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的研究
2016-01-08何元媛
何元媛
(人民银行陇南市中心支行,甘肃 陇南 742500)
完善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的研究
何元媛
(人民银行陇南市中心支行,甘肃 陇南 742500)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及其配套的规章的出台,为履行反洗钱职责和义务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客户身份识别作为反洗钱的一项核心工作,其执行效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反洗钱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但在实际工作检查和调查中发现,金融机构在客户身份识别的重要性认识、识别手段以及风险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何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更好地履行反洗钱义务,提高客户身份识别能力,切实防范洗钱风险,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
1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中存在的问题
1.1网点人员对客户身份识别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首先,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实施后无疑加大了一线柜面员工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因而对客户身份的识别从主观上存在抵触情绪。其次,金融机构对员工的绩效考核只与收入紧密挂钩,在一些员工中难免出现“反洗钱工作做得好无正面激励,做不好又要承担责任,影响个人收入及晋升”的消极想法。
1.2客户身份信息核实不完整
开户时核实客户身份信息不全。大多数金融机构在与客户第一次建立业务关系或进行交易时,仅进行一般性了解,对于客户提交的各种身份证明文件,基层金融网点仅能做到对形式要件的审核,也大多只局限在客户的姓名、性别、国籍、联系方式、身份证件种类、身份证件号码等客户身份最基本信息,而对职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工作单位地址、身份证件有效期限等客户身份的基本信息就在实际核查中忽略了,存在客户身份信息不完整现象就很常见。
对于存量客户的持续识别不够。对发现存量客户存在职业不明、有效证件过期等身份识别方面的问题,金融机构往往无法采取有效手段要求客户及时更新。
1.3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尚需完善
反洗钱工作的基础和核心是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这一制度贯穿了银行业务的各个领域、各个产品以及办理业务的各个环节和渠道。但在实践操作中,由于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和维护更新等方面的原因,目前公安部全国人口基本信息资源库尚存在少量误差数据,金融机构在进行联网核查时,联网核查结果不一致的现象就会时有发生。虽然遇到以上情况时不得随意拒绝为客户办理业务,有关业务处理具体比照2007年8月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下发《关于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若干业务处理问题的紧急通知》(清算结算中心[2007]001)执行,随着反洗钱风险控制力度的不断加大,客户身份联网核查系统优化刻不容缓。
2 完善客户身份识别的思路
2.1完善现有基础管理系统,将反洗钱工作的要求纳入会计稽核差错范围
完善现有会计稽核管理系统。目前,银行会计稽核中心下发网点差错回复中虽然也会涉及客户身份识别方面的内容,但制度要求的覆盖面不全,只是在实名制执行上有要求,而对一次性交易、重新识别、留存有效证件、新开户时缺失基本信息、证件过期等制度规定要求就非常少或者没有。正是这个原因养成了网点柜员没有"差错意识"。应尽快完善会计稽核系统的建设,使系统能按照客户身份识别的要求与实际业务进行对接,以弥补前台执行的偏差,减少人为差错现象。
完善现有业务核心系统。业务核心系统是各金融机构实现经营管理的基础,将“客户身份核查”制度纳入业务核心系统,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对制度要求的不作为现象,实现机控来彻底解决人为因素带来的合规隐患。
2.2加强反洗钱制度学习,提高从业人员反洗钱工作能力
随着反洗钱法规的的修订和不断完善,对客户的身份识别、风险识别往往依赖反洗钱人员的知识和经验积累,这就要求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反洗钱队伍。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培训不仅局限于照本宣科的制度学习上,更要采取多层次、多渠道的反洗钱业务培训,丰富和提高从业人员的反洗钱知识和技能,全面提升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反洗钱工作的整体水平。
2.3提高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了解客户的真实身份,这不仅是“实名制”制度的要求,更是规避洗钱风险的第一道关口。2008年以来,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营业机构履行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情况纳入到专项检查当中,从结果分析,执行效果喜忧参半。究其原因主要还是联网核查系统要么没有和金融机构的业务系统形成共享,要么联网核查系统的准确性是导致银行柜员核查率不高的直接因素。解决这一问题的瓶颈一是公安部门必须跟进联网核查系统维护和优化,二是金融机构的业务系统必须实现信息共享,同时所有开户实现系统的双向关联。
2.4从技术层面对金融机构客户身份信息识别标准化
即对客户提供的信息种类及相关证明文件、凭证作出标准化的规定,使客户无论在哪一家办理业务,提供的证明文明都是统一一致的,也可防止金融机构为争取业务而在客户身份识别时宽严不一而形成恶性竞争。对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制定统一技术标准。在技术条件及法律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否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其唯一的金融机构账号。目前,金融机构仅与公安系统联网,只能核查公民身份信息,对机构客户,还应与工商、税务、技术监督等单位的客户身份信息系统联网,改变仅凭金融机构一线人员通过客户填单、证件核对、临柜询问、资格审查等手工方式来获取客户身份简单信息的现状,也可及时查询证件变更、信息更新情况,掌握机构客户证明文件的有效性。
监管要求在提高,银行需要对客户身份进行识别的交易却天天都在发生,及早从思想和物质上做好准备,应成为商业银行避免更大合规风险的自主选择。
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24.116
F832.2
A
1673-0194(2015)24-0146-01
2015-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