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战犯魂断“提篮桥”
2015-12-30周军
文 周军
日本战犯魂断“提篮桥”
文 周军
凡提到关押和审判日本战犯,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中往往想到抚顺战犯管理所。其实,中国境内关押、审判日本战犯的地方,不仅仅是抚顺一处,上海的提篮桥也是一个重要场所,它在关押、审判、执行日本战犯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多年来由于各种原因,许多人对此知之甚少。2015年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笔者依据数年来所掌握、搜集到的资料,特撰此文,以做特殊的纪念。
提篮桥监狱曾经关押日本战犯的监室
美军处决日本战犯场景(1946年4月22日)
提篮桥在上海是一个享有盛名的地方。“送侬到提篮桥吃‘格子饭’”是句拐弯抹角的骂人话。
设在上海市提篮桥监狱十字大楼内的上海监狱陈列馆,楼高6层、因楼的结构呈十字交叉状而得名。十字楼在设计上,每层楼面均有东西和南北两条走廊,在中间交汇成一圆形中庭,上下中庭全部打通一直到楼顶,加上玻璃顶盖,便于采光。为了防止各种意外,每层中庭之间都铺设坚固的铁网,围绕楼梯间也铺设了全封闭的铁丝网。
随着沉重的楼门缓缓开启,最先跃入眼帘的是一块水泥碑,上书:“上海市抗日纪念地点、日本战犯关押审判和执行处。上海市人民政府1997年8月11日公布。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立。”这块纪念碑昭示了在提篮桥监狱内惩处日本战犯的一段历史。
一
缓缓流淌的黄浦江水孕育着中国乃至远东最大的城市——上海,在这条上海的母亲河北岸是著名的繁华区之一——提篮桥。老上海都知道这里在解放前是包娼、聚赌之地,是殖民者营造的“自由世界”。但是现在提起提篮桥,马上会使人联想起一座森严的监狱——上海市提篮桥监狱。
始建于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启用于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四月二十二日(5月18日)至今的提篮桥监狱,1916年以后,又陆续进行了扩建和改建,现有主要建筑物为1917年——1935年间建造。在1935年8月定型后,共有建筑面积6.4万多平方米,拥有3900多间监室,其中大多数是3.3至3.6平方米、三面是钢骨水泥的墙壁、一面是比手指还粗镂空的铁栅栏。铁栅栏上启用至今的精钢材质铁锁出自英国霍勃·哈脱公司制造的锁具,有三档锁舌,掉在地上声音清脆、铮铮作响,钥匙有十几厘米长。
提篮桥监狱四周有5米多高的围墙,内部除普通监室外,另建有“橡皮监”(防暴监房)、“风波亭”(禁闭室)、“室内刑场”(绞刑房)和室外刑场等特种设施,占地面积60.4亩,有5层监楼9幢,4层、6层监楼各1幢,还有工场楼(5层)、医院(地面8层,2007年7月26日,迁入浦东周浦镇里仁村1236号,全国第一家专门收押老病残罪犯监狱的南汇监狱)、办公楼、瞭望楼、新岸礼堂等组成的主要建筑群,由于规模宏伟、建筑精良、颇具风格,而且大于当时位于日本东京都丰岛区东池袋的巢鸭监狱(1971年,原有的监狱建筑被拆除后改建成东京最高的大楼“阳光城”),和印度的孟买监狱,在不同的语境里,它被称为“毁灭之城”、“远东第一监狱”,以及“东方巴士底狱”。
十字大楼外景
提篮桥监狱作为近现代中国的缩微胶片,也是通往文明的另类桥梁。1994年,被上海市人民政府列为上海市级建筑保护单位。1999年9月,上海市司法局命名提篮桥监狱为“市级现代化文明监狱”。2013年5月3日,由国务院公布的1943处“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上,上海市提篮桥监狱早期建筑名列其中。这是全国监狱系统几百座监狱中,唯一一座被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司法实体。
抗日战争胜利后,从1945年12月起,盟军美国军队曾借用提篮桥监狱关押日本战犯。1946年1月24日,设在提篮桥监狱内的美军军事法庭首次对18名日本战犯进行审判。到1947年2月14日,美军军事法庭暨日本战犯拘留所撤离提篮桥监狱,共计审判日本战犯47人。美军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的档案卷宗现存放在国外,笔者无法查阅,但是根据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上海市档案馆的档案资料,以及各类报刊和其他书籍资料,仍可得知如下史实。
1946年初,美国中国战区参谋长兼驻华美军总司令魏德迈将军奉命在中国上海组建美军军事法庭,审判日本军队在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杀害美国空军被俘人员的有关案件。军事法庭设在长阳路147号提篮桥监狱(时称“司法行政部直辖上海监狱”,又称“上海监狱”)内一幢6层监楼。这幢监楼建于1933年,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有监舍140余间。它原先是狱内专押外国籍男犯的地方,每间面积8平方米,采光和通风条件较好,室内配有固定的单人床、小桌、凳子和抽水马桶,设施较完备,时称“西人监”(现为上海监狱陈列馆馆址的十字楼)。美国军事法庭设在这幢楼的2层。法庭正面设5个法官席座,两侧坐记录员和翻译,记录员后为记者席,翻译席后面3排座位坐日本战犯,每排6人,共18人。法官对面,一面为检察官席,一面为辩护士(律师)席。
1月24日上午,美军军事法庭在此开庭审判日本战犯。法官、检察官、辩护士、翻译、记录员等工作人员均由美军军官担任。主审法官以美军米都顿将军为首组成,检察官由韦斯中校等2人担任,辩护士为赫金斯中校、蓝文少校。被告18名日本战犯,为首者是侵华日军第三十四军参谋长镝木正隆少将,汉口宪兵队司令官福本龟治大佐,其他16人是酒井定次少佐,小阪庆助大尉,藤井勉准尉,曹长增井庄造、久松宾,军曹山口久吉、塚田孝吉、竹内良行、松田耕一、藤井纯一,上等兵白川舆三郎、西川庄次、水田优,汉口日领事馆工作人员滨田正平、真锅良一,还有加藤匠。
10点整,法庭宣布开庭,法官先命记录员宣誓,又命翻译咸俊龙上尉等3人宣誓,宣誓毕。首席检察官韦斯中校起立宣读美军各项命令及起诉目录,由法官承认收到,准予备案。法官、检察官、辩护士等先后起立宣誓。然后,由检察官宣读《起诉书》:指控日本战犯镝木正隆等18人的罪行。首犯镝木正隆,1897年生于日本石川县,1920年5月毕业于日本陆军士官学校,1938年8月入侵中国。在华期间,他指挥部下残杀中国军民,并于1944年12月在汉口制造杀害美国飞行员事件(1944年11月21日,美国一架飞机在汉口上空被日本击毁,3名美军飞行员被日军捕获,受到百般折磨,12月16日,这3人又遭到日军毒打,处以绞刑后焚化)。1945年6月,镝木调回日本任第五十五军参谋长。日本宣布终战投降后,12月24日,他被从东京引渡到中国,关押在提篮桥监狱。
2月11日上午,军事法庭又一次在提篮桥监狱公开审讯镝木正隆等18名日本战犯。法庭上,除了原来到庭旁听的60名新闻记者外,又增设了100个旁听席,并于当日早晨在监狱外发旁听证,任何人均可领取,发完为止。除原定摄影记者外,其他人员不得拍摄照片。12月18日的庭审,原美国陆军第十四航空队司令陈纳德少将也到庭旁听,军事法庭特地为陈纳德设立了首席旁听席。
在各次开庭审理中,负责调查此案的美军蒙乃可少校、伯斯丁上尉及目睹美国飞行员被日本战犯杀害的中国平民杨德有、宋文通等人也到庭作了陈述,控诉了日本战犯在汉口对美俘飞行员所作的种种非人道暴行。经法庭调查、辩护士的辩护、被告的答辩等法定程序,2月28日,美军军事法庭对18名日本战犯做出宣判,判处镝木正隆、藤井勉、增井庄造、松田耕一、白井舆三郎等5人死刑,对福本龟治判处无期徒刑,对酒井定次判处有期徒刑20年,对久松宾、山口久吉、西川庄次各判处15年,对塚田孝吉、竹内良行、藤井纯一判处12年,对小阪庆助、真锅良一判处3年,对加藤匠判处2年,对水田优判处一年半,滨田正平无罪释放。
4月22日上午8时,被军事法庭判处死刑的5名日本战犯,由美国宪兵押解到这幢监房的3层绞刑房外的一间房间内。由汉姆上尉用日语向他们宣布执行绞刑,临刑前,法庭为他们举行了简单的宗教仪式。这5名日本战犯中,只有藤井勉信奉天主教,军事法庭请来了上海的西班牙籍天主教神父江柴拉士为其祷告,其他4人均信奉佛教,法庭请来了上海地区著名寺庙里的僧人为之诵经超度。
8:15分,军事法庭按照日本战犯的军阶大小先后执行绞刑。镝木正隆少将排列首位,被第一个押进绞刑房。先用绳索绑住手脚,黑布口袋蒙住头部后,再用绞架上的绳索把其颈部套住扎紧。令镝木站在活动地板上。随着一声令下,推动手闸,活动地板向两侧分开,镝木双脚悬空整个身子被颈中的绳索吊在绞架上,瞬间窒息而亡,尸体通过方孔,吊入楼下的停尸房。接着其他4人分别入室行刑(行毕对尸体实行火化)。曾任美军统帅艾森豪威尔之私人卫士的巴萨克中尉系这5名日本战犯绞刑的实施人。监刑者和证人有韦斯中校、美新闻联络组主任凯脱中校、美战犯审判委员会法官威林斯少校、加兰特上尉以及美国宪兵5人,其他无关人员和新闻记者一律禁止入内。该执行日本战犯的绞刑房面积18平方米,三面环壁、一面有窗。这座具有历史文物价值的绞刑房奇迹般地保存至今,绞架、活动地板等物件均是60多年前的原物。
国家的正义与民族正气必须伸张。据查,从1945年12月16日起,到1946年5月1日止,国民政府先后在北平、沈阳、南京、广州、济南、汉口、太原、上海、徐州、台北10座城市设立了专门审判战犯的军事法庭。其中,南京军事法庭直属国民政府国防部,其它9个军事法庭隶属于各“战区”(“绥靖区”、“行辕”)。这10所军事法庭中审判日本战犯时间最早的是设在上海的第一绥靖区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和设在北平的第十一战区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审判时间都在1946年4月。而设在提篮桥监狱的美军军事法庭,则如上述于1946年1月即已开庭。可知,提篮桥监狱确是中国境内第一个审判日本战犯的场所。
二
除了1946年1月24日,对镝木正隆等18名战犯首次开庭审判,4月22日,对5人处以绞刑外,美军军事法庭还于1946年间,在提篮桥监狱内对其他日本战犯进行过多次审判,被审判的对象主要是摧残、虐待被俘的美国飞行员和菲律宾盟友的日本战犯。按时间为序,审判概况如下:
3月,美军军事法庭对日本第十三军司令官泽田茂中将、立田外次郎上尉、和光勇精上尉和冈田隆平上尉进行审判。被控主要罪行是参与杀害美杜立德飞行队员案。军事审判委员由马兰诺上校等6人组成,韩德伦中校等2人任检察官,白丁中校等二人任辩护士。3月14日,泽田茂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光勇精被判处9年,立田外次郎、冈田隆平被判处5年。
同月,美军军事法庭对前江湾战俘集中营翻译主任石原勇、沈阳附近美军集中营主任三木遂进行审判。被控主要罪行是在集中营虐待美国俘虏。主审官由米都顿将军、莱克上校、米撤中校担任,葛拉特上尉等任检察官。3月7日,石原勇被判无期徒刑。3月14日,三木遂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
4月,美军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星川森次郎上士、向山玉忠准尉、永井正次翻译进行审判,被控主要罪行是1944年2月28日至4月15日间,在上海极司菲尔路(今万航渡路)94号日本宪兵司令部伤害5名菲律宾人,用各种酷刑残害其身体。4月26日,他们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7、22和20年。
6月,美军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中野良雄大尉、川井靖海兵长、井村秀一兵长、关晋上等兵等人进行审判。这4名战犯被控于1945年5月,在台湾击落美军哈德中尉所乘的飞机,对哈德中尉施以暴刑。
6月8日,中野良雄被判处无期徒刑、川井靖海、井村秀一、关晋均被判处有期徒刑30年。
7月,美军军事法庭对日本驻台湾第十方面军参谋长谏山春树中将、司令部军法处长古川大佐及所属杉浦成孝中佐、中野大尉、伊东出夫、松井正治大尉、伊达实夫、藤井健中尉等8人进行审判。马兰上校、贝利中校、彼史华尔特中校为审判官。费洛士上尉、奥斯磅中尉担任检察官,凯莱上尉、退纳中尉等任辩护律师。被控罪行是1945年6月,美军16名飞机员在台湾海峡失事,后被日军俘虏,进行非法审判,经谏山、古川批准后处死。7月25日,谏山春树被判处无期徒刑,古川、杉浦成孝被判处死刑,中野被判处无期徒刑,伊东出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松井正治被判处有期徒刑40年,伊达实夫、藤井健均被判处有期徒刑30年。
8月,美军军事法庭对侵华日军第二十三军司令官兼香港总督田中久一中将与同案犯日军香港总督部参谋长福地春功少将以及前日本香港军事法庭庭长久保口外中佐和渡边昌盛、山口教一进行审判。主要是指控他们于1944年在香港虐待杀害美国第十四航空队飞行员荷克少校的罪行。9月3日,美军军事法庭判处田中久一、福地春功死刑。久保口外、渡边昌盛被判处无期徒刑,山口教一被判处有期徒刑50年,浅川弘子上尉无罪释放。
9月,美军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松田大佐和川岛大尉进行审判,被控罪行主要是战前在吉林长春市虐待集中营内之美国俘虏,手段异常残酷。9月15日,松田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川岛被判处死刑。
日本战犯关押审判期间,有的在提篮桥监狱内自杀或病亡,如日本驻台湾司令官、总督安藤利吉陆军大将于1946年4月19日深夜23时45分,吞服了密藏在衣缝里的剧毒药品,自杀死亡,卒年63岁。安藤利吉及其僚属15人,系同年4月15日,从台湾押解到沪,他是中国境内自杀死亡的日军最高将领。侵华日军派遣军总司令官冈村宁次在其回忆录中也曾提到安藤自杀狱中的史实。数天后,与安藤同机押解提篮桥监狱的安藤的法律顾问松尾少佐也在狱中悬梁自尽。同年11月28日,曾任日本第六方面军司令官的冈部直三郎大将在提篮桥监狱内突发脑溢血,于当晚7时死亡,卒年60岁。冈部是中国境内因病死亡的日军中的最高将领。
三
作者(右)与原上海军事法庭主任书记官李业初少校
1946年3月20日,在上海成立了第一绥靖区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次年7月,第一绥靖区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奉命撤销,归并入由蒋介石正式任命的享有“福建才子”美誉的石美瑜为少将庭长,王家楣为主任检查官,李浚、徐乃堃、高硕仁、施泳等为检查官,陆起、李元庆、林建鹏、叶在增、孙建中、龙钟煌、张体坤等人为法官的“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办公地点位于上海北四川路江湾路的港口司令部4楼。同年8月,经国民政府军政部、外交部、司法行政部、行政院秘书处等部门联合组成的战犯处理委员会第53次常委会讨论,决定把位于江湾殷高路5号(原址所在地后为上海市劳动教养收容所)的上海战犯拘留所升格为“国防部战犯监狱”,由于它在江湾高境庙附近(所以又俗称江湾战犯监狱)原在押提篮桥监狱的日本战犯大部分移押此处,但判处死刑的日本战犯仍押提篮桥监狱。
据有关资料反映,上海军事法庭(包括前期的第一绥靖区军事法庭,和1947年8月15日以后归并后的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共审判日本战犯116人,其中判处死刑14人,无期徒刑22人,有期徒刑75人,无罪释放5人。被判处死刑的,除米村春喜和下田治郎两人均是在上海江湾刑场执行外,其余11人先后于1947年8月12日-1948年9月9日间,由中国法警执行,枪决在提篮桥监狱的刑场上。其中,第一个枪决的是日本第二十二师团参谋部招抚工作班成员黑泽次男,时年34岁,系日本枥木人。黑泽次男是早稻田大学的法科生,1938年8月调入中国。随军驻守浙江一带。黑泽次男曾带领部队在杭州、绍兴等地,对中国平民进行集体大屠杀,或活埋,或刀砍,或机关枪扫射,杀害中国平民千人以上,被称为“杭州之狮”。仅杭州艮山门一地就曾挖出尸体百余具。这个双手沾满中国人民鲜血的刽子手,抗战后,匿居杭州日侨管理所,后被立案搜查逮捕,移押提篮桥监狱,1947年8月12日,被上海军事法庭执行枪决。
执行枪决这一天,这个杀人魔王提出不少要求,诸如“让我沐浴剃须,干干净净去见上帝”,“我要写遗言,请多关照”等。黑泽次男是被反铐双手,押赴监狱刑场的。当时的监狱刑场,一面靠墙,一面只是用竹篱笆与周围居民区相隔。当黑泽次男被押向刑场时,周围居民有的趴在竹篱笆上、有的站到屋顶上、有的在窗口上观看,掌声、喊声一阵接着一阵,群情振奋。黑泽次男在法警的押解下,坐到“行刑椅”上。只听“啪”地一声,处决日本战犯的子弹射向黑泽次男的后脑,杀人如麻的“杭州之狮”应声倒下。
最后一名枪决在监狱刑场上的是曾隐居青岛,以日本海军高级顾问的身份从事着特务活动的伊达顺之助(即张宗援),时年56岁,日本东京人。其他,还有江苏溧阳日本宪兵队军曹富田德、日本宪兵队杭州情报主任芝原平三郎、上海日本宪兵队准尉久保江保治、军曹野间同二、崇明日本宪兵队队长大庭早志、崇明日本宪兵队特高课课长中野久勇、宁波日本宪兵大尉分队长大场金次、日本驻杭州、松江派遣队中士附员松谷义盛等。此外,还有原由广州行辕军事法庭判决死刑的前越南日本宪兵本部特高课中国班主任兼河内宪兵分队大尉队副妻艾悟、前驻越南岘港宪兵分队特高课曹长田岛信雄、军曹小西新三郎,共3名日本战犯,已呈报国防部核准,由于原审判法庭已撤销,故解押到上海,在提篮桥监狱执行死刑。
四
提篮桥监狱是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境内第一个审判日本战犯的军事法庭所在地,先后有数百名日本战犯关押在狱中,其中还包括屠杀南京30万同胞的主犯,1947年4月26日上午枪决在南京雨花台的谷寿夫中将。
综上所述,1946年1月- 9月间,共有8批47名日本战犯受到美军军事法庭的审判,根据当时新闻媒体报道的情况所统计汇总,判处死刑10人(实际执行6人,其中在上海执行绞刑5人,在广州执行枪决1人),判处无期徒刑6人,判处有期徒刑29人,无罪释放2人。据昭和三十年(1955年)3月1日日本厚生省(相当于卫生部)援助局公布的统计数据:1946年2月至1946年9月,美军军事法庭在上海提篮桥监狱对45名日本战犯进行审判,判处死刑6人,判处无期徒刑8人,判处有期徒刑26人,无罪释放5人。
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1948年12月22日,在日本东京巢鸭监狱共处决了东条英机、松井石根等7名战犯,1948年11月,对关押在巢鸭监狱的梅津美治郎、火田俊六等18名日本战犯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从对日本战犯关押人数、审判人数和执行死刑人数上来讲,提篮桥监狱则远远多于日本的巢鸭监狱。
提篮桥监狱内“抗日纪念地点”的石碑,刻下了恶贯满盈的日本战犯在中国土地上犯下的滔天罪行。在世界反法斯战争的这场较量中,提篮桥监狱亦成为了弘扬正义、惩恶扬善的中国海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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