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抹黑现象”探析与规制
2016-01-25徐旭伟
□徐旭伟
“网络抹黑现象”探析与规制
□徐旭伟
近年来,网络抹黑现象泛滥,颠覆公众传统价值观,危害社会和谐稳定。随着我国进入信息社会,互联网愈发普及,任由网络抹黑现象泛滥势必带来更大危害。本文主要探析网络抹黑现象、特点及成因,从而找出相应的规制办法,以期达到净化网络环境的目的。
网络抹黑成因危害对策
在这样一个“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每个人都可以发声,这毫无疑问是公民享受言论自由权利的体现。但就如一些网民所称,“眼下中国的网络舆论环境不是没有自由,是自由没有底线”。在缺乏完善法律监管的条件下,人们行使言论自由权利容易过度,网络抹黑现象就是具体体现。网络传播的传播速度快、涉及范围广、参与人员多、互动性强等特点使得网络抹黑能够得以迅速传播,在短时期内带来不良影响,进而引起社会骚动。
网络抹黑现象探析
网络抹黑是指利用互联网或者移动互联网,带有明显恶意地对人或事物(公认的事实)进行歪曲的、不实的负面报道并加以传播的现象。互联网抹黑现象是近年来一个不可忽视的严重问题,它不仅严重侵害公民的切身利益,严重扰乱网络公共秩序,更直接危害社会稳定、国家安全等。很多人容易把舆论监督与网络抹黑混淆,认为查找问题、揭露问题,把问题捅到媒体上就是网络抹黑。从语义上看,两者间的界限很清楚,即看说的是不是事实。如果以事实为依据,就是舆论监督;如果缺乏事实依据,拿不存在的事实去攻击,那就是网络抹黑。另外,网络抹黑和网络谣言一样是传播虚假的、不实的带有负面性质的信息。网络抹黑一定意义上是网络谣言,但网络谣言不一定是网络抹黑。因此应特别注意网络抹黑和舆论监督、网络谣言的区别,这对寻求社会共识,形成各种利益对话和寻找社会最大公约数很有意义。近几年来网络抹黑现象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抹黑英雄人物。近段时期,在网络上污蔑革命领袖、丑化英雄人物竟成为时髦。如一些反面人物甚至是板上钉钉的汉奸卖国贼被成为吹捧对象,而正面偶像则没有逃过网络水军的抹黑。2013年底,自诩“解读历史、传播真理”的认证账号发布了一条关于“狼牙山五壮士”的微博:“狼牙山五壮士实际上是几个土八路,当年逃到狼牙山一带后,用手中的枪欺压当地村民,致当地村民不满……”抵抗外辱英勇抗战的英雄被抹黑描绘成欺压当地村民的土匪。上甘岭战役中牺牲的烈士黄继光也遭受质疑,有人用看似合理实则可笑的物理分析堵枪眼的不可能性,有人论证英雄的事迹是官方记者杜撰,更有人戏谑黄继光脑子有问题。除了上述英雄人物,不管是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的雷锋,坚持共产主义信念、坚贞不屈的江姐,还是甘于清贫、无私奉献的焦裕禄,抑或是视死如归、大义凛然的董存瑞等都被不同程度的恶搞、丑化并加以抹黑。
二、抹黑我国的国际形象。西方大国在全球信息传播中一直处于霸主地位,一直掌控着网络媒体的控制权、舆论上的主导权。西方国家敌对势力抹黑我国我军形象的事件屡见不鲜,如2015年我国国防支出增幅为10.1%,国防预算增幅为5年来最低,罗援少将表示我国军费预算增长合情合理。但在这一消息披露后,许多西方媒体和日媒将焦点放到“中国军费连续近两位数增长”上,主观臆断我国军费用处,大肆宣扬“中国威胁论”,抹黑中国国际形象。又如2009年7月5日晚,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市发生了“7·5”事件。“7·5”事件是一起典型的境外指挥,境内行动,有预谋、有组织的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但是当时英、美、澳三国的主流媒体《泰晤士报》《纽约时报》和《悉尼先驱晨报》在新闻标题定性事件的关键词选用上,使用得最多的关键词是“骚乱”或“骚动”,认为这一事件是中国政府政策失当造成的,这实际上就是外国媒体背离新闻事实对我国国际形象的抹黑。
三、商业竞争相互抹黑。互联网的急速发展催生了网络公关公司的诞生,他们为企业提供品牌炒作、产品营销、口碑维护、危机公关等服务,同时也按客户指令进行密集发帖,诋毁、诽谤、抹黑竞争对手,损害其形象,使其无法正常运营。消费者越青睐的公司,同行越是要下黑手。近期,网上骂人和竞争对手在网上抹黑对方的现象日益普遍。对企业而言,网络抹黑伤害到企业经营多年的形象,可能导致客户流失。如何应对网上抹黑,成了企业最头疼的问题之一。
纵观当下网络抹黑现象,我们发现其中涵含以下几个鲜明的特点:一是传播主体多元化。网络抹黑这一现象,传播者并不局限在网民这一类主体,还包括内外媒体和企业等组织或者个人。只要是能够接触到互联网并会使用的用户都有可能通过互联网制造抹黑事件,网络抹黑的传播主体呈现多元化特点。二是抹黑对象相对集中。虽然网络抹黑涉及内容方方面面,但是抹黑对象相对集中,主要集中于国家、政府和军队形象以及官员、警察、城管、教师、医生等。网络抹黑是不怀好意的刻意攻击上述对象,以吸引网民关注,造成社会轰动。三是抹黑内容多样。网络抹黑涉及面广,特别是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综合国力和军事实力的增强,开始抹黑中国的不单单是军事威胁论,不论政治上还是经济上,不管是人权还是民主方面,甚至在体育方面我国都开始被不断的抹黑。四是传播速度快、范围广、辐射强、危害大。网络的快速传播速度带来信息的快速流动,这就使网络抹黑事件以极其快速的速度迅速得以传播。同时,随着网络的迅速发展,网络的覆盖面日益扩大,网络抹黑可以通过微博、微信、论坛、贴吧等新型传播平台进行传播,互动性和辐射性极强,传播涉及面广,短时间内造成巨大社会危害大,平息时间长。
网络抹黑现象探源及其危害
我国正深化推进全面改革战略,改革已经进入攻坚区、深水区,矛盾多发易发。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公民对知情权、话语权、言论自由权要求更高,网络成为公众宣泄情绪、表达诉求的一种方便快捷的手段和渠道,同时网络信息传播的匿名性、碎片化、传播快等特点,使网络抹黑有其生存的空间。再次,中国网民文化程度不高,网民对信息的筛选能力不足,使得部分网民对网络信息不辨真假就盲目加以传播。
另外,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一些利益集团为打击竞争对手,以不良方式抢占市场份额,恶意抹黑和攻击竞争者,利用网络公关公司、传媒策划机构等,用金钱控制大量网络“水军”抹黑竞争对手,损害其他从业者商业形象以获取利润。一些媒体或记者为了追逐利益丧失职业道德,丢掉了最基本职业操守。媒体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为片面追求更高的点击率、收视率、阅读率而不惜牺牲新闻真实性,故意发布或者转发抹黑报道去追求所谓轰动效应,以达到吸引受众眼球、谋取单位私利等目的。
网络抹黑直接攻击人们早已认同的革命英雄,造成公众价值观发生偏离甚至颠覆。特别是对处于世界观、价值观正在形成时期的未成年人来说,抹黑英雄人物影响了其正确价值观的形成。另外,网络抹黑经常直接涉及政府和军队,这样的言论将直接危害他们的公共形象,造成社会混乱。所以能否治理好网络抹黑现象,直接关系到在互联网战场上我们能否顶得住、打得赢,关系到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权安全。
网络抹黑商业竞争对手的现象使市场环境趋于恶化,影响市场公平竞争,危害市场经济长期稳定发展。
如何治理网络抹黑现象
一、完善法律法规,加强行政监管。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大力倡导依法治国。网络社会虽然虚拟,但绝不会成为也不可能成为“法外之地”。网络抹黑涉及范围广,单靠传媒业的自律很难达到预防网络抹黑和肃清网络抹黑消极影响的效果。只有对故意抹黑者依法追责,才能打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社会也才能得以健康发展。
目前,我国关于网络安全等相关问题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和完善。治理网络抹黑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加大网络监管和执法力度,对网络抹黑的打击不能仅局限于行政处罚。在区分网络抹黑带来的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应加大对网络抹黑的刑事打击力度。从严治理网络抹黑现象,从严惩治网络抹黑者不仅是法治社会促进网络文明的重要保障,也是人民群众的呼唤和期盼。
二、加强媒介自律,主动发声压制。治理网络抹黑,传媒从业者应当加强媒介自律,以更高的要求和标准来审视自己的网络言论,提高专业水平和把关能力。借鉴西方新闻专业主义操作层面的一些做法,不断加强自我意识,确保不被利用。主流媒体应当敢于发声、及时发声,和网络抹黑现象作斗争。
网络抹黑有其生存的土壤,一部分是由于主流媒体报道不够完善,使网络黑手有空子可钻。当网络抹黑事件发生时,主流媒体应积极予以反击,在第一时间告诉受众事实真相,减轻网络抹黑的不良影响。官方媒体、主流媒体应利用微博、微信、手机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手段提高新闻发布活跃度,使信息公开更加彻底。同时应当加快对网络抹黑事件的反应速度,利用移动互联网手段及时作出回应。
三、提高公众媒介素养,自觉抵制网络抹黑。在这样一个信息泛滥的时代,公众应该提高对信息的鉴别能力。网民在炫耀“恶搞”功力或发泄个人情绪时,不可更不能不顾及其所带来的社会影响。公众应加强基本知识的学习,对网络信息加点理性认识,自觉抵制网络抹黑现象,对相关内容做到不转发不传播,提升自身辨别是非的能力。公民要正确认识网络抹黑现象,网络不是侵权者的“避风港”,也不是法律的“盲区”,当自身利益受损,应主动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南京政治学院)
栏目责编:陈道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