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为农业告别大水漫灌立规章
2016-01-25本刊讯王雯慧1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逐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促进实现农业现代化
本刊讯(记者 王雯慧) 1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逐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促进实现农业现代化。
《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为农业告别大水漫灌立规章
本刊讯(记者 王雯慧) 1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逐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促进实现农业现代化。
《意见》基本原则
坚持综合施策。加强农业水价改革与其他相关改革的衔接,综合运用工程配套、管理创新、价格调整、财政奖补、技术推广、结构优化等举措统筹推进改革。
坚持两手发力。既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促进农业节水,也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作物合理用水需求,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
坚持供需统筹。既要强化供水管理,健全运行机制,提高供水服务效率,也要把需求管理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全面提高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农业用水方式转变。
坚持因地制宜。区分不同地区水资源禀赋、灌溉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种植养殖结构等差异状况,结合土地流转、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尊重农民意愿,探索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做法,有计划、分步骤推进。
《意见》总体目标
用10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体制机制创新、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普遍实行,可持续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基本建立,先进适用的农业节水技术措施普遍应用,农业种植结构实现优化调整,促进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化转变。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完善的地区要加快推进改革,通过3~5年努力率先实现改革目标。
多种保障措施
夯实农业水价改革基础
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