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一稿两投和重复发表问题的处理原则
2016-01-23
关于对一稿两投和重复发表问题的处理原则
一稿两投 ( 一稿多投 ) 是指同样的文稿或实质性内容相同的文稿投寄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媒体。重复发表是指同样的文稿或实质性内容相同的文稿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期刊 ( 无论是印刷版期刊还是电子期刊 ) 发表。本刊不接受一稿两投或重复发表的论文,读者在这些期刊上所阅读的论文基本上都是原始的、首发的,除非声明是按作者和编辑的意图重新发表的。这一立场符合中国和国际版权法、道德规范及资源使用的成本效益原则。但这一政策并不妨碍下列论文向本刊投稿:( 1 ) 已经被其它刊物退稿的论文;( 2 ) 发表初步报告后再发表完整的论文,如已在其它刊物或专业学术会议的论文汇编上发表过摘要;( 3 ) 在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过,但并未在其它刊物或会议汇编上全文发表或准备全文发表。因此,作者在向本刊投稿时,必须就以前是否投寄过或发表过同样或类似的文稿向编辑部作充分的说明,以免造成一稿两投或重复发表。如果文稿中部分内容已经发表,作者应在新的文稿中明确指出有关内容并列出相应的参考文献,同时将以前发表的文稿寄给编辑部,以便编辑部决定如何处理新的文稿。如果出现一稿两投现象,且作者在投稿时没有作这方面的说明,编辑部将立即退稿;如果编辑部在发表前没有了解一稿两投的情况而造成重复发表,编辑部将在本刊发表有关该文稿系重复发表的声明。对于一稿两投或重复发表的情况,编辑部将向作者所在单位和该领域的其它科技期刊进行通报,同时,本刊两年内将拒绝接受该论文第一作者所撰写的其它文稿。作者向本刊投稿后 3 个月未接到退稿通知,则表明该稿件仍在处理中,如果作者欲投寄其它刊物,应事先与编辑部联系并征得编辑部的同意。作者向大众媒体、政府机构或生产厂商初步报告已被本刊录用,但尚未发表论文的内容,是违反作者与本刊的授权协议的,应事先与编辑部沟通并征得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