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推动国际金融中心生态环境建设机制研究
2016-01-25郑丹秋
摘要: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综合配套改革的加快推进以及中国金融业迈进全面开放新时代等宏观形势的变化,深圳金融市场发展的国内外环境正在发生转变,前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也从框架建设阶段步入了综合创新与功能优化阶段。近年来,深圳市政府不仅高度重视政府金融服务问题,而且大力推动并积极参与深圳国际金融中心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其工作成绩是有目共睹、值得肯定。尽管如此,由于国际金融中心生态环境建设相比于国际金融中心主体框架建设其关联领域更广泛、其运行结构更复杂、其互动条件更严格并具有渐进性、长期性特点,从而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如何找准工作定位即“到位不越位”、如何建立政策机制即“高效不失效”、如何完善服务平台即“链接不乱接”等等,需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本文的内容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对国内外典型城市其政府部门在当地金融中心生态环境建设中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比较,二是对地方政府全方位推进国际金融中心生态环境建设的工作尺度、角色定位、机制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讨论并提出有关建议。本文的主要观点是,地方政府要进一步细化其对国际金融中心生态环境建设的宽度、深度与高度的认识;政府金融服务模式要善于创新以不断提高政府服务金融发展的能力与水平,政府金融服务功能要不断细化并加强公共金融服务环境管理;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的部门合作平台建设、国内合作平台建设与国际合作平台建设;地方政府推进国际金融中心生态环境建设的工作机制可以细化为五个方面---环境调节、政策激励、合作平台、诚信示范和风险预警;要重视并建立地方政府对深圳国际金融中心生态环境建设推进情况的指标评价体系。
关键词:地方政府;国际金融中心;生态环境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1-000-01
一、国际金融中心生态环境建设的国内外实践与经验
(一)纽约、伦敦、东京等国际城市的政府实践与经验
一是政府牵头,大力开展城市宣传,提升国际金融中心的城市形象。二是政府部门与业界联手,共同推动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三是坚持有效金融监管的规制性与导向性的结合。四是维护宽松和谐的经营环境。五是大力推进金融改革与金融开放。
(二)中国主要城市政府部门的做法
三大区域内各个城市之间的金融合作日益紧密态;北京、上海、深圳、香港等中国主要中心城市之间在建设金融中心中的竞争越来越激烈。
(三)可以借鉴的做法与经验
政府推动作用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舆论引导(加强宣传);联手业界(互利互补);有效监管(政策治理);市场主导(鼓励创新);扩大开放(多向合作)。一是通过舆论引导提升金融中心形象,在加强宣传、推广方面积极性强,主动性明显。二是加强政府与业界联手,通过互利互补原则促进金融市场多元化推进。三是通过有效监管并开展政策治理,指导并引领市场发展的健康性、稳定性、可持续性。四是通过缓和管制与适度监管,鼓励并促进金融创新,包括金融业务创新、金融制度创新、金融产品创新和金融工具创新。
二、国际金融中心生态环境建设机制的政府策略
(一)对地方政府参与国际金融中心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认识与政策主张
1.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作为政府部门工作任务已经成为全国共识。2007年,金融生态问题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温家宝总理在“两会”期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推动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道路,必须深化金融改革,而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是关键。在国内,一般认为,“金融生态”的概念是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首先提出的,推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工作是由作为国务院重要部委之一的中国人民银行首先倡导的。当前,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已经成为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等共同关注的问题。地方政府如何推动金融中心生态环境建设问题,早已经从“口号”和“宣传”的地步转变为“行动”和“竞争”的阶段。
2.金融生态的概念与金融生态环境的三个层次:“金融生态”概念是对中国特色金融发展机制、风险运行机制和环境平衡机制的一种思想认识与政策思考。金融生态环境也可以从软环境与硬环境两个方面进行区分。我们认为,金融生态优劣与金融中心能级二者是有差异的:“金融中心大小”有别于“金融生态好坏”。“金融中心大小”是一个硬环境。如果说,国内外金融机构数量多、从业人员数量多、开放性金融产品种类齐全、金融交易规模巨大、全球性金融定价能力强是“金融中心规模”的五大关键指标,那么,金融市场秩序健康稳定可持续、金融产业链完备且服务效率高、金融人才国际流动性强、金融商务成本低、金融创新领导力强则是“金融生态环境”的五个核心指标。“金融生态好坏”是个软环境。
(二)政府部门在推动国际金融中心生态环境建设中的功能作用与工作“尺度”
1.政府部门在国际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五个作用”:政府部门在金融中心生态环境建设中的功能和作用可以概括为“五个方面”:环境调节作用;政策激励作用;合作平台作用;诚信示范作用;风险预警作用。
2.政府部门在金融中心生态环境建设中的工作尺度:政府部门在金融中心生态环境建设中要把握好五个工作尺度:在法规建设中要强调“高度”;在政策执行中要统一“尺度”;在引领发展中要具有“深度”;在政府合规中要提高“强度”;在金融教育中要增加“宽度”。
(三)完善国际金融中心生态环境建设的机制
1.政策主张:我们认为,深圳前海国际金融中心生态环境建设要以金融法制生态建设为“纲”,政府部门应以政策性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为中心工作。地方政府要从决策高度、参与宽度、服务深度三个方面进行挖潜和创新。第一,要更加注重政府作用而非政府地位。第二,金融环境治理既是政府对工作机制的取舍,也是地方对发展战略的选择。第三,金融合作是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必由之路。第四,和谐发展环境是金融生态建设的目标模式。
2.地方政府在推动国际金融中心生态环境建设中要承担、负责并完成“五个角色”:管理员;联络员;宣传员;合规员;评论员。要建立、健全与完善“五个机制”:管理激励机制;合作协调机制;宣传教育机制;诚信示范机制;环境评价机制。
参考文献:
[1]吴淑静.新兴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D].云南财经大学,2010.
[2]李媛.基于天津金融中心建设的金融生态环境研究[D].天津财经大学,2013.
作者简介:郑丹秋(1981-),女,浙江兰溪人,学历:博士。工作单位,深圳大学经济学院,研究方向:产业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