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你真的要走,把我的照片还给我”
2016-01-14王玥娇
博客天下 2016年2期
王玥娇
德国高级法院作出了一项裁定:判决一男子无权保留其前任的裸照。法院认为,即使情到浓处一时脑昏同意拍摄,也依然有权要求对方在分手后删除照片,莫谈版权。
点赞:来自《爱之初体验》的那句著名歌词不小心做出了预言,虽然裸照“在你身上没有用”,也并不能用来“还给我妈妈”。事实上,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已经宣布,此类罪行最少可判2年监禁。德国的裁定则将可能的犯罪行为直接掐灭在萌芽期。法院同时贴心地表示:那些穿着衣服无损名誉的照片,允许留着。毕竟爱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