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国家发展特征的三个维度及其本质
——以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为考察中心
2016-01-16张嘉宸
王 涛,张嘉宸
(1.云南大学 国际关系研究院,云南 昆明 650091;2.云南大学 法学院,云南 昆明 650091)
非洲国家发展特征的三个维度及其本质
——以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为考察中心
王涛1,张嘉宸2
(1.云南大学 国际关系研究院,云南 昆明 650091;2.云南大学 法学院,云南 昆明 650091)
摘要: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发展进程中,非洲社会传统特质与外部世界影响的交互作用,导致了按照西式民族国家模式构建的非洲国家在发展进程中受挫。它们大多处于“前民族国家”发展阶段。这些“前民族国家”虽然具备法理主权,但却缺乏经验主权。它们是在构建“民族国家”过程中,将早期非洲的国家机构与非国家组织等融为一体所形成的产物。这些国家具有一种以“新家长制”为特点的前现代性特征,使国家权威及认同下移至家族、氏族、部落、宗教群体、地域性社群等。同时,这些国家还维持着现代民族国家的外壳,以及由非洲地区一体化所促成的“地区国际社会”。不过,现代国家与后现代国际体系都只是法理主权架构下的表象,这使得非洲国家之间的竞争压力在消解的同时,也被其内外的各种非国家行为体所消解。
关键词:前民族国家;新家长制;经验主权;法理主权;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
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在1960年代独立以来,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已逐步呈现出自身独有的特点。这些特点既反映了外部世界的影响,但究其本质,仍是非洲传统社会的自然延续。殖民主义打断了非洲历史的自然进程,使非洲被动卷入欧洲主导的世界体系中。现在的许多研究发现,对这种所谓的“断裂性”不能过度强调,非洲社会深层的特质仍未被触动。[1]99-100这些深层特质与外部影响的交互作用,形成了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兼具前现代、现代与后现代的三重性特征。这首先表现为按西式民族国家模式构建的非洲国家在发展进程中受挫。
1非洲构建民族国家的努力受挫及原因
在非洲,霍布斯(Thomas Hobbes)的理论假说似乎普遍存在于日常生活中,即在“政治利维坦”缺位的情况下,个人生活将是肮脏、野蛮和短命的。而所谓的政治利维坦,正是欧洲威斯特伐利亚式的民族国家。由于在非洲,所谓“民族国家”构建的努力受挫,才导致了诸如反政府武装等问题的产生。
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在1960年代以来的民族独立运动中脱离了欧洲宗主国的束缚,得以建立独立的国家。所谓独立的国家,应具备对外主权与对内合法性。主权是“国家在完成提供安全保障、汲取以及法规任务时的属性”,“学术意义上的国家存在”与国家贯彻自身意志的有效与否无关。而合法性是指“国家拥有的居民认为其主权是适当的、合适的、可接受的属性”[2]89。罗伯特·杰克逊(Robert H.Jackson)和卡尔·罗斯伯格(Carl G.Rosberg)在1980年代针对这些新独立的非洲国家的性质进行了一系列研究。他们首先区分了两个核心概念“经验主权”(Empirical sovereignty)和“法理主权”(Juridical sovereignty)。“经验主权”是指韦伯对国家的理解,这种主权反映了政府在管理民众事务方面的真实能力与影响;“法理主权”则主要体现出国际社会中其他国家对一国政府合法性的认可问题。从西方民族国家的经验看,一国应首先具备经验主权,获得了对内的民众认可以后,才自然形成对外的法理主权。在非洲,由于绝大多数国家是继承了欧洲殖民地的衣钵而形成的“人造国家”,因此它们在取得独立后首先获得的是外部世界的承认,也即它们首先具有了法理主权,而经验主权还需要随后的经营。[3]在过去几十年里,非洲国家保留了“威斯特伐利亚式国家体系的某些表面上的外交形态”:虽然获得了国际社会对其国家的长期外交承认,但很少有对其机能完备的国家政治、社会和经济现实的认可。
这主要是因为两方面的原因:首先,前殖民时期非洲本土国家发育不成熟。在殖民以前,撒哈拉以南非洲的政治发展进程和水平总体上还未达到“民族国家”这一阶段,大多数地区只存在一些部落社会范畴的政治共同体,在少数地区则形成一些结构松散、体制功能发育程度很低的较为原始的国家形态。作为一个现代国家的形成和稳定存在所必须要经历的政治发展阶段和一些必备的前提条件,诸如制度化了的国家体制结构的初步发展,统一的经济体系或经济生活纽带的初步形成与建立,各个族群内部虽然存在差异但已有聚合在某个统一的政治实体内的长期共处而积淀下来的共同生活经历和习惯,一份富于凝聚力和整合力的经由以往漫长世纪而积淀下来的国民文化遗产等等,在前殖民时期的非洲大部分地区,都还没有获得充分的发展。[4]5其次,殖民主义统治带来一系列恶果。欧洲列强对非洲的掠夺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15世纪~18世纪的奴隶贸易、19世纪的殖民瓜分和统治以及1960年代以来的新殖民主义。
在第一阶段,殖民者进行奴隶贸易,从非洲大量输出黑人奴隶。这一时期,欧洲奴隶贩子为避免伤亡而不去亲自猎奴,通常是待在非洲沿海的据点里向非洲人收购奴隶,发展所谓的“和平奴隶贸易”。这造成了两个恶果:一是通过“和平奴隶贸易”向非洲输入火器,使非洲各部落族群陷入“以枪购奴,以奴换枪”的泥潭中无法自拔,使非洲部落间的战争更加惨烈,严重破坏了非洲的经济与社会发展;二是助长和推动了非洲各部落间的冲突,使之频繁化,甚至在非洲部落间出现了专门为猎捕奴隶、换取商品而发动的“商业战争”。各部落为求自保,都不得不袭击临近部落的黑人,陷入了不做猎奴者就得沦为奴隶的两难困境。这导致了非洲各族群间长期的不信任和敌对状态。总之,奴隶贸易造成的破坏性给非洲带来了资源紧张和社会分化等问题。[5]222-223
在第二阶段,随着1884年~1885年柏林会议(Berlin conference)以后欧洲殖民者对非洲的瓜分,他们逐步建立起对非洲的殖民统治制度。这造成四个恶果:第一,非洲各个殖民地在建立时,欧洲殖民者并未将它们作为未来的独立国家进行考虑;对殖民地的边界划分,也不顾及当地原有的政治经济和族群文化格局,而是凭一己私利或实力大小任意分割。结果现在非洲国家边界的44%是按经纬线划的,30%是用直线或曲线的几何方法划的。[6]5这使得居住在殖民地“边界”地区的族群被肢解到不同的国家里。一个族群内部的人相互视对方为“外国人”[7]。这不仅导致日后发生在非洲国家间的边界纠纷,更因为将一些文化语言不同、传统习俗迥异的人们糅合在一起,成为日后非洲国家族群一体化的主要障碍,也为地方民族主义的出现埋下隐患。第二,在殖民地内部的边界划分上,殖民当局任意而为,建立起当地民众并不认可的地方政治单位,导致日后的族群冲突;有时还用一种部落的名称命名一个新建的政治单位,造成一种不属于该政治单位成员的新身份;并通过让非洲人填写各种表格固定其身份——要么是强化了其部落意识,要么是创造出“新的”部落意识,要么让民众因原有身份被破坏而产生不满情绪;甚至将某一地区的文化信仰完全不同的人群糅合为一个族群。第三,在实行直接统治的地区,殖民者过分削弱甚至破坏了非洲传统社会中的政治架构,并将欧洲人划定的殖民地边界和行政管理制度强加给非洲人,在文化上则实行同化政策。这使非洲传统政治文化中有用的东西被严重破坏,而代之以一套欧洲的政治体制。由于欧洲政治体制所具有的自身惯性和再生性是在移植的非洲对象国家中并不具备的,因此,嵌入当代非洲国家的西方制度遗产是当前非洲危机如此严重的一个重要原因。第四,在实行间接统治的地区,殖民者通过保留并使用非洲本地的基层政治管理体制,对非洲殖民地进行统治。这使土著统治者成为殖民者的附庸,保留了各族群原有的政治权力机构,强化了各族群自我认同的“部落精神”和地区主义。而“分而治之”的统治策略则加剧了族群间的矛盾。
总之,在非洲国家独立前夕,“所有被保存下来的对部落的忠诚,都成为了建立对国家忠诚的障碍。权力的分散,意味着独立来临之际,还没有人知道什么才是一个统一的民族国家”[8]35。因此,虽然国家政治独立的任务完成了,但非洲新兴国家的政治经济发展却不尽如人意,甚至连稳定的局面都难以维持;执政者本身的局限性以及各种政策的不当又激化了国内矛盾;而当反抗外来统治不再是社会各阶层的主要任务,当反抗殖民主义或帝国主义的口号在团结全民时已缺乏感召力和凝聚力的情况下,非洲国家便陷入了动荡之中。民族国家构建所要达到的基本目标——“政治活动不再只是发生于地方团体、宗教派别,或是保护者和被保护者”等非国家行为体关系之间的事情[9]527——在非洲国家那里落空了。总之,非洲国家目前还处在对民族国家构建的艰难进程中,一些国家的这一进程甚至已经停滞了,如苏丹、索马里等国,非洲国家还称不上是“民族国家”,而只能视之为“前民族国家”*笔者认为,“前民族国家”是指尚未发育到"民族国家"阶段的、尚未将现代理性国家与现代族群共同体结合起来的国家形态。它是在构建"民族国家"过程中,在将早期的国家机构(如城邦、部落共同体、帝国)与非国家组织等融为一体并在发展进化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阶段的产物。。
这些“前民族国家”虽然具备法理主权、但却缺乏经验主权。它们是在构建“民族国家”过程中,将早期的国家机构与非国家组织等融为一体所形成的特殊阶段的产物。在政治上,这种“前民族国家”要么是有陷入“专制暴政”的危险,要么就沦入无政府状态之中;在经济上,它们一方面依附于外部世界,另一方面却又忍受着经济的衰退。依附削弱了自力更生的能力,经济衰退则削弱了发展的能力。[10]667之所以如此,是由于这种“前民族国家”形态在非洲国家独立后几十年的发展中,逐渐表现出了一种独特的政治架构——将前现代、现代以及某些后现代因素杂糅在一起的国家体系特征。
2“新家长制”与非洲国家的前现代性
这些非洲国家具有一种以“新家长制”(Neopatrimonialism)为特点的前现代性特征。非洲国家在“去殖民化”以后,并未利用殖民者留下来的政治架构去建设一个具备西方特征的威斯特伐利亚式的民族国家,而是去建设国家本身毫无兴趣的高度个人化的、盗匪式的、“新家长制”的政权。这种政权有时候表现为不具备广泛民众基础的文官政府,或者直接就是露骨的军阀专制。
所谓家长制,是指在这种体制下,政治权威是家庭治理的必然结果或派生物,也即政府统治是“仿照”家庭治理的模式,政治权威是某种自然属性。这一学说最早是由17世纪英格兰保王党人罗伯特·菲尔默(Robert Filmer)在其著作《族长》一书中提出的。具体到非洲的“新家长制”国家政体,政府的治理体系是非洲传统家庭、族群治理体系的自然延伸与扩展,国家就像一个放大化的家庭或族群,政府领导人则被视为国家这个大家庭里的“家长”或“族长”。同样的,军人政权也是一种“新家长制”的表现形式。从体系构造上来看,非洲的这类国家体系与家庭、族群的结构似乎是不同的;但从功能上看,却并无二致。而与西方现代型国家相较,非洲“现代”国家中虽然也有一套完整的官僚体系(内阁、议会、政党等),但这些都是与新家长制体制“改造”了的、服务于新家长制的“表面文章”。在非洲“新家长制”国家中,真正有能力发挥作用的是各种各样的非国家行为体,如家族、氏族、部落等。它们具有政治权威和社会执行力,能真正影响到民众的社会经济生活。[11]3
为什么在非洲会产生这样一种奇特的新家长制国家体制呢?原因在于非洲经过欧洲殖民主义的改造后,源自欧洲的那套“民族国家”体系被彻底移植了进来,却无法与非洲现实环境相适应;同时,殖民统治又将非洲传统的国家上层体系毁灭殆尽,只留下一些粗鄙的基层管理机构。[12]21例如,前殖民时代非洲政治生活中长期存在的“主从关系”,在殖民时代被欧洲殖民者有意识地加以强化利用。传统社会中非洲的部落酋长、长老等被殖民者扶植起来、培养为忠实的奴仆,成为殖民政府的基层官员;欧洲统治者则会赋予这些人相应的权威、荣誉和利益。非洲各国取得独立后,欧洲殖民者撤走了,而他们培养出来的、只关注自己小集团私利的“奴仆”,而非专业的公务员群体占据了各级政府部门。非洲民众在同本国的政府机构打交道时,就已预料到这个政府是“无能、偏见、受贿和腐败的,并且在通常情况下确实如此”[13]。这些非洲国家政府机构中的既得利益者,一心只关注如何保护好“世袭”的权力网,从而攫取更多私利;从不在意民众对国家是否认同,也从不试图去培育国民生活的社会经济基础。自然地,民众的忠诚感、责任以及权利意识,都由各类非国家行为体所激发,使民众对诸如家族、部落、教团等的认同超越了对“国家”的认同,而这些非国家行为体同样盛行“主从关系”的准则。对普通民众来说,既然国家不能为他们提供庇护,不能成为他们眼中“公正的家园”,那么他们只能寻找并依附于愿意接纳他们的非国家行为体。[14]在这种政治演进逻辑下,欧洲殖民者移植入非洲的威斯特伐利亚式民族国家体系又怎能不归于失败?
也有学者从殖民统治时期私有制确立的角度进行解读,认为非洲国家独立后普遍产生的“新家长制”体制是对殖民时期私有产权制度的“反叛”[12]22。在西方,私有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与自由民主政治体制发展的前提和重要保障。在非洲,既无相应的经济基础,也无相应的政治传统,导致私有产权制度及相关的理念与非洲社会现实格格不入。更糟糕的是,欧洲殖民者将私有制引入非洲后,瓦解了非洲传统上的部落公有制观念及制度基础,损害了非洲民众的切实利益。不少非洲政治家、思想家都把近代以来非洲的困难归罪于私有制的推行。非洲国家独立后,一些国家通过推行非洲特色的“社会主义”,将其与非洲传统公社体制结合起来,变相恢复了公有制。另一些国家则打着“全民所有”的旗号,采取强制措施没收、掠夺私有财产。问题在于,无论以哪种方式实现“公有”,但公有制却最终未能建立起来——非洲国家的统治阶层在其特有的“小集团”(家族、氏族、部落)里,将“公有制”名义下聚敛的财富私分掉了,“他们把国家据为己有”。这产生了三个结果:其一,原本是为国家全体民众服务的行政管理人员,变质为攫取私利的各种利益集团。其二,从政职业变为一种牟利行为。权力配置资源,越大的权力就能配置越多的资源;而资源的获取,则又反过来巩固其政治权力。这是对权力与资源的双重垄断。其三,政治行为与民众生活脱钩,蜕变为一种各类利益集团间相互依赖与私人性“主从关系”的混合物。据此分析可知,私有制不适应非洲本土情况,废除私有制却又成为各类非国家行为体(利益集团)攫取私利的过程,并在其中人为分化、割裂了国家民众的归属与认同,强化了“新家长制”特征。
非洲民众和国家在经济关系上的脱节则进一步强化了“新家长制”的体制。正如上文所论,由于非洲国家缺乏必要的经验主权,国内统一市场尚未成形,政府财政又多依赖国外援助或贷款,这就使得政府减少了对纳税人合法经济收入的依赖性,对民众的责任也随之“缩水”。非洲各国的一种普遍现实是,“维生经济”(Subsistence economy)和“情感经济”(The economy of affection)盛行。维生经济是一种致力于糊口水平的低层次经济活动,在非洲表现为在小块耕地上耕作,甚至表现为采集、狩猎;有些跨界族群则靠走私维生,如撒哈拉地区的图阿雷格人(Tuareg)。这类经济自给自足,靠天吃饭,凭运气过活,既不纳税,政府也不对其负责,民众更多依赖与其生活环境联系紧密的地方部落、社群。情感经济则是一种基于亲缘、地缘、信仰等纽带而结成的互助性经济体系。就非洲而言,主要表现为部落、村社或宗教社团等内部人群间的经济互助行为,包括救济与发展。在这种情感经济体系中,民众依靠的是亲友和小集团,信赖的是可见的社会联系,这些都与政府无关。威廉·雷诺(William Reno)认为,现代经济中“非人格契约型关系”恰恰是对“维生经济”和“情感经济”的超越,后两者严重阻碍了统一市场的形成,并催生了地方性保守意识,民众会对非国家行为体产生严重依赖,这也正是非洲国家中“新家长制”产生的主要原因。[15]219
因为非国家行为体掌控了大部分的交易活动、财富流动以及权力孕育,所以非洲国家的新家长制巩固了如部落、宗教团体等的势力,在此过程中,非洲国家政府却因制度性不公而逐渐丧失了本应获得的权力与威望,进而导致政令不畅、执行不力。国家地位被削弱,使非洲回到“建立在原始的和人身依附基础上的非国家格局”。在非洲,大部分地区辨认不出可以被确认为“国家”的东西,而看似政府的东西也只是其中的一些点缀。[16]族群之间的社会和政治边界可能远比国家之间的边界更重要。
在非洲,这种新家长制普遍存在。由于政府的强力压制,社会看似非常平稳;也正是由于强力压制,政府随时处于危险之中,或许什么时候就“瞬间”垮台了。莫顿·博厄斯(Morten Boas)指出,非洲这种“看似稳定,却十分脆弱”的政府,以及强政府、弱国家的特点,就是“新家长制”的必然产物。[17]31-46这也是由“新家长制”背景下的权力与利益垄断所导致的结果——特定时间中只可能有一部分人能受益,其他人群要想“分一杯羹”就必须展开激烈的博弈。与现代政治文化迥异的是,在非洲政治传统中,并不认可政治的本质是相互妥协,而流行“赢者通吃”的游戏规则;博弈失败的一方也很清楚,失利的结果将是一无所有,甚至连原本获得的都将丧失。[18]202-213结果,失败方为求自保,胜利方务求“通吃”,必然彻底激化双方的矛盾,导致各类非国家行为体之间你死我活地争斗。
3非洲国家的威斯特伐利亚式“现代外壳”
这些非洲国家维持着总统制或议会制等属于现代民族国家的外壳。非洲国家独立以来,继承了欧洲殖民者留下的一整套政府体制和架构。虽然经过几十年的发展,这套体制和架构已经千疮百孔,甚至面目全非,但作为非洲国家对外宣示自身具备“法理主权”的证明,这套基于西方威斯特伐利亚式国家形态的“洋玩意”还是被勉强保留了下来。
非洲国家实行的政治体制和架构,主要有以下两种类型:
第一种是总统制。绝大多数非洲国家实行总统制政体。它们基本上仿照美国和法国等国的总统制建立起来,在发展过程中又形成了许多新特点:①多党制总统制。这是目前非洲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总统制政体。有一些是独立以后就一直实行的,还有一些是在1980年代末至1990年代苏东剧变后,迫于西方压力而改行这一体制的。但在许多非洲多党制国家,执政党居于绝对优势地位,反对党无法撼动其地位,被视为事实上的一党制国家。[19]19②一党总统制及党政合一的体制。一党总统制在1990年代以前,在非洲曾十分普遍,因为许多非洲领导人都认为一党制有利于防止国家内部的地方民族主义和分裂倾向。[20]60-64在非洲总统制国家里,立法机构的权力主要局限在立法权、国家财政运算与决算的制定、审议权以及监督权等方面。
第二种是议会制。议会制主要分为议会君主制和议会共和制。许多非洲国家在独立初期曾一度实行过议会制,但多转变为总统制。目前,在非洲国家中议会制已不多见,只有在如莱索托、毛里求斯等少数国家中实行。
无论是总统制还是议会制,无论是一院制还是两院制,无论是一党制还是多党制,这些要素实际上对非洲国家而言并不重要,甚至仅是一层“外壳”而已。许多非洲国家在独立后,逐渐堕落为个人化的独裁统治,并且经常是通过军事政变上台的军政府。国家政治体制是十分脆弱和易变的。
军政府往往是通过军事政变上台,一般上台后均实行党禁,停止宪法,建立军人执政委员会,由其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掌握国家立法、司法和行政大权。在这类机构的领导下,中央各级政府机构负责管理国家的具体工作。其中要害部门,如国防部、内政部等,均由军人担任领导,其余部门则由军政府指定文官担任部长。以尼日利亚为例,在1960年独立后,不管国家是处在第一共和国还是第二共和国时期,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独立至今发生过的一系列军事政变。这些军人走马灯似地轮换,深刻改变了国家的发展轨迹,反映出非洲国家在本质上的“前现代式”特征。[4]206-282
军政府建立以后,往往迫于国内外压力,不得不重新恢复现代民族国家的“外壳”。他们要么经过一段时间的军人统治后“还政于民”,要么通过“军人文官化”的手段,先脱下军装,再借由“法定程序”获取“合法性地位”,从而维持统治。还有一些军政府则被新的军事政变所推翻,国家陷入连环军事政变的泥潭。
之所以非洲的现代民族国家只是一层“外壳”,不仅是因为其脆弱和易变,更是由于其“新家长制”体制的存在。不管是军政府还是披着现代国家外壳的官僚制政府,都主要是通过控制商业而不是组织官僚机构来进行统治,并且其政治权威和对资源的控制主要是通过牟取私利的具体个人的决策实现的,在很大程度上根本不考虑成为“摆设”的正式的政府机构、规则和程序。[21]79-80以蒙博托时期的扎伊尔为例,其政府除了捍卫自身统治阶层内的安全和为精英榨取财富外,几乎毫无作为。1980年代,蒙博托从美国获得50亿美元援助后,不是把这笔钱用于发展国家经济,而首先是租用了协和飞机,让女儿在科特迪瓦举办一场奢华的婚礼。因此,在1997年他的政权被推翻后,不仅政权更迭,甚至连国名也从“扎伊尔”改为“刚果民主共和国”。
正是由于现代民族国家只是一层“外壳”,因此非洲国家领导人并不能通过掌握这个“外壳”而得到实际的民众拥护与经验主权,他们对自身地位的维持也没有信心。由于“新家长制”的存在,那些在任的非洲国家领导人并不依靠现代民族国家的政权机构进行统治,而是依靠外部盟友和“新家长制”下小集团的拥护来掌权,所以他们对其执政任期和生命有一种强烈的不安全感。且不论所谓“文官政府”的忧虑,就连军政府领导人也担心利益对立的将领、心怀不满的低级军官哪天发动政变推翻他们。恰恰是由于这种局面在非洲国家中的普遍存在,因此“国家安全” “国家利益”就远不如领导人的“个人安全” “个人利益”更具有实质性的意义。
总之,非洲国家为了获取法理主权,就不得不维持着总统制或议会制等属于现代民族国家的“外壳”,却还不时演变成赤裸裸的独裁统治。即使保有现代民族国家的外壳,其实质仍是“前现代式”的“新家长制”国家体制,并不具备经验主权。所以有学者指出,非洲面临的根本问题不是经济不发达,而是“国家的失败”。“非洲的经济和政治失败是紧密相关的,经济上的改善本身即使能够实现,也不会打破这一循环。”强大的国家及其摆脱传统束缚的政治结构是非洲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22]208
4地区国际社会与非洲国家的“后现代性”假象
这些非洲国家还被赋予了某些后现代国家体系的特征。在欧洲,前资本主义时期广泛存在着封建领主间的世俗战争和以基督教为旗帜的宗教战争,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民族国家的形成,以民族国家为主要单位的国家间战争此起彼伏。二战后,欧洲开始了艰难的反思与重建,并从以“民族国家”为唯一认同的“非我即他”的零和博弈观念中解脱出来,寻求欧洲国家间共存与合作的新发展。从建立欧洲共同体,到发展至欧洲联盟,欧洲的民族国家成功实现了在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一体化,走上了一条属于后现代国家体系的发展道路。
而非洲国家以一种“新家长制”为特征的“前现代式”政治体制加上一层现代民族国家的“外壳”,却也产生了某些类似于欧洲国家的“后现代国家体系”特征,主要表现在:非洲国家间的边界基本不曾发生过大的变更,非洲国家间的战争与欧洲在17世纪~18世纪中的战争相比也少之又少;而地区合作与一体化的思想却被非洲各国普遍接受。
在非洲,这种“后现代国家体系”特征的形成主要有三方面原因。
第一,一种松散的“泛非主义”意识形态,使非洲国家领导人在独立之初就怀有“非洲统一”的理想并不断为之奋斗。“泛非主义”是在1900年诞生的。起初,它是产生在美洲大陆黑人精英中的思想,认同“黑人民族性”和“非洲个性”等概念;认为非洲人曾创造过伟大的文明,进而呼吁非洲人联合起来以复兴古老的非洲文化与种族。二战后“泛非主义”从“黑人民族主义”演变成“非洲民族主义”,从关注世界范围内的黑人命运集中到以非洲为地域基础的非洲独立和最终统一思想。而争取非洲的独立和统一也成为泛非主义的核心内容。[23]79-80
泛非主义意识形态中有一些超越民族国家的具有后现代性特征的理念。如非洲的未来取决于非洲能否实现统一,而每个非洲国家的独立仅是统一的前提。由于非洲被多个欧洲国家殖民,因此非洲各地区的制度状况、社会发展水平都有很大差别,使政治独立的实现只有以地区为单位才可能推进下去。泛非主义的理想是非洲统一,因而非洲各国分立的状态并不代表黑人解放任务的完成。随着非洲各国独立后遭受到新殖民主义的再次威胁,非洲各国自发团结起来,试图通过合力击败新殖民主义者。“泛非主义”认为,文化运动是历史运动的动力所在,非洲传统文化中的“多样性”与“统一性”因素支撑着非洲历史的发展。
第二,形成了强有力的非洲地区组织,致力于维护国家间和平、合作,并阻止非洲各国边界的变更。1963年,非洲统一组织成立,随后成为推动地区一体化的实体性机构,并在法理上使非洲国家的团结与合作制度化和长期化。20世纪下半叶,非统组织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非洲国家的团结与合作。这些措施有:支持民族解放运动;化解非洲大陆内部矛盾与冲突,维护非洲和平与稳定;反对外来干涉,宣布中立与不结盟。非统组织专门确立了边界不可更改的原则,有效防止了国家间的领土战争,并建立了地区层面的冲突控制机制。
随着1990年代以来“泛非主义”的再度勃兴,尤其是“非洲复兴”思想的提出,以及非洲现实发展任务的转变,非洲联盟于2002年正式成立。[24]108-115非盟是非统的继承与发展,致力于继续推动非洲国家的政治独立、地区稳定、经济解放和人权保护。非盟在政治上继承了非统维护非洲国家独立和领土完整、尊重现有边界现状等原则,并建构了非洲集体安全机制,积极预防、解决和处理冲突。[24]114-141
第三,在非统和非盟的合作框架下,非洲各地区还存在着大大小小的地区组织,致力于地区合作与一体化。从时间上看,在非统时期,非洲次区域合作组织的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24]96-100从1960年代涉及原材料生产和输出、资源开发的组织,到1970年代涉足政治与安全合作的组织,再到1980年代的组织调整期,直至1990年代的新发展期,非洲的次区域组织不断发展,一些次区域的政治与安全合作逐步巩固,次区域内的经济一体化也不断增强。到非盟时期,非洲次区域组织进一步发展,成为推动地区合作与一体化的重要力量。
从空间上看,非洲的次区域组织在北非、西非、中非、东非和南部非洲都有大量分布,并主要以这些地区为界限。如在东非,主要的组织是东非共同体(EAC),在南部非洲主要的组织是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SADC)等。同时,一些跨区域的组织也不断涌现,如东南非共同市场(COMESA)。
由于强大的泛非主义思想和区域、次区域组织的共同作用,使非洲国家具备了某些类似于欧洲国家的“后现代国家体系”的特征。这种诸多弱国和相当强大的“地区国际社会”结合而成的组合形态,得到了非洲外部国际社会的普遍支持,从而给非洲国家间的关系带来了相对的稳定与安全。有人统计了1988年~1998年间的25场非洲冲突,其中有多达21场冲突属于国内冲突而不是国家间冲突。不过,作为殖民时期遗产的非洲国家边界的安宁,并不意味着非洲就是安宁的。[25]81-94如上文所述,在非洲,由于“新家长制”对非国家行为体的鼓励和对国家的削弱作用,因此族群之间的社会和政治边界可能远比国家之间的边界更重要。非洲问题的根结在于发生在非洲国家内部的广泛和惨烈的暴力冲突,如反政府武装与政府之间的战争。所以,非洲国家所具有的“后现代国家体系”特征也只是一种在法理主权架构下的“假面具”——从法理主权的层面上看,国家间保持和平与合作,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国家间竞争压力;但从经验主权的角度去看,这样的国家并不是因为其政治、经济和社会程度发展到后现代国家的水平而呈现出所谓“后现代国家”的特征,而是各种外力导致了这种特征。
这种兼具“前现代”与“后现代”的“现代民族国家形象”,恰恰由于“现代” “后现代”的要素使这些国家的真正问题被遮蔽起来。最关键的一点就是非洲国家体制的致命缺陷。遮蔽问题并不意味着能真正解决问题,相反还拖延了问题的解决,随着时间的发展,使问题变得更加复杂无解。于是,非洲国家在外部的“后现代”特征不断强化的同时,内部的、深层的“前现代”特征也同样被强化。因而,非洲国家长期在“前民族国家”时代徘徊,由各种非国家行为体决定了非洲民众的命运,而国家自身却无法真正担负起构建“民族国家”的历史使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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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ee-Dimension and Its Substantive Characteristics of African States’Development——Taking Sub-Saharan Africa as the Research Core
WANG Tao1,ZHANG Jiachen2
(1.School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Yunnan University,Kunming 650091,China;2.School of Law,Yunnan University,Kunming 650091,China)
Abstract:In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of Sub-Saharan African states,the interaction between social traditions characteristics and the outside world impact leads the nation-state building failed which followed the western models to construct.African states are in “pre-nation-state” stage.These states have juridical sovereignty but lack of empirical sovereignty.The pre-nation-state is the result of the mixing between precolonial African institutions and the non-state organizations in the process of the nation-state building.This type of states are characterized by pre-modernity,so-called “neopatrimonialism”.State authority can not be constructed and public recognition moved down to families,clans,tribes,ethnic groups,local communities,etc.These states also keep the modern nation-state’s shell.In Africa,“regional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also emerges by the African regional integration.However,both are illusion based on the juridical sovereignty.While the competitive pressure in African interstate relations dispels,African states themselves also are crumbled by non-state organizations.
Key words:pre-nation-state;neopatrimonialism;empirical sovereignty; juridical sovereignty;Sub-Saharan Africa
文章编号:1673-1646(2016)04-0038-07
* 收稿日期:2016-03-07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撒哈拉以南非洲反政府武装问题及其对中非合作关系的影响研究(14CGJ00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撒哈拉以南非洲反政府武装问题研究:背景、进程与影响(12YJCGJWO13)
作者简介:王涛(1983-),男,副教授,博士,从事专业:比较政治学与国际政治学。
中图分类号:F140.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3-1646.2016.04.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