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工匠精神”需要沃土
2016-01-19周毅
周毅|文
今年的两会上,“工匠精神”首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让人耳目一新。笔者注意到,每每谈及“工匠精神”,似乎人人言必称德国、瑞士、日本等,而本土的“工匠精神”几乎没有任何可以称道的例子。事实上,“工匠精神”并非舶来品,历史上《庄子》中“庖丁解牛”的故事广为人知,3000多年的“鲁班精神”也更是家喻户晓,都足以说明中国人骨子里一直都流淌着“工匠精神”的血液。
2015年“五一”开始,央视新闻频道推出8集系列节目《大国工匠》,分别讲述了8位不同岗位劳动者在平凡的岗位上追求职业技能的完美和极致,最终脱颖而出,跻身“国宝级”的技工行列,成为一个领域不可或缺的人才。这些“大国工匠”开始走进人们的视野中,成为令人拍手称赞的榜样。
推而广之,本土的“工匠精神”并非稀缺,也不仅仅体现在这8个人的身上,只是媒体的聚光灯不会经常照亮这个群体,推崇“工匠精神”也并没有成为我们这个社会的常态,技能型人才在这个社会中受到的关注度普遍不高,他们所承担的责任和应该受到的追捧之间并不成正比,相反,他们甚至成了“边缘人”。
笔者担心“工匠精神”只是成为一时的新闻热点。一个国家的“工匠精神”能够完整地保留,并且不断地延续、传承下去,不是偶然的,而是与这个国家职业教育的发展程度、技能型人才享受到的社会地位和待遇都是分不开的。
在我国,社会用工对技术门槛要求很低,很容易让人进入“职业教育无用论”的误区。安徽休宁第一高级职业中学木工班尽管顶着“中国第一所木工专业学校”的光环,也是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却连续多年招不满学生,为此学校还别出心裁地为学生颁发“匠士”学位。校方认为生源人数大幅减少是客观原因,但传统的重升学、轻职业教育的观念依然根深蒂固。
重升学、轻职业教育的一个更为直接的原因是很多高技能型人才都没有享受到应有的工资待遇。2015年9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河南洛阳考察时,曾询问过一个“大工匠”的收入,该工匠凑到总理耳边说:“我一个月1万多呢!”总理笑着说:“当时我还在河南当省长,一次在飞利浦公司考察,他们有一个这样首铸材料工人带领的团队,我问他收入,他们总经理介绍说,这个技术工人拿的年薪跟他一样,20万欧元。所以,你们这些高精尖人才的待遇一定要提高!”
在当下各种经济保障、福利制度尚不健全的现实情况下,呼唤“工匠精神”的回归恐怕主要还是有赖于个人的自控力和职业追求,是一种道德、修为和境界的诉求。然而,“工匠精神”并不是一种浪漫主义,它的内涵包括高标准的工匠制度、对违规者的严厉惩罚和长期逐渐形成的一种工匠习惯。当我们这个社会还没有为培育“工匠精神”提供肥沃土壤的时候,仅靠道德感化和形象宣传来呼唤“工匠精神”,多少有些“空中楼阁”的意味。
让“工匠精神”渗透进各个行业中,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它需要扭转一代人的思想观念,更需要国家从战略上真正重视职业教育,提升其地位,弘扬技能文化,为技能型人才提供更优厚的福利待遇,使之安心在自己的领域里追求极致、精益求精,同时,也需要建立健全各种严格的行业标准和规范,为提升质量和品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