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枪承载历史
2016-01-08陈传生陈漠
陈传生+陈漠
作为甲午战争和日俄战争的主要战场,大连在近代史上曾遭受两次大的战争浩劫,沦为俄、日殖民地近半个世纪,历史的遗留加上其又是我国最早建立人民公安机关的城市,使这座城市拥有的轻武器装备都较其他城市更为丰富。大连警用老枪承载着历史,承载着特有的警察文化。本文作者陈传生老师从警40余年,并参与大连警察博物馆的筹建工作,曾出版《大连警用老枪》一书,对大连警用枪的历史资料有着深厚的考证与积累,本刊特邀陈老师撰写大连警用老枪系列文章,本文为系列文章的开篇,展现警用老枪的来源——
在大连市公安局枪械库里,至今仍封存着一批退役老枪。这些老枪是大连公安机关的警用武器,是一批十分珍贵的公安历史文物。这批退役枪支包括手枪、冲锋枪、步枪、卡宾枪、机枪等,其中,手枪的数量和种类最多。有很多枪支的历史十分久远,其中有着百年以上历史的老枪就多达百余支。枪支来源国包括德国、比利时、捷克、奥地利、西班牙、苏联/俄罗斯、波兰、匈牙利、意大利、法国、英国、美国、加拿大、日本、菲律宾等十多个国家。枪的型号款式百余种,不仅汇集了世界著名的品牌枪支,还形成了一定的系列和规模。有的枪为鲜有耳闻、难得一见的稀有枪种,有的在国内属于“孤品”,极具珍罕性。还有许多早期国产枪支,它们在中国轻武器发展史和公安武器装备史上均具有特殊意义。
大连警用老枪承载着历史,承载着特有的警察文化,伴随大连警察走过了极不平凡的风雨历程。可以说,每一支枪的背后都有着值得考究的历史和鲜为人知的故事。
笔者是大连市公安局的一名退休警察,从警40余年,因工作关系曾经佩带和接触到许多老枪,从2010年起参与大连警察博物馆筹建工作,对这批尘封多年的老枪又进行了一番全面的鉴别考证。2014年3月,经过系统整理,《大连警用老枪》一书正式出版发行。之后笔者又亲赴欧洲和美国,到一些老枪的原产地实地考察,探寻这些枪的渊源历史,进一步丰富了对大连警用老枪的认识。本系列文章以老枪的来源为线索,解析老枪蕴藏的原始信息,品鉴老枪特有的文化内涵和历史价值。
大连警察局的建立
大连是我国最早建立人民公安机关的城市,较之国内其他地方,大连公安武器装备的历史更长,内涵自然也更为丰富。
1945年8月,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中国抗日战争进入到最后阶段。8月6日,美国在广岛和长崎投下两颗原子弹。8月8日,苏联政府根据《雅尔塔协定》,宣布与日本处于战争状态。8月9日,苏联红军从三个方面越过中苏、中蒙边界进入中国东北,对日本关东军发起全线总攻,在东北抗日联军和八路军的参与配合下,仅一周时间就一举击溃了关东军。日本政府于8月15日宣布无条件投降。8月22日,苏联红军根据《中苏友好同盟条约》 (1945年8月14日中国国民政府与苏联政府签定)及相关协定开始进驻旅大,接受日本投降,从此结束了日本帝国主义在大连长达40年的殖民统治。
中苏两国政府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及其附件《中苏关于大连之协定》、《中苏关于旅顺口之协定》规定,日本投降后,旅顺口海军基地对外防务由苏军负责,其范围包括旅顺、金县、海洋岛和长山岛以及与普兰店毗邻的北界石河驿以南地区,总面积为2399km2。在这一地区,行政权仍属于中国,但在对日和约签订之前,其他军队不得进入。截止到1945年8月底,苏军进驻大连的兵力达到1万余人,包括苏军太平洋舰队、苏军机械化师、坦克团、炮兵团、飞行团等诸多兵种。苏军进驻后,首先接受日军投降,解除日军武装,对日军少将以上军衔的战俘实行集中看押,并于各处布防设岗,实行军事管制。
根据中苏两国政府签订的条约和协定,进驻旅大的苏军只负责对外防务,这一地区的行政权仍属于中国。于是,为了控制旅大这个战略要地,国民党与共产党展开了激烈的斗争。1945年9月,国民党政府任命沈怡为大连市市长,沈怡随即在上海和重庆两地设立了大连市政府办事处,加紧实施接收大连的计划。与此同时,中共中央东北局派韩光到大连,与苏军驻旅大警备司令部取得联系,在苏军支持下,着手组建由中共主导的地方自治政府。
大连解放之初,社会秩序异常混乱,由日伪残余势力组成的“地方维持会”应运而生,他们已做好准备,等待国民党中央军到来。在这种形势下,中共大连市委采取的第一个重大行动,便是建立人民警察队伍。从东北局、辽东军区抽调一批干部,在原八路军山东滨海第三军分区司令员兼警备第九旅旅长赵杰(化名赵东斌)的带领下进入大连,原大连地区的中共地下党党员、抗盟会成员被重新组织起来,随同苏军进驻大连的东北抗联小组在中共大连市委的领导下,协调一致采取行动,从1945年10月初开始,陆续接管了由日伪残余势力“地方维持会”把持的各区县警察署,11月7日,大连警察总局成立。至此,在大连地区,已经有了一支由共产党领导的3000余人的警察队伍。1945年11月8日,在大连警察总局建立的第二天,大连市人民政府宣告成立。经大连各界代表民主协商,考虑到苏联外交上的需要,提名大商人迟子祥出任市长,中共党员陈云涛由市总工会提名担任副市长,赵杰担任警察总局局长,其他政府组成人员也大部分由共产党员担任。不过,在政府中担任职务的共产党员全部以无党派民主人士的面目出现,共产党的各级组织完全处于隐蔽状态,人民警察着装包括佩戴的警衔帽徽也与当时国民政府警察相同。由于采用了这种灵活的斗争策略,使得国民党接收旅大的计划落空,大连成为在苏联军事管制下,由中共主导的地方政府行使行政权的一个极为特殊的解放区革命根据地。
在整个解放战争期间,大连公安总局以建警掩护建军,以扩警掩护扩军,警力最多时发展到1万余人,这支亦警亦军的武装力量,除担负警察任务外,还要源源不断地向前线输送兵员和武器,支援东北和全国的解放战争,因此对武器弹药有大量的需求,一直在千方百计地扩大武器来源 。
从日本侵略者手中
缴获的武器
大连公安机关成立伊始,获得的第一批武器是缴获日本关东州厅警察部和各个警察署的武器。
1894年日本发动侵略中国的甲午战争,清政府战败,被迫签订《马关条约》,将辽东半岛割让日本。之后不久,沙俄以在“三国干涉还辽”中“迫日还辽有功”自居,于1896年强迫清政府签订《中俄密约》,1898年又诱迫清政府签订《旅大租地条约》和《续订旅大租地条约》,强行租借旅顺、大连。1904年日本发动日俄战争,结果沙俄战败投降,之后日本侵略者对大连实行了长达40年的殖民统治。日本侵略者在占领大连期间,为了维护殖民统治和镇压中国人民的反抗,在整个关东地区建立了庞大的警察机构和宪兵、特务组织,除了维护殖民地社会秩序外,还加强整个南满铁路线的守卫,清剿抗日力量,因此配备了十分充足、精良的武器装备。1945年日本投降后,原日本警察使用的数千件武器装备,全部被随同苏军进驻旅大的抗联工作组收缴,成为大连公安机关建立初期警用枪支的主要来源;之后苏军从日本军队中缴获的武器,也被陆续转交给了大连公安总局。
在大连市公安局保存的旅大解放区时期的武器登记表中,可以看到不同时期日本制造的各式武器,包括手枪、步枪和机枪,其中步枪数量最多,有三十年式步枪、三十年式骑枪、三八式步枪、三八式骑枪、四四式骑枪,以及九九式步枪和九九式骑枪。手枪有26年式转轮手枪、南部式大型半自动手枪、南部十四年式半自动手枪和南部九四式半自动手枪;机枪有十一年式机枪(俗称歪把子机枪)、九九式机枪。此外,还有一些日本军警装备使用的欧美国家生产的枪械。
来自欧洲战场的战利品
在出兵我国东北前,苏军一直在欧洲战场上与德军为首的轴心国集团军队交战,直至1945年5月德军投降。战争中,苏军缴获了一大批德国、意大利、匈牙利等国军队使用的武器装备,其中的轻型武器多被苏军带到大连。这些数量众多的杂牌武器并未进入苏军武器装备序列,因为对他们来说用途不大。大连警察总局组建后,随着队伍不断扩充,对武器的需求越来越大,于是向苏军驻旅大警备司令部提出请求,希望帮助解决武器装备。当时中国国共内战正酣,国民党政府也试图进入大连,驻旅大苏军出于支持中共和自身利益的需要,最终同意将在欧洲战场缴获的武器有偿转让给大连公安总局作为警用枪支使用。
这部分武器数量很多,品种也很杂。二战期间,交战各方凡卷入战争的国家和地区对武器的需求都在激增,凡是能使用的武器几乎全部被用于战争。在整个战争期间,很多武器往往是先被一方缴获,后来又被另一方缴获。因此,在苏军带来的武器战利品中,包括二战以前和二战期间世界各国生产的各类军用武器、警用武器以及民用武器,有些武器有着两次世界大战的经历。
另外,苏军1945年进驻旅大,1955年撤出,在此期间,苏军还将一部分退役淘汰的苏式武器提供给了大连公安公安机关,其中包括纳甘转轮手枪、托卡列夫手枪、PPsh41冲锋枪(俗称转盘枪)、纳甘步枪(俗称“水连珠”)、DP轻机枪等。这些枪支基本上是苏军二战期间使用的制式武器,二战结束后逐渐退出苏军装备序列。不过,迫于中美两国政府外交上的压力,苏军支援的苏式武器数量十分有限,且对苏式武器的装备使用在一段时间里也受到严格限制。1947年13日,关东公安总局局长周光发布命令称:“为严防国际影响与外交关系,各部所有之苏式冲锋枪与手枪等,统限于十一月十五日前交总局”,集中封存,停止使用。
缴获国民党地下武装和
特务组织的武器
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后,国民党为了同共产党争夺对旅大的控制权,一方面通过外交手段不断向苏联当局施压,企图逼迫苏军让步,以实现接管旅大的目的;另一方面则不遗余力地派遣特务,进行地下建军、情报、暗杀等活动。据大连市公安局历史档案记载,从1945年10月~1949年建国前,旅大地区公安机关共破获国民党地下武装和特务组织案件139起,缴获长短枪562支,枪弹33100余发。
从国民党特务和地下武装缴获的武器,在大连市公安局保留的历史档案和图片资料里有许多记载,可以看到各种手枪、冲锋枪、步枪,其中手枪有转轮手枪、自动手枪、信号枪、微声手枪、钢笔式特种手枪等。这些枪大都属于“万国造”,有日本产的,有欧美国家产的,也有中国自己制造的。
从民间收缴的枪支
大连解放之初,市内人口80余万,其中日本侨民就达20万之多,另外还有其他一些国家的侨民,外侨中私人持有枪支较为普遍,社会各阶层的中国人也有一定数量的私枪。大连公安机关先后多次发布通告、通令,收缴私人持有的枪支弹药。
1945年12月1日,大连市政府发布《对日本侨民施政纲领》,其中第二条规定,“日本侨民一律不得保存或私藏武器弹药、装备、军火等,现有保存和私藏者,应立即送交政府,如有隐匿不交者,当予以战争犯罪同样之严惩,且任何人均有检举之权。”
1947年1月10日,公安总局发布通令指出,“旅大地区自日寇降服以来,不少军火武器及军用品等流入民间,且发现部分商民私自收购贩卖与匿藏军火武器等情,为确保人民利益,维持地方治安,防止军火武器流入土匪及反动阴谋分子之手,特发布通令”,该通令具体内容有4条,除了禁止私藏、禁止买卖及限期上缴等内容外,还规定对限期内主动上缴的枪支弹药,按价收购,予以补偿,同时公布了收购的具体价格。
1948年11月20日,关东公署再次发布通告,严禁私人持有枪支弹药,所有私人持有的各类枪支必须一律收缴,否则以私藏武器论处。
通过发布通令通告,从民间收缴的武器,凡能继续使用的均成为公安机关的武器装备。这部分武器多为欧美国家生产的小型自卫手枪,其中的雕花工艺手枪和年代比较久远的古董级手枪多为私人收藏品。
大连建新公司制造
的武器弹药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军队在美国的支持下,向我各解放区发动了全面进攻。为了粉碎国民党的进攻,赢得解放战争的胜利,1945年9月,党中央发出《关于加强炮兵建设的指示》,要求凡是有条件的地区,争取用最快速度,建立现代化的重武器装备生产基地,生产出能打阵地战的野炮和所需的大量野炮炮弹,要把炮兵、工兵等特种兵建设作为军事建设方面的中心任务。
1946年9月,中共中央东北局派东北民主联军副司令员肖劲光到大连筹划后勤工作。当时旅大地委领导向他汇报了在大连建立军工生产基地的三个有利条件,即首先大连有港口,可以利用大连“自由港”的条件,采购到各种原材料,解决军工生产问题;其次,大连为苏军管制,苏军对我们的工作是默认的、支持的,大连是由我党控制的一个隐蔽的后方,不直接受解放战争的影响;再次,大连是一个门类比较齐全的工业基地,熟练技术工人多,有利于生产。肖劲光又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后,向党中央提出了在大连进行兵工生产的建议。
不久,党中央即要求各解放区向大连“派出干部,携带一部分资本,前往该地,开办兵工厂”,“大连设厂是为长久计”。中共中央华东局、华中分局、胶东兵工总厂和晋察冀中央局等都派出干部、技术人员到大连。
1946年11月,中共旅大地委根据形势的发展和中共中央东北局的批示,召集各解放区驻大连的负责同志筹议,成立了地委军工生产委员会,以公安总局工业科的名义开始对外工作。根据党中央要求在大连生产炮弹和无烟药的指示,军工生产委员会带领各解放区干部、技术人员考察多家公、私营工厂,对炮弹和无烟药生产必备的原材料硝酸、硫酸、弹体钢等情况进行了重点调查。1947年1月,东北局和华东局共同决定,利用大连原有的工业基础,建立军工生产基地,并责成旅大地委负责与苏军交涉,要求将重要工厂交由我方管理。
1947年7月1日,苏军同意将“满洲”化学、大华炼钢、进和、金属制品、制罐及曹达等6家工厂移交我方。同时,我方投资建设的引信厂、弹药厂等也陆续建成。这批新旧工厂共同组建为一个规模庞大的联合企业,对外则以民办企业的名义,称大连建新公司。
大连建新公司所属工厂包括:大连化学工厂、大连钢铁工厂、大连机械工厂、大连制罐工厂、裕华工厂和宏昌工厂。建新公司成立近4年间,共生产日式三八式、九四式和美式七五山炮弹545700发;药筒260000个;自配M式野山加引信95000个,掷弹引信556000个,修理旧引信162000个,合计813000个;生产日式、美式底火609000个;雷管240000只;六○迫击炮1430门;苏式冲锋枪563支;弹体钢3000多吨和各种型号的无烟药450多吨。大连建新公司生产的弹药,有力地支援了全国各战场。公司生产的仿苏式自动手枪和冲锋枪,成为1948年以后大连公安武器装备的又一个重要来源。
新中国建立后,大连凭借雄厚的工业基础,继续在军工生产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参与了早期国产武器的研发制造,大连也是最早配发国产警用武器的城市,大连公安机关装备使用的国产武器不仅数量多,而且种类齐全。
编辑/刘兰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