经解释传统之上。

最后,我想提及废奴派对挪亚预言这一圣经论证的两点反驳。第一,挪亚的预言是否有时效?如果按照古代和现代都出现过的解释,认为挪亚的诅咒已经应在以色列人征服迦南人这件事上,则预言已经早在古代就实现了。西沃在1700年的小册子上就反对将这一预言盲目地运用于现代社会:“合格的解释者认为诅咒乃是加在迦南身上,而这个预言已经实现于消灭迦南人一事上了。”*Samuel Sewall, The Selling of Joseph: a Memorial, 见《废奴派读本》,第13页。第二,上帝的预言可能仅仅是客观描述,不必隐含上帝的态度和评判,更不代表上帝赋予了这则预言任何正当性。这涉及对圣经整部书的基本看法,维尔德对此论述最清楚。他认为,圣经的职能在于记录人类的行为,而不是赋予道德评判。圣经作者的工作是秉笔直书,存而不论,不代表上帝默许这些行为的道德内涵:“圣经记录事件,并不是评论其道德特性。圣经记事,不记德。圣经记载了挪亚醉酒、洛德乱伦以及雅各和他母亲的谎言,但未加斥责。不仅仅记录单独的事件,还包括多妻制和纳妾这样的习俗,都是秉笔直书,不加申斥。无声的著录,难道就代表上帝的赞同吗?因为圣经将人类行为罗列出来,并没有在每一桩罪行上贴上名字和数目,也没有用‘这是罪’来谴责,难道这就意味着能洗清罪恶,将其漂白成美德吗?”*Weld, The Bible Against Slavery, p. 9.按照维尔德的意见,圣经仅仅是对纷繁人事的记载,对于所记录之事是否符合道义,并不负责。善事也录,恶事也录,不可因为圣经中出现过某事,便认为上帝必然赞同、认可某事。这样一来,就将圣经的记录功能和道德规范功能区分开来。挪亚的诅咒变成对过往一段史事的记录,不复有预言功能,更谈不上支持奴隶制了。查理斯·艾略特(Charles Eliot)在《圣经与奴隶制》一书中,将此点概括为:“对罪恶的预言,并不直接产生罪恶,也不能用来为罪恶辩护。”*Charles Eliott, The Bible and Slavery: in which the Abrahamic and Mosaic Discipline Is Considered in Connection with the Most Ancient Forms of Slavery; and the Pauline Code on Slavery as Related to Roman Slavery and the Discipline of the Apostolic Churches (Cincinnati: L. Swormstedt & A. Poe, 1859), p. 35.也就是说,预言本身并不能为奴隶制开脱。

在早期教会和中世纪对挪亚预言的解释中,三子管辖三大洲,并不与民族的优劣直接相连。主流的解释传统更多关注基督教的核心问题:犹太教与外邦基督徒的关系、基督的降临将拯救扩大到全人类。所以,雅弗并不指狭义的欧洲人,而是更广泛,或者更模糊的非犹太基督徒。但后来,种族主义思想暗中侵入这个有关三个民族和三大洲的解释传统,造就了以种族来划分挪亚三子,而不再以信仰来划分。这也说明了英国学者基德(Colin Kidd)所提到的现象:基督教由于要强调人类有共同的起源、共同的始祖,所以理论上是不鼓励以民族和种族来区分人群的*Colin Kidd, The Forging of Races: Race and Scripture in the Protestant Atlantic World, 1600—2000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6), chapter 3.。 但同样的故事,在一种新的世界格局之下,便朝着强调、凸显、夸大种族差异的方向开展,造成一种与基督教强调大同、齐一、融合的倾向相背离的“分裂”态势。在这样带有强烈种族主义色彩的解经中,三个种族在本质上就有了高下之分和主奴之别,而含所代表的非洲黑人也就只有接受圣经所规定的宿命——永受白人的奴役。勾勒挪亚预言的解经历程以及19世纪美国对这一故事所作的种族主义、拥奴派的解读,我们可以深入了解圣经解释在不同历史阶段所呈现的复杂形态,可以看到原本充满歧义、不确定的解释模式被美国的拥奴派固化为维护奴隶制的圣经论证。

【责任编辑:李青果;责任校对:李青果,张慕华】

2016—06—15

高峰枫,北京大学英语系(北京 100871)。

10.13471/j.cnki.jsysusse.2016.0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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