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的结构义及其对语素义的影响
2016-01-06任敏
任敏
摘要 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是汉语中一种特殊的结构类型,其特点为复合词的意义大于构词语素的意义之和。复合词词义中不但包含语素的意义,而且还包含结构的意义,即结构义。依据语言的实际情况,文章归纳出九类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的结构义。结构义不但是复合词词义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而且会对构词语素的意义产生影响,使其意义发生迁移,以至衍生出新义。
关键词 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 结构义 语素义 衍生新义
一、引言
(一)关于结构义
吕叔湘先生(1980:66-67)曾经说过:“在人们的语言活动中出现的意义是很复杂的。有语言本身的意义,有环境给予语言的意义;在语言本身的意义之中……有单字、单词的意义,有语法结构的意义。”谭景春(2000:69-76)也认为:“……词有词的意义、结构有结构的意义、句子有句子的意义,也就是词义、结构义、句式义。……结构义是结构本身表示的意义,是因词和词组合而产生的。……一般说来,一个结构所表达的整体意义总是大于各组成成分的简单相加……也就是说,1+1≠2,而是1+1>2。这‘大于的部分肯定不是词义本身带来的,而是由这个结构、或者说是由词和词的组合产生的。……结构义就是整个结构的意义比各组成成分多出来的部分,即用整个结构的意义减去各组成成分所得到的意义。”对于复合词而言,结构义可以通过下面的公式进行提取:
结构义=复合词词义-构成语素义。
请看下面一组例词:
A B
合伙 团合成一伙(做某事)。
抱团儿 (动)抱成一团:结成一伙。
切片 (动)①把物体切成薄片。
结盟 (动)结成同盟。
上文左项为“动+结果”的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右项为其在《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以下简称《现汉》)中的释义。用复合词词义减去构词语素义后,我们发现,得到的相同部分为“……成……”,显然,它不属于释义中的补充、说明性成分,也不属于构词语素的意义。我们认为,“……成……”是结构义,是当两个语素构成“动+结果”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后整个结构的意义。
(二)本文的研究对象
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是相对于受事动宾式复合词而言的,是指复合词语素间的语义结构不是“动+受事”的动宾式复合词。
吕叔湘先生(1979:71,72)指出:“从语义方面看,名词和动词之间,也就是事物和动作之间,可以有多种多样的关系,决不限于施事和受事。‘施-动-受的句子,论数量确实是最多,可是论类别却只是众多种类之一。”名词“除代表施事和受事外,有的代表工具,有的代表原因,有的代表比较的对象,有的代表变化的结果,有的代表受到有利或不利影响的人物,等等。……宾语可以分别为施事、受事、当事、工具等等”(吕叔湘1979:71,72)。吕叔湘的论述虽然主要在句法层面,但因为复合词的结构和句法结构具有很大的一致性,所以在复合词层面也有一定的适用性。
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的语义结构复杂多样,仅具有单一语义结构的复合词就可以表现为“动+目的”“动+结果”“动+工具”“动+方式”“动+原因”“动+时间”“动+处所”等十类。更为重要的是,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的词义不易从构成语素的意义推知,整个复合词的意义要大于构词语素的意义之和。也就是说,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的意义除包含语素的意义外,还包含着结构义。结构义不但是复合词词义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而且还会影响词义和构词语素的意义,以至使其形成新义。
基于以上原因,本文以《现汉》中收录的903个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为研究对象,探寻此类复合词所蕴含的结构义,以及结构义对复合词构词语素义的影响。
需要说明的是,复合词的结构既包括语法结构,也包括语义结构,相应地,结构义也分为语法结构义和语义结构义,本文所说的结构义主要是指语义结构义。
二、各类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的结构义
按照构词语素间的语义关系,具有单一语义结构的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可以分为“动+结果”“动+致使”“动+工具”“动+材料”“动+目的”“动+方式”“动+原因”“动+处所”“动+时间”和“动+施事”十类。其中“动+施事”类复合词如“翻船、爆胎”等只是动词性成分和宾语性成分的位置进行了互换,此类复合词不具有结构义。因此,本文主要讨论除“动十施事”外其余九类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的结构义。
各类复合词的结构义及其提取过程如下:
(一)“动+结果”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的结构义
从以上分析可知,“……成……”是“动+结果”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的结构义,下面再举两例:
A B
编组 (动)把分散的人、交通工具等安排成一定形式的单位或单元。
擀毡 (动)①用羊毛、驼毛等擀制成毡子。②蓬松的绒毛、头发等结成片状。
左项为“动+结果”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右项是其在《现汉》中的释义。其中,加点的部分是词义的核心成分。用词义的核心成分减去构词语素的意义后,得到的相同部分为“……成……”,它就是“动+结果”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的结构义,我们称之为“成为”义,“成为”义还有其他表现形式,如“……形成……”“……为……”等,如:
结晶 (动)①物质从液态(溶液或熔化状态)或气态形成晶体。
搭伙 (动)②合为一伙。
类似的复合词还有:拆零、列队、沤肥、排版、编队、变现、分期、构图等。
(二)“动+致使”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的结构义
A B
败家 (动)使家业败落。
消炎 (动)使炎症消除。
兴国 (动)使国家振兴。
醉人 (动)①(酒)使人喝醉。②使人陶醉。
左项为“动+致使”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右项是其在《现汉》中的释义。用复合词的词义减去构词语素的意义后,得到的相同部分为“使……”,它就是“动+致使”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的结构义,我们称之为“致使义”。
类似的复合词还有:倒车、隆胸、迷人、强身、惊人、斗鸡、压气等。
(三)“动+材料”和“动+工具”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的结构义
A B
描金 (动)用金银粉在器物或墙、柱图案上勾勒描画,作为装饰。
哺乳 (动)用乳汁喂;喂奶。
打夯 (动)用夯把地基砸实。
试表 (动)用体温计测试体温。
扎针 (动)用特制的针刺入穴位治疗疾病。
沾手 (动)①用手接触。
左项为“动+材料”和“动+工具”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右项是其在《现汉》中的释义。用复合词的词义减去构词语素的意义后,得到的相同部分为“用……”,它就是“动+材料”和“动+工具”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的结构义,我们称之为“使用义”。“使用义”还有其他表现形式,如“使用……”“利用……”等。
类似的复合词还有:烤电、挂钩、击剑、拼刺、跳伞、通信等。
(四)“动+方式”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的结构义
A B
编次 (动)①按一定的次序编排。
断代 (动)按时代分成段落。
提成 (动)①从钱财的总数中按一定成数提出来。
拨号 (动)按照要通话的电话号码,拨动拨号盘中的数字(现多采用按动数字键的方式)。
左项为“动+方式”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右项是其在《现汉》中的释义。用复合词的词义减去构词语素的意义后,得到的相同部分为“按……”或“按照……”,它就是“动+方式”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的结构义,我们称之为“按照义”。“按照义”还有其他表现形式,如“根据……”“依照……”等。
类似的复合词还有:轮次、配方、诊脉等。
(五)“动+目的”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的结构义
A B
备耕 (动)为耕种做准备,包括修理农具、挖沟、积肥等。
就义 (动)为正义事业而被杀害。
逃难 (动)为躲避灾难而逃往别处。
殉职 (动)(在职人员)为公务而牺牲生命。
挣命 (动)①为保全生命而挣扎。
左项为“动+目的”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右项是其在《现汉》中的释义。用复合词的词义减去构词语素的意义后,得到的相同部分为“为……”,它就是“动+目的”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的结构义,我们称之为“目的义”。
类似的复合词还有:抢工、殉国、抢点等。
(六)“动+原因”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的结构义
A B
报恩 (动)由于受到恩惠而予以报答。
逃荒 (动)因遇灾荒而跑到外乡谋生。
卧病 (动)因病躺下。
左项为“动+原因”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右项是其在《现汉》中的释义。用复合词的词义减去构词语素的意义后,得到的相同部分为“由于……”“因……”,它就是“动+原因”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的结构义,我们称之为“因为义”。
类似的复合词还有:伤热、缩水、堵车等。
(七)“动+处所”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的结构义
A B
航海 (动)驾驶船只在海洋上航行。
落水 (动)掉在水里,借指堕落。
存盘 (动)把计算机中的信息存储到磁盘上。
披肩 (名)①披在肩上的服饰。
卧床 (动)因疾病、年老等躺在床上。
接站 (动)到车站接人。
卸车 (动)把运输的东西从车上卸下来。
插队 (动)①插进队伍中去。
左项为“动+处所”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右项是其在《现汉》中的释义。用复合词的词义减去构词语素的意义后,得到的相同部分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在……上(前、后、里、中)”表示动作发生的处所;二是“从(往、向、进、到)……上(前、后、里、中)”,表示动作的趋向或动作的范围,它们是“动+处所”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的结构义,我们称之为“存在/趋向义”。
类似的复合词还有:标图、督阵、滑冰、叫阵、尿床、掉队、落马等。
(八)“动+时间”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的结构义
A B
巡夜 (动)在夜间巡查警戒。
点卯 (动)旧时官厅在卯时(早上五点到七点)查点到班人员,叫点卯。现指到时上班应付差事。
杀跌 (动)指投资者在股票、债券等证券市场行情下跌时卖出持有的证券。
洗三 (动)旧俗在婴儿出生后第三天给他洗澡。
左项为“动+时间”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右项是其在《现汉》中的释义。用复合词的词义减去构词语素的意义后,得到的相同部分为“在……时(前、后、间)”,它就是“动+时间”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的结构义,我们称之为“时间义”。
类似的复合词还有:歇伏、叙别、慎独、辞行、话别等。
以上是我们以《现汉》中的释义为标准,采用相减的方法,得到的九类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的结构义。
三、结构义对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构词语素义的影响
结构具有独立的意义,但因结构具有抽象性,而意义一般要有所依附,当前对结构义的处理一般倾向于将结构义加到某一构词语素的意义上,一些辞书就是如此处理结构义的。对于这种将结构义加到构成成分的意义上的情况,谭景春(2000)认为:“对还没有转化成词义并同属一类的结构义‘使(如‘密切、坚定等),可以采取统一的处理方式,把结构义‘使都归属到结构的前一成分(动词)上。”把结构义加到构词语素的意义上,一般会使构词语素产生新的意义,或使动语素的意义由动作义向状态义迁移。
此外,因结构义的影响,复合词动语素的目的义或结果义等会凸显出来,这样也会使动语素衍生出新的意义。下面分两种情况具体介绍。
(一)结构义加到动语素的意义上,使动语素的意义发生变化,形成新义
如:
1.倒车
“倒”本来为“颠倒”义。《集韵·号韵》:“倒,颠倒也。”《诗经·齐风·东方未明》:“颠之倒之,自公召之。”后引申出“向相反方向移动”的意义,如“水源深广,而末更浅狭,有似倒流,故谓之滇池。”(《后汉书·南蛮西南夷传》)“倒”后加宾语性成分可构成“动+致使”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如“倒车”,“倒车”意为“使车向后退”,对于这个新出现的意义“使”,《现汉》将其加到了动语素“倒”上面,形成新义。
倒 ①(动)上下颠倒或前后颠倒:~影|~果为因|这几本书次序放~了。……③团使向相反的方向移动或颠倒:~车|~退。
2.消炎、消肿、消磁、消毒
《说文·水部》:“消,尽也。”《广雅·释诂四》:“消,灭也。”“消”为“消失”义。例如“险阻既远,鸟兽之害人者消,然后人得平土而居之。”(《孟子·滕文公下》)当“消”后加宾语性成分构成“动+致使”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后,例如“消炎、消肿”,词义出现了一个新的意义“使”,“消炎”意为“使炎症消除”,“消肿”意为“使肿块消退”。“使”是“动+致使”结构的意义,《现汉》将其加到了动语素“消”的意义上面。
消 ①(动)消失:烟~云散|冰~瓦解|红肿已~。②团使消失;消除:~愁|~毒|~炎|打~。
我们注意到,在“消”的第二个义项里和“使消失”并列的是“消除”,如果用“消除”义释“消炎、消肿、消磁、消毒”等也行得通,如此“消炎、消肿、消磁、消毒”构成语素的语义关系似乎是“动+受事”,其实事实并非如此。苏宝荣先生(2007:18)曾就词的非常规功能义的释义模式提出“逻辑语义模式”和“语言表达变式”的概念。“所谓‘逻辑语义模式是指语言深层的结构关系和语义关系,所谓‘语言表达变式是指语文辞书释义中所使用的具体的语言表达方式。”我们认为“使消失”是“逻辑语义模式”,而“消除”采用的是“语言表达变式”的释义模式。这可用苏宝荣先生提出的方法证明,即“语言表达变式”所采用的“释义用语”能转换成对应的“逻辑语义模式”。《现汉》对“消除”的释义是“使不存在;除去(不利的事物)”,这个释义和“消”的“逻辑语义模式”即“使……消失”完全相同。
所以,我们认为“使消失”和“消除”二者的意义是一样的,“消除”是现代汉语中产生的和“使消失”相对应的复合词,更符合人们的语言习惯。
3.跑官
“跑官”的词义为“为谋取官职而奔走”,属于“动+目的”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其结构义是“为……”。在长期使用中,结构义“为……”义加在动语素“跑”的意义上,造成其语义的“结构性迁移”,形成新的义项。这种情况在《现汉》中得到体现:
跑 (动)①两只脚或四条腿迅速前进(脚可以同时腾空):~动|赛~|~了一圈儿|鹿~得很快◇火车在飞~。……④为某种事务而奔走:~码头|~材料|~买卖|~关系。
4.构图、构怨
“构”的本义是“架屋”。《说文·木部》:“构,盖也。”后引申出“连结;交合”义。而“构”经常和其他成分组合成“动+结果”结构,复合词如“构图、构怨”,句子如“鲁阳公与韩构难。”(《淮南子·览冥训》)“动+结果”结构的结构义是“……成……”,这个意义会加到“构”的意义上,使得“构”产生了新的意义,例如《现汉》对“构”的释义:
构 ①构造;组合:~图|~词。②结成(用于抽象事物):虚~|~怨。
5.落后、落选、落伍、落聘
落 ①(动)物体因失去支持而下来:~泪|花瓣~了。……⑤遗留在后面:~选|~后|~伍|名~孙山。
义项①为“落”的基本义,是一个具体动作动词,义项⑤中的“在后面”是“动+处所”结构的结构义,它附加在“落”的基本义上,使得“落”的意义发生了迁移,即从具体动作义转变为状态义。
(二)结构义使得动语素的目的义或结果义凸显,并和本义结合,从而形成新义
如:
1.谋和、谋私、谋职
“谋”的本义为“考虑、谋划”。《说文·言部》:“谋,虑难曰谋。”《玉篇·言部》:“谋,计也。”“谋”是一个表示心理活动的动词。
“谋和、谋私、谋职”是“动+目的”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其结构义“为……”对“谋”的影响使“谋”的目的义,即“求、获取”义凸显出来,并和本义结合在一起,即:谋和=谋求和平或和解,谋私=谋求私利,谋职=谋取职业或职位。“谋”的本义和目的义合在一起后,其目的义似乎更突出,即“谋求和平”重点在于“求得和平”,而“谋划和平”则似乎显得不太确切。这种情形习用已久,“谋”的目的义会加到“谋”的意义上,形成新的义项,即“谋求”。例如《现汉》中的释义:
谋 ②(动)图谋;谋求:~生|~害|~财害命|为人类~福利。
2.逼供、逼债、逼婚
“逼”有“逼迫;胁迫”义。《尔雅·释言》:“逼,迫也”。其后一般带指人名词作宾语,例如“寒气逼人”,是“动+受事”结构,如果接指物名词,则不能构成“动+受事”结构,如上述三例,我们不能说“逼迫供”“逼迫债”和“逼迫婚”。“逼供”“逼债”“逼婚”是“动+目的”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其语义模式是“为……逼”,由于受结构义“为……”的影响,致使“逼”的目的义,即“索取”义得以凸显,并和“逼”的“逼迫”义综合到一起,形成了一个新的义项。例如《现汉》对“逼”的释义:
逼 ①(动)逼迫;给人以威胁:威~|寒气~人|形势~人|为生活所~。②团强迫索取:~租|~债。
3.骗汇
“骗”本义为“欺骗”,“骗汇”为“动+目的”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其语义模式为“为了获取外汇而骗”。结构义“为……”使“骗”的目的义,即“获取”义凸显,例如《现汉》中“骗”的释义:
骗 (动)①用谎言或诡计使人上当;欺骗:~人|受~。②用欺骗的手段取得:~钱。
义项①中虽然已显现出了“骗”的目的义,但还不是很突出,而义项②的重心则完全落到了“骗”的目的义上,即“获取、取得”。
4.抱团儿
“抱”的常用义是“用手臂围住”,后引申出“结合”的意思。“抱团儿”是“动+结果”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其结构义“……成……”对“抱”的影响使得“结合”义的结果义凸显,如《现汉》中的释义:
抱 ①(动)用手臂围住:母亲~着孩子。……④(动)结合在一起:大家~成团儿,就会有力量。
我们看到,义项④就是“抱”的引申义“结合”和“结合”的结果义“在一起”的综合。
5.闯祸
“闯祸”是“动+结果”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其结构义“成……”使“闯”的结果义凸显。“闯”的常用义是“猛冲、勇猛向前”,其结果义应是“猛冲”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加之“闯祸”这一复合词具有贬义色彩,其结果义“成(形成、引起)”一般用贬义词表达,故用“惹起”来释义。这体现在《现汉》对“闯”的释义之中:
闯 ①(动)猛冲;勇猛向前:~劲|~进去|横冲直~。……④(动)惹起:~祸|~乱子。
在本文所考察的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九种语义结构中,“动+致使”结构的结构义最易加到动语素的意义上,使动语素的意义产生“致使”义;其次是“动+结果”结构的结构义加到动语素的意义上,使其产生“成为”义;“动+处所”结构的“存在/趋向义”结构义加到动语素的意义上,使动语素的意义由具体动作义向状态义迁移;“动+目的”和“动+结果”结构的结构义一般会使动语素的目的义或结果义凸显。以上四种情况一般都会使动语素衍生出新义。其他结构如“动+工具”“动+材料”“动+方式”“动+原因”“动+时间”的结构义对构词语素的意义一般不会产生影响。
四、结构义在辞书释义中的处理原则
一般而言,在辞书释义中,应避免结构义混入语素义,但结构义影响语素义,甚至使语素义衍生出新义也是不争的事实。那么,在辞书释义中应如何处理结构义?在何种情况下才能认为语素义因结构义的影响已经发生了真正的演变,需要在辞书中分立新的义项呢?我们认为可以从结构义对结构的依赖度、使用频率和使用范围,以及在结构义的影响下,动语素的意义是否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等方面进行界定。
在特定的语义结构中,当结构义附加于语素义,造成了语素义的变化,形成了新义,而且在脱离特定的语义结构后新义仍然能够存在并为人们所认识时,可以在辞书中设立新的义项。如“倒”,在“倒车”这一“动+致使”结构中,它具有“使”的结构义,但当“倒”脱离这一结构,即“倒”后面不带致使宾语时也具有“使……倒”的意义,这说明“使……”的意义已经融合到“倒”之中了,而且使用频率高、范围广。如:请把你的车倒一下|再倒就撞了|倒!倒!倒!
再如“跑”,在“跑官”这一“动+目的”结构中,它具有“为”的结构义,但当“跑”脱离这一结构,即“跑”后面不带目的宾语时也具有“为……跑”的意义,如:今天跑了一天,一个客户都没有谈成|今天跑了三家企业。这说明“为……”的意义已经融合到“跑”之中了,此时应为“跑”设立新的义项。
有些结构义虽然还依赖于某一特定结构,但在结构义的影响下,动语素的意义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变化,或者由具体动作义转变为状态义(如落后、掉队);或者动语素的目的义或结果义凸显出来,动语素的意义表现为基本义和目的义/结果义的综合(如骗汇、逼债),此时也宜为动语素设立新的义项。
《现汉》在对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结构义的处理上,绝大多数都是准确恰当的,但也有个别标准不一、对同类词语释义不一致的情况。如:“刻字”“绣花”和“雕花”,三者都是“动+结果”结构,结构义为“……成……”,《现汉》对“刻”和“绣”的释义分别为:
刻 ①(动)用刀子等在竹、木、玉、石、金属等物品上雕成花纹、文字。
绣 ①(动)用彩色丝、绒、棉线在绸、布等上面做成花纹、图像或文字。
上述释义中的“成”是“动+结果”结构的结构义,“花纹、文字”是“刻”和“绣”的结果。
但对“雕”的释义是:
雕 ①(动)在竹木、玉石、金属等上面刻画。
很明显,“雕”的释义中是没有结构义“成”和“雕”这一动作的结果。三者的释义似应改为一致。
再如“迷人”“吓人”“烦人”“惊人”,这四个复合词均为“动+致使”结构,结构义“使……”附加在动(形)语素上,使其产生“致使义”,《现汉》给“迷”“吓”“烦”的“致使义”设立了义项:
迷 ④(动)使看不清;使迷惑;使陶醉。
吓 (动)使害怕。
烦 ③(动)使厌烦。
但“惊”的“致使义”却没有设立立项,为保证释义的一致性,似应为“惊”设立“使吃惊”的义项。
(责任编辑 李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