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生态 制度护航
2016-01-26郑兴龙关世君
郑兴龙+关世君
今年冬季供暖刚一周,辽宁多个城市就迎来了持续的严重污染天气。11月8日,沈阳的PM2.5浓度爆表,一度超过1000微克/立方米,城区被灰白色烟霾笼罩。生态环境问题再一次敲响了警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如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绿色发展理念,从完善体制机制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摆在我们面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围绕建设美丽辽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和各项制度,坚持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总体设计,大胆探索,协调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
从制定总体规划入手启动生态文明制度改革。2015年,省环保厅根据生态文明建设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辽宁实际,按照“先易后难、以小带大、远近结合、稳步推进、以质取胜”的原则,编制完成了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总体规划,为全面系统推进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规划》明确提出了深化改革总目标,到2020年,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和重要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力争在全面深化改革上走在全国环保系统前列,并形成三个目标体系。一是建立一套制度体系,即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形成系统完备的环境保护制度体系;二是建立健全四个体系,即法规、政策、标准和考核评价体系;三是完善6个体制,即污染防治监管体制、生态保护监管体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制、环境影响评价体制、环境执法体制和环境监测预警体制。《规划》系统谋划了34项具体改革事项,主要包括建立完善环境保护综合管控制度、建立健全环境要素管理制度、改革和优化环境保护监管制度、建立完善公众参与机制、积极推进环保体制改革、推进环保体制改革重大课题研究6个方面。《规划》明确提出要取得三个方面的改革红利,使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的管理体制更加科学合理,运转更加高效;全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能够得到更多人、财、物和科技的支持,促进环保事业快速发展;实现环境质量状况的根本好转,让全省广大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天变蓝了、水变清了,可以吃上放心的食品、喝上清洁的水、呼吸上清新的空气。
完善环境保护综合管控和环境要素管理制度。在加强环境保护综合管控方面,我省及时启动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编制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制定完成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建议方案,力争到2017年完成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为加强施工及堆料厂的生态环境管理,减少施工扬尘,加强雾霾防治,我省在国内首创制定了《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明确了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控制指标,为全国有关标准制定起到了探索示范作用。积极推进排污许可和总量控制,出台了《辽宁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核发排污许可证对象、重点污染物类型、核定排污许可量参考方法和省市县的工作职责,为我省全面实施污染物排放许可和总量控制打下了良好制度基础。加快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形成了《辽宁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建设方案》,力争年底前在全省建成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初步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在环境要素管理制度建设上,一是积极推进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加快在全省主要河流推广辽河治理模式。出台了《辽宁省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启动了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出台了《辽宁省辽河流域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组织编制了《辽河流域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规划》和《辽河凌河保护区治理与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二是继续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2014年朝阳青龙河、葫芦岛虹螺山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盘锦辽河口、朝阳老虎洞晋升为省级自然保护区。三是不断完善城市空气质量预警体系。沈阳市建成了统计预报系统,并向社会发布预报信息。制定了省级预报系统建设方案,年底前可实现全省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四是实施排污权交易制度改革,出台了《辽宁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五是推动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出台了《大伙房水源保护区环境治理与生态补偿实施意见》。六是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全力攻坚。通过严格考核评估,严格责任追究,加快建设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确保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环境保护监管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一是深化环评改革。省环保厅牵头制定了辽宁省市级及市级以下环保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共下放了157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市县环保部门管理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达到259类,占省以下管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79.5%,成为全国省级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类别最少的省份之一。同时,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监管和环评机构及从业人员考核监管,积极开展环评业务培训,确保下放的环评审批权在市县环保部门能够“接得住、落得稳、办得好”。二是完善严格监管污染物排放制度。两年来,先后出台了《辽宁省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辽宁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推进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三是稳步推进环境监测社会化。为促进环境服务社会化良性发展,制定了《辽宁省环境保护厅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实施意见》,已有19家环境监测企业进入环境监测服务市场。四是不断强化环境执法联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通知》《关于办理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和《关于办理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移送和证据认可程序的暂行规定》,明确了执法联动机制的主要内容、重点任务和工作程序,在制度层面实现了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五是强化环境应急工作。整合环境应急救援力量,组建了拥有110名救援队员的省环境应急救援队。
环保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不断深入。一是建立健全乡村环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3个县区成立了105个农村环保所。二是探索建立陆海统筹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强化海域使用管控措施,制定了《促进沿海地区重点产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三是稳步推进环评机构脱钩改制。全省23个事业单位环评机构已有9家完成或基本完成市场化企业改制,5家年底前完成改制。四是进一步完善环境监理运行机制。我省作为环保部批准的全国第一家环境监理试点省份,积极开展环境监理制度创新,努力实现环境监理由重点领域向全领域转变、由重点环节向全过程转变,形成了《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技术规范》等5项预期成果。沈阳市调整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制,分批有序取消市和区、县(市)两级机构垂直管理,启动环保局机构重组,打破原有机构设置,按服务、效率的原则组建新的职能部门,实现了全市13个区、县(市)和22个市直部门的环保责任具体化。同时,强化监察审计,分别在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设立了环境与资源监察处、审计处,制定了全国首个《环境保护责任审计办法》。建立健全环保、执法、公安、法院联席会议制度,稳步推进联动执法,在市法院、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分别成立了环境与资源审判厅、环境与资源渎职监察处和环境与资源犯罪侦察处、环保公安支队,环保司法监管全面加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首次将生态文明指标纳入各区、县(市)及开发区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的考核内容。增设了“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奖”,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环境保护的意见》,严肃追究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
为了鼓励公众参与生态文明机制建设,我省还启动实施了企业环境绿皮书制度,完成了首批9家企业环境绿皮书编制工作,编制了《企业环境保护绿皮书编制指南》,积极宣传推广。进一步深化环境信息公开,重点推进了环评审批简政放权信息公开、财政资金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环境保护重点信息公开、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和重大环境政策出台解读工作,较好地保障了群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当前,我省已进入尊重自然、尊重生态、推动绿色发展的转型期。人们对空气、水、食品安全、医药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于拥有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空气更清新的美丽家园,有着更加迫切的期待。我们要通过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加快推进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改造,促进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化,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改善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