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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向春的第二个春天(短篇小说)

2016-01-03

草原 2015年11期
关键词:翠花钟点工阳台

杨 猎

王向春的第二个春天(短篇小说)

杨猎

“时间是一三五下午,3至5点。洗衣、洗碗、收拾房间,清理卫生。得全干完了或到点了才能走人。记着,除每周这6小时外,没经我允许不准滞留或进我的家门。”晃着一颗硕大脑袋的顾主交代完后,眯缝着眼将手上的一把钥匙抛给王向春。王向春接过钥匙,发现顾主的手掌背上长着一块块白斑,他皱皱眉,抓在手里的钥匙就有点类似烫手山芋那种感觉。

顾主叫高新,单身,开一家电脑公司。眼下此类集科技与经营于一体的行业最赚钱,所以这类人习惯了财大气粗,染上了公子少爷的秉性。高新一次性向洁尔家政买下500个服务小时,指定要手脚干净的城里人。

王向春明白顾主的意思。顾主是不愿看到一个钟点工在眼皮底下又丑又脏地干活,他或许觉得别扭或者喜欢在家看自己喜欢的面孔,这可以理解,尤其一个单身男人。王向春反倒觉得挺好的,不是吗,自己把该干的活干完走人。

“老王,我可以称你老王吗?……你明天开始吧。”高新瞄了眼手机屏幕,伸出手朝王向春挥了挥,他下逐客令了。

王向春其实不老,刚四十岁,中等身材,长得眉清目秀。他在剪刀厂装配车间做统计兼宣传干事时,属于许多姑娘心目中的白马王子。那时他的眼睛是向上的,于是厂工会一个天真漂亮的女干事就成了他的另一半。这是13年前的事了。

变化确实大,连他们这种老字号品牌的国企都不得不进行改制,王向春下了岗,而把翠花留在了厂里。翠花就是那个女干事,不过后来精简科室时也下到了车间。双职工家庭可以有一个留在国企里,丢车保帅,总算让王向春大喘了一口气。

车丢了,只好做小卒子。于是他骑上自行车穿过那条分离城郊的护城河,去对岸新开发的高档社区,选择了一个家政服务行业。就如男护士一样,他迅速地成了各家政公司争抢的对象。

说来也是无奈的事,高中毕业的他,除了记记账,出些单位黑板报,再无其他特长手艺,下岗再就业的竞争日臻激烈,原因是农民工太廉价了,所以连替人哭丧的冷门活也早有人争抢。好在翠花没有异议,钟点工辛苦但收入可观,比周围许多下岗工人干保安高出一倍多。她的意思是先让他做起来,她正在托一个开同学会时重逢的老同学,有可能为他谋到某合资企业外勤的工作。

王向春不想顾及太多,家里养着一个儿子,今后的经济负担实在太重了,作为一个男人,多多赚钱最最重要。

每当日头西斜之时,王向春就会去高新的大阳台上小憩一会儿。其实这时的阳光已有些蔫了、浑了,却别有一种壮丽和醇厚。王向春习惯于这种背景光色下,伏在四楼的阳台扶栏上,饶有兴味地俯瞰或平视这个新兴的住宅小区。

真正牵引他目光的是斜对面四楼的阳台。半个月前,他偶然注意到那阳台上出现了一个女子,穿着红色运动衫在弯腰抬腿舒展身姿,那动作极其轻盈优雅。王向春的眼睛特别好使,不仅将她的身材轮廓尽收眼底,连脸上的一颦一笑、神态气息都望得真真切切。那颗恰到好处地长在左脸颊中央的黑痣衬托了她的皮肤尤为白净。赏心悦目,他用四个字概括了这女子。

不仅如此,更要命的是女子让他怦然心动了,算上13年前的那个女干事,她是第二个。

此后几天,他都抽暇去阳台,借小憩的机会,领略那女子的风采神韵,愈看愈觉得她似陈年的老酒,闻闻也会醉的那种。他真的陶醉了。

他知道自己陷了进去,以致他在非常厌恶高新这家伙时也未向公司要求换顾主。公司规定有一定理由是允许换顾主的,譬如服务的几家顾主住址分散,或者顾主曾是老同学老邻居什么的熟人。

王向春厌恶高新,原因是他常常发现水池里有女人的裤衩、胸罩,整理床铺时,总有一种腥臊味向他刺鼻涌来,有时床单上有好几处淫液渍斑,还有像避孕套、神力口服液也随便乱扔。他感觉似在收拾一个淫窝。从裤衩的大小可以看出,这家伙带回的女人远不止一个两个。有时他恶狠狠地想,那些女人一定是瞎子,不然能让一双白癜风的手在自己身体上乱摸吗?

想想都感到恶心。

高新确是下流无耻,若非在他家的阳台上可以眺望那个女子,王向春早就忍受不了了。

他是因为太惊喜,到了这般年龄这般处境,还会有令他怦然心动的女子。这究竟是他进入了某些人戏谑的所谓“二春”,还是该女子实在超凡脱俗与众不同?不过再怎样也不可能跟他沾上任何实质关系,他至于如此春心萌动、多情善感?他确实迷糊了,竟然会有13年前谈恋爱时的那种飘然情愫。

王向春明白自己不会奢望得到那女子哪怕一个轻轻的搂抱,他无非希望常常见到她,那种没有涂脂抹粉的素颜,那种优雅飘逸的倩影,心里会觉得安逸与慰藉。

允许一厢情愿的,是不是?

那女子终于又出现在阳台上了,今天她穿着一件粉红的宽松衫,仍在阳台上弯腰伸腿,活动筋骨。王向春激动地举起手来,朝她所在的方向用力地挥动着。

他们之间的距离确切地说50米左右,因为高空,距离感更近了。那女子或许没有往这边注意,仍在扩胸扭腰。王向春有些失落,蔫蔫地将手放下,返回房间准备回家。

今天翠花的情绪特别好,很明显的就是她把饭菜做好了,通常都要等王向春回来一起做,哪怕他已累得直喘粗气。

“向春,你不用再做钟点工了。”翠花提起酒瓶子,往面前的杯里倒了点五加皮,“宇宙公司答应收你了,搞外勤,收入3600。”

“这收入比现在的少。”王向春嘴上平静地说,内心是怨怼的。他后来才了解到“老同学”是一个男性,在“宇宙”任副总,翠花近来常与这位老同学在一起。

“收入少了五六百,人却轻松了,说出去也不难听。你不要面子我可要呢。”翠花极夸张地将手放在自己的心窝上。王向春闷闷地扒着饭,他越来越看不惯妻子这种忸怩作态。算什么呢,近40岁的女人,还把指甲涂得猩红,老喜欢把手放在自己肥塌塌的胸脯上,做出一副纯情妩媚的模样来,连儿子都讨厌母亲的打扮和举动,幸好他们没有女儿,不然模仿起来可就糟了。

“你说话呀。”翠花盯着他,带点责怪的口吻。

“我,我不想去宇宙公司,现在累是累点,可自由,钱也多。”他心里其实还有另一个原因,当然他不会跟她说,跟所有人都不会说。

翠花不屑地瞅了他一眼:“干吗呢,赌气呀。”

王向春确有一点赌气。他想,我干吗要让别的男人像救世主一样,在妻子面前显能。真要换工作他也会自己去寻找去求人,何况外勤也无非打打杂跑跑腿而已。

话说回来,干钟点工确实没法顾及脸面,别人给不给是另一回事,连自己也会觉得低贱,渐渐地就心冷气短,会摆出摔一跤正好坐一坐的熊样,懒得去理会别人轻蔑的眼光。

王向春是有切身体会的。二四六上午做的一家,是一个服装城的个体女老板。女老板起床正是他上工的时间,这时她就会像使唤丫头般支使他,一会儿唤他将痰盂端进厕所,须臾又令他放洗澡水,有一次竟要他擦已穿上脚的皮鞋。他能坚持下来,一方面出于收入考虑,另一方面自然是心中那份莫名的思念与期盼。

“向春,你干吗呢,我不在乎钱少,你还有什么好顾虑的。难道你就这么贱?”翠花恼火了,把眼睛瞪得老大。在家里,她早已习惯了颐指气使。

“爸爸,你别干钟点工了,同学问我爸爸做什么工作,我只能低低头不吭声。”刚读初一的儿子在一旁插嘴。

王向春的心一缩,他感到羞愧了,脸上不由自主地尴尬了下。他内心多么希望儿子能在优越的环境中无忧无虑地成长,千万别遭遇自己这样的无奈和尴尬。没想到自己的职业使儿子产生了自卑感。

王向春纠结了,一边是妻子儿子的反对,一边是为了能看到心中的那个女子,孰轻孰重,还用去天平上称一称吗?

尽管如此,王向春仍决定自己的选择,他对儿子说:“你不告诉别人,别人就无法知道,你的同学都在城南老城区,爸爸干活的地方是城西开发区,没人会跑那么远打听的。再说爸爸又不是干非法的事。儿子,你可以沉默但没必要低头。”

有些事自己难以解释,当他决定将钟点工做下去时,心里不免“咯噔”了下,该不是自己暗暗地恋上了她?倘若如此,那必定是毫无意义的单相思。自己算哪根葱?在当下的时代,自己还不如有钱人的屁香,假如她是鲜花,他连牛粪都挨不上,假如她是天鹅肉,他连癞蛤蟆都不如。幸好他王向春有自知之明,不会成为奢望与她演绎情感的花痴。他只有一种念想,在枯燥的劳作间隙能望她一眼,在家里能回味一下她的音容笑貌,他的身心便有了莫名的惬意与充实。能在内心藏驻一个心仪女子是件非常幸运的事。他越来越看透了,如今的翠花庸俗势利,厚颜无耻,早不是那个天真烂漫的女干事了,仍与她待在一起无非为了家庭孩子;而其他有钱有地位的女人基本上是女老板的翻版。能悄然进入他内心深处的真如凤毛麟角,只有她。

这天,他干完女老板家里的活后,打电话向公司请了两小时假,谎称身体不适,让公司派一名机动钟点工去本来属于他服务的顾主。

他渴望近距离看看她。他来到高新楼下的一家面馆要了碗片儿川,平时他干完上午这班就回家了,吃完午饭在家休息片刻再去做12点半至2点半这一班。现在他却无缘无故推掉一班活,少赚了16元,这从他干上钟点工后似乎还没发生过。

值。他已不愿责怪自己的行为了,难道他就不能随心所欲一回?像他这样的人生活得已够了无情趣了。

好几天没在阳台上见到她,恍惚觉得已有数月,掐指一算,才不过一周,但心里的那份失落感简直使他无法静下来,他要去碰碰运气,而且希望面对面地遇到她,再跟她打个招呼。

吃完片儿川,他又仰头朝她的阳台上望了会儿,依然没有她的倩影。这样他就跨过马路,在她居住的那幢楼周围煞有介事地转悠,心里倒也不浮躁。他开始猜她有多大年龄,25至30之间吧,他想。她结婚了吗,想到这他的心沉了沉,马上就释然了。女人总要结婚的,能般配她的男子必定是器宇轩昂、儒雅深沉的正人君子,如此方称得上金童玉女,男才女貌。从目前看,她似乎还单着,这就更好了,他想自己隐约有些在意的,瞧见男人与她在一起没准还会冒出醋意。她做什么工作?他接着又兴趣盎然地猜下去。前段时间,他总在下午3点多见到她,说明她不在机关工作,但这么早回家可能是两班制的营业员。他马上反驳自己,她不会是营业员的,难道她是无业人员?呸,他朝路边的阴沟唾了口痰,她一定干高雅的职业,譬如医生、记者、教师……

天阴了下来,像要下雨的样子,他一边在心里胡思乱想,一边用眼睛不时地左右前后扫上几眼。

直到2点半,也没见着她,他又开始责备自己无聊。不是有句话叫只要心中天长地久别在意眼前一朝一夕吗,才几天未见,便像丢了魂似的在这里瞎转悠,这不该是他这种年龄的人所为。

王向春准备返回,离3点开始的那一班近了。雨在这时下起来,王向春加快步伐,在刚拐上马路的一瞬间,他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正低着头匆匆地过马路,王向春蓦地驻足,眼光似追光灯般圈住了那人。女子见马路不远处有一辆车驶过来,小跑了几步跨上这边的人行道,在一家商店的屋檐下停下来,用手捋捋因跑动而垂落零乱的几绺头发。王向春这时看清了,是她,没错。他的心激动起来,血液在身体里奔涌。他不知所措地站在雨中。

雨又大了些,那女子望了望天空又赶路了,步子非常的急促。王向春在女子经过身旁时,情不自禁地伸手朝她挥了挥,那女子也侧过头咧嘴回赠他一个友好的在他看来十分灿烂的笑靥,仍继续小跑着离去。

王向春痴痴地望着她的背影,多么窈窕,恰到妙处的细腰,衬托了她滚圆而不夸张的臀部。她今天穿一件菊白色薄羊毛衫,有几滴污水渍溅到了羊毛衫上,手上提着的像档案袋一般的大信封也被雨水淋湿。

王向春突然一跺脚,手拍了下脑门,他想自己干吗不买把伞给她呢,这样可以使她的步履保持轻盈,不至于如此匆忙狼狈。他马上冲进店里,买了一柄花伞,出来时,她正好拐进了楼群间的一条小道,他急着奔过去,到那路口,菊白色的身影却怎么也找不见,他遗憾得脸色都涨红了。

“嘿,她终于被我征服了。”高新嘴里灌了一大口啤酒,因为一下子吞不下去,有些啤酒沫就往嘴边溢出来,他用手撸了下下巴,继续得意道:“什么样的女人,只要在钱和性面前都会服服帖帖。”

这天高新回家比较早,于是就碰上了还未到点下班的王向春。高新向他招招手说:“老王,今天在这里陪我喝几杯怎么样?”

王向春本是不愿意的,尽管他发现这家伙近来似乎规矩收敛了许多,比如女人的裤衩和胸罩不见了,甚至开始自己叠被子了,但心中对他的厌恶感无法一下子消退。不过顾主既然这么客气,而他对每天面对的那张涂脂抹粉的脸也委实厌烦了,当下向家里通报了声后答应下来。

高新吩咐王向春去买几样卤味和两盘生菜拼盘,回来后王向春三下五除二就将生菜弄熟,于是他们开始对饮。

酒一多,高新更来兴致了,他满是白斑的手摸摸硕大的头颅,说道:“不容易啊,我第一次发现了她就对自己说,一定要把她弄到手。总算让我如愿以偿了。”

王向春对他玩女人的游戏不感兴趣,为了应付,只好附和地说:“看得出来,你这段时间情绪不错。”

“那当然——你,你怎么知道?”高新脸上有些疑惑。

“哦,我,我从整理房间看出来的。还有你DVD上放着的碟片都是些欢快的歌曲。”高新的DVD有时人离开了也不关掉,王向春进来就常听到还未唱完的歌曲。他虽说对音乐没特长,兴趣还是有的,有时一碟播完了,他便换上丢在旁边的另一张碟,让音乐伴着他干那些又脏又累的活。

高新又喝了一口酒,然后眯着眼,摇着他的大脑袋说:“是啊,她是多么让人着迷的女人,特别在床上,哈哈……我再不敢带其他女人回来喽。”

王向春暗忖,男人只要有了心仪的女人,他的生命就变得滋润,生活变得充实。譬如自己,自从对面阳台上的那个女子占据了他的心后,他的生活就觉得踏实了,仿佛一个婴儿时时能触摸到母亲的乳头一样。他喝下一口啤酒,像是附和高新又像自言自语:“你是我心中的唯一,有了你,我就有了天与地。”

“说得好,——这好像是哪首歌里的歌词?”

“是《十大情歌对唱》里的歌词。我也很喜欢。”王向春笑笑道。

“老王,你真是我的知音。”高新夸张地起身,一只手伸过来猛拍了下王向春的肩头,然后有点淫笑地说:“来,老王,为……为唯一的女人,干杯。”

日子就这么过下去,似乎没什么缺憾的,王向春心里越来越显恬静和温馨。有时他在高新家的活干累了,就将《十大情歌对唱》放进DVD里,让那美妙的歌声萦绕在房间内,他就踏上阳台,朝对面阳台上眺望,有时能见到她穿着运动装在弯腰扭腿、舒展身姿,有时阳台上没有那优雅的身影,他会有一阵子失落感。他有些羡慕高新,这家伙现在与那女人一定挺顺的,这从他的西装、衬衫和领带飘散出来的淡雅的花香味可见端倪。当然自己也是幸运的,毕竟心中藏着一个纯美的女子,尽管与高新的表现形式不同,彼此的心境却是类似的。

这天,他在阳台上待了大约一刻钟,也没见她出来,正欲返回房间继续干活时,她却出现了。已是暮春时节,她穿上了连衣裙,而且短袖,露出她白皙又圆润的臂膀。他的眼睛瞪得老大,近来她的身体愈显青春与魅力,他的心里便有一丝情不自禁的蠢蠢欲动。他按捺不住地擎起手来,朝她的阳台方向挥舞。

斜对面阳台上的女子,稍侧了侧身,朝他这边凝视了会儿,突然也举起手来挥动了几下,脸上同时展露出浅浅的微笑。王向春的心狂跳起来,她终于认出我来了,他在心里说。我早有预感,我们一定会相识的。他踮起脚,手有些颤抖地向她使劲挥着,眼睛却模糊起来,眼眶中有一些黏糊的东西像丝网一般贴在他眼前,他只朦胧感到有一张粲然迷人的脸蛋和一只白藕般的手臂在眼前放大……

这天晚上,他做了个梦,梦见他与她在城河边幽静的小径上漫步。她步履轻盈,一只白藕般的手有时顽皮地去拍打垂挂下来的柳叶;一袭白色的连衣裙穿在她曲线尽显的身上宛若仙女一般;她时而一副文静的淑女状,气质高雅,有时会嫣然一笑,露出天真可爱的酒窝;她的身上弥漫着一种沁人心脾的花香味……他突然有些控制不住自己,悄悄而有力地将她搂进怀里。

醒来时,他方知是一个梦,但周身和心里都十分舒爽甜美。梦仿佛是一颗橄榄,梦醒了,橄榄也就消失了,而那种回味却仍留在嘴里。

梦使他更有意识地悉心呵护她在他心目中的完美形象。在阳台上再见到她时,他仍朝她挥手,朝她微笑,神态却是比先前庄重了许多。

那天公司发薪水,每位钟点工都将自己上个月做的工时交公司财务核对,公司按每小时8元的报酬结算。王向春拿出一沓经顾主签名的“回执”,发现高新家做的没签,他干活时他总不在家,上两次也这样,幸亏最后一次碰上才让他一次性签掉。看来这回只能去找高新补签了,否则要拿到钱会有许多麻烦。翠花知道他今天有多少票子可到手,他交不上这个数,她必然大吵大闹。

今天又逢周六,估计高新在家,倘碰不上再打电话约他。

从公司步行过去只需十分钟时间,王向春不急不慢地走着。暮春的午后,空气倒是流畅的,两边马路上的行道树高大挺拔,树叶郁郁葱葱,阳光透过树叶洒下来,斑斓幽静。气候有些微热,他脸上身上却没有一丝汗水渗出,或许是心静则凉吧。到了高新家,他习惯地掏出钥匙,打开门,见客厅里亮着灯,而里面的卧室门留着一条缝,望进去半明不暗的,他知道是铝百叶窗帘放下了。高新此刻必定在睡懒觉。

这样想着,他便毫无顾忌地推门进去。

王向春步入卧室,首先映入眼帘的不是高新,而是一张有着一颗黑痣的灿烂脸蛋,由于整个人呈俯卧状,那张脸是用了点劲才朝侧后扭过来的,她脸上不知是羞赧抑或血液的冲灌变得绯红。王向春从未见过她脸红时的模样,原来她的脸红竟比平时白皙的脸蛋更迷人妩媚。最初一瞬间,他以为看错了或者希望看错了,然而他的视力那么好,对于早已深深嵌入心底的脸蛋,眼睛是不敢欺骗的。

他已没时间惊呆了,他完全傻了。呈现在眼前的除了那张可爱的脸蛋,还有她白花花的脊背,最惹眼的却是那高耸着的白嫩又滚圆的臀部,而臀部的地方,停留着一只患白癜风的手……

须臾,王向春的手猛拍了下自己的脑门,他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她还有个双胞胎的妹妹呀。

(责任编辑阿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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