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扶贫济困重点 改善贫困群众民生 全力推动新常态下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2016-01-24张兆祥
张兆祥
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河南的行程中,首次提出“新常态”这个概念和命题;7月在与党外人士座谈会上再提“新常态”;11月在北京的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会议上,首次全面系统地阐释了中国经济“新常态”,同时也对我国特色的现代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出了基本指导和更新更高的要求。
新常态不同于以往的、相对稳定的状态,这是一种趋势性、不可逆的发展状态,这是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这就标志着中国经济已进入一个与过去三十多年高速增长期不同的新阶段。国家发展进入“新常态”,社会改革全面深化,要求慈善事业发挥更大的作用,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长治市、县两级慈善组织及广大社会慈善爱心人,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民政局的具体指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困难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向往和新期待”为动力,适应新常态、抓住新机遇、创新新理念,动员各级、各部门、各团体、各单位、各组织、各家庭乃至每个人参加慈善公益活动,传播慈善正能量,开启大爱善时代。
中央领导把“新常态”作为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我们慈善爱心人就是要在慈善观念上要适应,在慈善工作上要到位,在慈善方法上要得力。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在“四个全面”战略部局指引下,学习宣传落实好市总会二届四次理事会精神,着力做好“慈善创业、慈善创新、慈善创优”三件大事,积极履行“扶贫济困、道德关怀、公共服务”三大职能,突出扶贫济困重点,改善贫困群众民生。
在新时期、新的历史起点上,长治市慈善总会举行二届四次理事会,一个重要的主旋律就是慈善依德依规创新,这完全符合近期国务院发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改革创新精神。从慈善理念的创新来看:第一,《意见》明确提出鼓励社会各界开展慈善活动,并进一步号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全国性社会团体和各类慈善组织、各类企业和有条件的宗教团体、各单位内部和城乡社区以及家庭、个人、志愿者都参与慈善并发挥积极作用;第二,政府财政款与慈善筹募款两者的关系是依法纳税人缴纳的税收款和依德捐赠人奉献的爱心款,我们慈善组织花的是社会捐赠钱,是慈善人爱心人的奉献钱;第三,现代慈善理念是不断提升思想境界和对慈善公益价值观的认同,把帮助社会公民的困难者和不幸者,视为一种社会责任、社会公德,现代慈善救助活动既包括物质保障,也包括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心理疏导,还包括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相结合的综合服务援助。
在二届四次理事会上,长治市慈善总会在总结了以往“慈善一日捐”“慈善定向捐”“慈善日常捐”“慈善冠名基金捐”等慈善捐赠方式与途径的基础上,学习贯彻好《意见》文件精神,“探索捐赠知识产权收益、技术、股权、有价证券等新型捐赠方式,鼓励设立慈善信托,抓紧制定政策措施,积极推进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同时,“通过实施公益创投等多种方式,为初创期慈善组织提供资金支持和能力建设服务”。
在新常态下,市慈善总会在慈善公开透明方面,坚定不移地坚持接受政府监督、审计监督、新闻监督、社会各界监督,同时更要接受捐赠人的具体监督和咨询,慈善组织充分尊重捐赠人的捐赠意向和善款的使用方向,在“突出扶贫济困重点”活动过程中,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打造公开透明的“玻璃口袋”慈善形象,为长治全面落实“六大”发展,务实推进“五五”战略,实现弊革风清、富民强市新局面凝聚厚德共识、汇聚善举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