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宅建设工程质量指数编制研究
2015-12-31智玉珍
文/智玉珍
一、上海市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现状
上海市已进入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在实现中国梦的道路上,政府赋予了社会中介组织更多职责。将“服务”置于首要,服务企业、服务社会、服务政府,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担当起使命和责任,这是社会中介组织开展工作的宗旨所在。多年来,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通过住宅质量链对住宅工程全过程进行质量管理,累积了大量经验和数据。为了使全市住宅工程质量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重视质量、追求质量、崇尚质量、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已进一步形成。
协会在2005年成立的“上海市住宅质量公约组织”,在住宅工程领域内得到了各方充分肯定,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该组织通过以下几种技术服务,对住宅建设过程各个环节的质量进行管控。
公约巡检——对在建住宅工程进行质量巡检,为参建各方及时指出质量行为和施工质量方面的问题,指导施工现场体系建设做好四个管理;分户复核——对竣工阶段建设方或第三方分户验收机构的分户验收工作进行复核,不仅及时发现整改质量问题,还对分户验收人员、机构进行信息备案管理,逐步提高全市分户验收机构的整体水平;用户满意——为入住后2 年内的住宅,进行新建住宅用户满意度测评;投诉处理——为“上海市新建住宅质量热线”提供技术支持和专家建议,帮助调解质量纠纷,维护社区和谐。
二、上海市住宅建设工程质量指数的编制
1. 现状分析
随着上海市工程质量监督体制改革的展开和不断深化,如何对建筑工程质量实行预控,对质量事故防患于未然的研究还相当少。要全面提升建筑工程质量,就得根本转变陈旧的管理思想与管理方式,实现对建筑工程质量的预警管理,变被动跟踪调节为主动预期控制,这才是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
面临种种工程质量问题,仅凭政府的力量不足以保证工程质量管理体制的有效运行。政府对质量的监督管理是责无旁贷的,然而质量的保证和提高,首先有赖于社会的质量意识、市场的质量机制和产品的质量责任体系,其次才是企业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所以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必须建立以质量为中心的市场利益机制,用法制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在深刻认识基本国情的基础上,探索和建立有特色的工程质量管理方法,从微观到宏观的全过程评价,得出住宅工程质量评价,对上海市的建设工程质量水平进行系统描述,最终促使住宅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
2. 住宅建设工程质量评价体系
住宅建设工程质量评价体系的实施和操作,应建立一个系统化、结构化的评价体系,对住宅质量状况进行全面、真实、科学的反映和描述。住宅建设工程质量评价体系主要框架和内容详见图1。
3. 住宅建设工程质量指数建模及评价
为了全面反映住宅质量内涵,需要一个完善的住宅质量评价方法。通过住宅质量空间模型来体现,并根据这个模型构建住宅建设工程质量指数。
① 质量行为。涉及参建各方企业资质、现场人员配置、分包情况、质量事故等,得出合格率。单项总分均为100 分,按工程行为进行评分,将各单项分相加平均,得出当年质量行为总分。
② 实体质量。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巡检所发现的各类施工问题,得出合格率。单项总分均为100分,按工程进行评分,将各单项总分相加平均,得出当年实体质量总分。
图1 住宅建设工程质量评价体系框架图
③ 分户验收。对于竣工工程,按比例随机抽取进行复验,得出一次合格率。单项总分均为100分,按各工程计算合格率,将单项总分相加平均,得出当年分户验收一次合格率。
④ 用户满意度。根菌竣工交付后业主的评价,得出满意度。总分为100 分,进行用户满意度评价,各项目平均后得出当年用户满意度。
⑤ 投诉及不良记录(扣分项)。对于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查有实据确属住宅质量问题的市民投诉。每上升1% 扣1 分,扣满10 分;投诉量下降或持平不扣分。
4. 住宅建设工程质量指数评价量表
量表是测量应用技术中的基本工具,它是对调查资料进行数量化的一种工具。住宅建设工程质量指数评价量表使用的是五段量表。由一组态度表述组成,对态度强度的表述作了进一步细分,为“优、良、一般、较差、非常差”五类,对应的分值分别为“90、80、70、60、50”。
三、总结和评价
我国正面临着经济体制转变与工程质量管理体制改革,新的形势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为了适应形势的变化,政府管理部门必须改变管理思路,以积极的态度探索解决上海市住宅工程质量管理问题的新方法。本文所确立的住宅建设工程质量评价体系可实现对住宅建设工程质量进行从微观到宏观的全过程评价,得出住宅建设工程质量评价指数,对上海市的住宅建设工程质量水平进行系统描述。当然,这套方法仍处于研究和探索阶段,需要经过实践检验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