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
2015-12-25杨宇庭李富忠
杨宇庭 李富忠
摘 要:农产品加工业连接工业和农业,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途径,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山西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迅速,已成为全省推进农业产业化的主力军,农产品加工企业也已成为山西省经济支柱产业之一。该文在分析山西省农产品加工业现状的基础上,深入探究其发展存在的问题,就如何促进山西省农产品加工业更好发展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山西省;农产品加工业;现状;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 F326.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5)23-93-03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摒弃以往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以牺牲和削弱农业为代价的传统发展道路,努力实现“四化”同步发展。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发展,各种资源要素的约束力加强,改造传统农业,优化农业结构,寻求农业现代化的新出路迫在眉睫。农产品加工业肩挑工业化与城镇化,对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作用[1]。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加工业是发展最快的产业之一,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2009年底山西省正式启动了农产品“513工程”,在财政资金、金融、税收、土地等方面对农产品加工业给予大力扶持,努力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经过几年持续稳定的发展,“513”工程龙头企业已经成为山西农业产业化的主体,带动了全省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但山西省农产品加工业在发展中的弊病逐渐显现,新的挑战要求山西省农产品加工业亟待谋求新的发展出路。
1 山西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现状分析
随着国内经济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化,山西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态势良好,在企业数量、加工规模、经营效益等方面均有成效。2008年,山西省农产品加工企业5 601个,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74.03亿元,规模以上企业425家,加工产值为333.00亿元。农产品加工业中有出口能力的企业26家,拥有年10.59亿元的出口交货值。经过5a的加速发展期,农产品加工业取得的成就已更上一层。
1.1 集群及区域化逐步实现 山西省各级政府根据特色农产品产业区域布局培育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促进省内形成了粮食加工、畜禽加工、乳品加工、果品加工、蔬菜加工、薯类加工、油脂加工、中药材加工等几大产业集群,其中小杂粮、核桃、红枣等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在全国已产生了重要影响。此外,山西省还形成了以永济市、清徐县、小店区、文水县、平遥县、灵丘县等为代表的几大龙头企业聚集发展区域[2]。
1.2 龙头企业地位得到强化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意见》出台后,各级政府加大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政策支持与投资力度,企业发展势头强劲。2010年,山西省有21家农产品加工企业获得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称号,162家获得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称号。2012年,“513”工程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635.4亿元,带动农户340万户,农民收入大幅增加。近年来,全省加快引进伊利、正大、中粮、汇源、双汇等一批大规模行业领军企业投资山西省农产品加工业,实行强强联合,带动相关企业的发展,增强了行业竞争力[3]。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快速,已成为全省推进农业产业化的主力军,推动农产品加工企业成为山西省经济支柱产业之一。
1.3 产品品牌建设长足发展 截至2012年,全省农产品加工企业中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有21家,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有7家,入选“中华老字号”的企业有27家,获得省级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称号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有300多家。山西省拥有45个全国知名品牌,许多传统产品如山西老陈醋、杏花村汾酒、平遥牛肉、沁州黄小米、六味斋酱肉、双合成糕点等品牌驰名中外,雁门肥羊、晋南苹果、吕梁红枣、古城牛奶、裕源核桃等区域公共品牌深入人心。此外,德御坊杂粮、百素珍食用菌、紫团包子等新兴品牌正逐步走向全国市场。
2 山西省农产品加工业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2.1 加工企业整体规模不大,分布散乱 近年来山西省农产品加工业产业规模有所扩大,规模以上龙头企业数量逐渐增多,但是中小规模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及农民个体和合作经营的小作坊大量存在,这些企业和作坊的数量占山西省农产品加工企业总量的70%以上[4]。在市场经济背景下,传统分散经营方式不能满足生产专业化、规模化的要求,难以适应竞争激烈的市场。山西省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已不能继续遵循传统“小而散”的道路,必须大力重整企业结构,努力实现跨越发展。
2.2 加工企业技术水平较低,创新不够 农产品加工业是技术密集型产业,其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高技术的投入、先进的机械设备及创新能力。从整体上看,山西省农产品加工业技术水平偏低,技术人才不足,加工设备落后,企业能耗、物耗高,产品竞争力不强。有关数据显示,省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仅为0.7∶1,低于全国1.1∶1的平均水平,与发达国家2∶1~3∶1相比差距更大。在产品创新方面,山西省农产品加工业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应大力培养产品深度开发的能力,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科技含量。
2.3 加工企业流动资金匮乏,融资困难 融资难是农产品加工企业的难题,流动资金需求大但资金严重短缺是该行业的常态[5]。农产品加工业一次性投入高、季节性资金需求大、资金周转慢且占用时间长等特点决定了加工企业不得不尽快解决融资难题,脱离资金匮乏的窘境。国家、省政府近几年来加大了对农产品加工业的资金扶持力度,但由于政策的覆盖面窄,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山西省农产品加工企业融资方式主要有银行借贷、社会投资等,渠道较为单一。农产品加工业的自身特点导致企业在向银行借贷时条件多、门槛高、数额小、程序多,而农产品加工业属于微利行业,吸引力弱,民间融资不易。
2.4 加工企业生产成本上升,经营艰难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环境及各种生产资源对农业的约束性加剧,农产品生产已经进入“高成本”时代。近年来山西省农业生产必需的种子、农药、肥料、饲料等价格持续上涨,農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推动了农产品价格大幅提升,由此导致农产品加工业的原料成本大大增加。农产品产后损耗严重,资源利用率低也增加了农产品加工的成本。此外,城镇化加快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剩余劳动力总量大和结构性短缺并存,很多农产品加工企业出现了“用工难”问题,用工成本大幅提高。面对生产成本增加、经济效益下滑的形势,很多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缺乏充足的流动资金继续进行生产,面临停产、濒临倒闭。
3 发展山西省农产品加工业的对策建议
3.1 重视农产品基地建设,为企业提供原料保障 农产品基地是生产优质、足量的农产品原材料的前提,是农产品加工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山西省政府要重视农产品基地建设,进行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在“特色”、“质量”、“规模”上下功夫。农产品基地的建设要依托具有绝对优势或比较优势的农产品资源,以国内外市场需求为导向。目前,山西省具有独特的小杂粮、中药材、蔬菜等资源优势,大力开发相关产品可以满足现代消费者追求时尚健康生活的要求,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因此,农产品加工业可依据产地、以县级为基本单位建立特色农产品专用品种基地和一批“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向企业提供满足农产品加工要求的优质原材料。农产品基地的建设要遵循产业化经营的原则,在目前形成产业集群的基础上,龙头企业应发挥辐射带头作用,努力建立一批规模化、标准化农产品基地,以保证农产品加工生产所需的原料供应。
3.2 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提高产品创新能力 政策是科技创新的保障。山西省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和科研经费投入,将“科技攻关计划”、“星火计划”向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倾斜,组织开展关键加工技术的研究与攻关,将现代杀菌、速冻、分离、微波技术以及食品生物工程技术等一大批现代高新技术推广应用于农产品加工业。各级政府可以从财政拨款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针对有科技创新成果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奖励与补贴,激励更多的企业进行科技创新。
人才是科技创新的主体。农产品加工企业要积极同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引进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才,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技术成果产业化[6]。企业要引进先进的技术装备,依托企业研发中心进行产品创新,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
3.3 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增添企业经营活力 大量事实证明,资金短缺问题是制约山西省农产品加工业成长发展的瓶颈。山西省多数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因自身资产不足、可抵押物少、信用等级偏低,所以难以通过信用担保获得商业贷款。政府应积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加强银行与企业间的互信与互动[7]。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资金需求具有季节性,与其他行业企业存在资金需求的时间差异。政府可以牵头组建信托公司,向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信托融资或委托贷款融资,实现企业间的相互融资。各地区可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积极鼓励国内外知名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本省资源型企业投资山西省农产品加工业,参与企业资本的运作,扩大资本金来源渠道。各企业还可通过自行集资、个人借款和民间借贷等方式吸纳民间资本,但这类资金使用成本较高、风险较大、方式不够规范,应由政府相关部门参与监督和管理。
随着资本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市场建设的日益完善,直接融资已具备稳妥的现实基础。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可以积极运用股权融资、风险投资、债券融资或票据融资等直接融资方式以提高融资效率,扩大融资规模。
3.4 着重搞好品牌建设,创新产品营销方式 鉴于目前山西省农产品加工业产品品牌情况,可以按“提升老品牌,打造新品牌”的思路进行下一步品牌建设。首先应对已有农产品品牌进行整合升级,形成具有山西特色的大品牌。其次,要立足现有产品优势,对具有发展潜力的农产品进行开发并打造新的品牌。再者,需注重山西“生态品牌”、“特色品牌”和“原产地品牌”的建设和保护,着力培育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等现代品牌。通过品牌营销、绿色营销和文化营销等创新方式进行产品营销,牢固树立品牌形象,提高品牌竞争力。
(1)品牌营销。山西省拥有很多“其他地方没有的,山西独有,全国少有的,山西特有”的特色农产品。凭借这一资源优势,农产品加工企业可通过媒体广告、网络等渠道以及博览会、展销会等渠道向公众展示品牌特色农产品,提高品牌的认知度和美誉度。
(2)绿色营销。随着消费者健康消费观念增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越来越受到国内外市场的欢迎。企业可抓住机遇,向消费者大力宣传绿色产品的质量和特色,让绿色品牌农产品深入人心,增加消费者的购买量。
(3)文化营销。山西省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保留了很多文明古迹。企业可依托当地的文化资源,向消费者介绍具有浓厚的人文、风土气息的特色农产品品牌,阐释产品的文化内涵,从而加深消费者对品牌的印象,提升品牌价值。
3.5 努力提高管理水平,不断扩大企业规模 企业规模偏小、管理水平低下是影响山西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一大障碍。因此,各级政府要通过市场和政策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采取控股、参股、兼并等多种形式进行资产重组,组建现代企业集团,要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进行体制机制创新,调整优化企业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机构,提高管理水平,实现规模扩张。此外,企业应注重质量管理,以市场需求为指导,树立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安全的产品理念。从农产品生产到加工的过程中,要加强质量监督,严格遵循ISO9000、HACCP、GAP、GMP等质量认证体系,避免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8]。在产品流通过程中加强市场调查,及时反馈相关信息,根据市场需求适当调整产品要求,扩大生产加工规模。
3.6 建立企业战略同盟,增强市场竞争优势 在各大超市和卖场,我们不难发现雀巢、康师傅、达能、上好佳等国外知名企业的产品,这些农产品加工企业资金雄厚、技术先进、规模庞大、管理水平高,具有绝对的竞争优势。国内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也占据很大的市场份额,面对如此激烈的市场竞争,山西省农产品加工企业必须团结一致、建立同盟,努力提高企业和产品的竞争能力,抢占国内市场并开拓国外市场。具体来说,山西省农产品加工企业可采取3种模式建立战略同盟:
(1)加工型企业+生产型企业。这种原料生产商与农产品加工商的合作关系,既能降低资源损耗、保障原料来源,还能提高产品质量与生产加工效率。生产型企业向加工型企业直接提供数量充足、质量可靠的农产品,加工型企业对这些农产品进行精深加工与创新开发,有利于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科技含量,扩大其市场影响力。
(2)加工型企业+销售型企业。加工型企业负责产品研发与生产,销售型企业负责市场开拓和产品销售,这两种企业间各司其职、优势互补。销售型企业专业的销售能力,有利于农产品加工企业生产出的新产品更好地推进国内和国际市场,增强企业的竞争优势。
(3)加工型企业+加工型企业。建立这种战略同盟关系可以实现资源共享,提高规模经济效益。山西省很多农产品加工企业规模偏小,无法实现大批量的生产与销售,长期利益得不到保障。农产品加工企业相互合作就可以灵活组合企业间的资本、技术、信息、人力资源,有效地降低产品成本,提高规模效益。
参考文献
[1]何春辉,周发明.我国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所面临的困境与对策的研究[J].企业家天地(理论版).2007(10).
[2]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2-2015年)的通知 [OB/EL].hppt://www.shanxigov.cn.
[3]大力引导社会资本投资 加速特色农产品加工业跨越发展——访山西省农业厅总农艺师贾明进[J].农业工程技术(农产品加工业).2014(01).
[4]韩葆颖.发展乡村小作坊 助推民生大工程——访山西省农产品加工装备技术管理站站长秦启福[J].农产品加工.2013(04).
[5]许传华,徐慧玲.缓解我國涉农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相关对策[J].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03).
[6]陈相艳.强化科技创新 实施品牌战略 推动产业发展——山东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研究[J].农产品加工(创新版).2012(05).
[7]做大做强山西特色农产品加工业[J].农产品加工.2013(10).
[8]新战略 新举措 科技创新驱动农产品加工转型升级[J].农产品加工.2014(11).
(责编:徐焕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