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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曲表演艺术的审美特征

2016-01-12史玉云

戏剧之家 2015年24期
关键词:旦角评剧表演艺术

史玉云

(泗阳县淮海剧团 江苏 泗阳 223700)

戏曲表演艺术的审美特征

史玉云

(泗阳县淮海剧团 江苏 泗阳 223700)

表演艺术是戏曲艺术的中心。本文从美学视角与高度,对戏曲表演艺术的审美特征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细致的研究,将其分解为写意化、程式化、舞蹈化、个性化四个理论层面,分层次进行研究。

戏曲;表演;审美;特征;写意;程式;个性

表演艺术是戏曲艺术的中心和生命,从美学的视角与高度来审视、研究戏曲表演艺术的审美特征,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艺术命题。本文结合笔者个人多年来从事戏曲表演艺术的实践与理论思考,对戏曲表演艺术的审美特征谈几点拙见,以期引起关注与讨论。

我们认为,戏曲表演艺术的审美特征,主要有以下三点,下面分别进行论述。

一、写意化

戏曲表演艺术的第一个审美特征,是写意化。

“写意是中国古代美学的一个重要命题,在戏曲表演艺术中主要表现为对时间空间限制的突破,以及动作、布景的虚拟。合在一起,就造成了一个与实际的生活形态相去甚远,艺术的韵律随着心意流荡的天地——当然,不会是一个逼真的幻境。”[1]

对于戏曲表演艺术而言,写意化的审美特征,又主要通过两种方式予以表现。

一种方式是虚拟。虚拟是虚拟动作的简称,而所谓“虚拟动作”,则“指表演原需附着实物的动作时,不用实物或只用部分实物,虚拟地进行表演。戏曲表演中运用尤多,大多是生活动作的规范化和舞蹈性,常见的如开门关门,上下楼梯,骑马行船等。”[2]也就是以鞭代马、以桨代船、以车旗代车、以酒壶代酒宴等。

当然,虚拟表演并不是简单的形式主义的表演,它要求演员在表演时要有“内心视象”,正如梅兰芳大师所言:“……在运用方面,一定要结合我们的内心活动。譬如《醉酒》里的‘卧鱼’这个身段本来没有目的,我把它改成蹲下去,是为了闻花。可是所有闻花、掐花、看花等姿态动作还是传统的东西。要点是在当时我的心中、目中都有那朵花。这样才会给观众一种真实的感觉。”[3]也就是说,虚拟骑马,心中要有马;虚拟行船,心中也要有船。即动作虚而心不虚。

另一种方式是夸张。夸张是一种表现手法,是以现实生活为基础,借助丰富的联想与想像,抓住事物的本质特点进行放大或缩小,获得新奇的艺术效果。

当然,夸张要把握好惊讶,既超越实际又不脱离实际,既新异奇特又不违背常理。戏曲表演中的夸张比比皆是,例如哭、笑、甩发、搓步、倒僵尸等等,都是在生活真实的基础上的艺术夸张。

二、程式化

戏曲表演艺术的第二个审美特征,是程式化。

程式是戏曲表演中的一种技术形式,是根据戏曲表演艺术的特点与规律,将生活中的语言和动作加以提炼、加工,使其成为唱念和身段,并与音乐节奏相和谐,形成规范化的表演方式。例如各种唱腔板式、音乐旋律,各种行当不同的表演技术等等。

与程式密切相关的是程式动作,是把生活中的某些动作进行提炼与美化,经过表演实践逐步形成并确立的具有一定含义的规范性表演动作,是戏曲表演重要的艺术手段之一。例如“趟马”“走边”“圆场”“起霸”等等。

程式不是死的、僵化的、一成不变的,而是活的、变化的、发展的、创新的。例如现代京剧《骆驼祥子》中祥子的“洋车舞”,就是在生活动作拉洋车的基础上,创造出来的新的程式动作。

三、舞蹈化

戏曲表演艺术的第三个审美特征,是舞蹈化。

王国维说,中国戏曲是“以歌舞演故事”,点明了中国戏曲的歌舞化的本体审美特征,而这一审美特征又主要通过表演来具体体现。

从本质上考量,舞乃是中国所有艺术的共同审美特征之一。著名美学家宗白华先生指出:“‘舞’是中国一切艺术境界的典型。中国的书法、画法都趋向飞舞。庄严的建筑也有飞檐表现着舞姿……中国的绘画、戏剧和中国另一种艺术——书法,具有着共同的特点,这就是它们里面都是贯穿着舞蹈精神(也就是音乐精神)。”[4]

舞蹈是一种空间流动的艺术,舞蹈又是一种线的形态的艺术。这种线的艺术成为中国古典小说、中国戏曲的线的艺术的决定性特征。

因此,中国戏曲艺术便成为舞的艺术,即无动不舞。梅兰芳大师也正是在京剧旦角表演艺术的舞蹈化方面,作出了卓越的艺术贡献。他不仅创造出旦角舞蹈身段的“坐”“立”“卧”“望”“指”“思”“羞”“托物”“提物”“搬物”“抢物”“捧场”等各种舞蹈动作姿势,还创造出京剧旦角表演的指法——“兰花指”的49种手姿造型,如“含苞”“初纂”“避风”“含香”“陨霜”“映日”“护蕊”“叶蕊”“伸萼”“迎风”“露滋”“醉红”“蝶损”等。尤其令人称道的,是他创造出多种京剧旦角舞蹈,如“剑舞”(《霸王别姬》)、“花镰舞”(《嫦娥奔月》)、“扑萤舞”(《千金一笑》)、“绸舞”(《天女散花》)、“拂尘舞”(《上元夫人》)、“羽舞”(《西施》)、“锄舞”(《黛玉葬花》)、“刺蚌舞”(《廉锦风》)、“袖舞”(《麻姑献寿》)等等。

四、个性化

戏曲表演艺术的第四个审美特征,是个性化。

戏曲表演艺术作为一项艺术创造工程,个性化是它的神髓和灵魂。个性化是创造、创新、创意的结果。“艺术家具有卓越的创造能力和鲜明的创作个性,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尤其是艺术生产比起其他精神生产来,更需要艺术家将自己独特的艺术风格和创作个性‘物化’在自己的艺术作品或艺术形象之中。”[5]也就是说,艺术家的艺术创造以个性化为核心。

戏曲表演艺术的个性创造,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个方面是艺术流派的创造。中国戏曲各剧种、各行当几乎都有自己的艺术流派,流派本身就是个性化创造的结果,换言之,流派以个性化的艺术风格为核心标志。例如评剧旦角的“白(玉霜)派”,创始人白玉霜幼学京韵大鼓,后改学评剧,代表剧目有《珍珠衫》《桃花庵》《锯碗丁》《可怜的秋香》《玉堂春》《西厢记》等,创造出细腻真挚、低回婉转的个性风格,形成了“白派”,被誉为“评剧皇后”。又如评剧旦角“新(凤霞)派”,则创造出优美甜润、清新俏丽的个性风格,代表剧目有《刘巧儿》《花为媒》《杨三姐告状》《祥林嫂》等。再如评剧老生马泰,对评剧男声唱腔的创造作出很大贡献,形成了嗓音宽亮、吐字清楚、韵味醇厚的个性风格,也称“马派”,代表剧目有《夺印》《金沙江畔》《孙庞斗智》等。而评剧花脸名家魏荣元,曾唱过京剧、梆子、曲艺,演过武生、丑角、花脸。他丰富了评剧花脸唱腔,形成了苍劲浑厚的艺术风格,代表剧目有《秦香莲》《夺印》等,世称“魏派”。

另一个方面是强化创新意识与创造性思维,包括发散性思维、逆向思维、跳跃式思维等等,以张扬个性为主攻方向。

[1]余秋雨.戏剧理论史稿[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3:653.

[2]上海艺术研究所,中国戏剧家协会上海分会编.中国戏曲曲艺词典[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1:168.

[3]余秋雨.戏剧理论史稿[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3:658.

[4]宗白华.美学散步[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69-78.

[5]彭吉象.艺术学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249-250.

J802

A

1007-0125(2015)12-00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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