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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空虚,而我只有你

2015-12-27寒郁

文学港 2015年7期
关键词:阿辉秦川莎莎

寒郁

世界空虚,而我只有你

寒郁

娇小的女孩往往都脾气火爆,惹急了,每句话都裹挟着呛人的红辣椒。莎莎使劲甩了甩秦川的手,嘴唇气嘟嘟的,“别烦我!”还没下天桥,人来人往的,秦川脸上有些挂不住,但还极力隐忍着,继续拉她,想挽着她一起走。莎莎忽然停下来,猛地转过身,对着他的脸吼:“我不要你管着我,烦死了,我受不了了!我有我的自由!”

旁边下了工的人们纷纷侧目看他俩,像看一个笑话。秦川张着嘴,有点愣怔,但很快被冒犯的愤怒在脸上弥漫,秦川脸都憋得变形了,紧追几步,一把拉住莎莎的胳膊,类似于制服似的箍住,拖着莎莎大步往前走。因为用力,秦川额头上青筋拱动,身体呈僵硬的弧度,仿佛是拖一件沉重累赘而性命攸关的包袱。

莎莎往后拖拽着使劲甩了几下,怎么都甩不开,甩不开莎莎也要甩,僵持了半分钟,终于委屈地哭了起来,“疼,你弄疼我了!……”莎莎的哭声很大,也很突然,眼泪积存很久似的,一粒粒分明地落下来。旁边穿着统一polo工衫的工人们看得更多,简直围住了他们,眼里都对秦川带着一丝鄙薄的讨伐颜色。也是的,在这人来人往的天桥上就把自己女人惹哭了,兴许还是打的呢,实在让人看不上眼。但人们见惯不怪,前一拨走过去,又有新的人群看过来。秦川脸上烧得厉害,冲那几个倚在栏杆上一直不离开的观众吼过去:“看什么看,没见过和老婆吵架的吗?”那些染着头发刺着纹身的年轻工人,抽着烟,也积极回应他,“没看过!”然后哈哈地哄笑。这还不算气人,莎莎的尖音挑破那些笑声,说:“秦川,你弄清楚了,谁是你老婆?!”

秦川张口结舌,一时气结,被抢白的无话可说。是啊,又没结婚,也没领证,她张莎莎凭什么是你老婆?秦川觉得平常的担心一点都不是多余的,是的啊,真要好生看管好啊,说不准莎莎一甩手再跟哪个油嘴滑舌的小青年儿走了,他可连吵架也没对手了。想到这,也不顾莎莎再嚷疼了,径直拉住莎莎的胳膊,下了天桥,招手打了个车,一直拉到租住的“亲嘴楼”前,要不是司机连忙喊住,几乎忘了付钱。出了车,莎莎还甩着脸子挣扎着不肯上去,秦川想,由不得你了,绷紧身子吆喝了一声,摇晃了几下才把莎莎扛稳在瘦削的肩膀上,脸憋得通红,连呼吸都不敢替换,怕泄了气。就这么攒着劲扛着莎莎上楼,莎莎还在他背上踢踢腾腾地挣扎着,上了两层,莎莎看着他脖子上汹涌流出的汗水,踢腾了几下,也就趴在她背上不动了。秦川一手扛着莎莎一手拽着楼梯扶手,低着头,一个台阶一个台阶地往上爬。爬着爬着,感觉耳朵后面的皮肤上绽开几滴灼热,秦川扶住楼梯,不动了,莎莎下来忽然抱紧他,埋在他汗湿的胸前呜呜咽咽地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举起拳头纷纷扬扬地打他。秦川挺在那儿,一边呼哧呼哧地大喘气,一边任她起起落落地打,他的眼角也潮湿了,俯身吻着她的头发,低声说:“乖,好了,到家了,以后要听话,啊?”莎莎迭声说着,“就不听话就不听话就不听话,我就不想听话啊……”秦川吻住她的嘴,带着一种近乎绝望的倔强力道,抱紧她,继续抱着她上楼。他这么用力,莎莎感到了一种疼痛的幸福,钝钝地,如果这就是幸福的话,莎莎甚至觉得幸福得有点悲哀的味道。

晚饭循例是秦川做的,丰盛得有些讨好的意味。红烧排骨、清炒菜心、竹笋辣椒、海带虾仁汤,看着满满的小饭桌,莎莎站在那里暗暗叹了一口气,唉。老实地坐了下来,秦川帮她拿出筷子,脸上写满了等待。莎莎一双筷子徘徊在半空,拣尽寒枝不肯栖的样子,看看秦川的眼神,才搛了一筷子笋片,放在嘴里,嚼了半天都是清淡,香红的排骨似乎在油腻而诱惑地轻喊,鲜嫩的菜心也在碧绿地招展……可莎莎实在提不起胃口。一想到同事们现在就在KTV里尽情的high,放纵地喝饮料、啤酒,唱歌,飙《青藏高原》、《死了都要爱》的高音,大声谈笑……一想到这些她就精力集中不起来去对付桌子上这些献身般无辜的菜,而莎莎最近却太爱想这些了。

城中村对面的酒店墙壁上,LED广告墙闪烁的霓虹,透过狭窄的窗户射进来;商场里的音乐也卖弄地送过来;下面小区里嘈杂而蓬勃的夜市带着浓郁的香味盘旋而来……莎莎只剩下一张空空荡荡的脸支撑在那儿,心早已像小鸟一样飞出门外。多难得啊,好不容易线上超额完成订单,线长出血请大家去钱柜疯一下,多难得啊……筷子掉了下来,一桌子菜都失望地趴在盘子里,无精打采。

突然,盘子汤匙青菜排骨桌子椅子都失声喊叫出来!

——秦川就是在这时候爆发的。

几乎毫无征兆,秦川一把把折叠桌掀了起来,所有的盘子饭菜在空中破碎地舞蹈,然后落在地上溅起一阵繁响。莎莎的身体像是弹簧一样惊叫着站直了,一颗心被吓得要飞出喉咙,惊魂甫定,忽然愤怒地颤栗着说:“你是一牲口啊?一点防备都没有!”

秦川脖子梗得老长,近乎控诉地说:“天天好吃好喝伺候到你嘴跟前你还不满足,还要往外跑,心都野了,非得和那些不三不四的人一起疯才美是吗?!”秦川连家乡的方言都带出来了,“漫芜地里跑的野驴,你不知好人逮!”秦川说,“走吧,你走吧,去疯去,疯够了再回来!”

莎莎也不甘示弱,“走就走,谁怕谁,又不是谁离了谁不能活!”莎莎拎起包,就要拉开门往外走。

秦川就像投篮一样跳过来把门阖上,疯了一样,头发都蓬乱起来,眼睛睁得溜圆,近于咆哮着说:“你刚才说什么,你再说一遍!”秦川举着双拳,挥舞着,不舍得打莎莎又困兽一样无处落脚的样子,“你再说一遍!”吼着吼着,倒把自己逼出翻卷的泪来。

莎莎被他拉扯着弄得浑身疼,踢他,狠劲踢他,“看你那熊样,嘴张得像流产一样,吓唬谁呢?”

秦川还在那里傻瓜一样质问道:“你再说一遍!”莎莎说,“我就不说,就不说,就不……”秦川仿佛是带着所有的仇恨和爱情,扑了过来。莎莎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就被秦川捂住嘴,裹挟了起来。秦川身上的汗味和眼泪熏得她晕乎乎的,迷蒙之间,人便被他浩荡地席卷到了身子底下。他努力用瘦硬的身子死死压住她,莎莎那么娇小,不仅没有被他压垮,反而挣扎着浮起来,腰肢上都是绽开的浮力,驮着他左摇右摆。他却下定决心一样,一定要钉住她,打桩一样拼尽所有的力量,压进她的身体里。莎莎被他死死压着,怎么也顶不开,忽然摊开手,一下子松弛下来,如在水面上,失去了所有的重量,反过来凶狠地抱住他,咬住他的肩头,无比恣意地尖叫了一声。这叫声像某种耀眼的瓷器,带着彩虹一样的弧度绽开在半空中,最后落在地面,明亮而性感地碎裂开来……她把指甲嵌进他瘠薄的肩膀上,抠着他,和他一起在绝望中坠落,又被巨大的浮力弹起,一起飞升,直至锐利而痛快的叫声破碎一片。在最后的关头,秦川禁不住浑身抽搐着,喉腔里不由地发出一阵喑哑的呜咽,他反复地念着“莎莎,我就是离了你不能活,你再也不要说这样伤人的话了,我就是离了你不能活,不能活啊,我的小祖宗……”

莎莎想笑,眼泪却兵分两路,完全不由自主。在这个城市里,入血入骨,到底也只有他一个亲人。尽管时时厌恶,时时被束缚,却到底只有他让她不再彻头彻脚的孤独。莎莎在下面看着他的脸,他如溺水一样抱住她,脸都变形了。莎莎想,这就是命吧,我不蹦迪不K歌就是了,陪着他,就这么凑合着过下去吧。

夜很深了。

下半夜的时候,竟然有一抹月光照进来,秦川半个身子挂在床沿上,一口一口地抽烟。莎莎已经睡熟了。秦川衬着朦胧的月色看过去,发现莎莎小巧的鼻子一张一阖的,薄薄的鼻翼居然在轻轻地拉鼾,一张一张的。秦川盯住她看,心慢慢软下来,变得柔软无比,十分真切地感到这一呼一吸与自己身体里某个地方连着,扯着,分不开。秦川把她露在外面的胳膊放好,再把电扇离她远一点,揽着她,想,到底她还是个大孩子呢,不能和她太计较了。辗转了好久,他仍然睡不着,怕吵着了莎莎,秦川悄悄起来到逼仄的阳台上抽烟。他一边盘算着自己的存钱,一边思谋着房子和两个人的未来,然后很长一气抽一口烟,间或远远地看一眼屋里熟睡的莎莎。

“要抓紧了!”秦川想,掐灭烟蒂,走进来小心挨着莎莎睡了下来。做梦做到一半,还在喃喃地说:“要抓紧了,抓紧挣钱,抓紧娶她,抓紧成家……”被高而狭窄的出租楼分割后的月色艰辛地照着他,似乎即便在睡梦中他本来就很瘦削的身子仍正在继续瘦下去,简直像一只小船伏在黑色的大海里。

他已二十九岁有余,再过不到七个月,就是所谓的而立之年了。

三年前,和他不冷不热处了将近两年的女友蓝姿离开了他,他其实并不恨她,没有什么好恨的。那时候他还只是一个捉襟见肘的跑单员,每月那一点钱,除去租租房子吃吃饭,剩不下什么。老实说,刚一开始蓝姿对他也很好,他跑业务,却只有三件衬衣两套廉价西装作为换洗的衣服,也就是说当天晚上下班回来,在他随便吃点饭打会通关游戏就倒在电风扇下睡着的时候,蓝姿基本上每天都要给他把衣服洗上,使劲拧干水分,在楼顶铺展着晾开,要不然第二天不会干。还要为他把那一双很难为擦鞋匠的劣质皮革的皮鞋擦拭的锃亮,好让他出去到工厂谈业务的时候显得精神一点。这样过了将近两年,蓝姿到后来洗着衣服的时候经常会对着盆里的水面出神半天,或者收拾完屋子站在那里梳头时对着镜子经常一声轻叹……她还很年轻,才不到二十四岁,也不难看。

秦川真的不恨她,只是她不该在还没和他分手的时候就和她所在公司的一个研发部经理好上,并且所有的朋友都知道了,他还蒙在鼓里。而那些他俩共同的所谓朋友,没有一个人告诉他,见了面还和他打招呼呢。秦川一想到这里就要发狂,X他妈,他们当时是怎样的心态啊,一边和无知的他谈着不咸不淡的话,一边心里肯定看他头顶“绿油油”的笑话啊!而蓝姿的那个研发部经理,在她生日时,还作为她公司的同事一起和秦川吃过饭的……秦川一想到这些心里就滴血,蒋蓝姿,你做得真绝!——你一点也没把我当成男人看呵!秦川有一段时间天天想着怎么杀了她和那个男人,他不恨,因为恨早已不能描述他屈辱的心了。

到底,他谁也没杀,他终究是隐忍的人,一任那些炽热的岩浆日日夜夜煎熬着自己。他换了公司,从福田搬到龙华,换了朋友圈,再从头开始。他大病一场,却没死。只是原来一米七五的个子有一百三十多斤,经此一番折腾,再怎么吃,即便把旧事和回忆都咬着牙嚼碎咽进肚子里,也还是一直维持在一百零几斤的水平。就这个吨位了,他知道,在蓝姿离开之后的时间里,吃泡面吃快餐吃得太多了。有好几年,要么是随便在小摊上吃一点冷热不均的垃圾食品,要么是强撑着呕吐的意念陪客户在酒桌上周旋,他几乎没有坐在那儿什么都不去想好好地吃一顿饭,肚子里只咬牙切齿地含着一个心念:一定要出人头地,一定要出人头地,他妈的,一定要!

那时候,为了和工厂里一个主管采购的部门经理说上几句话,简单向对方做一下产品介绍,他曾在园区里等上整整一个下午,而最后对方仅以一句“不需要”就将他嫌恶地打发;许多次晚上,下了班,他都从地铁口硬是走回租住的地方,煮上一锅面条,就为了省那一点饭钱……这样的事情太多了。每次深夜跑单回来,经过深南大道的立交桥,他望着天空,城市的夜幕是这么璀璨,这么绚烂,繁华得简直想让人跪下来……到现在,经过了几年的奋斗,他算是有了一点小小的积蓄,也初步编织出了一点关系网,做起来业务不需要那么拼命了,而胃却给搞坏了,变小了,吞吐不了那些生猛的欢笑和眼泪了。

二十九岁,他觉得自己已经满目沧桑和疲惫,老了。

好在,现在他还有莎莎。莎莎是他真正处的第二个女友,他想,最好是最后一个。不,一定要是最后一个。他累了,那种累是藏在心里的,像一间摇摇欲坠的老屋,再经不起折腾了,就莎莎了。莎莎比他小六岁。好在他这么清瘦,如不抬头皱眉,模糊看上去并不显得太老。和莎莎在一起,乍一看还算相配。

莎莎偶尔心血来潮,心情好的时候,会给他做家乡味道的饭,荠菜饺子啦、肉片汤啦、小米粥皮蛋粥啦,让他吃,“也吃胖一点,结婚的时候我们那儿要男的从车上把新娘一直抱到楼上婚房里,你这身子骨,我看够呛!”莎莎说他。

他不敢反驳,吃了几口,却吃不下了,他满足地笑,“遇见你太晚了,莎莎,之前都没吃上一口热乎饭,胃都饿得,小了。”

而莎莎却一语中的,“不是胃小,你是心小!”

再说肯定又要扯到他不让莎莎和同事一起去玩、去疯、去闹,看见她和别的男子说上一会话他都要质问,一说到这些,莎莎肯定又要和他发脾气,所以他就不接莎莎的话茬,只伸出胳膊,张开怀抱,举在那里,等着莎莎“投怀送抱”。莎莎盯着他一会,心底薄薄叹了一丝气,还是乖乖地走到他怀抱里来,让他拍着她的头发,喊她:“小乖。要听话,小乖。”

秦川觉得能认识她,真是一场福分。本来他都快要绝望了,觉得这一辈子可能再也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女孩和他相爱、结婚、生活了,有一段时间他频繁地和客户一起找女人,搂着那些貌合神离的女人,心知是一场虚无,却仍然搂抱得很紧。他知道,那只是源于心底的绝望。就这样他孤独地过了好几年,直到遇见莎莎。

遇上莎莎他一开始也没抱希望,是饭桌上一个朋友的女朋友的闺蜜介绍的,拐了几个弯的关系,他要是抱很大希望才怪呢。那闺蜜在莎莎所在厂区的工会任职,介绍的时候用了诸如“文静,朴素,不奇形怪服,懂得过日子,长得也不错,就是瘦了点”之类的词语来推销莎莎,也正是这些朴实无华的词语打动了秦川,让他觉得还可以见上一面,看看。

那天他们约在公园的亭子边见面,这样的好处是他可以在旁边的木桥上先远观一下,如果是这个城市盛产的那种心机丰盛懂得掩藏一眼就称出男方斤两的女孩,他就直接从木桥上装作看风景走开了。他不想再找一个对手和他玩恋爱、分手、利用、背叛、伤害的游戏了,已过了那个心境和年纪了,只想找一个温暖安分的女孩,踏实过日子,就好。

那天,天晴得很好,他远远就看到,凉亭边,女孩身材非常苗条,有些瘦小,一头长长的头发,飘下来。女孩穿着长裙站在树下,风一吹,似乎整个人都是飘着的。这就是莎莎了。许多年过去了,这一幕还映在秦川的脑海里,印象里莎莎是那样温柔、家常和飘逸,宜家宜室的样子。看样子,他想,如果再耐心培养一下,她应该很适合做妻子的。

他的判断没有错。虽然莎莎不似介绍人说的那么文静,但除了爱逛个街,其他也没有太多贪心。逛街莎莎也不爱买那些贵的,她的乐趣在于淘那些有趣的小玩意儿。开始吃饭的时候他带她去饭店里,吃了没几次莎莎就不愿意了,说:“一顿下来一百多,还就那几个菜,还不如在摊儿上吃呢,味道也比这好。”莎莎果然在街边烧烤、麻辣烫、米线店这些地方吃得更开心,她是为他省钱。他开头就给她说得很清楚,他做业务,每个月也就是五千块钱的样子,当时他是用一种否定和自嘲的语气说的。当然,他说了谎,事实上他一个月一两万还是可以保证的,毕竟挣扎了这么些年了。莎莎一听却惊声道:“五千哪,那可顶我小俩月工资喽!”莎莎说,“看来以后咱俩吃饭主要得是你请我哈!”秦川看着她把一碗炒河粉都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忍不住对她的纯真会心一笑。

就这样处下来了。即便莎莎很好,如果不是那一次酒后大病,大约还要考虑很久他才会决定是否和莎莎在一起。到底大她六岁呢。那一场病来得很突然,原因其实很简单,蓝姿结婚了,定在格兰云天酒店,红色的请柬浮躁地分享着喜悦。他犹豫了很久,还是去了。并且是带着莎莎一起去的。那天,他给莎莎买了最贵的礼服,最好的首饰,还让莎莎化了妆。那是带着一种复仇的心理,类似于去参加一场决斗。莎莎怎么说也不过是在工厂流水线上做工的女子,那些礼服穿在她身上到处是一种过了头的郑重,莎莎驾驭起那些衣服首饰来,气质上总显得四处漏风;但抛开这些,有一条莎莎还是给他挣回了足够的面子,她年轻。一张洋溢着青春汁液的笑脸,足以敌过新娘粉妆下鱼尾纹已开始繁衍兴旺的容颜。宴席上,莎莎还不明就里地问他:“你怎么不吃啊,礼金好几百呢,多吃点才够本啊!”——因为他给她说的,只是一个普通同事的婚礼罢了。敬酒的时候,蓝姿回头对他留下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似乎是劝他不必这么强撑着,临时找这么一个单纯到有些傻的小女孩来挽回面子,何必呢?——几乎是一瞬间,秦川看着蓝姿自以为是的优越眼神,以及旁边新郎嘲讽而略带胜利的微笑嘴唇,他内心敏感的愤怒和屈辱又死灰复燃,一下子火头就蹿了起来,势如燎原。甚至是带着喝斥的语气,秦川转而迁怒于身边的莎莎:“吃!就知道吃!”

——完全没有道理。莎莎吓得眼睛都不敢眨,睫毛如一只惊怯的蝴蝶,筷子停在原地,无辜而不知所措地看着他,一副做错了事的样子。他看着莎莎那副样子,忽然想流泪,很想扇自己一巴掌,接着巨大的空虚和悲哀袭满胸怀。那一天,他喝了很多酒。回去的时候,莎莎一路都很小心,不停地问他,是不是做了不得体的事,让他丢了面子。她问一句,他摇摇头。他们就这么在深夜的大街上一问一摇头地走。莎莎委屈地说:“我说我没去过这样的场合,你非让我去……我只顾着吃,连圆转的话也不会说……”莎莎流了泪,“要不你别和我处了,我这么笨……”秦川突然如同扑倒一样抱住莎莎,捧着她的脸,看,然后无力地埋在莎莎怀里哭了出来。他哭着呕吐着,在一片弥漫的浓烈腐酸酒气中,眼泪汪汪地呼唤着莎莎,反复地说:“你不要离开我,不要,莎莎……你没有错……我再挣钱,买房子,娶你……”旁边榕树一团模糊的阴影笼罩在他们头顶上。这个晚上,他们在街边的酒店开了房间。然后,酒后病愈,他在城中村租了房子,让她从工厂园区宿舍里搬出来,他们正式住在了一起。

也就是从住在一起的第一天起,秦川全面接管了莎莎,从吃穿住行到例假来的时候注意什么再到天桥接她下班,可以说是细到一点一滴,他都要管着。她是他的最后一个,也是仅有的,他不能再失去了。

他输不起。

……

夜更深了,刚才吵架后又亲热,大概累了,莎莎沉沉地睡了。秦川躺在床边,辗转反复,睡不着。窗外的广告墙也不闪烁了,“亲嘴楼”的邻居们也渐渐平息了嘈杂声。一根烟抽完,又续上一根。最近老是失眠,眼皮也一直跳,秦川觉得明天最好是去拿点药。也许是这一段看楼盘看得累了点,他的那些全部积蓄加起来,再找朋友借点,大概可以在关外买一个五十多平方小户型的房子,他想先不跟莎莎说,要不说好的一个月四千就容易漏了陷,再说,莎莎那个脑子,也不是想事的人。成了,定了楼盘再给她说也不迟。

“钱哪,钱……”他心里一遍遍念叨着,是得赶快攒齐这笔钱,把房子买下来,小就小点吧,到底是有个安身的地方,快三十了,是得赶快成家了。秦川想,这一回过年应该可以回家了,两年多没回去了,今年带着莎莎,该回去了,不用再害怕父母亲人们催促游说的眼神了……想到这儿,他转身看看身边的莎莎,莎莎睡得很乖,蜷着身子,像小猫一样。秦川俯身在他额头上轻轻印上嘴唇,拂开她脸颊上萦绕的鬓发,在黑夜里,他错错嘴唇,笑了。

桌子上手机响了,响了一下就断了。他拿过来,是莎莎的。看了看,是10086,他嘀咕了一句“真要命,这破移动,大半夜的还不消停!”拿起手机秦川却没放下,以他的智力解开莎莎屏幕上的滑行密码并不算难事,事实上他时常在莎莎睡着时翻看她的手机,其实也不是不放心,就是想看看她最近都是和谁联系,带有一种偏执的强迫心理。秦川翻了一遍,除了几张新增的手机照片之外,并没有其他意外。照片是莎莎学交际舞的场面。他本来不愿意她去学的,可是莎莎发了几次脾气,他不想再和她吵架,最近一段他业务上也比较忙,回来的晚多了,才勉强答应她下了班在广场跳一会就回家。

莎莎似乎动了一下,翻了个身,背对着他,继续睡了。

秦川赶忙放下手机,想,结婚吧,结了婚就不用这么提心吊胆地管着她了。是该结婚了。秦川脑子里乱糟糟的,贴着莎莎裸露的后背,也躺下囫囵地睡了。浅薄的睡眠里忽而疑惑地想起,莎莎的手机里最近的通话记录怎么都是删除了的。

他不知道,此时,背对着他的莎莎,两行清冽的眼泪滑落脸颊。他总是防着她,不放心她。到现在还是。她好想以前一个人爱哭就哭爱笑就笑的日子啊。

第二天夜里,秦川揽着莎莎早早睡了,等他确定莎莎睡熟了,想起昨天夜里的疑惑,他又拿过莎莎的手机再想验证一下。诡异的是,已经不是昨天的密码了。他再想试验其他的,不经意中瞥了一下床上的莎莎,秦川忽然尴尬地愣在那里,如同被当众揭了皮。

——不知何时,莎莎已坐起来直愣愣地看着他。

手机掉在地上,秦川醒转过来,慌忙去接。临时拼凑出一个仓促的笑意,手忙脚乱地说:“不是这样的,莎莎……我只是睡不着,看看……看看……”声音却越来越低。秦川彻底红了脸。就像小时候考试作弊,被老师抓了个现行一般慌乱。

莎莎依旧盯着他看,忽而“嚯”地起来,夺过来手机,把屏幕划开,扔进他怀里,说:“给你,看吧,接着看!”莎莎躺倒在床上,蒙着被子,呜呜地哭了。

一时无法收场。

秦川垂着头,抽烟,烟雾遮盖住了他模糊的脸。莎莎的哭声渐渐低缓,他觉得自己很卑鄙,却也身不由己。抽完了烟,莎莎的哭泣已转为断续的哽咽。秦川在床边跪下来,捉住莎莎的手,莎莎甩开,他再攥住,拿着她的手往自己脸上掴,莎莎潮湿的手在他脸上发出沉闷的声响。秦川说:“莎莎,你别生气,是我的错……我就是太害怕失去你了……”他这样莎莎反而哭得更厉害了,抽回自己的手抱在胸前,很冷的样子,陌生地看着他,打着噎说:“你总是监视着我,我是人,不是囚犯,你知道吗?……”莎莎说,“和男同事说个话你也要质问我,出去买个东西时间稍微长一点你都要问这问那,这一年多我和朋友出去玩过几次,你还不清楚吗?什么事我都依着你,现在呢,你连手机都不放心了!——那你直接换一个相信的人不好吗?”莎莎近乎咆哮出来的,“你口口声声说是为我好,爱我,可你的爱太沉重了,我都感觉快要喘不过气了!”

莎莎开始起来收拾东西,把衣服扯得凌乱满地,“我的朋友们马上都一个个疏远完了,你不要朋友我还想要呢!这几天我搬回园区住!”

莎莎推开秦川乞求的胳膊,“你别拦我,我不会跑的,你让我静一段时间。”收拾好行李,天都已经快亮了,莎莎给他熬了粥,“这些天你工作忙,多喝点粥,晚上下班回来晚了别喝酒……”莎莎说不下去了。

秦川满脸荒凉,似乎衣裳里包裹的也只是一缕风,他说:“真要走?”

莎莎摇摇头,又点点头。“我求你了,再和你住一起我要疯了,你就让我一个人过几天,好吧,我会回来的……”她的眼泪也流了下来。

这里是深圳最密集的代工制造业厂区,一到夜晚龙华广场就人声鼎沸的热闹了起来。每天晚上,成片的啤酒烧烤大排档几乎座无虚席,小旅馆家家爆满。本来不宽的街道,一到傍晚便更加拥挤,庞大的人群有时会造成往来的车辆拥堵。但是并没有人因此而焦躁不安,因为花个几十块钱便足以在这里玩得尽兴。露天的迪吧、昏暗的灯光、粗暴直接的音乐节奏、简陋的舞池,舞池里挤满了人,有男孩子,也有女孩子,他们眼神迷离,舞姿生硬而激烈,在刺激的音乐里发泄着廉价的青春激情。

一个月前,阿辉就是莎莎在这里认识的。

刚开始她只是下班路过这里,灯光、音响、欢笑、烧烤,那散发着的打工仔温暖肆意的气息,近乎本能的就把她吸引了过来。这才是属于他和她们的领地,而不是秦川带她去的什么格兰云天。她站在舞池边缘,就看见了阿辉,在音乐里都属他跳得最high,是那种不要命的疯狂和摇摆,带着恶狠狠的劲头。一曲终了,在换音乐的间隙,阿辉一回头也发现了她,如同命定,阿辉走过来上前一步以夸张而蹩脚的绅士风度向她伸出手,“来,美女,给个面子,浪一会呗!”阿辉有一双浓浓的眉毛,眼睛非常大,鼻梁挺拔,一头红黄掺杂的头发,说话的时候眉梢一挑一挑的,看着很坏,但不讨人厌。灯光晕黄地闪烁,打在阿辉侧脸上,制造出一种朦胧的效果。周围有几个阿辉的朋友在叫好、打呼哨,很野,这氛围衬得莎莎有些骄傲、有些虚飘,不由自主就伸出手送给阿辉了。

那一晚上她玩得很开心。接下来几天她都很开心。在秦川时而因为加班没来接她的时候,她跟着阿辉,看到了铺展在眼前金黄明亮的青春,是一种带着罪恶和愧疚的开心。莎莎其实并没有其他的用心,就是觉得和阿辉在一起好放松,阿辉讲话很幽默,透着一股子满不在乎的劲儿,常常让莎莎潜藏的笑声欢快地跳跃出来。

但是,莎莎只局限于和他在露天舞池里跳一会儿,对于阿辉上网、蹦迪、喝酒的邀约,莎莎还是拒绝了。秦川若知道她去和阿辉喝酒了,会疯掉的。莎莎开始想得很好,先跟阿辉跳,等到学会了、学好了,再教给秦川,到那时,夜里,只为他一个人起舞。多好。

就这样维持了好多天。如果确定秦川当天晚上下班回来很晚,不会来天桥等她下班,莎莎才会提心吊胆地和阿辉在广场上跳上一会舞。然后再等着秦川回来,温顺地让他抱着,听他喊她:“小乖……”

莎莎觉得这样很好,她是不会背叛秦川的,至少在没分手之前。而莎莎,现在还没有明确和秦川分手的打算。一切都按部就班地进行着,秦川在忙业务、莎莎在上班、下班、偷欢一样跳舞,阿辉在喝酒、抽烟、上网、逗莎莎笑……一切都很平常,也都很好。

直到从秦川那里重又搬回园区的第七天的晚上,正和阿辉跳着呢,莎莎看见广场边的过街天桥上有个人影,立即弹出舞池,火灼了一般。弄得阿辉老大不高兴。莎莎要逃,阿辉偏要拉住莎莎的胳膊,气愤地说:“非得跳完!哪有尿到一半就往裤裆里抖鸟儿的?”莎莎挣脱他,“不行,我得回去了!”阿辉的长眉毛都气歪了,“你怕他什么,他那样,黑不溜秋的都能做你大叔了!”她和秦川的事,阿辉都知道。或者说,和莎莎熟悉的,谁不知道莎莎有一个大她几岁看管得很严的男友呢。

莎莎堵住他的嘴,“不许说,再说我可生气了!”阿辉才不管呢,“回去陪你的大叔去吧!”莎莎气得顿脚,但来不及再分辩,就慌忙往天桥上赶,近了,却才发现,不是秦川,只是一个和秦川身形有点相似的路人罢了。莎莎趴在天桥的栏杆上,想象着秦川每次下班早了都在这里等她的情景,并没有觉得感动,却觉得心里是收紧的沉重。秦川站在这里时,肯定一双眼就如一张网,密切注视着裹挟在三色工衣人流中的莎莎,从园区门口一直到天桥,她的每一点旁逸斜出他都收在眼里,包括她是否和别的男孩说笑……莎莎站在天桥上,看看舞池那边,也瞅不见阿辉的身影了。莎莎抓住护栏,使劲往下弯腰,继续弯,长长的头发流泻下来,遮住她哀愁的脸,她甚至迷离地想,如果一松手,会不会像蝴蝶一样翩跹飞起来呢?

就在这时候,莎莎的腰上忽然长出了两只粗壮有力的胳膊,莎莎的惊叫刹那间就蹿出嘴边,像烟花一样炸开,“啊——不要,快放开我,快,放开!”——可这些反而鼓励了阿辉的倔强。阿辉抽出手,把手指举到嘴边,“嘘”了一声,趁莎莎迷惑的间隙,阿辉拉过她的右手,手法熟练地给她中指套上一个东西。莎莎睁眼一看,是戒指!莎莎的无名指上已经戴了秦川的,阿辉明知道却还要增加一个。阿辉说:“摊儿上淘的,你喜欢就戴两天,不喜欢就扔。”话说得开合自如,莎莎却承受不起,用左手使劲去拔。阿辉立起眉毛,生了气,一把将她拉入怀里,随即他的嘴就有力地贴了上来。莎莎翻过手使劲扑打着,像溺水的人,刚开始她还抿紧嘴唇,可阿辉的舌头执着如刀子又温柔如糖,吮吸着,钻研着,终于一下子撬开她的唇,就像最终打破了糖罐,堤岸崩溃了……阿辉很贪婪,莎莎眯着眼看着阿辉霸道的侧脸,悲哀地发现,她真的好喜欢此刻他的样子……夜深了,天桥上几乎没有人,莎莎溺在水里,忽而放弃了对一根稻草的努力,垂下头发,如果不能浮起,索性一起美好地沉溺好了……她鼓起嘴唇,绽放如花蕾,回应阿辉的吮吸,一瞬间,仿佛天地间都是明亮的甜……

而就在此时,刚回来的秦川怀揣着一样闪光的东西,他想经过天桥去园区门口接回莎莎。他想到了园区门口再给她打电话。经过这七八天的努力,他终于加紧落实了一件事情,他相信他会给莎莎一个足够大的惊喜的。

他相信会的。

这几天,秦川反思了一下,他确实是管得莎莎太严了。弄得物极必反,让莎莎有一种束缚感,这样不好,他要改变了。其实他心里压着一个隐痛,没有说给莎莎——如果你还记得那天夜晚10086半夜的电话,以秦川的警惕性,他肯定没那么傻。在第二天他烧好水莎莎去洗澡的时候,大约八九点的样子,电话又响了,仍然是响了一下就断了,还是10086这个号码。浴室里的水哗哗啦啦地响着,秦川拿着手机,拿起又放下,迟疑了许久,还是拨了出去,“嘟嘟嘟”三声之后,通了,过了一会儿,对方才发出一句声音:“今天还来跳舞吗?”……秦川不傻。不过他当时按捺下了,不想让莎莎再成为第二个蓝姿,却到底还是忍不住,那天晚上以为莎莎已经睡着又半夜起来翻查她的手机。——秦川想想,其实也不怪莎莎,不就是跳个舞吗,她一直嚷嚷着要学的,那就让她跳吧,他装作不知道好了。

秦川就这样前前后后想着,不知不觉已经来到了天桥下。这回好了,终于落实了,秦川想,大概莎莎一下子也不会相信吧。秦川走着走着甚至一朵笑已经率先漫步在嘴角。他是有点太高兴了。不过这件事也确实值得他高兴。他想,见了莎莎,一定要把她抱起来,使出所有的劲把她抱起来……

然后他上了天桥。就看到了那一幕。一看那头发他就知道是莎莎,再也不会认错的,莎莎的头发他不知给她梳洗过多少次,不会认错的。

秦川一下子愣在那里,感觉胸腔里都是雷雨交加,天桥下的车流鸣叫他也听不见了,一切似乎都悬浮起来了,天地都虚晃着,有一种不真实感。他看了一遍,才想起捡起垃圾桶旁边的一块砖头,失控一般一路嚎叫着奔了过去……

而阿辉在沉溺的间隙里忽然感到背后的风声,他转过身,看到秦川冒火的眼睛。阿辉只是轻巧地侧了一下身子,秦川手里的砖头就错开一点,正好撞上莎莎惊恐错乱的喊声……然后两个男人不约而同地发狂喊一声“莎莎!”——莎莎的头上挨了秦川一砖头,应声缓慢倒地。接着反应过来的阿辉带着青春末期危险而强大的愤怒,一下子爆发了,他怒吼着“狗日的,都是你!……”紧扑过来,他粗壮的手臂只是轻轻一举,瘦薄的秦川便如落花一样从天桥上一路盛开下去……而一件东西从他兜里滑落出来,闪过一道细小的白光——那是他忙活了几个月在这几天终于落实的一套二手房的钥匙,今夜,他刚拿回来就迫不及待地想交给莎莎。

在躺倒于天桥上攀着栏杆哭喊的莎莎和惊讶掩面的阿辉眼里,秦川和钥匙几乎同时落地。随后,路面上驶过的货车便绝尘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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