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背景下大学生法治意识培养路径优化探究
2016-01-14罗明惠
【摘 要】针对依法治国背景下大学生法治意识培养中存在的问题,探究优化大学生法治意识培养的路径,以加强大学生法治教育,促成大学生在生活和实践中自觉认同法治,推进中国法治进程。
【关键词】大学生 法治意识 路径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5)09C-0004-03
随着我国法治进程日益加快和深入,法治实践对法治意识的需求日趋迫切,能否抓住这样的机遇,培育国民的法治意识,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能否最终形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提出建设法治社会“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这是新常态下开展法治教育的要求。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法治意识的普及、法治思维的养成、法治信仰的形成,直接影响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进程。因此,本文试针对依法治国背景下大学生法治意识培养中存在的问题,探究优化法治意识培养的路径,以加强大学生法治教育,促成大学生在生活和实践中自觉认同法治,推进中国法治进程。
一、大学生法治意识
法治作为治国的现代方式,要求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治理依法而治,法律在管理国家和治理社会中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人们真正在内心拥护、信赖和信仰法律。意识来源于实践,同时反作用于实践。大学生法治意识指大学生作为独立主体的社会成员,在社会实践中形成对法律及法治的正确认识,理解社会主义法治、认同社会主义法治,基于这种信任,树立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发自内心地向往和追求社会主义法治,比法律意识更高一级的意识形态。法治意识的需要标志着自由、民主、平等、公正等法治理念已逐渐深入人心,成为人们自觉的追求,是实现依法治国的良好的思想基础。
大学生是国家栋梁,民族复兴的希望。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强弱直接影响我国法治建设进程。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意识,增强他们的法治信仰及依法办事的能力,使学生清醒地认知、理解法治,提高法治素养,自觉主动约束自我行为,维护好法治秩序。因此,在现代化进程中,增强大学生的法治意识不仅是时代的需要,也是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内在要求。
二、透视大学生法治意识培养中的困境
(一)深化改革中深层次矛盾凸现,动摇大学生法治信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目标,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全面推进法治中国”的战略目标,改革与法治成为当前中国社会发展的两大主题。改革是革旧布新的“破”的过程,破除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旧的思想观念、制度、体制等各种阻碍因素。随着改革进人攻坚期、深水区,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步浮出水面,各种风险和挑战也逐渐增多,并伴随着既得利益主体的对抗和阻挠。部分领导干部存在“人治”思维,滥用公权力。同时,由于司法体制尚不完善,司法实践中出现诸如办案中索要钱财、靠人情办案等腐败现象。在此情形下,若高校法治教育不到位,就会让大学生在学校里培养起的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回归原点,动摇大学生法治信心。
(二)高校法治教育体系不健全,影响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
法治意识的培养,是一个长期而细腻的过程,高校法治教育应当围绕依法治国的目标进行,通过教育都应当具备基本的法治意识。当前普通高校的课程体系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唯一一门普及法治知识的公共必修课,2013 年该课程的统编教材进行了修订,把法律精神、法治思维方式和法律文化的培育纳入教材中,对高校法治教育的方向形成了新的定位。然而当前高校法治教育机制尚未跟上社会需要的进程,影响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
1.教学内容和考核方式与法治目标不相匹配。长期的法治教育在内容上仅停留在基本法律知识的讲解上,侧重知识的传授,忽视法治观念的形成,法治意识的培养和法治精神的塑造。因此,在期末考核中只是以分数来衡量学生的学习效果是否合格,对于课程的教育效果、学生法治意识的提升与否,缺乏相应的考核制度。
2. 教学手段单一,大学生的主体参与度不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作为高校法治教育的主渠道,在实际教学过程中,主要以大班的形式组织教学,同时受制于有限的课时和既定的考核方式,教师需要完成教学任务的硬性指标,大部分教师采用传统的课堂教学,局限于单纯的理论灌输,实践性环节重视不够,没能发挥有效作用。因此,学校法治教育学校纵向教育空间扁平,手段单一,没能根据大学生受教主体的特点,将法治知识和法治理念的培养融于实践教学中,学生只是被动的接受教育,没有调动学生主体的参与度,很难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形成法治思维。大学生知法犯法的现象不少,知法、守法、用法和护法才是法治教育的目的和归宿。
(三)大学生主观能动性不足,制约法治意识的养成
在教育中,教育对象的理想状态是自觉的全心全意学习,然而受种种因素的影响,教育对象学习的主观能动性总是存在差异的。大学生的法治意识可分为不同层次:有法治意识,畏惧法律,不敢违法;有法治意识,知法、守法和护法;把法律融合生活,会用法。当前大学生的法治意识状况主要是第三层次尚未能很好的实现,首先,在法治认知上认为法治是国家的事,只要学好专业知识就行。其次,在法治意志上,认可法治国策,对一些法律现象错误的认识和评价,对法治信心不足,对法治的价值理解不深,缺乏对法治的认同,法治精神欠缺最后,在行动方面,法治实践能力不足,不能够自觉守法,对社会中的违法现象表现冷漠,缺乏正义感,碰到法律纠纷不会主动运用法律的方式解决问题,用法能力较弱。大学生主要还是基于法律的强制性、法治教育服从法治,法治意识的养成中被动的因素大于主动的因素,总体上缺乏对现代法治精神的深刻理解和领悟,尚不能将法治的要求内化为自身行为的动机。
三、大学生法治意识培养路径
“法治”已成为现代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因此,必须站在依法治国的新高度,用新的视角来看待大学生的法治意识,大学生的法治意识不可能自发地形成,也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通过教育、环境熏陶等方式经过多年的积淀,逐渐养成。当下要解决传统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把握大学生法治意识培养的内生动力,贴近大学生认知规律,开展多元化实践活动,科学把握培养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动态过程这几个方面优化大学生法治意识培养的路径。
(一)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元指导,大学生法治意识培养的方向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十四个字中,科学的回答了如何处理国家、社会和个人三者的关系,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素之一,其实也是处理上述三者关系的关键原则,不管是国家、社会和个人之间关系的协调,还是公平、正义等理念的实现都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可以说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核心,凝聚社会共同政治理想和信念、美好的价值追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做出的战略部署,因此法治建设离不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应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扬善弃恶,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环境,创建有利于培养大学生法治意识的氛围。高校则需采取措施,引导大学生学习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和逻辑关系,以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社会主义法治的精神实质,将法治理念贯穿于学校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将法治信仰植根于大学生的心灵深处,树立法治权威,以便凝聚巨大的社会正能量,推进依法治国的顺利开展。
(二)重视大学生身心发展的两组因素,大学生法治意识培养的内生动力
1.重视道德对法治的滋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法治建设进程中离不开道德的保障与规范,也离不开德治的培育的社会道德基础滋养。一个道德素养高人才会对自己有较高的要求,自我控制能力也比较强,因此守法、用法和护法的意识也相对较强。一些大学生误认为法治建设进程中,法治与道德相互冲突,法治是讲法律不需要道德。高校必须改变大学生关于道德无用的错误观念,在重视法治教育的同时加强道德教育,惩恶扬善,提升大学生的道德品质,倡导高尚的道德追求,发挥道德对法治意识培养的促进作用,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
2.唤醒学生的主体意识。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日本著名法学家川岛武宣曾说过“近代法意识最根本的基础性因素是主体性的意识”。当前大学生的法治意识处于消极被动状态,主要是主体意识尚未能很好地激活。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要唤醒他们的主体意识,让他们认识到自己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独立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尊重他们的主体意识,培养其社会责任感,内心形成对法治的渴求和坚定信念。这就需要高校法治教育在内容上由单纯的知识灌输转为法治知识与法治理念培育相结合的教育模式;在形式上实现不断创新, 利用多种手段和方式吸引大学生以主体的身份参与法治建设,激发其对法治前途与命运的高度责任感。
(三)贴近大学生认知规律的“三部曲”,推进法治意识的渐进培养
法治意识是一种比较复杂的意识系统,需要从大学生身心发展出发,贴近大学生认知规律,从法治认知、法治认同和法治信仰三个阶段,推进法治意识的渐进培养。
1.法治认知:法治意识培养的思想基础。拥有基础的法律知识,对当前的法治状况有清楚的认知是法治意识培养的思想基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大学生法治意识培养的主阵地,在教学过程中要不断调整教学内容、改进考核方式、创新教学手段。在教育内容上通过基本的知识教育使大学生对法治形成系统的认知,了解中国的法治建设的和预期目标,在此过程中结合中国的法治实践使大学生能够更加客观、理性地对待实际情况。在课程考核上可引入多种考核方式,采用课堂表现和课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在教学手段上,遵循大学生的主体意识和个性特点,结合教育热点,采用一些能激发大学生情感体验的教学方式、方法,拓宽教育空间,吸引他们参与课堂教学,提高他们的思辨能力和法治意识。
2.法治认同:法治意识培养的心理基础。法治意识的培养在解决知与不知问题的基础上,更要解决信与不信的问题,就是法治的认同。法治只有被大学生真正认同和普遍接受,才能自觉生成法治意识,主动地按照法治要求去行动。大学生的法治认同主要是基于法律能保障大学生的合法需求,保障自由、公平、正义等公众需求的实现,从而认可法律、信赖法律、愿意服从法律,对法治充满信心的过程。首先,高校要依法治校,改变旧的具有明显人治特征的大学生管理模式,依法制定和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依照法律和制度管理学校公共事务,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则办事,公开校务,尊重师生、服务师生、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其次,大力培育法治文化,法治文化主要体现在法治精神文化、法治制度文化、法治物质文化和法治行为文化,法治成为高校治理的普遍性规则。法治文化能对大学生起到潜移默化的熏陶作用,形成学法、守法、尊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3.法治信仰:法治意识培养的情感皈依。伯尔曼指出:“法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当人们在对法产生认同并建立了法信仰之后,遵守法规则和条文会很自觉”。法治信仰意味着对在对法的充分理解、高度认同之后对法的心悦诚服,是对法的理性共鸣和情感升华。从而使每个人的内心都信奉法律的权威性和神圣性,法成为每个人日常行为的准则,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厉行法治、追求公平正义成为的最大共识,形成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社会法治良好环境。
(四)开展多元化实践活动,科学把握培养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动态过程
高校大学生所掌握的法治知识,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的进行检验,这样才能够让大学生感受到学到的不仅仅是一种与实践脱节的理论知识,能够把相关的知识变成灵活运作的武器。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高校要注重法治教育的不断创新,告别以往的简单说教,从大学生感兴趣的法律热点问题作为切入点,开展多元化实践活动,让大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感染和教育。高校应切实搭建校内外实践平台,加强法律实践活动的开展。在校内,可以举办法治文化节,打造精品校园文化活动,包括组建模拟法庭、法治演讲、征文比赛、辩论赛等常规活动,激发学生自主参与性,提高学生的法治认知;可以以法律专业学生为主体成立法律援助中心,帮助大学生解决生活中的法律纠纷,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提升大学生对法律的认识度。在校外,可以搭建长期的实践平台,和监狱、劳教所、检察院、法院等进行联系,建立大学生校外法治实践基地,使学生能在身临其境中得到教育和启迪,深化大学生法治意识,做到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只有使学生学会了运用法律知识的方法并能解决现实中的实际问题,才能培养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兴趣,使法律意识教育具备时效性和科学性,让学生真正领悟到法律的基本精神。
法国思想家卢梭曾说:“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法治社会不仅需要完备的法治条文,更需要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自己形成法治意识,主动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法治意识是法治社会的思想基础,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尤为重要。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是复杂而艰巨的工程,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需要直视教育过程中的困境,整合优化路径,推进大学生法治教育向纵深方向发展,使大学生真正成为一个知法、守法、信法、护法和用法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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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反腐倡廉理论研究专项课题(2014ZJ003);广西财经学院2014年度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科研课题
【作者简介】罗明惠,女,广西上林人,广西财经学院金融与保险学院辅导员,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责编 何田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