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 围绕主线真抓实干有力推进人社工作
2015-12-24本刊通讯员
德阳市人社局局长、市公务员局局长靳钊军率队赴基层调研
2014年,德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固确立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突出改革创新、为民惠民,深入推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社会保障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三项改革,继续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得到有力推进。
坚持真抓实干,打造德阳人社“升级版”
2014年,德阳市人社系统提出“倡导一个理念,着力两个确保,实施三个提升”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思路举措,提升服务质量,努力打造德阳人社“升级版”,各项主要工作指标完成良好。截至12月底,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67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8838 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178人, 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1.43%、126.26%和122.23%;城镇登记失业率3.61%,全市就业局势总体保持稳定。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9.65万人、127.7万人(其中职工医保参保64.7 万人、居民医保参保63 万人)、32.13万人、35.52万人、36.82万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0%、106.86%(其中职工医保参保101.89%、居民医保参 保112.5%)、 107.1% 、 101% 、103%。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42.05 万人、缴费人数63.1 万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8.43%和101.77%。
坚持围绕大局,主动作为服务发展
积极落实促进经济稳增长的措施,有效减轻中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允许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企业缓缴养老等社会保险费,并严格执行、兑现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和培训补贴等优惠政策;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由原上年省平工资的60%下调为40%,截至12月底,全市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1.17万户企业中,有7072户参保企业的平均缴费基数低于60%,共计为企业减轻负担约2.5亿元,涉及16万人。
围绕人才强市战略,切实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认真抓好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考录(聘)、培训、管理等各项工作。对公务员开展了“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人民满意公务员”主题培训,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展了“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建设”主题培训涌现出一批“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记一等功公务员集体、“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记一等功公务员。同时,突出做好高层次人员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完成国家级重点引智项目计划1个、省级“天府高端引智计划”项目2个。继续开展技能振兴专项活动,深入实施“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行动”,新建成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各1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8个、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4个,新培养高技能人才3462人,其中技师775 人,高级工2687 人。评选出10名市杰出高技能人才、50名市技术能手、6个市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集体。
坚持突出重点,推进全面深化改革
在就业创业方面,启动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以完善政策为基础,以健全五大体系为抓手,深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修订完善了《就业创业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办法》,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促进就业主体责任。推动全市人力资源市场整合工作,深入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和转移就业统计工作,建立了农村劳动力动态管理机制,完成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登记179.89 万人、转移就业登记119.39 万人;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9.39万人,劳务收入169.5亿元。
在社会保障方面,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增加了缴费档次,提高了财政补贴标准。制定出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实施意见,进一步打通了转移衔接通道,使有缴费能力的城乡参保居民可自愿申请参加更高保障水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截至12月底,全市共有3220 人成功办理转移接续手续。积极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制定了相关实施办法和经办流程,确定18家医院为德阳市首批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联网定点医院,初步实现了参保人员省内、市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截至10月底,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共赔付5916人次,赔付金额合计1674.16万元,对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大病保险赔付比例达到71.74%。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和违规统一查处工作机制,医疗保险监管员队伍和社会监督员,配合开展对统筹地区两定点的监管和异地就医监管。
在收入分配方面,调整工资指导线,落实最低工资制度,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25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3.2 元。广泛开展“集中要约月”活动,深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范化,将企业集体合同签订情况列入企业劳动用工年检范围。积极开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规范企业工资分配秩序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探索建立企业欠薪长效监管机制,有效预防、处置和打击欠薪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在公共服务方面,建成市级数据中心机房,实现了市、县、乡、村(社区)所有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业务经办服务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网络的全覆盖。全力推进基层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截至12月底,全市8个街道、120个乡镇、331个社区、1429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服务中心(站),建成率达100%。推动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业务下移下延,将近20项业务延伸到基层平台,并规范制定了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的工作职责和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业务流程。
坚持为民惠民,切实保障改善民生
坚持把就业创业工作放在首位,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市教育局、人民银行德阳中心支行联合出台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意见,制定了《农村农业领域免于注册登记实体认定管理办法》。组织开展了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全力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建成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111 个,促进419 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269 名藏区“9+3”学生就业,为232人兑现创业补贴227.4万元。
强化就业培训,提升城乡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建立就业服务机构、培训机构、职业介绍机构和劳动者三位一体的“3+1”就业联盟,深入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全市完成就业技能培训3.1万余人、劳务品牌培训3005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1.87万人、创业培训3013。
积极贯彻实施调待政策,切实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率先在全省调整了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护理费补贴标准。全面完成全市31.76万名企业退休人员2014年基本养老金调待工作,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63.7元,调待后全市退休(职)人员人均月养老金达到1494.3元。从2014年1月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贴分缴费档次提高40元至160元,月人均基础养老金由55元调增至60元。
坚持统筹协调,有效维护和谐稳定
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开展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启动“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活动,大力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切实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企业、街道、社区)建设,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
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推行事先沟通、网络申报、实时发布、动态监管的劳务派遣业务审批及劳务派遣市场监管模式,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市场,为26家企业发放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对96家劳务派遣企业进行了登记备案。
不断强化劳动监察执法。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劳动用工书面审查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等专项活动,制定实施了《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截至10月底,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动监察用人单位1603户,受理投诉举报案件1328起,其中协调处理成功840件,立案488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为1.5万余名劳动者追回20984.8万元工资待遇。
切实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统一自由裁量标准和尺度,扎实推进全市仲裁院标准化建设工作,目前,市本级、中江县和绵竹市已经完成标准化仲裁院建设。截至12月底,全市共受理案件2867件,处理2783件,结案率为97.07%,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7963.2万元。
持续转变作风,不断强化自身建设
市人社局紧密结合人社业务工作实际,围绕正风肃纪、围绕为民便民、围绕改革创新、围绕素质提升、围绕长效机制,精心组织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广开言路、广集民意、广纳民言,特别是广泛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确保查摆问题到位。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积极开展换位体验,优化服务环境,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同时,建立健全22项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3 项监督管理制度,调整完善12业务工作制度,并制定实施了人社系统工作人员“九项约定”。
强化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切实加强能力建设。开设了“德阳人社讲堂”,强化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理想信念、职业操守、纪律作风、业务政策等方面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水平。组织开展了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基层服务平台负责人和各县(市、区)负责基层平台建设及业务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强化全市人社系统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党员示范岗”、“窗口服务明星”等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促进作风转变和效能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