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花浅草CSR
2016-01-13党红
党红
无论是资产侵占舞弊还是财务报告舞弊,都会导致肌体发生病变甚至死亡。一个企业如果不能很好地预防和发现舞弊行为,企业就会面临成本增加、财富减少继而损害雇员、顾客、股东等利益相关者利益的恶性循环,所谓回馈环境、创造公共价值也只能是有心无力的怅惘叹息。但是在复杂的现代商业生态网络中,个体细胞仅仅“做好”企业似乎还不足以做“好企业”。企业在重视自我保健、防范和发现舞弊的基础上,应当致力于持续善待利益相关者,将社会诉求纳入企业战略,成为商业价值实践和公共价值实践的统一体。如此,方能实现从“做好”企业到做“好企业”的光荣绽放与质性跨越。言及此处,“企业社会责任”(CSR)这一关键词势必粉墨登场,这也是近年来媒体曝光度颇高且部分企业着力标榜的一个热词。
CSR出现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尽管弗里德曼认为“CSR偷取了本该是股东拥有的提高企业效率的资源”,德鲁克也指出“CSR是对商业准则的危险扭曲”,不过对CSR的公共认知却呈迎风见长之势。比如美国《商业周刊》2000年所做的一次调查显示,只有4%的被调查者认为“企业只有为股东赚取最大利润一个目的”,95%的被调查者支持“企业应该有不止一个目的,应该牺牲一些利益使员工过得更好、使社区变得更好”。在我国,由政府引导、媒体关注以及部分企业意识早醒所形成的合力,使得我国企业在进入21世纪特别是2008年以后,或主动或被动地将CSR纳入管理范畴甚至战略视野。
自CSR问世以来,其概念的外延和内涵逐渐丰满。我们姑且抛开繁杂的理论维度,来看CSR的一个通俗版本——企业不仅要对股东负责,还要对包括顾客、雇员、供应商、社区等在内的利益相关者承担责任,所承担的责任不仅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也包括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等。这个解释一是点出了利益相关者构成的“社会”,二是梳理了“社会责任”的明细项,看来还算明白,可是当我们试图以此为规矩来衡量CSR的履行程度,或是揣度哪家企业更好地实现了CSR时,却发现问题来了——利益相关者如何排序?各种责任如何配置权重?比如,改制后的大中型国企竭力脱钩撇清“企业办社会”的帽子,由此所导致的员工福利和当地社区便利减少,算不算CSR的缩水?一个鲜见参与慈善项目只是埋头致力于生产更好产品的企业,和一个捐资兴建了多所希望小学但却不时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到底谁的CSR颜值更高?又如,采矿业跨国公司的发展固然促进了当地的就业和经济增长,但土著社区的环境、文化可能受到极大的负面影响,甚至土著居民的收入和就业并无起色,在评价CSR时当地政府的美誉和土著居民的怨声,哪一个更重要?曾经一度沸沸扬扬的“力拓胡士泰事件”中,国人斥之“商业汉奸”,澳人称其“民族英雄”,如何平衡跨国公司的企业利益、本土国家利益、合作国家利益,才能不拂CSR的良心品质?
CSR的花枝本已纷繁,令其更加扑朔迷离的是我们还无法直接览胜,只能通过企业社会责任报告(CSRR,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管窥CSR。如果CSR和CSRR之间是一一映射关系的话,即作为原象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每一要素都能在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像中找到与之唯一对应的元素,那么,我们大可以说CSRR = CSR。但是,CSRR往往不是用平光镜直接反映CSR的结果,而是经过筛选、分析、比较、汇总、渲染等多道程序加工而成,换言之,CSRR ≠ CSR。经过加工,企业是否能保证其CSRR原汁原味地反映机构行为对经济、环境和社会方面的影响?是否能在CSRR中保留所有对利益相关者至关重要的议题或指标?是否能在CSRR中从当地的生态和社会背景出发讨论个体绩效?是否能在CSRR中心平气和地将正面和负面信息据实相告?是否能将各期CSRR串联成一张连续的登高路线图并清晰刻画当期所处的节点?是否能将CSRR打造成一种便于阅读、易于理解且令人信服的样式?我们如何能分辨企业确实承担了CSR还是仅仅声称自己承担了CSR?
新年伊始,读此开篇,是不是有些“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如何理解和评价CSR、如何编制和解读CSRR,此番仅是初见峥嵘。接下来我们将拨开乱花耘植浅草,以“实践案例+理论分析”的方式,全方位地探讨关于CSR和CSRR的经纬纵横,共飨其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