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中的主力步枪弹(上)
2016-01-08三土明光
三土+明光
抗日战争期间,中日双方均投入了大量的武器装备。而本文呈现的则是当时使用的两种口径的主力步枪弹——7.92mm和6.5mm步枪弹。本文上半部分主要介绍这两种口径枪弹的源起及发展演变——
7.92mm圆头弹与尖头弹
19世纪末,清政府开始从德国引进M1888委员会步枪,由此,这一“舶来品”就决定了此后半个多世纪中国军用步枪的主流口径。M1888委员会步枪由德国当时的步枪委员会在毛瑟M1871/84步枪基础上改进而成,但其设计生产并没有毛瑟公司参与,故M1888委员会步枪与毛瑟并无多大关系。M1888步枪采用当时先进的旋转后拉式枪机操作方式,5发固定弹仓漏夹装填供弹系统,而与之配套的7.92×57mm或称8×57mmJ步枪弹也是全新设计的,全弹长82.5mm,采用当时还比较少见的无凸缘瓶形弹壳,弹壳长57mm,发射药为2.7g经石墨光泽过的片状单基无烟药,弹头为镀镍钢被甲铅心平底圆弹头,弹头直径8.1mm、长31.25mm、质量14.64g,初速640m/s,膛压约269.6MPa。1895年,湖北枪炮厂在M1888委员会步枪基础上仿制改进而成“汉阳造”(仿制改进的“汉阳造”去掉了原型枪枪管外的套筒),也一并引进设备及材料,仿造了这种圆头枪弹,月产量高达13万发。1897年,曾力主建设湖北枪炮厂的张之洞向军务处提议,将国内各厂所产步枪口径统一到“汉阳造”所用的7.92mm口径上来,但未能实现。
M1888委员会步枪配用的圆头弹虽然对有生目标的停止作用较好,但弹头较重、初速不高,弹道比较弯曲,不太适合打击远距离目标。为进一步提高步/机枪的有效射程,德国于1905年又在这种弹的基础上研制出初速更高、适合远射的尖头高速步枪弹,即“S”轻尖弹,又称8×57mmJS毛瑟步枪弹。“S”轻尖弹弹壳部分与原型的圆头弹基本相同,但全弹长缩减至80.3mm,其流线形铅心平底弹头直径8.22mm、长28mm、质量10g,装药量增加至3.3g,初速提高到870m/s,膛压也增大到303.9MPa以上。由于新弹性能优异,次年即1906年,广东、上海两家制造局便在仿造毛瑟M1898步枪的同时引入这种弹。后来,“S”轻尖弹发展出更多弹头种类,可满足各型步枪、轻重机枪乃至航空机枪的使用,最终成为两次世界大战中最著名的步枪弹之一。
民国之后,由于国力孱弱,国民政府包括各路军阀在军事装备上都一直仰仗国外,特别是与德国始终保持较为密切的武器贸易关系,因此国内的主流步/机枪在口径选择上即向德国毛瑟等欧洲产品看齐。1935年,国民政府兵工署经多方考察,以德国毛瑟M1924步枪为基础,仿制而成“中正式”步枪,该枪即发射7.92×57mm尖头步枪弹,以5发桥夹装填,与当时作为中国军队主力装备的捷克式轻机枪和二四式重机枪保持通用,提高了生产和后勤保障的便利性。不过,国内当时将圆头弹与尖头弹均称之为“七九”式毛瑟枪弹,如前所述,这种圆头弹与毛瑟并无多大关系,结果造成了某种程度的混乱。特别是尖头弹弹头直径和膛压均有较大增加,与圆头弹不能通用,也就是说,“中正式”的枪弹并不能用在“汉阳造”上,反之亦然。但限于当时的国力及抗战爆发等原因,国内一直未能完成武器换代的任务,因此整个抗战期间,7.92mm尖头弹、圆头弹一直处于同时生产和列装的状态。由于缺乏武器,后期国内甚至将部分“汉阳造”的弹膛和弹仓部分进行改造,使其能够利用5发桥夹装填并发射7.92mm尖头弹,这种经过改进的“汉阳造”与原型外观上并无明显差异,存在误装老式圆头弹的风险,使用中容易出现问题。
6.5mm有坂圆头弹
与尖头弹
日本自明治维新之后走上工业化道路,国力快速提升,同时为实现其对外扩张野心,军事工业得到优先发展,因此在军用步枪方面率先完成了从完全仿造到仿制改进再到自行设计的过程。明治二十年(1887年)日军开始装备的8×53mmR村田步枪弹虽然采用了无烟药,但设计较为落后,特别是凸缘式弹壳不太适合在自动武器上使用,因此在明治三十年(1897年),日本又定型了由有坂成章设计的三十年式步枪及6.5×50mmSR有坂步枪弹,在1904~1905年的日俄战争中首次大规模使用。6.5mm有坂步枪弹在当时主流军用步枪弹中是口径最小的一种,采用这一弹种也是日本对各种口径进行综合比较后慎重选择的结果,主要是考虑到日本人的体格要弱于西方人,较小的口径使得枪械和弹药更方便士兵携行。
早期的有坂步枪弹全弹质量22.25g,采用白铜被甲的平底铅心圆弹头,弹头直径6.63mm,弹头长31.5mm,弹头质量10.5g,黄铜材质的半凸缘瓶形弹壳底缘最大直径为12mm,全长50.7mm,全弹质量9.8g,装药为2.1g方片单基药。其弹头初速约630m/s,枪口动能2000焦耳。20世纪初,各国普遍开始采用高速尖头步枪弹,日本在明治三十八年(1905年)由南部麟次郎主持研制出三八式步枪,其对原有的三十年式步枪进行了较大幅度改进,并使用新式尖头高速步枪弹取代了老式的圆头弹。这种新弹特别强调初速和侵彻能力。其弧形尖头平底铅心弹头长径比较大,全弹质量9g,弹头被甲早期为铜80%、镍20%的白铜合金,后期改为黄铜合金,弹心铅含量达95%。装药量则加大到2.3g,膛压增加到262MPa,使初速提高到770m/s,枪口动能相应达到2670焦耳。由于装药量和膛压增大,为了提高弹底强度,底火室隔板厚度有所增加,所以虽然新弹仍采用半凸缘瓶形弹壳,但与圆头弹的弹壳并不通用,前者比后者重约0.4g。
新型尖头弹于1914年攻打德据青岛时首次投入实战,并一直持续生产到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之前。该弹使用面非常广泛,除了三八式步/骑枪及十一年式轻机枪外,还用于三年式重机枪、三八式重机枪、九六式轻机枪和九一式车载机枪上。
6.5mm有坂尖头弹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弹种系列,除普通弹外,还有专供重机枪使用的钢心穿甲弹、木制或压缩纸制弹头的练习空包弹、星形收口或普通收口空包弹、专供室内近距离射击训练用的狭窄弹以及多种式样的惰性弹等等。
6.5mm有坂尖头弹优势与劣势
在抗战中广泛使用的7.92mm毛瑟尖头弹和日本6.5mm有坂尖头弹两者威力孰大孰小?如果单纯从数据对比来看,显然7.92mm毛瑟尖头弹要占上风。“S”轻尖弹采用高初速轻弹头设计,弹头存速能力尚可,弹道比较平直,而且弹头弧形部位相对较长,导转圆柱部位较短,因此弹头命中目标后容易失稳,实际杀伤效果较好。其初速为870m/s,动能达到3790焦耳,是典型的大威力步枪弹。
与之相比,6.5mm有坂尖头弹弹头质量为9g,初速770m/s,枪口动能为2670焦耳,分别是“S”轻尖弹的90%、88.5%和70.4%。但6.5mm有坂尖头弹也并非传说中“一枪两洞”的“人道”弹,实际上它的杀伤力也不容忽视。究其原因,主要是该弹独特的弹头结构特别是被甲截面的设计,其特点是前部弧形部位较厚,而导转圆柱形部位较薄,弹头尖部不易变形,弹头质心也较为靠后,加上三八式步枪的长枪管和短导程(只有200mm)设计,保证弹头飞行状态稳定,具有较高的侵彻力。但这种弹头在飞离枪口不远的弹道初始阶段,弹头仍受到一定的初始章动影响,加之长径比大,因此弹头很不稳定,如果此时弹头碰撞到软体目标,很容易失稳并翻滚,对目标造成严重的杀伤。尤其是6.5mm尖头弹的被甲厚薄不均,很容易在弧形部分和圆柱部分处的连接处断裂,将内部的铅心甩出,形成类似达姆弹的爆炸效果,带来更大程度的伤害。即使在飞行比较稳定的中间距离内,由于弹头仍旧保持一定初速,侵彻目标时的侧向挤压作用仍然比较明显,杀伤力仍然可观。到了弹道后段,弹头再次进入不稳定状态,此时尽管初速已经降低,但更容易失稳,造成的伤害仍旧很大。
关于6.5mm有坂尖头弹的实际威力,在二战后期与其交手最多的美国人感受最深,以至于战后还出版了一本叫《敌人的武器》的小册子,设有专门章节进行论述,书中收录了多名美军士兵被6.5mm有坂尖头弹命中导致爆头或四肢严重受伤的案例。美军对此还专门进行了测试,认为6.5mm有坂尖头弹在230~240m的距离内,对有生目标杀伤效果最大。美国人根据实际测试另得出结论,6.5mm有坂尖头弹对硬目标的侵彻力并不那么高,主要原因还是弹头质心靠后,后半部分弹头被甲过薄,碰撞硬目标后容易导致弹头变形并失稳。6.5mm有坂尖头弹最大的缺点是弹头较轻,并且初速仍不够高,导致弹头终点效能较低,该弹用在轻/重机枪上时,虽然最大射程可达3500m以上,但远距离压制能力不足,其威力不如发射7.92mm毛瑟尖头弹的同类武器,特别是与中国军队重机枪上常用的毛瑟“sS”重尖弹相比,6.5mm有坂尖头弹几乎没有优势,这也是日本在后来的九二式重机枪上采用了口径和威力更大的7.7mm九二式机枪弹的原因。
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日本在用6.5mm有坂尖头弹替换原先的圆头弹时,特别做过停止作用的对比试验。通过对生猪的射击试验得出结论,老式圆头弹对于有生目标的停止作用和杀伤力要大一些,但尖头弹对于硬目标侵彻能力更好,并且弹道相对低伸,存速能力更好,综合来说尖头弹性能优于圆头弹,因此日本才最终决定进行更替。在当时世界上正式列装的几种6.5mm口径军用步枪弹中,6.5mm有坂尖头弹尽管不是威力最大,但弹壳长度最短,全弹质量也最轻,其尺寸、质量和威力三点的平衡把握得最好。该弹用在全枪质量较大的三八式步枪上时,具有很好的射击精度以及柔和的后坐力,有利于士兵提高作战效能。因此,苏联自动武器之父费德洛夫所研制的6.5mm M1916半自动步枪,就选择了这一弹种,其全弹长比日本的略短。与同时代的同类武器相比较,6.5mm有坂尖头弹及其配用的三八式步枪所组成的武器系统综合性能还是不错的,在较好地满足步兵精确射击能力要求的同时,整个系统的体积、质量都相对较低。仅从弹药本身质量来看,有坂尖头弹全弹质量只有21.7g,而采用“S”弹头的毛瑟尖头弹质量达到23.7g,一名步兵同样是携行120发弹,前者就可以减轻240g的负重,还不用说因此带来的原材料减少所降低的成本。这对于日本这样一个地域狭小、资源匮乏的国家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最明显的例证就是日本特有的训练用狭窄弹。日军相当重视基础射击训练,但又尽量避免消耗实弹,因此专门设计了一种弹头轻短、以黑火药为动力、专供近距离尤其是室内射击练习使用的狭窄弹,该弹就是利用实弹击发后的空弹壳重新复装而成,充分体现了日本人的精打细算。
特殊的6.5mm轻机枪专用弹
6.5mm有坂尖头弹用在三八式步/骑枪上是一种比较成功的枪弹,但当它用在十一年式轻机枪上时,却带来了意外的问题。
十一年式轻机枪是大正十一年(1922年)由南部麟次郎设计成功的,是当时日军步兵分队的火力骨干,日军对其寄予很高期望。该枪采用一种少见的漏斗外形的漏夹式供弹系统,通过设置在枪身左侧的供弹漏斗一次性可装入6排5发桥夹共30发枪弹,射击过程中下层打空的桥夹自动排出,上面装有实弹的桥夹在压弹柄和重力共同作用下下降,直至6排枪弹全部打完。这种设计的好处是,机枪可以直接使用步兵手中现成的安装在5发桥夹上的枪弹,使得每个步兵可以作为机枪的补充弹药手,同时省去了弹匣等部件的制造,又使得步/机枪可以通用同一种包装方式的弹药。
这一设想原意是好的,但在具体施行中却碰到了大难题。那就是十一年式轻机枪在设计上存在缺陷,特别是该枪采用的楔闩横动式闭锁方式,当膛压较大时,枪机后退速度过快,而且枪机系统没有预抽壳设计,因此在发射普通的6.5mm有坂尖头弹时,极易发生弹壳底缘拉脱或断壳的故障,所以不得不利用枪身上自带的油壶,在枪弹进膛前对弹壳部分进行涂油以润滑弹壳。另外,十一年式轻机枪采用裸露在外的重枪管设计,但外表的螺旋状散热片效果不佳,弹膛部分升温很快,而普通6.5mm有坂尖头弹发射药燃点较低,机枪连续发射后容易发生膛内枪弹自燃的危险。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日本不得不又为十一年式轻机枪设计专用的弹药。
这种轻机枪专用弹药首先将装药量减少到2g,另外使用了一种经过改进的、燃点更高的发射药。为和步枪使用的普通弹相区别,这种枪弹在包装盒正面印有明显的“十一式轻机铳”字样,表明该弹专供十一年式轻机枪使用,此外,包装盒上还带有一个圆圈中加“G”的图案,“G”是欧化的日文单词“Gensou”的缩写,即减装药之意;个别厂家在包装盒右侧还加上了红色的说明“耐热八○度六○分以上”,意思是该弹可以耐受摄氏80度高温60分钟以上不发生自燃。这种弹药不仅供十一年轻机枪使用,还供给后来的97式狙击步枪使用,因为减少装药后,不仅后坐力更小,而且枪口火焰相对不明显,有利于狙击手的隐蔽。据日方统计,从大正十三年(1924年)到昭和十四年(1939年)共制造了这种轻机枪专用弹20018万发,其中仅抗战全面爆发的昭和十二年(1937年)当年就生产了3247万发。到战争后期,为节约资源,即使是三八式步枪使用的普通弹也采用了减装药,包装盒上同样带有圆圈加“G”的标记,这样就可以保持与十一年式轻机枪互换使用。
这里有一个异常问题是,本使用同一弹种的步枪与轻机枪后来采取发射两种不完全通用的枪弹,而且轻机枪弹的威力还弱于步枪弹,存在这种情况的也大概也只有日本了。(待续)
编辑/郑双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