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自然育林经营模式及体系创建的启示
2016-01-08许雪飞
许雪飞
摘 要:该文阐述了近自然育林的定义、基本原则及具体经营方法,分析了木兰林管局采取近自然经营模式的背景及取得的成效,并从政策支撑、资金支撑、团队支撑等方面进行了经验总结,以促进该经营理念的进一步推广应用。
关键词:近自然育林;经营模式;原则和方法;成效;经验
中图分类号 S75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5)24-115-02
近一个世纪以来,由于多个国家一直存在人工林结构不稳定和地力衰退等问题,近自然林业成为林业理论和研究的重点。近自然育林的经营理念最早来自于林业最发达的德国,于1898年由Gayer提出,该理论要求按照自然规律,尽量借助自然的力量,适当地采取人为干预对森林进行抚育管理等。该理论并不是放任自流、让森林完全回到天然状态,而是以当地的乡土树种为主,按照符合或者接近自然生态的规律,达到林分自然更新的目的,确保森林内的各种资源达到动态的平衡,最大限度地对森林系统内的生物多样性进行保护,培育出接近自然却优于自然、结构合理、功能完备、能持续发展的森林体系。本文以木兰林管局为例,对近自然育林的经营模式进行了探讨。
1 近自然育林的基本原则
1.1 重视林地发展潜力 近自然育林中将对现有林地资源自然生产力的保护、恢复等放在第一位置,要求在林地的经营过程中尽量对土地资源与自然环境进行保护,一旦林地内有病虫害发生,尽量避免使用化学防治,而采用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对林地破坏小的方法,以免破坏森林内的遗传多样性。
1.2 适地适树 近自然育林理念下,树种选择要结合林地的具体情况,要求尽量根据原来的生态条件进行选择,一般以当地乡土树种为主,搭配种植利于林地生态健康的其他树种(包括外来树种等),以确保造林后形成的新群落与外部自然环境尽快达到和谐状态,增加林地的稳定性。
1.3 采取混交育林 为了丰富森林的结构、提高生产力,不可选择单一树种进行造林,可选择针叶树种与阔树种进行混合造林,与单一树种所形成的林分相比,混交林的植被群落更加稳定,可以更好地维持森林的物种多样性。此外,由于阔叶树种中所含的油分少,用于造林可使整个植被群落的油脂含量大大降低,在一定程度上也减少了火灾发生的可能性[1]。
1.4 单株抚育 在近自然育林中,每棵目标树都具有一定的经济、生态及社会价值,而每棵树的成熟期均存在一定的差别。因此,对于目标树木要进行单株抚育管理,并在合适的时机进行择伐,以形成层次多样、结构丰富的森林生态系统。
2 近自然育林的具体经营方法
2.1 确定目标树及径级标准 在选择目标树时,要综合考虑树种、径级、干型、冠型、长势、健康状况等标准,树种主要以适宜在当地生长的乡土树种为主。径级是指要选择具有生长优势、直径较粗的树木,具体的直径标准并不是一个固定值,而是因树种的类型、当地的木材质量及价格等而有所变化,一般是将经济效益达到最高时的直径确定为目标树的直径。
2.2 对目标树进行单株抚育 一般在苗木处于幼龄阶段就选择遗传品质较佳的个体作为目标树,在整个育林过程中仅对目标树进行管理,包括除草、修枝等,伐去其他影响目标树生长的树木,对于不会影响或者影响不大的灌木或者乔木则任其生长。当目标树达到目标直径后,下层天然更新达到培育要求即可在合适的时机进行择伐。
2.3 科学防治森林病虫害 近自然育林理念下,要求尽量通过提高森林系统自身抵御灾害的能力来达到防治灾害的效果,一旦森林不能通过自身的免疫力来抵御灾害时,就需要人类采取适当的干预来治理灾害,一般应尽量选择对生态系统破坏小的生物技术方法,只有在灾害已大范围发生、生物防治无法有效地抑制灾害的继续扩散时才可适当采取化学方法,以免对系统中的其他生物造成过多不利影响。
2.4 坚持天然更新与人工更新相结合 近自然育林要求充分地利用天然更新的方法达到森林更新的目的,但是天然更新过程非常复杂,需要温度、光照、水分等多种条件均达到一定程度后才能达到,且需要的过程较长,因此在某些环境下仅采取天然更新的方式效果不明显,还需要辅以适当的人工更新。
3 木蘭林管局采取近自然经营模式的背景分析
木兰林管局位于河北省围场县境内,于1963年建立,在2008年以前,境内的森林资源质量差,总积蓄量少,天然林、人工林的经营面积仅为3 386.67、1 706.67hm2,为了维持日常的开支,不得已采取大面积对成林木材进行皆伐的方式获得收入,此种方式对木兰林管局的森林资源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经过多年的发展,木兰林管局的发展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由于育林理念的缺乏及技术的落后,林地的生产潜力未达到最大程度的发挥,未达到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为此,木兰林管局经过多方面的调研,于2010年从德国引进了“近自然育林”的森林抚育理念,并结合木兰林管局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提出了育林新模式,其是基于近自然育林的理念,以目标树为架构的全林经营,跳出了以往老套的砍与造的重复循环,使林区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
4 取得的成效
自2010年以来,木兰林管局在“近自然育林”新营林思想的指导下,抓住了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资金项目的有利时机,以科学营林作为林业管理的重点,通过全面地对传统育林方式的改革,有效地促进了森林抚育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4.1 形成了合理的森林经营模式 引进先进的育林理念“近自然育林”后,木兰林管局加强了与国内外专家的交流,多方面总结经验,加大在林区内的实践探索,形成了适合当地的森林经营模式,实现传统营林模式的转变,使林区内焕发出了勃勃生机,实现了可持续发展的营林之路[2-3]。
4.2 营林技术逐渐完善 实行“近自然育林”新理念后,完善了木兰林管局内的森林经营模式,实现了多元化,不仅有利于不同立地条件下森林抚育工作的开展,还较以前有了更强的针对性,使林地的生产潜力得以发挥,促使了林分质量的大幅度提高。
4.3 流域经营效果明显 木兰林管局在2011-2015年期间,按照全流域经营的原则对事先规划的近70个流域进行治理,效果显著,成功地打造出20个精品流域,综合治理面积超过1.33万hm2,修建的林间道路的总长度超过600km,林间道路的平均密度达到了5.7m/hm2,确保了整个林区的环境优美、道路畅通。
4.4 成为全国森林经营试验示范区 木兰林管局经过实践、探索、总结,提出全新的营林模式,与传统的大面积皆伐相比,采取了适当间伐的模式,2011-2015年减少皆伐的面积及资源消耗量分别在2 000hm2以上、24万m3,森林覆盖率增加的幅度超过6个百分点,消除贬值资源、增加优质资源的量分别为30万、20万m3,科学抚育的林地面积超过了4万hm2,单位面积的立木蓄积量也较之前增加了几倍,有效地兼顾了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共同提高,被列为全国森林经营试验示范区。
4.5 完成森林经营规划编制 作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试点单位,木兰林管局在中外相关专家的指导下,进行了大量的、深入的调查、实践,制定了《森林经营法案编制指南》,经过全体技术人员的共同努力,初步完成了森林经营规划的编制,并通过开展多次培训、论证等,大大提高了方案的整体水平,促进了木兰林管局森林经营工作的有序开展。
5 经验总结
5.1 政策支撑 木兰林管局开展的“近自然育林”的森林经营理念及技术路线处于国内前列,虽然在实行过程中现行的森林经营技术规程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其产生制约作用,但是由于该理念在其他国家有明显的成效,因此我国较为重视,在很多政策方面给予支持,在此有利的背景下木兰林管局先后争取到了省和国家的五大试点及五大财政项目,为“近自然育林”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利保障。
5.2 资金支撑 由于木兰林管局森林经营主要采取间伐的方式,导致资金的缺乏,为了增加收入,该局提出了新的产业发展模式,即以苗木和副业达到养林的效果,经过多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产业的多样化,大大增加了经济收入。如2013年苗木的利润就超过5 000万元、2013年开始营业的房地产公司当年利润就达到3 000万元,这些均成为了木兰林管局新的经济增长点。
5.3 團队支撑 自引进“近自然育林”的新理念以来,木兰林管局就该理论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培训,总的培训时间超过570个工作日,让该理念深入人心,在此基础上,鼓励大家积极奋战在第一线,将学习的成果尽快地运用到实践中,用事业将大家的心紧紧地凝聚在一起[4]。
参考文献
[1]裘群英,胡国华,刘良源.采用新型近自然式人工促进封山育林模式[J].江西科学,2011,29(6):407-410.
[2]梁瑞龙,汪利燕,徐海华.广西应用近自然林经营技术探讨[J].广西林业科学,2009(4):228-231.
[3]杨梅,黄晓露.引入近自然林业理念促进森林培育学科的发展[J].广西农业科学,2010(5):508-510.
[4]刘利民.森林近自然经营理念原则和方法——以河北省木兰林区为例[J].安徽农业科学,2015(4):79-80.
(责编:张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