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执法能力 保障安全生产
2015-12-28刘陆生新干县农业局
◇文/刘陆生(新干县农业局)
提升执法能力 保障安全生产
◇文/刘陆生(新干县农业局)
新干县农业综合执法始于1999年1月,自成立以来,积极开展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保障了全县农业生产安全,获30项部、省、市业务部门表彰。目前,有办公室1套,仓库2间,总面积220余平方米,电脑8台,打印机8台,传真机1部,电话3部,档案柜6只。有执法专用车1辆,汽艇1艘,冰箱1台,摄像机1部,数码照相机1部,长焦距数码相机1部,录音笔2支,望远镜1台,单警执法记录仪2只,监控摄像仪1套。
农业综合执法特点
执法成本高。农资样品的检测检验费用,少的几百元,多的一两千元,例如,一个瘦肉精样品的检测费1000元,一个水稻品种真实性的检验费2000多元,每年农资样品检验费开支较大。
面广量大、监管难以全覆盖。随着农资市场的放开,农资市场蓬勃发展,个体经营者不断增多,经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一些不懂农业生产、缺乏农资经营常识的人员相继进入经营农资的行列,给农业执法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据统计,全县有大小农资市场22个,农资经营户541户。有限的执法人员面对庞大的农资市场,监管难以全面覆盖。
违法违规行为隐蔽。近年来,由于对农资市场的严格监管、打击力度的加大,部分农资经营者为获得更大的利益,违法经营行为更加隐蔽。如种子经营者将未审定种子在暗处卖给农民。因违法违规农资大多价格较便宜,部分农资经营者、小商小贩和部分农民图便宜,购买违法违规农资,且大多数没有票据,导致下级经销商和农民难以维权、农业执法很难取证。
为农业执法支招
加强经费支持。资金是保障农业执法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没有工作经费,执法工作就无法正常开展。通过农业执法体系标准化建设项目的支持,可进一步改善办公条件、执法装备,从而提升农业综合执法形象和服务能力。
开展农业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媒体,采用散发资料、现场咨询、放心农资下乡等多种形式,向农民宣传《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农业法律法规与农资识假辨假常识、注意事项以及维权途径;另一方面,通过举办培训班、知识讲座和市场检查等方式,向农资经营者广泛开展种子、农药、肥料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服务活动,告知其违法经营的后果和导致农业生产事故的赔偿责任。
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农业执法人员在重要的农时季节,对重点市场、重点品种、重点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农药、肥料、兽药,特别是擅自改变组方,违规添加禁用兽药和说明书扩大适宜症、使用范围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经营以及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及添加禁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市场进行不定期突击检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立即予以制止,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健全工作责任制度。二是严格市场准入制度,把好三关。即:生产经营者资格准入关;产品准入关;质量准入关。三是完善问题发现制度。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并完善处理机制;通过网络、案件通报交流,农业执法体系内部实行信息共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