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中学时代
2016-01-08沈熹微
沈熹微,女,四川人,知名专栏作家。著有小说集《浮夸》、随笔集《低处盛开》等。
我十二三岁的时候,爸妈在车站工作,我放学后不愿意独自回家,就先去车站。车站里人很多,来来往往都是赶路的旅客,他们大多从乡镇来,去大城市务工,其中大部分灰头土脸、衣衫破旧。我喜欢在那些扛着大包、风尘仆仆的旅人中间矜持、冷淡地走来走去,或是找一个较为显眼的位置坐着,等待他们茫然的眼神扫过我并着意停留须臾的时刻。我心里会有一种莫名的优越感,仿佛我是这个车站的主人,居高临下地掌管着他们的命运。
在一群深灰色的旅客中,偶尔有那么一两个衣着整洁的年轻人,每当我的眼神与他们的眼神交会时,默契和好奇便代替了优越感,我的脑海里会冒出一些问题:他们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去做什么?不知道这些问题是否太明显地写在我的眼神中,又或者说我通过眼神在向他们发出邀请。那个男孩走过来,仿佛漫不经心又仿佛蓄意已久地和我搭讪:“嘿,你要到哪里去?”年少的我有一种得逞的欣喜,淡淡地说:“哪里也不去。”
“嗯,我想也是。”他又说,“我注意你好一会儿了。”语气中透着一点失望,仿佛是因为接下来的旅途我不能与他同行。男孩穿了一件米白色或是烟灰色的T恤,牛仔裤很新,裤兜到腰扣的部分挂了一条银色的链子,这是当年流行一时的扮相,他的鞋子也很干净。
“是吗?那你去哪里?”我故作老到地问。
“去广州上班。”他说。
他不说“打工”,而说“上班”,这让他与周围的人有了鲜明的区别。我本想问问他是做什么工作的,但没问,我不想让对方觉出我对他感到好奇。
“我想去买点路上吃的东西,你知道附近哪里有商店吗?”他问我。
“从大门出去,左手边就是了。”我说。
“我带你去吧。”不知道为什么,我又说了一句,并拿“我是车站主人”的理由来宽慰自己。
“好。”他突然一笑,嘴角咧开,牙齿整齐但边缘锐利,像一种狡猾的动物。我心里一惊。但话既说出,也不好反悔了,只好硬着头皮领着他去。
走了大约30米吧,就到了小卖部。一路上他都在说话,比如看见我独自坐在那里,很特别云云。我的脑袋有点懵懵的,一边注意周围有没有认识的人在看我,一边平淡地应他两声,心跳得很快。他只买了一瓶水和两包烟,而不是大家常买的方便面、点心或饼干等,这又让我刮目相看。
往座位上走时,他说:“你会说广东话吗?”
我说:“不会。”
他说:“那我教你,好吗?”
我说:“我学不会,不过你可以说来听听。”
然后他用广东话说:“我中意你。”
我听懂了,脸一下就热了起来,但嘴上还是很倔强地说:“什么意思?我不懂。”
“我好中意你。”男孩又说道,这次没有上一次那么轻飘,发音较为重了。
我慌张地看了他一眼,他似笑非笑的,看不出认真还是不认真。幸好走回了车站。又有些微微的遗憾,这路实在是太短,不然可以多听他说几句。回到人群中,我们的关系立即就远了,比刚才在路上时还要远,几乎立即就回到陌生人的样子。他去一边抽烟,我也不好意思继续坐在原处,仿佛那是一种有意在等待的姿势。我又像往常一样在人群中走来走去,间或有认识我的大人经过,叫住我说两句无关痛痒的话,我说着笑着,一面用余光搜寻,看那个男孩是否仍在我的视线范围内,或者说,看自己是不是仍在那个男孩的视线范围内。
有一会儿他不见了,像有一盏灯被关掉,周围暗淡下去。我只觉得周围好吵闹,没意思。接近傍晚7点,到了惯常的长途车发车时间,人们陆续上车,我在竹椅子上坐着,想离开又有些不甘心。这时他突然出现了,不知从哪个方向而来,我无法掩饰自己内心的窘迫,就像猛地在镜子中看见了自己的裸体,更恐怖的是,还有另一个人也同时在看。
他递过来一张字条,说:“这是我的手机号码,你无聊时可以打给我。”
我拿着字条像拿着一个炸弹,烫手得很,恨不能立即扔掉。可不知为什么,又没扔。
“你的手机号码呢?能告诉我吗?”他说着又微微地笑了,这是他的第二个笑容,在暮色的掩护下显得有些深沉,有些忧伤,就像恋人离别。
我犹豫了大概两分钟,接过他的笔,在他递过来的纸片上写下了家里的电话号码。他郑重地叠好放在T恤左胸的口袋。他说:“我可以打给你吗?”我支支吾吾地说:“没什么事还是别打吧。”
“哦,好吧。我想你的时候再打。”他轻描淡写地说。我的耳朵里“轰”的一声。
接着他就上车了,随着灰扑扑的人群,我的视线犹豫地追随着那件浅色T恤,它终究在暮色中被逐渐淹没,最后被吞进了长途大巴的肚子里。
怅然地回到家,才敢展开字条,上面写了一个名字和一串数字。谭力,我默念了一下这个名字,有点惊心动魄。我将字条叠好,塞进电视机上的一个塑料花盆的下面。打开电视机,恍恍惚惚地开始看肥皂剧。
少年无心,在我几乎忘记了这回事的第二天或第三天,妈妈冷不丁地问我:“前天你在车站做什么了?”
“嗯?什么?”我全无印象。
“好好地想一想。”妈妈的语气温和,但透着不容置疑的严厉。
“没什么啊。”我使劲地想了,还是想不起来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
“你是不是给谁留电话号码了?”妈妈问道,语气还是温和的。于我而言却好似惊雷,我突然又在镜子中看到了自己的裸体,羞愧得不知怎么办才好。难道是花盆里的字条被发现了?还是我不在家的时候他打过电话?我只能唯唯诺诺地答:“嗯。”
“要不是你陈哥哥看见了,我还不知道你胆子这么大呢!”妈妈说。这句话有些怒意在里面了,我不敢说话,也不敢解释,心里想,比他打电话过来还糟糕,是被不相干的人看到并多嘴。
“你不要怪陈哥哥,他是出于好心。”妈妈说。大约见我已经被吓着,她又和蔼地说道:“这个世上坏人很多,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你知道他是做什么的?怎么可以随便把电话号码给人家?”
我无话可说,妈妈说得很对,后怕袭击着我,让我惊出一身冷汗。同时,羞耻的感觉更甚了,是啊,我怎么可以这么随随便便就把电话号码给陌生人!妈妈只说了一句:“以后不要再这样了啊!”我点点头,不知为何委屈得很,死死咬着下唇说不出话。趁妈妈没注意,第一件事就是将那藏在花盆里的字条翻出来撕得碎碎的,洗了好几遍手,就像碰过什么肮脏的东西。
那之后很久我都没有再去车站,仿佛一个犯人不敢再去自己犯过罪的地方那样,非常避讳。我怕看到陈哥哥,怕他将我看作一个轻浮的女孩,尽管事实上我确实做了一件轻浮的事情。
黏稠的、类似痰液一样的恶心感,在那段时间一直糊在我的后背,有点凉,滑腻,擦也擦不干净。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留电话号码给陌生人,恐怕也是为数不多的几次之一,直到现在有人问我的电话号码,我都会本能地戒备说:“我不太喜欢用电话,知道号码也不一定能找到我。”——这也是实话。
很久很久了,一个安静的午后,家中的电话突然大声响起。我过去接听,听到电话那边一个陌生的男声说:“你好,请问兔子在不在家?”电光火石之间,我想起那个男孩的面孔,后背上本已淡却的黏湿感又密集地爬上来,我沉默片刻,用近乎没有波动的声音说:“你打错了。”“哦。”对方迟迟疑疑,不大相信的样子。我没等他说出下一句话,便挂断了电话。
总算长舒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