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其完善路径
2016-01-16刘蓉
刘 蓉
(渭南师范学院 陕西 渭南市 714099)
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其完善路径
刘 蓉
(渭南师范学院 陕西 渭南市 714099)
本文分析了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阐述了民商法和诚实信用原则有效融合的路径和方法。
民商法;诚实信用原则;内涵;完善
一、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分析
诚实信用原则是民商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解释。诚实信用原则根植于古罗马的善意原则之上,经济发展速度几何式增长,人与人之间交往和交易次数的频繁程度远胜于过去任何一个时代,诚实信用原则在维护市场经济有条不紊的运行上起到了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因此它越来越受到社会和人民的高度重视,诚实信用原则在规范、引导人们行为时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了让社会得到更加稳定健康的发展,我国政府重视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将诚实信用原则纳入到民商法的健全过程中去,在潜移默化中提升了人们的道德,促进社会发展和稳定。人们在进行商业活动时,诚实信用原则作用的发挥能够促进经济活动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使得交易双方在经济往来的过程中不会遭受到利益上的损失。
总而言之,一般认为,诚实信用原则的基本含义是,当事人在市场活动中应讲信用,恪守诺言,诚实守信,不欺不诈,在追求自己利益的同时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维持双方的利益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
民商法作用的发挥通常是通过交易双方签订合同来展现的。要想让合同发生效力,并起到约束和规范的作用,交易双方就必须都秉承诚实守信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相关义务,促进经济活动有序进行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对于诚实信用原则的研究,并没有形成统一的概念标准,一些学者认为诚实信用原则是民商法中的一般性条款,一些学者则认为诚实信用原则具有法律调整和道德调整的双重功能,笔者则认为从某种程度上来看,我国民商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起到的主要作用对当事人的民事活动进行规范,从而准确地衡量出存在的各种利益关系,解决当事主体之间的利益矛盾和冲突。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民商法法律法规中存在的漏洞具有弥补的作用。司法实践中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问题,如果诚实信用原则能够得到很好的遵守,其作用能很好地发挥,那么,就能够对一些民事行为进行科学的调整,从而便于法庭做出公正科学的判断。综上所述,民商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在整体上来看,就是人们在从民事活动时必须遵守的最基本原则之一,当事人不可做出损害他人利益的事情,人们在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力的时候需要受到法律和道德的双重约束,从而促进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
二、完善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有效途径
当前,民商法在应用诚实信用原则呈现出原则排位靠后的问题,很多法律工作者在其他法规和原则不适用的时候才会启动诚实信用原则。虽然诚实信用原则在物权法和侵权责任法等法律体系中具有实践上的应用意义,其应用位置依然相对靠后,使其法律效力的发挥受到了影响。另外,诚实信用原则的相关保障性法律制度还不完善。举例来说,虽然我国合同法中融入了情势变更原则,但是合同文本中很少体现这一原则,笔者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完善。鉴于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运用尚存在着弊端,提出如下建议:
(一)对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和“使用”情况进行界定
为了维持市场经济运行的有效性,我国将诚实信用原则引入到民商法体系中。但是诚实信用内涵的模糊、司法实践具体操作状况的不明确使其在应用过程中很受争议。从发达国家民商法中应用诚实信用原则的情况来看,诚实信用原则包含三种理解角度:意志说、双重功能说、条款说,从不同角度出发自然会得到诚实信用原则的不同内涵,但是不可否认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解释诚实信用原则,其对经济活动都产生了一定程度的作用。为了使民商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更趋完善,为了将诚实信用的法律效力更好地发挥出来,我们必须更进一步地明确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和试用标准,从而确保诚实信用原则能够在更加完善的体制和法律体系下发挥效用,给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明确了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之后,我们就能够制定试用标准,进而为人们对事物的认知打下坚实的基础。所以,运用法律术语来确定诚实信用的内涵、在此基础上制定诚实信用相关法律条款是十分必要的,这样司法工作者在进行案例分析和相关的司法审判的时候会更加有据可依,诚实信用原则的价值能够得到更大的体现和更好的发挥,使得审判更具公正性和公平性。诚实信用原则在民商法中的应用一方面可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另一方面则可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对社会诚信体系进行完善
诚信是影响一个国家稳定发展的关键因素,建立完善的社会诚信体系并加大执法力度,能够有效地避免和减少市场交易中的非诚信纠纷案件。最近几年频频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旅游业管理乱象问题、网络交易不规范问题等等,都严重地影响到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社会发展造成了负面的影响。因此,我们要针对国家具体状况来对社会诚信体系进行完善,出台相关的保障制度,促进市场向着更加健康成熟的方向发展,使整个社会沐浴在更加诚实信用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同时,还要对诚实信用体系中相关内容进行细化,从而做到对市场的规范。
(三)加大力度进行社会信用的监督和引导
政府在诚实信用原则运用及完善的过程中占据主导地位,为了建设更加完善和全面的社会信用体系,政府需要加大力度进行监管和引导,为诚实信用体系的建立取得良好的效果打下良好基础。社会信用立法的过程也离不开政府的监督和引导,帮助确定社会信用的主体和客体,使得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更加言之有物。此外,政府要将企业和其他信用信息予以公开化和透明化,从而促进社会信用体系更加完善。
[1]邵文娟.试析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其完善路径[J].法制与社会,2013
[2]余靖.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与完善.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