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重罚7家海运外企
2015-12-29
环球时报/2015-12-29/ 第11版面/环球财经 /作者:本报驻日本特派记者 田泓 ●王一茗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8日消息称,调查证据显示,日本邮船株式会社、川崎汽船株式会社、株式会社商船三井等8家国际海运企业违反中国《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存在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发改委决定对除日本邮船之外的7家涉事外国企业合计处以4.07亿元罚款。
发改委认为,这8家企业在往返于中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滚装货物(包括汽车、卡车以及工程机械等)海运服务市场上,存在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串通投标)的行为,“抬高了滚装货物国际海运费率,损害了中国相关滚装货物进出口商和终端消费者的利益”。除了上述3家企业,涉事企业还包括威克滚装船务有限公司、华轮威尔森物流有限公司、智利南美轮船有限公司、日本东车轮船有限公司、智利航运滚装船务有限公司。
涉事企业被处以2014年度与中国市场相关的滚装货物国际海运服务销售额4%~9%不等的罚款。发改委认为,由于日本邮船、川崎汽船、商船三井主动报告垄断情况并提供了重要证据,符合《反垄断法》规定的宽大情节,对日本邮船免除处罚,对川崎汽船株式会社处以4%的罚款,计2398.09万元,对商船三井处以7%的罚款,计3812.11万元。
据美国《华尔街日报》报道,韩国威克滚装船务有限公司被处以人民币2.84亿元罚款,是受罚企业中罚款金额最高的。该公司在其官网上发布声明称,很高兴看到调查结束,公司业务可得以推进。另据英国路透社报道,川崎汽船方面表示该企业将认真对待这个问题并加强其合规经营活动;商船三井也表示将发展预防性举措;东车轮船在其官方社交网络账号上刊文称将改进企业的行为,施行更严格详细的法律合规政策。
彭博社28日称,中国的这一反垄断调查主要聚焦在商船三井、川崎汽船和日本邮船,因这几家企业控制着中国绝大多数的相关海运市场。法新社则认为,这一案例紧随之前中国反垄断部门针对外国在华汽车行业的调查之后。去年8月,12家日本汽车零部件企业因操纵价格被中国政府处以合计12.4亿元人民币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