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农业金融与保险支持政策及启示
2016-01-25陈宁远李天阔
陈宁远++李天阔
摘要:印度支持农业发展的金融支持体系主要包括农业信贷政策和农业保险政策。本文将介绍这两种政策工具的目标、具体实施以及发展趋势,同时提出对我国农业金融支持政策的启示:坚定农业保险支持政策,采取商业化运作,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完善农村金融支持政策,采取立法要求和政策支持相结合的方式保障农村金融服务的发展。
关键词:农业信贷政策;农业保险政策;印度
中图分类号:F84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1-000-02
印度在独立初期,高利贷占农村信贷总额的一半以上,其他信贷规模比较低。20世纪60年代为了支持绿色革命,在推行现代农业技术过程中,印度实施了农业信贷、财政补贴、价格支持等政策。随着这些政策的实施,支持农业发展的金融支持体系逐渐发展和完善,从而高利贷活动所占份额也大大减少。印度农业金融支持政策主要包括农业信贷政策和农业保险政策。
一、农业信贷政策
(一)政策目标
农业信贷政策主要是为了促进粮食生产,维护并且加快农业总产值增长。随着农业商品化的提高,在生产过程中需要购买的投入品数量和份额正在迅速增加,信贷政策的实施正式为了满足生产者在作物生产的整个周期过程中的信贷需求,同时提供资金用作投资。
(二)农业信贷形式
印度农业信贷有3种形式:一是短期信贷,用于购买化肥、种子等生产资料,贷款期限15个月,无需担保抵押,利率优惠10%。二是中期信贷,用于改善生产条件的投资,在5年以内,利率更低。三是长期信贷,主要用于农田保护,农村电气化,期限5年以上。在信贷资金使用上,印度中央储备银行明确规定了从开垦荒地、选育良种到改造农业基础设施、增加灌溉面积、提高粮食加工和储藏能力、完善粮食市场流通环节等具体环节中的投资导向。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通过改善信贷管理,简化批准和支付手续,消除商业银行对农业和农民的信贷歧视,特别注重增加农村的小规模信贷等。
(三)政策具体实施
1.农民信用卡计划。为确保向农民提供及时和充分的信贷,政府在1998/1999年度开始实施了“农民信用卡”计划。在该计划下,每个农民都被赋予了一个存折和根据其表现和还款记录进行调整的信用额度,从而维持了农户与银行之间的工作关系。虽然信用额度是根据拥有土地数量、种植模式和规模化经营的基础决定的,但是也会根据借款人的整年度信用需求进行调整,每张卡的有效期最长达5年。
2.针对小农的信贷政策。考虑到保持信贷流动对农业的重要性,特别是较小的借款人可能没有必要的资产作为抵押,雁行对10万卢比以下的农业贷款免收保证金。向小农民及边缘农民以及佃农等提供的小额贷款“非应付账款凭证”改由借款人自行申报。
3.针对佃农和口头承租人的作物贷款政策。为提高农作物产量,国家农业和农村发展银行(NABARD)制定了一项计划向佃农和口头承租人提供借款。NABARD通过把佃农群体组织起来形成佃农组以存进其融资,同时通过推进商业银行,区域农村银行、合作银行和自助促进机构等推进自助组—银行间项目的联系,来获得满足新兴的生产和消费需求贷款。
4.贷款利率。2006-2007年度秋种以来,农民的农作物贷款最高为30万卢比,年贷款利率7%。在2010-2011年期间,政府提供额外2%的利息补助,以鼓励农民按时间表安排偿还短期作物贷款。自2011-2014年度开始,利息补助从2%上升到3%。因此,在2012-2015年度,农民的实际贷款利率为4%。
二、农业保险政策
(一)政策目标
考虑到自然风险比如干旱、洪水、病虫害攻击等,导致农业生产和从农业中获得收入的风险极大。并且随着农业商品化程度越来越大,风险和亏损也在增加。农业保险政策是保护农民利益和最大程度减少损失的政策措施。农业保险政策的目标就是保护农业生产,保障农民收入和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印度政策很早就意识到农业保险对农村和农业发展的意义,进行了积极的政策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几十年来,通过印度政府、各邦政府、保险公司、金融机构和农户的参与,印度已经探索出一条适合印度国情的农业保险之路。
(二)政策具体实施
1.1972年,印度农业保险政策正式启动。由印度保险总公司在古吉拉特邦针对棉花开始实施,之后拓展到安得拉邦、卡纳塔克邦、马哈拉施特拉邦、泰米尔纳德邦和西孟加拉邦。后来花生、小麦、马铃薯纳入其中。该计划持续到1978年,覆盖3110农户,报废达到4.54万卢比,理赔37.88万卢比。
2.1979年,印度政府推出了农作物保险试验计划。这项计划有如下特点:以同一区域为保险计量单位;被纳入到保险计划的农作物有谷物、粟、油料作物、棉花、马铃薯和鹰嘴豆等;只有贷款农户才能参加该计划,未贷款的农户不能参加购买;保险基于自愿原则。保险风险由印度保险总公司和邦政府以2:1的比例分担。该计划规定可以购买的最高保险额是农作物贷款的100%,后来则提高到150%。政府向小农和边缘农民提高50%的保险费补贴,补贴由邦政府和中央政府各分担一半。
3.1985年,印度发起了农作物综合保险计划。该计划实施期限是1985-1999年。该保险计划与农户的短期农作物贷款紧密相连,保险范围限定为农作物贷款的100%,每个农户最多1万卢比。谷物和粟的保险金比率是2%,油料作物等为1%。保险金和风险索赔按2:1的比率由中央政府和邦政府共同承担。
4.1997年,推出了试验性的作物保险计划。该计划除了小农户和边缘农户给予100%的保费补贴外,其余的都与综合作物保险计划相同。中央政府与邦政府按照4:1的比例对补贴与赔付进行分担。由于管理上和资金上的困难,该计划只实施了一个季节就停止了。
5.1999年,推出了种子作物保险试验计划。该计划涵盖范围是:水稻、小麦、玉米、高粱、珍珠粟、鹰嘴豆、红鹰嘴豆、花生、大豆、向日葵和棉花等作物的种子。保险计划对种子作物的任何阶段遭受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都承保。单位面积的保险金额等于种子作物的单位面积产量与种子价格的乘积,其中单位面积产量以种子作物前3年或5年的平均产量为标准、种子价格以国家种子公司或所在邦种子公司上一季度的种子收购价格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