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显成效
2015-12-27国家节能中心
文 // 国家节能中心
乌鲁木齐市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显成效
文 // 国家节能中心
乌鲁木齐市供热能源结构长期以燃煤为主,在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倒数第一。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后,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将首府大气污染治理作为事关全局的重大民生工程,坚持“治重症下猛药、治污染出重拳”和“夏治冬防”的原则,由单项治理转变为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2010年,乌鲁木齐市政府全面启动新一轮“蓝天工程”,五年累计投入454亿元,实施了工业节能减排、能源结构调整、环境综合整治等126个重点项目。尤其是2012年以来持续实施“煤改气”工程,摘掉了煤烟型污染的黑帽子,治霾去污取得历史性突破。2012年创乌鲁木齐市有空气质量监测历史以来的最好成绩,市民对“煤改气”工程满意度高达96.9%。2013年,城市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浓度同比下降48%。2014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0天,优良率达85%,在全国74个重点监控城市排名明显提升,成为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最为明显的城市之一,特别是2014年6月,位列全国5个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00%达标城市之一。
一、铁律抓治污
自治区成立了由时任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任组长的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乌鲁木齐市成立优化环境项目指挥部,市委、市政府领导亲自挂帅,提出了“八个一律”的铁律方针,即在城市南北风道上一律不设高耗能、高排放工业企业,所有工业企业一律采取最严格的环保措施,一律不得保留和新建自备电厂;所有燃煤供热锅炉一律改为天然气;所有中心城区污染企业一律搬迁;所有新建建筑一律实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供热;所有进入主城区机动车一律要达到环保排放标准,并将“八个一律”贯穿和落实到治理全过程,为大气污染治理快速突破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二、实施“煤改气”工程
2011年底,乌鲁木齐市抓住国家建设北疆“西气东输”大通道的机遇,把加快调整供热能源结构作为改善大气污染的治本之策,破釜沉舟、背水一战,果断提出了“煤改气”计划。利用2012年4至10月非采暖期的6个月时间,发扬“吃三睡五干十六”的精神,实施了国内改造强度最大、速度最快的“煤改气”工程,面对技术含量高、点多、面广、线长的系统工程,攻坚克难,因地制宜,高效完成了中心城区“煤改气”任务。2012~2013年,投资258亿元,推进主城区锅炉改造,新建、改扩建322座燃气锅炉房,安装燃气锅炉960台共1.84万蒸吨,拆除燃煤锅炉1.7万台,减少燃煤消费1200万吨。2014年,实施城市周边工业企业集中区域燃煤锅炉“煤改气”和配套工程。全市供热面积1.75亿平方米,燃气供热面积占99.4%。
三、以供热改造为突破口推进建筑节能
实施大型燃气锅炉房群控技术改造,建设覆盖热源、换热站、终端用户的自动化调控网络,逐步构建适应按需供热的“智慧热网”。完成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6309万平方米,在计量改造基础上,实时监测热网、楼栋和住户室内供热数据,实现按需供热,小区供热能耗下降12%。按照定额管理、逐年递减(年能耗水平下降不少于4%)的原则,制定燃气供热运行补贴办法。推进燃气供热锅炉烟气余热回收工程,提高燃气利用率10%。冬季供热平均气耗达到15.5立方米/平方米。2013~2014年,完成老旧供热管网改造长度337千米,供热能耗下降3%。2014年推行75%的建筑节能标准。为减少对天然气的能源依赖,逐步加大风、光等可再生能源比例,拟到2020年全市供热10%采用风电资源。
四、实施绿色交通
建设开通4条BRT线路共55.6千米,运载量达到46万人次/日,在车站建“暖房子”供侯车取暖,引导百姓公交出行,全市公交分担率达到52%,万人公共交通保有量达到17标台。制定公交燃料控制定额标准,开展万人公里燃料消耗量统计工作。加快公交车辆更新步伐,鼓励推广运用公交节能技术,实施发动机置换,使尾气排放达到国Ⅳ标准,新增公交车辆一律达到国Ⅴ标准。出租车100%使用天然气。建立机动车污染防治监测中心,建成35套先进的工况法检测系统,实行机动车环保标志分类管理,新车及外埠车辆必须达到国IV标准。全面推行“黄标车”限行和“无标车”禁行政策,倒逼“黄标车”及老旧车辆退出。
五、重点污染企业搬迁和电厂关停
有效解决企业搬迁中遇到的资产评估、资产补偿、职工安置等难题,出台实施方案和优惠政策,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中心城区61家污染企业搬迁已完成57家,改善了中心城区环境,优化了城市功能区。对石化、钢铁、水泥等行业9家重点排污企业“盯死看牢”,严格按照国家重点行业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及清洁生产一级标准监管。对城市周边燃煤电厂进行有计划、分步骤治理,2013年底所有公用电厂15万千瓦以下机组、企业自备电厂5万千瓦以下全部关停。尤其是对五大公用电厂,经集中攻坚,整体关停有着60年建厂历史的华电苇湖梁电厂,其余四大电厂实现冬季热电联产减半发电,保留机组通过改造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六、严格环境监测
全市环保系统增加了127 个环境监察人员编制,所有区县(开发区)建立环保监管机构。建设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启动国控源在线数据有效性审核试点,对重点排污企业采取24小时驻厂监察、减排监察、监督性监测等方式进行严格管理。实行四级环境空气污染预警机制,在重度污染天气或重大节庆期间启动应急管理措施,对重点排污企业实行阶段性限产或停产。深化扬尘污染综合防治,推进散装物料运输车辆密闭改装,对建筑工地提出“五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依法取缔大型堆煤场。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建立了重点行业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清单,重点项目净化效率达到90%以上,开展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
七、建立长效治理机制
乌鲁木齐市制定并实施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了11个方面30项工作任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2013至2017年投资398亿元,实施50余个重点治理项目。发挥市场机制,实施“煤改气”工程中,政府不包办干预招标,供热单位在燃气锅炉产品入围目录自行挑选招标采购。引入民营资本进入供热领域,全市备案供热单位230家,只有92家是国有企业。全市90%以上面积由获得经营许可的专业供热公司供暖,有些民营企业在不具备集中供暖区域,利用燃气直供热水机组进行见缝插针式供热,弥补了市场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