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减少用种纠纷的几个办法
2016-01-25范方敏姚高学
范方敏,姚高学
遵义县种子管理站,贵州 遵义 563100
浅议减少用种纠纷的几个办法
范方敏,姚高学
遵义县种子管理站,贵州 遵义 563100
介绍了避免和减少种子使用纠纷发生的几个主要办法,供参考。
种子使用;纠纷;减少
近年来,遵义县种子管理站受理了不少品种使用纠纷。经过实地调查,有的纠纷由品种因素导致,有的则是其他因素导致。品种因素主要包括品种质量和品种适应性问题。如三岔镇农户种植的云南“野山椒”品种纯度问题、团溪镇农户种植的甘蓝品种真实性问题及鸭溪镇农户种植的大头菜品种适应性问题等,均是由于品种选择不当造成,给种植户带来不小的经济损失,导致用种纠纷发生。
怎样避免和减少种子使用纠纷的发生?笔者认为重点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 正确引进和选用优良品种
由于《种子法》未规定非主要农作物品种一定要经过审定才可以经营生产,所以对非主要农作物的引种一定要慎之又慎。必须了解所引品种在原产地的生长环境及栽培管理水平,判断在本地栽培是否适应,然后小面积布点,进行适应性种植鉴定,逐步筛选出适宜本地栽培的优良品种。
2 从正规渠道购买包装规范的种子
购种者要从具有合法种子经营资格、信誉较好的正规种业公司,或具有合法代理资格、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代销网点,购买经过当地试验示范选出的优良品种,所购种子标签标识要清楚、完整。
种子销售者要向购种者提供种子的简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条件说明与有关咨询服务,对种子质量负责。
购种者要保存好购种发票、种子标签、包装袋等维权证据。购种量较大的双方最好留存封存样品,一旦发生种子质量纠纷,有关证据是索赔的重要依据。
3 加强宣传培训,使用种者加强对相关知识的了解
农业主管部门和种业公司要通过科技入户、田间指导、品种展示、信息交流等形式,增强种子使用者的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提高种子使用者正确识别种子优劣和选购合法的优良品种,并采取适合该品种特性的栽培技术的能力。
4 加强管理,提高种子经营者素质
对于种子经营户,农业主管部门和委托公司要加强对种子代销人员的培训管理,使代销人员掌握一定的种子专业知识和农业栽培技术,树立服务意识和正确的经营理念,做到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1005-2690(2016)03-0033-01
D922.4
A
范方敏(1963-),女,汉族,贵州遵义人,本科,高级农艺师,主要从事种子市场管理、品种推广研究工作。
2015-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