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行业是“互联网+”还是“+互联网”
2016-01-19王扬
王扬
学过计算机的人都知道,在循环编程时,小小“+”放的位置不一样,计算出来的结果也会不同。那么对于互联网十这个概念,结合出版行业的实际,是“互联网+”还是“+互联网”呢?笔者认为,+互联网是出版行业适应互联网时代,进行转型升级的初级阶段,互联网十是出版行业发生变革的高级形态。
在前不久召开的第六届中国数字出版博览会上,演讲的嘉宾也多次提到互联网十和+互联网这个问题:韬奋基金会理事长聂振宁在演讲中说,互联网十出版,还是出版+互联网,这是一个大问题的两个方面。有人说不能出版业十互联网,这样没有根本改变。笔者不这么看,互联网十出版,互联网十某一个传统行业,改变思维方式,最主要是用户至上。传统出版+互联网,事实上是内容主体+互联网技术,在未来的数字时代,两者都应该并存下去。
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副主任刘成勇也讲到,“互联网+”与“+互联网”到底有什么不一样?“互联网+”的主体和主导权都是互联网企业,“互联网+”传统产业的结果必然是改变传统产业的商业模式和游戏规则,重构产业链和产业生态系统,创造新兴业态,它实质上是一种颠覆性创新。“+互联网”主要是传统企业主导融合进程,目的是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和理念,打破信息不对称,解决用户刚需和通联问题,提高为用户服务的效率和质量,降低成本,提升传统产业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对传统新闻出版行业来说,重要的不是被动“互联网+”的问题,而是“+互联网”的问题;对报社、电台、电视台来说,主要任务是报网融合、台网融合。这里的网是两个含义:一是自己办的网络平台,二是互联网;对出版社、期刊社来说,面临着三重任务:拥抱互联网,发展出版内容服务网站,书网融合、刊网融合。如果现在不接纳“+互联网”,将来只能被“互联网+”。
其实,这两位出版业界大佬的观点一致,互联网十加的是互联网思维,主导权在互联网企业,产生的变革是颠覆性的;+互联网,加的是互联网技术,主导权在出版企业,是传统行业的转型升级。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加上数字技术公司的助推,传统出版企业也慢慢摸索着新的生产方式,学会用户至上,注重用户体验,出版行业必将从十互联网走向互联网十出版,一种全新的出版业态即将到来,但也许还需要些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