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腐败与企业创新:润滑剂抑或绊脚石

2015-12-24李后建

南开经济研究 2015年2期
关键词:腐败政府活动

李后建 张 剑

一、引 言

腐败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问题。通常地,在经济学研究中,腐败是一种政治腐败或官员腐败,它是指政府官员“为牟取私利而滥用公共权力或权威”的行为(Rodriguez 等,2006)。尽管大量的文献研究已经证实,控制腐败有利于促进外商直接投资(Lambsdorff,2003,a;Mauro,1995)、提高生产率(Lambsdorff,2003,b;Rivera-Batiz和Democracy,2002)和拉动收入增长(Kaufmann 和Kraay),但有关腐败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关系在现有研究中并未引起足够关注。

腐败究竟是企业创新的润滑剂还是绊脚石?厘清这一问题对推动中国经济成功转型具有重要意义。对照中国的发展实践可知,自改革开放以来,虽然中国经济保持了三十多年的高速增长,被世人誉为“增长奇迹”,但造就中国经济增长奇迹的主要因素并非技术创新,而是建立在“政治晋升锦标赛”激励机制下的高储蓄和高投资(周黎安,2008)。从长远来看,这种粗放式的经济增长方式绝非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相反地,它不仅造成中国自然资源的严重透支,使整个社会背负高昂的环境代价,而且加剧了中国经济结构的失衡。由此可见,中国经济发展模式从“要素驱动型”向“创新驱动型”的转变已是大势所趋且迫在眉睫。然而,当前中国正式制度并未完全确立,市场运行机制尚存在明显的分割与扭曲,企业创新缺乏有效的法律和制度保障。特别地,政府主导的资源配置方式为权力寻租和消极腐败提供了生存空间。毋庸置疑,企业创新成果排他性弱。如果政府相关部门不能在短期内全面改善当前的制度环境,那么企业创新成果极易被竞争对手复制模仿而使得创新所带来的垄断利润被侵蚀殆尽。由此可知,在当前的制度环境下,理性的企业通常不会将创新作为其获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占优策略。一旦将创新作为企业获取竞争优势的一项重大的战略决策,那么创新企业便有强烈的动机通过非正式支付等各种方式寻求政府庇护,以减少市场机制不完善对企业创新的伤害(Chen 等,2011)。不仅如此,非正式支付还可以帮助企业规避一些无效率的政府管制(例如行政垄断),减少繁文缛节(red tape),提高了企业创新效率。同时,腐败官员既是索贿受贿行为的主体,也是出售政府庇护的垄断者。出于理性,他们只可能为贿赂额度最高的企业提供政府庇护。值得说明的是,建立在贿赂基础上的政府庇护协议并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基础,这使得收受贿赂的腐败官员极有可能不兑现事先的承诺(事后机会主义行为),反而索要更多的贿赂。因此,腐败也可能是企业创新的“绊脚石”,从而阻碍中国经济转型的步伐。更为重要的是,在当前的制度环境下,理性的企业更乐意通过贿赂等腐败活动来享受腐败官员授予的市场垄断特权,这势必压制企业创新精神(Aidis 等,2008;李后建,2013)。此外,现有文献指出,腐败有可能阻碍了对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降低了企业研发投资的效率,弱化了企业创新激励机制的作用(Claessens 和Laeven,2003)。

以上论述表明,在转型的经济体中,对于企业创新而言,腐败很有可能同时扮演了“润滑剂”和“绊脚石”的角色,究竟哪种角色占据主导,目前鲜有文献对此进行恰当评判(Goedhuys,2008)。为了深入考察腐败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关系,我们利用2012年世界银行关于中国企业运营制度环境质量的调查数据,以企业非正式支付占年销售额的比例衡量腐败程度,以新产品或服务占年销售额的比例衡量企业创新,我们得到了以下结论。第一,腐败与企业创新之间是一种倒U 型曲线关系,即一定程度的腐败有利于企业创新,而更高程度的腐败则抑制了企业创新。第二,不同企业产权性质下,贿赂等腐败活动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具有显著差异。第三,我们揭示了腐败影响企业创新的两种渠道:政府担保(政府订单)和银行信贷。

本文的研究从以下几个方面丰富和拓展了现有文献:首先,在更广泛的意义上,本文的研究丰富了经济学者关于制度质量影响内生经济增长的文献,有助于我们解开中国的“腐败与长期经济增长共存之谜”。对腐败影响企业创新渠道的分析表明,腐败客观上有助于企业获得政府庇护和争取金融机构贷款,从而为企业创新提供了便利。与此同时,我们的研究也表明,更高程度的腐败会抑制企业创新。我们的研究揭示的是腐败与企业创新之间有着显著的倒U 型曲线关系,与现有的两种观点:腐败是企业创新的“润滑剂”抑或“绊脚石”都不相同,即腐败并非绝对有害,也非绝对有利,它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取决于腐败的渠道。其次,我们探讨了不同企业产权性质下贿赂等腐败活动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有助于进一步理解在所有制歧视的状况下,贿赂等腐败活动对企业可持续发展重要性的差异。最后,本文从腐败的角度加深了对中国经济转型的理解,为我们正确理解在正式制度缺位的情况下,腐败对中国经济转型的作用机制提供了经验证据。

二、文献探讨与研究假设

(一)腐败与企业创新:润滑剂抑或绊脚石

为了追求利润,企业无论规模大小,都渴望通过引进新产品、服务或技术来获得市场竞争优势。这使得企业持续地进行创新,从而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而企业创新便成为一种社会价值活动(Boldrin 和Levine,2004)。这也是“企业追逐私利的过程提高了全社会福利”的经典案例。对于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处于经济转型期的新兴发展中国家而言,市场机制不健全不仅增加了企业创新的制度成本,而且还为机会主义盛行开了方便之门。李后建(2013)针对中国30 个省级区域1998 年至2009 年的面板数据利用门槛模型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腐败对企业创新的打击力度会随着市场化进程的推进而呈现出非线性的变化。Aidis 等(2008)的研究表明,在市场机制并未完全确立的经济体中,在位企业通常会通过伴有非法支付的寻租行为获得市场特权,从而垄断市场,并抑制企业创新,最终损害社会福利。由此可见,在上述经典案例的背后,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唯有健全的市场机制才能保证所有企业在追逐私利最大化的同时也能实现全社会福利的提升。在本文中,我们主要关注的是在市场机制不健全的经济体中腐败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几项经典的研究针对不同环境下腐败与企业创新的关系展开了理论论证。Murphy 等(1993)认为公共寻租活动(例如腐败或游说)限制了企业创新。这是因为公共寻租活动使得创新面临着更高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脆弱性。然而,上述情景是基于以下两个关键的假设:首先,创新仅仅局限于潜在竞争者;其次政府官员拥有贿赂需求的垄断权力。Blackburn 和Forgues-Puccio(2009)的研究放松了上述基本假设,他们的研究结论表明腐败对创新的影响取决于实施寻租行为的政府官员间的协调程度。因此,有组织腐败网络的国家很可能出现腐败与创新共同繁荣的景象。从理论和实证的结果来看,针对腐败与企业创新之间关系这一研究主题,经济学家们形成了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腐败是“润滑剂”,有助于企业规避无效率的政府管制,提高企业创新效率(Aidt 和Dutta,2008);第二种观点则认为腐败是“绊脚石”,会扭曲资源配置,阻碍企业创新(Mauro,1995;Aidis 等,2008)。以下就这两种观点分别进行阐述并据此建立本文的研究假设。

1. 腐败是企业创新的“润滑剂”

在本研究中,我们使用失范和制度理论来发展研究假设,因为这一理论强调了制度环境和规则对企业战略的重要性,例如企业的创新战略(Martin 等,2007)。失范理论(Durkheim,1897)表明成功的压力能够取代规范的控制机制,并提供用于验证企业伦理和战略决策是否平衡的重要工具(Martin 等,2007)。制度理论被用于为企业战略提供见解(Mike 等,2009)。此外,腐败很有可能是现存制度环境的一种均衡结果(Vaal和Ebben,2011)。

失范描述的是一种扭曲的环境,而在这种环境中,个体通常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失范理论假定个体和企业都以目标为导向,并且在监督机制缺失的情况下,个体和企业都倾向于使用非法手段获得成功(Merton,1938)。在社会层面上,失范为制度对这种扭曲行为的影响提供了一个经典的社会学解释。从本质上而言,失范是各类社会经济活动偏离整个社会普遍认可的社会规范、规则和惯例而导致的后果。当贿赂成为企业成功的先决条件时,企业将面临着当地失范的压力(Martin 等,2007)。为适应市场经济秩序的失范,越来越多的企业致力于应对失范,这也使得通过贿赂来获得成功的企业也越来越多,此时腐败便可能成为企业生存的重要法则。转型经济体为我们探索失范和制度发展提供了一个有利的实验环境。尤其对处在经济转型的中国而言,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都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可以预知,这些变化将会导致社会价值与目标发生深刻的变化,而这种深刻的变化需要新的系统、流程和基础设施来匹配社会结构的变化。

Leff 首次识别了失范经济体中,腐败可能影响企业创新的机制。他认为,在失范的经济环境中,经济和政治派系之间有着密切的长期关系,而这种关系会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环境。腐败有助于企业应对主要由政治因素导致的不确定性和风险(Leff,1964)。考虑到体制变化的频率和政策的不连贯性,在发展中国家的市场上,政府行为对投资者而言是一个主要的潜在风险(Acemoglu 和Verdier,2000)。因此,如果企业致力于创新,那么它们愿意支付贿赂来确保它们未来的事务免受不利干扰(Leff,1964)。在市场机制不完善(失范)的经济体中,当腐败有助于企业规避繁重的监管要求时,它通常被视为一种次优选择(second-best option)。腐败的“润滑剂”假说指出,贿赂等腐败活动虽然增加了企业的交易成本,但有助于企业规避官僚体制中的繁文缛节(red tape)(Leff,1964)。Lui(1985)在其提出的排队模型中指出,在企业和官员的非合作博弈过程中,贿赂额度与企业机会成本有关,更高效的企业更愿意提供较高额度的贿赂来规避繁文缛节。因此,贿赂通常被视为“速办金”,它可以节约企业为获取许可证和办理相关手续所需的大量等待时间。Qian 和Xu(1998)认为,政府官员为了有效地抽取租金,倾向于故意延迟(deliberate delay)许可证颁发,当企业为了尽快地获取许可证而向官员提供的贿赂额度超过其最大化的贿赂预期值时,政府的故意延迟行为才能得到缓解(Acemoglu 和Verdier,1998)。正如拍卖一样,建立在贿赂额度基础上的许可证授予或官方授权能够实现帕累托最优配置。因此,腐败使得政府官员在经济体中引入了有效率的制度安排(Acemoglu 和Verdier,1998),也即贿赂提供了一种有偿服务的制度安排从而改善了企业创新效率。对于处在转型时期的中国而言,由于相关市场机制并不完善,再加上创新成果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故而企业创新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包括创新成果被当地政府征用的政治风险以及被竞争者竞相复制模仿而致使创新活动收益流失的风险等。这使得致力于创新的企业更倾向于贿赂当地官员以尽快获得政府提供的许可证和官方授权。由此可见,企业贿赂通常是对正式制度缺失的一种弥补,它有利于企业通过非正式的方式寻求政府庇护,规避正式制度缺失给企业创新带来的诸多风险。毋庸置疑,企业创新是一个长期过程,它始于一种理念或智慧,经过几轮投资周期,最终形成提升消费者幸福感的新产品或服务。在企业创新这个漫长的过程中,企业难免与公职人员进行互动(包括审批、许可和执照等)。由此推测,在失范的经济环境中,这一互动过程必须有足够的贿赂保证,才能使得企业的相关业务得以顺利开展。

此外,由于信贷市场并不完美,企业创新通常受限于融资约束。其主要原因有三:第一,将企业创新成果转化为产品,从而实现商业价值,需要经过较长的孕育期,再加上其固有的风险,这使得外部投资者很难识别出企业创新项目的优劣;第二,企业外部融资需要给外部投资者提供更多更准确的信息,而有关创新战略实施信息的披露可能会导致其他企业模仿,提高创新成本,这使得创新企业信息披露并不充分,且无法获取外部融资(Bhattacharya 和 Ritter,1983);第三,为了减少信息不对称问题,投资机构通常的做法就是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抵押品。对于创新企业而言,这样的要求似乎并不现实。因为在企业创新活动中,大部分研发支出的形式都是工资薪金,而非可以作为抵押品的资本物品(Hall 和Lerner,2010)。因此,在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下,企业创新活动的风险规避和私人信息会引发道德风险问题,这会使得谨慎的外部投资者对企业创新活动的投资失去兴趣,从而使得企业创新活动陷入严重的融资困境。然而,致力于创新的企业可以通过贿赂的方式与当地官员建立起纽带关系(包括政治关联、金融关联等)。这种纽带关系不仅是企业创新获取各种资源的重要渠道(余明桂和潘红波,2008;Adhikari 等,2006;Yeh 等,2013),而且还是一种重要的声誉机制和企业担保贷款的重要资源。因此,与当地政府有纽带关系的企业通常能够分享到政府部门的外部网络资源,从而获得数量更多、成本更低的信贷资源,能缓解企业创新所面临的融资约束。换言之,在市场机制不完善的经济体中,腐败可以起到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即腐败是对市场机制运转不畅的一种市场反应。其结果是将相关资源转移至最需要的流动部门,从而提高了企业创新效率。基于上述探讨,我们认为贿赂等腐败活动对企业创新具有积极影响。因此,建立研究假设H1。

H1:贿赂等腐败活动对企业创新具有积极影响。

2. 腐败是企业创新的“绊脚石”

首先,如果腐败能够起到润滑“商业车轮”的作用,那么腐败可以减少政府与企业之间垂直交易的交易成本。然而,愈来愈多的理论与实证证据倾向于支持相反的观点,强调腐败会抑制企业创新,即腐败是企业创新的“绊脚石”(Rose-Ackerman,1999;Svensson,2003;Shleifer 和Vishny,1993)。其主要观点是普遍存在的腐败可能扭曲了资源配置,这是因为相对于企业创新等生产性活动而言,腐败增加了非生产性寻租活动的回报(Baumol,1990)。同样地,腐败也会影响企业家才能的配置。在腐败水平较高的环境中,企业家可能更致力于谋求宝贵的许可证和优惠的市场准入条件,而非生产率的提高(Murphy 等,1991)。当企业家才能直接配置到生产性活动时,企业创新活动的可能性会增加,同时也会伴随着企业生产率的提高。相比之下,当企业家才能配置到政府抽租行为(rent extraction)时,企业家才能回报则通过挪用财富而非创造财富实现最大化(Murphy 等,1993;Acemoglu 和Verdier,1998)。在腐败水平较高的环境中,既得利益者通常会反对竞争者采纳新技术,因为他们将竞争者采纳新技术的行为视为对他们特权地位的一种威胁和挑战,这使得他们极力推崇其掌控的旧技术,而刻意压制竞争者新技术的采纳(Krusell 和Rios-Rull,1993)。由此可见,腐败会形成事实上的进入壁垒,从而破坏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打击企业家精神(李后建,2013;Alesina 等,2005)。此外,政府官员的自由裁量权会增加征收风险的概率,从而降低企业创新活动的投资回报(Alchian 和Demsetz,1973)。这会进一步降低企业家创新行为的激励水平,强化低效企业致力于腐败活动的动机。更为重要的是,腐败有利于在位企业获得市场特权并对新生企业进行打压,从而垄断市场,抑制企业创新活动(Aidis,2008)。同样地,也有大量研究对腐败的“润滑剂”假说提出了质疑(Lien,1986;Beck 和Michael,1991)。尽管贿赂等腐败活动能够使得制度成本内部化,但它并未考虑到制度刚性的内生性(Ahlin 和Bose,2007)。事实上,Tanzi(1998)认为当规则被用于抽取贿赂时,更多的规则便会接踵而至。Guriev(2004)强调贿赂会给腐败官员提供制定更多繁琐规则的足够激励,这显然妨碍了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了企业创新的交易成本。Ahlin 和Bose(2007)提供的理论证据表明,如果妨碍资源有效配置的规则是内生的,那么企业贿赂只可能导致更多低效的规则,从而妨碍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企业获取相关资源的交易成本。同样地,贿赂对企业创新的影响也如此。因为,在没有贿赂的情况下,政府官员会根据事先制定的审批条款对企业创新项目进行审批,从而确定资源配置结构,此时企业创新所需资源配置的交易成本取决于当前制度安排的质量。然而,在企业竞相提供贿赂的情况下,腐败的政府官员有足够的激励制定更多繁琐的审批条款以抽取更多的贿赂。此时,创新项目存在巨大风险的企业为了躲过政府的审批程序会通过更高额度的贿赂来竞取政府资源配置的机会。如此下去,那些潜在价值巨大的创新项目通常较难获得资源配置的机会而被迫终止,因此有强烈创新意愿的企业会由于贿赂等腐败活动对资源配置环境的破坏而遭受巨大的打击。

其次,由于建立在特定额度贿赂基础上的资源配置协议是腐败政府官员的事后承诺,它具有强烈的事后机会主义性质。这是因为贿赂等腐败活动是非法的,因此建立在特定额度贿赂等腐败活动基础上的非正式契约并非法律保护的需要强制执行的条款,即上述非正式契约缺乏法律保护的基础,这也使得上述非正式契约并非稳定和持久有效。正如Shleifer 和Vishny(1993)所言,建立在腐败基础上的协议能否事后兑现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因此,在腐败的环境中,即使腐败政府官员利用有关资源配置条款的自由裁量权向相关企业索取了特定额度的贿赂,也不能保证他们就能立即兑现事后承诺。尤其是在多重利益约束机制之下,这些受贿的政府官员很有可能在事后难以实现先前达成的提供有关资源或政府庇护的非正式契约。由此,贿赂被视为“速办金”的假说也遭到了诸多学者的质疑(Andvig,1991)。他们认为,政府官员在收受贿赂之后可能并不会信守承诺,反而会延缓工作效率,从而索要更多的贿赂,即表现出“敲竹杠”的行为。由此可见,腐败通常具有任意性(Rodriguez 等,2006)和事后机会主义性质(Luo,2004)。因此,企业在创新活动过程中如何规避腐败带来的诸多风险就变得更加困难和昂贵(Anokhin 和Schulze,2009)。由此可知,腐败就如同一种不可预见的随机性税收,它不仅提高了企业创新活动的交易成本,而且分散了企业家实施创新战略的精力(Anokhin 和Schulze,2009)。

最后,贿赂等腐败活动会阻碍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的进程,妨碍资源配置的市场有效性,增加企业创新的交易成本。由于资源配置市场化制度的确立会导致“租金耗散”,因此在既得利益的诱惑下,收受贿赂的政府官员必定会抵抗关键资源配置市场化制度的确立。更重要的是一旦当前低效的市场制度可为其带来贿赂,他们则希望有更多类似的低效市场制度能够出现。进一步地,当政府官员意识到延迟资源的配置可以为其带来贿赂时,其会为了收受更多的贿赂而倾向于更长时间的资源配置延迟,并减少政府庇护的提供。这显然会阻塞企业创新获取关键资源和政府庇护的正常渠道。正如Murphy 等(1993)所言,若将贿赂等腐败活动归于竞租活动,那么贿赂等腐败活动将会破坏正常的市场运作秩序,从而扭曲市场对资源的有效配置。事实上,建立在贿赂等腐败活动基础上的资源配置和政府庇护并不必然将相关资源和庇护配置到最具创新能力的企业,这是因为根据“赢者的诅咒”(winner′s curse)理论,愿意支付最高额度的企业并不必然为致力于创新的企业,而是最成功的寻租者。一个重要的观点是建立在贿赂等腐败活动基础上的资源配置增加了企业创新的成本负担,有可能将致力于创新的企业排斥在关键资源配置的对象之外,而使得致力于非生产性活动的企业掌握丰富的资源,极大地扭曲了资源配置的路径,妨碍了企业创新活动。基于上述探讨,我们认为贿赂等腐败活动对企业创新具有消极影响。因此,建立以下研究假设H2。

H2:贿赂等腐败活动对企业创新具有消极影响。

(二)腐败与企业创新:所有权的影响

企业创新通常被视为一种动态交互学习与积累的过程(Lundvall,1998)。制度因素通常决定着新技术创造所需资源的配置效率,从而对企业创新活动有着深刻的影响。在推动企业创新活动的过程中,政府部门往往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Haggard,1994)。众所共知,一些国家的政府针对科学与技术的发展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以激发企业参与学习与创新活动的积极性。这些政策工具包括战略性产业R&D 投资便利化、政府对研究机构的资助计划、专利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计划以及国家战略项目发布计划等。

国有控股企业,凭借与政府的天然联系更容易优先享受国家给予的相关政策优惠,从而获取企业创新活动所需的各种资源,有助于企业创新活动的顺利开展。与政府有着天然联系的国有控股企业能够优先获得政府支持,强化企业创新成果的竞争性和排他性,降低企业创新活动成果被复制和盗取面临创新收益被严重侵蚀的风险。国有控股企业通常与政治有着紧密的关系,相互信任和有效沟通有助于企业顺利地通过研发立项、审批以及研发活动中的报批和审批手续,减少了政府和执法部门的频繁检查和刁难,有助于降低企业创新活动过程中的交易成本。由此可见,国有控股企业这些天然优势可以减少其通过贿赂等腐败活动这种非正式手段来推动企业创新(唐清泉,2011)。

从另一方面而言,在国有控股的情况下,实际控制人通常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他们的任免过程并不是从人力资源市场竞争产生而是通过政治过程决定,由政府任命,任期较短,变数较大,并且领取的是固定薪酬,剩余索取权由国家所有。作为理性的“经济人”,他们的目标函数更多地体现在职务待遇和晋升机会上,力求短期内业绩稳定,而不是历经数载的企业创新,最终酿成“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悲剧”,从而错失升迁之机会。这会促使国有控股企业高管理性地选择风险厌恶策略,排斥企业创新活动。更重要的是,国有控股企业通常将社会和政治目标界定为企业的最终目标而并非是利润最大化。因此,国有控股企业承担了更多的政策性任务。在当前的制度环境下,政治晋升竞标赛使得大量的政策性任务具有急功近利的特点,这客观上要求国有控股企业将投资目标集中于见效快的政绩项目,而放弃孕育周期长、风险大的研发项目。

对非国有控股企业而言,复杂的市场环境给它们的生存带来了极大的挑战,若不通过创新来抓住市场机会,适应竞争环境变化,非国有控股企业恐难生存下去。Choi等(2011)认为非国有控股企业致力于创新活动的主要原因有二。其一是非国有控股企业为了致力于企业的稳定和持久的竞争优势,它们更倾向于投资R&D 这样的长期项目,而不是利润最大化的短期项目;其二是非国有控股企业的员工希望通过技术创新与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由此可见,非国有控股企业通常对市场动态更加敏感,但是它们对来自政府的制度压力缺乏敏感(Peng,2004)。相对而言,非国有控股企业通常很难获得政府提供的大量资源和扶持,因此在转型经济体中,它们的运营通常面临着紧张的预算(Tan,2002)。更重要的是,在转型经济体中,非国有控股企业面临着最糟的制度环境。由于缺乏有效的法律、正式的规则和良好的商业惯例(Ju 和Zhao,2009),非国有控股企业创新面临着巨大的风险。为了规避风险,非国有控股企业需要通过贿赂等方式获得政治身份,希望通过政治身份这一渠道获取政府提供的大量资源和扶持,以便为创新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同样地,非国有控股企业也具有通过贿赂等腐败活动来寻求政府庇护的强烈愿望,以防创新收益被竞争者侵蚀殆尽。由此可见,在转型经济体中,非国有控股企业由于缺乏天然的政治优势,再加上正式制度的缺失,这使得贿赂等腐败活动可能成为这些企业顺利开展创新活动的重要因素。基于上述探讨,我们提出研究假设H3。

H3:相对于国有控股企业而言,腐败对非国有控股企业创新的影响更加强烈。

三、研究设计

(一)研究样本与数据来源

我们使用的数据来源于2012 年世界银行关于中国企业运营的制度环境质量调查。这次共调查了2848 家中国企业,其中国有企业148 家,非国有企业2700 家。参与调查的城市有25 个,分别为合肥、北京、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石家庄、唐山、郑州、洛阳、武汉、南京、无锡、苏州、南通、沈阳、大连、济南、青岛、烟台、成都、杭州、宁波、温州。涉及到的行业包括食品、纺织、服装、皮革、木材、造纸、大众媒体等26 个行业。调查的内容包括控制信息、基本信息、基础设施与服务、销售与供应、竞争程度、生产力、土地与许可权、创新与科技、犯罪、融资、政企关系、劳动力、商业环境、企业绩效等。这项调查数据的受试者为总经理、会计师、人力资源经理和其他企业职员。调查样本根据企业的注册域名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获取,因此调查样本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在本研究中,有效样本为1748 个,这是因为我们剔除了一些指标具有缺失值的样本,例如就腐败指标而言,选择“拒绝回答”和“不知道”的样本分别178 个和255 个,同时还有60 个样本就腐败而言没有作任何反馈,因此我们在研究过程中将这些样本予以剔除。需要说明的是,在回归过程中,我们对连续变量按上下1%,的比例进行Winsorize 处理。

(二)计量模型和变量定义

为了考察腐败以及其他因素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我们遵照相关文献的经验做法(Goedhuys,2007;Lederman,2010),将本文的基本的计量回归模型设定如下:

在模型(1)中,innovi表示第i 个企业的创新行为。由于企业创新活动是一项领域非常广泛,内容非常丰富的实践活动,因此要完整地测量企业创新行为并非易事。早在20 世纪30 年代,熊彼特就列举了五类创新活动:(1)生产新产品;(2)引进新方法;(3)开辟新市场;(4)获取新材料;(5)革新组织形式等。Lin 等认为评价企业创新行为之前必须首先区分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Lin 等,2011)。关于创新投入,广泛使用的指标是R&D 投资决策和R&D 强度(Coles 等,2006;Chen 和Miller,2007)。主要是因为这些指标较容易从企业财务报表中摘取,且易于理解。不过,这些指标的潜在缺陷是它们无法捕捉到企业的创新产出。基于此,使用企业创新产出指标可以弥补这一缺陷。关于创新产出指标,应用得比较广泛的有专利授权量(Argyres 和Brain,2004;Lerner 和Wulf,2007)、专利前向引用(Hall 等,2011;Lerner 和Wulf,2007)和新产品销售比例(Lin 等,2011;Czarnitzki,2005;Cassiman 和Veugelers,2006)。在本文中,我们运用创新产出来度量企业的创新行为。遵循Chen 和Miller 的做法,创新产出被度量为近三年内企业是否引入了任何新产品或服务,若引入了新产品或服务,则赋值为1,否则赋值为0;其次创新产出被定义为2010 年内企业引入的新产品或服务销售额度占年度销售总额的百分比(Chen 和Miller,2007)。新产品和服务是企业生存的基础(Smith et al.,2005)。引入新产品或服务提高了企业满足新市场需求的能力并助其在新技术竞争的格局中确立地位(Li et al.,2013)。为此,大量文献将企业引入新产品或服务作为度量企业创新的关键指标(Li et al.,2013;Smith et al.,2005)。这是因为企业引入新产品或服务是企业产品创新的一种表现形式,是企业创新活动的重要体现,也是熊彼特所定义的企业创新类型之一。

bribei表示第i 个企业的腐败程度。腐败本是道德与法律上不容许的行为,因此腐败具有隐蔽性和非公开等性质,这使得腐败的准确度量显得非常棘手(Banerjee 等,2013)。早期的研究文献通常采用腐败评价指数来衡量腐败程度,例如腐败感知指数(Corruption Perception Index,CPI)、行贿指数(Bribe Payers Index,BPI)、行政腐败指数(Administrative Corruption Index,ACI)、国家俘获指数(State Capture Index,SCI)等,而这些评价指数可能会受到文化、心理因素的影响而容易产生腐败信息偏差。后来,部分研究者建议采用贪腐渎职涉案人数占当地公职人员数的比例(人/万人)来衡量各地区的腐败程度(李后建,2013;陈刚和李树,2012)。由于腐败行为是一种隐蔽性和非公开性行为,因此该指标也就无法真实反映出各地区的腐败水平①因为当年的贪腐案件数并不意味着这些贪腐行为是当年发生的,而有可能是多年前(跨省)发生的,而只不过是这些腐败行为在当年被查处出来了,因此用贪腐案件涉案数并不能准确反映出本地当年的腐败水平。。为此,我们使用企业非正式支付(informal payment)的总额占年度销售额的百分比来度量企业的腐败水平。Lewis 认为非正式支付是指在正式渠道以外向个人支付的金钱以及提供的礼品或服务等。他同时指出非正式支付与贿赂、灰色支付、腐败活动、酬金等描述的是同一类现象(Lewis,2001)。当然,在不同的情境下,非正式支付定义并不相同,然而它被公认为是一种腐败,这是因为非正式支付通常是直接向公职人员付款以获取某种权利,因此它在某种程度上也属于“公职人员追逐私利”的范畴(Lewis,2007)。世界银行提供了一套衡量腐败直接成本的指数,即The Graft Index。该指数的具体含义是指企业为了顺利开展相关生产经营活动,向政府官员提供的非正式支付,这项指数可以作为衡量市场中腐败的指数。事实上,大多数学者将非正式支付视为腐败的一种表现形式(Bardhand,1997),即双方关系中只包含物质利益,并以直接且即时的非正式支付为特征,这种交换则被归于贿赂行为的行列,同时也被视为一种流行的腐败行为(Yang,1989)。乔尔·赫尔曼等(2009)也用该指数定义和分析了行政腐败。通常而言,企业非正式支付包括礼物、宴请和赠送现金等项目,这些项目的目的包含着物质利益,是企业为了达到某些眼前的目标而采用的一种非正式竞争手段,从表面来看它可能遵循了礼物的形式,但它的内容是一种贿赂而非礼物交换。由此可见,在本文中,非正式支付实际上是对企业贿赂额度的度量,直接体现了企业层面的腐败水平。我们在模型(1)中加入腐败的二次项,这样不仅可以度量腐败对企业创新的平均效应,而且还可以度量腐败对企业创新的边际效应。εi表示的是误差项。

Zi表示控制变量向量,包括企业层面和企业所在城市层面两个维度的控制变量。企业层面的控制变量包括:

(1) 企业规模(lnscale)。与以往研究文献一致的是,我们仍使用企业员工人数的自然对数作为企业规模的度量指标(Abdel-Khalik,1993)。之所以将企业规模纳为控制变量,其原因在于以往研究认为企业规模是影响企业创新的重要因素(Cohen 等,1987;Jefferson 等,2006)。通常而言,企业规模越大,企业的规模效应和声誉优势就越明显,则企业越有可能获得创新所需具备的各种条件,同时更有能力应对创新所带来的诸多风险。

(2) 企业年龄(lnage)。企业年龄定义为2012 年减去企业创始年份并取其对数。关于企业年龄对创新的影响,目前的文献对这一问题并未达成一致(Huergo 和Jaumandreu,2004)。因为年轻的企业和成熟的企业在创新上各有优劣势,年轻企业的优势在于它们易于接受新的思想和方法,而劣势在于它们创新失败的风险可能要大于成熟企业,这是因为相对于成熟企业而言,年轻企业的市场经验显得相对不足,且要面临着各种资源的约束。

(3) 国有股份比例(soe)。国有股份比例定义为所有制结构中国有股份所占的比例。由于国有企业的实际控制人通常是各级政府机构,国有企业与地方政府之间有着天然联系。“政府庇护”理论表明,地方政府官员能够对国有企业施加更多的影响,从而获取政治收益和私有收益(Shleifer 和Vishny,1993)。因此,国有企业必须附庸地方政府,并助其实现相应的政治和社会目标。这意味着国有企业的相关行为被限定在地方官员政治偏好之下。由此,控制住国有股份比例,有利于我们捕捉地方政府政治偏好对企业创新的干扰效应。

(4) 市场竞争程度(compet)。市场竞争程度定义为企业就非正式部门竞争者的行为对其营运影响的评价,根据影响程度的高低,依序赋值为0 至4。以往研究表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企业若要巩固市场地位或扩大市场份额,那么企业必须持续地进行产品改进和过程创新,这将激励企业进行更多的创新活动(Boone,2001)。

(5) 企业出口(export)。企业出口定义为若企业所有的产品都在国内销售,则赋值为0,否则赋值为1。近些年来,出口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关系得到了诸多学者的广泛关注。事实上,最近的理论文献显示,出口与创新之间有双向因果关系(Aw 等,2008)。由于企业创新和出口活动都需要进入成本,因此企业将对这两种活动产生基于生产力特征的“自我选择效应”。总而言之,通过企业生产力的变化,企业创新与出口的双向因果关系可能存在。这是因为出口能够提高企业的生产力,从而使得企业倾向于自主选择创新。同样地,企业也可以通过创新来提高生产力,从而使得企业倾向于自主选择出口(Aw 等,2009)。

(6) 销售收入利润率(ros)。销售收入利润率定义为企业的总利润对同期销售收入的比率,即利用2010 年的总利润/销售收入。销售收入利润率是用来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标,这项指标越高,说明企业销售收入获取利润的能力越强。毋庸置疑,利润空间越大的企业通常有更多的资源来进行创新活动。

(7) 企业高层经理的工作经验(exper)。企业高层经理的工作经验定义为企业高层经理在特定行业领域里的从业年数。Ganataki(2012)认为,创新活动是一项高风险的复杂活动,它对环境的敏感性较高,需要有工作经验丰富的高层管理人员对创新项目进行评估,才能有效地控制创新活动风险,从而推动企业创新。因此,企业高层经理的工作经验越丰富就越有利于促进企业创新。

(8) 正式员工的平均教育年限(edu)。正式员工的平均教育年限用于反映企业的人力资本质量,通常而言,平均教育年限越高,人力资本质量越好。Shane(2000)认为正规教育能够使人获得识别商业机会的技能。更重要的是对于企业创新而言,提高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员工比例有利于提升企业的吸收能力(Roper 和Love,2006),从而有效地推动企业创新活动的开展。

根据2012 年世界银行关于中国企业营运的制度环境质量调查,我们还控制企业层面上其他有可能影响企业创新的因素(Goedhuys,2007;Lederman,2010)。首先,我们构建了企业对员工是否有正式培训计划的虚拟变量(train),将其定义为若企业对员工有正式培训计划则赋值为1,否则为0。利用这一虚拟变量我们可以捕捉到正式培训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其次,构建企业是否具有透支额度的虚拟变量(overdraft),将其定义为若企业具有透支额度,则赋值为1,否则为0,利用该虚拟变量来捕获融资约束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最后,我们还控制了城市层面有可能影响企业创新的变量,例如该城市的市场规模(marketsize),按照该城市的人口规模分为四个等级,人口少于5 万的赋值为1,5 万至25 万的赋值为2,25 万至100 万赋值为3,100 万以上赋值为4;该城市是否是重要的商业城市(business),若是则赋值为1,否则赋值为0。除此以外,由于以往的研究结论显示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的企业创新具有较大的差异,因而我们纳入了城市和行业的固定效应。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如表1 所示。

表1 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表

四、计量分析

(一)腐败与企业创新

1. 基准规范分析

本研究采用的截面数据要求考察横向截面的动态变化,因此需要将内生性和异方差等问题充分考虑。为此,我们控制了行业和城市的虚拟变量,并且估计了聚合在行业性质层面的稳健性标准误。由于企业创新为非负的连续变量,因此我们首先采用Tobit 方法对计量模型进行估计,它比OLS 回归模型要更加稳健。

在表2 中的列(1)只考虑了腐败的一次项(bribe)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关系,其结果显示腐败的一次项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这意味着在市场机制不完善的经济体中,腐败可以为企业适当地减少行政干预,在时间上为企业赢得竞争优势以及获得公共部门较为短缺的资源配置,如获取相关许可等等,这为企业创新营造必要的前提条件。在表2 中的列(2)和列(3)汇报的是Tobit 回归结果。在表2 的列(2),我们首先只考虑腐败与企业创新的关系,发现腐败的一次项(bribe)系数和二次项(bribesq)系数在1%,的水平上分别显著为正和负。这一研究结果表明,一定程度的腐败对企业创新有

正效应,但更高程度的腐败则对企业创新有负效应。在表2 的列(3)中,我们将所有控制变量加入,发现腐败的一次项和二次项系数的绝对值并无明显变化,且符号仍然分别显著为正和负。作为对比,我们在第(4)列和第(5)列报告了Probit 的回归结果,发现腐败的一次项和二次项的系数符号仍然不变。这一发现与现有文献截然不同,现有文献或者发现腐败是企业创新的“润滑剂”(Acemoglu 和Verdier,1998)抑或腐败是企业创新的“绊脚石”(Anokhin 和Schulze,2009)。本文的结论表明,腐败与企业创新之间并非简单的线性关系,而是一种非线性关系,即某种程度的腐败是企业创新的“润滑剂”,而更高程度的腐败则是企业创新的“绊脚石”。

表2 腐败对企业创新影响的实证检验结果

为进一步明确腐败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关系类型,我们对这个二次函数的拐点进行计算(列(3)的估计结果),并将其与腐败的分布进行比较。根据模型估计结果,易得其拐点为14.863,6+0.195,8=15.059,4。该值略小于腐败的99.8%,分位数(20),这表明有超过0.2%,的腐败数据位于该点的右方。再考虑模型的几何图形是一条开口向下的抛物线(腐败的二次项系数为负),我们于是可以判定企业非正式支付总额占年度销售额的百分比在15.059,4%,以内时,腐败对企业创新具有正效应,而当这一百分比超过15.059,4%,时,腐败对企业创新具有负效应。对于上述结果,一个可能的解释是,在市场机制并未完全确立的经济体中,政府过多干预造成层级节制和繁文缛节,这种低效率的制度安排在某种程度上妨碍了企业创新项目的实现。活跃于当前市场上具有强烈创新需求的企业迫切需要有关部门能够提供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以保证企业创新的顺利开展。因此,贿赂等腐败活动便为相关政府部门引入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提供了足够的激励。由此,贿赂可以视为特定企业从相关政府部门手中购买有效制度安排所需支付的费用。然而,在这一交换关系中,买方和卖方的地位并不是对等的。因为,特定企业履行相关非正式支付后,并不能立即获得有效的制度安排,而可能仅是相关政府部门的事后承诺,而这一承诺并无强制执行的法律基础,这使得相关政府部门违约的成本很低。在事后承诺没有兑现的基础上,相关政府部门反而向企业索要更高额度的贿赂,这显然加重了企业创新的交易成本,抑制了企业创新。另外,我们还注意到,企业除了向相关政府部门购买有效的制度安排以利其创新的顺利开展外,它们还有可能通过更高额度的贿赂从政府部门手中购买市场特权,以垄断市场,同时极力推崇自身掌握的旧技术,压制企业创新,并将潜在竞争型企业创新视为对自身地位和权力的一种挑战。

除了关键解释变量腐败程度以外,控制变量的符号也基本上符合理论预期。在第(3)列的Tobit 回归中,国有股份比例(soe)系数显著为负,表明随着国有股份比例的增加,企业可能越倾向于守旧。按理说,国有企业有着天然的政治关联或担保,这使得国有企业在当前的制度环境下具有较强的免疫力,以保证其创新行为免受不完善市场机制的伤害。因此,国有企业在创新能力上应更有优势。然而,本文的实证研究结果正好相反。对此一个可能的解释是国有企业虽然可以通过天然的政治关联或担保优先获得各种资源,但国有企业这种天然的政治关联或担保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或决定了企业的投资取向。我们认为,从20 世纪80 年代开始的地方政府官员之间围绕GDP 增长而展开的“政治晋升锦标赛”是理解国有企业与创新的关键线索之一。“政治晋升锦标赛”是由上级政府直至中央政府推行和实施,行政和人事方面的集权是其实施的基本前提之一。政治锦标赛则可以将关心仕途的地方官员置于强力的激励之下,这种强力激励虽然有利于推动当地经济增长,但更重要的是这种激励模式产生了一系列的扭曲性后果(周黎安,2008)。尤其是在财政改革之后,地方政府向上级争取资源的机会受到限制(Coles 等,2006),在地方政府财政预算不足的情况下,地方官员倾向于将政治和社会目标推向辖区企业,其中国有企业首当其冲。在这种情况下,国有企业通常背负着沉重的“政策性负担”,这些政策性负担扰乱了企业创新计划,造成企业过度投资和员工冗余。由此,我们可将政策性负担视为国有企业获取各种资源所要付出的代价之一。需要强调的是,在晋升激励之下,官员需要在短期内向上级传递可置信的政绩信号。那些孕育周期长、投资风险大的项目通常难以迎合地方官员的政治偏好,为了配合地方政府的政治和社会目标,国有企业也只能将大量的精力放在短期内能够促进当地GDP 增长和降低失业率的项目上,挤出了企业创新所需投入的精力。此外,在国有控股的情况下,实际控制人通常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他们的任免由政治过程决定而不是由人力资源市场竞争产生。并且他们领取的是固定薪酬,剩余索取权却归国家所有。作为理性的经济人,他们的目标更多的体现为职务待遇和提升机会,需要的是短期业绩稳定,而不是历经数载的企业创新。

企业市场竞争(compet)系数显著为正,表明市场竞争越激烈,企业越倾向于创新。这与Nicholas 的研究结论是一致的,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熊彼特假说”,即市场力量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企业创新的倾向(吴延兵,2007)。企业规模(lnscale)的系数显著为正,表明企业规模能够有效促进企业创新。这与吴延兵的研究结论是一致的,即规模大的企业通常能够获得企业创新所需的各种资源(Prashanth,2008)。我们并没有发现企业年龄(lnage)对企业创新具有显著的促进效应,对此一个可能的解释是虽然年长的企业具有较强的市场分析能力,能够快速地洞悉市场规律,把握创新项目投资机会,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企业可能越发擅长执行原有的惯例,并对企业先前的技术能力表现出过度自信的状态,以致企业陶醉于原有的技术优势,而陷入“能力陷阱”。因此,年长的企业由于惰性的原因又可能会减少尝试创新的机会。企业出口(export)系数显著为正,表明出口企业更倾向于创新。这可能是因为出口企业可以获得“出口中学”效应,较快地吸收了国外研发的技术外溢,促进了企业创新。销售收入利润率(ros)的系数在10%,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企业销售收入利润率越高,企业创新活动的强度就会越激烈。这是因为企业创新是一项耗资巨大的活动,丰厚的利润才能为这项活动提供物质基础。企业高层经理的工作经验(exper)的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这意味着企业高层经理的工作经验越丰富,企业创新活动的强度就越激烈。这与Ganatakis(2012)的研究结论是一致的。正式员工的平均教育年限(edu)的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这意味着正式员工的平均教育年限越长,企业创新活动的强度就会越激烈。这与Roper 和Love(2006)的研究结论是一致的。通常而言,较高的教育水平能够帮助员工提高认知复杂性,从而获得更强的能力来掌握新观念、学习新行为和解决新问题。由于创新项目通常是复杂和不确定的,而具有较高水平的员工可能更容易接受创新和忍受不确定性。此外,较高教育水平还能帮助员工消化和吸收新的知识和技术,有利于推动企业创新活动的开展。企业员工培训(train)系数显著为正,表明企业员工培训能够有效地促进企业创新。对此一个可能的解释是培训有利于促进员工吸收新的知识,从而有利于企业创新活动的开展。企业是否有透支额度(overdraft)系数显著为正,这表明企业的透支额度对企业创新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对此一个可能的解释是企业的透支额度有利于缓解企业创新所遭遇的融资约束,从而有利于企业创新活动的开展。最后,城市层面有关市场规模(marketsize)和商业城市(business)等变量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并不明显。

2. 工具变量回归分析

已有相关文献在研究贿赂等腐败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关联性时,都面临着一个难题,即未能使用有效的策略识别出腐败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因果关系(Prashanth,2008)。这是因为不仅贿赂等腐败活动能够影响企业创新,同时在当前的制度环境下,具有创新动机的企业也有强烈的动机通过贿赂等腐败活动寻求政府庇护,以确保创新成果收益的独占性。为此,我们必须使用工具变量的方法来识别腐败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因果关系走向。因为工具变量回归可以产生合适的估计量来克服现存的内生性问题。但是利用工具变量回归的一个难题是寻找出有效的工具变量,并且这一变量与内生解释变量强烈相关且满足排除限制(exclusion restriction)。参照相关文献的经验做法(Fisman和Svensson,2007;Reinnikka 和Svensson,2006),即企业所在城市的特征变量经常作为企业内生变量的工具变量。Fisman 和Svensson(2007)使用企业所在地区相关经济变量的平均值作为工具变量。基于此,我们将使用企业所在城市同行业(location-industry average)非正式支付比例的平均值作为贿赂等腐败活动的工具变量,利用这些工具变量,我们使用了IVTobit 和IVProbit 回归,分别报告在表2 中的第(6)和第(7)列,回归结果显示,Wald 外生性排除检验都拒绝了原假设,表明腐败是内生的,同时弱工具变量的稳健性检验拒绝了原假设,表明不存在“弱工具变量”问题。在表2 的列(6)中,腐败的一次项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二次项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负。沿用前述分析方法,我们计算得到模型的拐点为7.193,6+0.195,8=7.389,4。该值略小于腐败的99%,分位数(8),表明有超过1%,的腐败数据位于该点的右方。再考虑模型的几何图形是一条开口向下的抛物线(腐败的二次项系数为负),我们于是可以判定企业非正式支付总额占年度销售额的百分比在7.389,4%,以内时,腐败对企业创新具有正效应,因此研究假设H1 获得支持,而当这一百分比超过7.389,4%,时,腐败对企业创新具有负效应,因此研究假设H2 获得支持。作为对比,在表2 的列(7)中,IVProbit 回归结果显示,腐败的一次项和二次项系数分别在1%,和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和负,这意味着本文研究结论具有较强的稳健性。从工具变量估计的结果来看,腐败对企业创新具有非线性的影响,且在5%,的水平上显著,与普通的Tobit 和Probit 回归估计的结果基本吻合。值得注意的是,工具变量估计的结果与普通的Tobit 和Probit 回归估计的结果相比,表2 中列(6)和列(7)的腐败一次项和二次项系数提高较大。这表明,腐败的内生性使得普通的Tobit 和Probit 回归估计产生向下偏倚,从而倾向于低估腐败对企业创新的作用。

3. 不同产权性质下腐败对企业创新的影响

根据前文推论,设定回归方程如下,方程(2)用于检验企业产权性质和腐败对企业创新的交互影响。

在方程式(2)中,soei×bribei表示企业产权与腐败的交互项,soei×bribesqi表示企业产权与腐败平方的交互项。上述方程式的设定主要用于检验不同企业产权性质下腐败对企业创新行为的影响。表2 中的模型(8)~(9)检验了企业产权和腐败对企业创新的交互影响效果。模型(8)首先考虑的是企业产权与腐败的交互项对企业创新的影响,结果显示,企业产权与腐败的交互项(soei×bribei)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这意味着相对于非国有控股企业而言,国有控股企业腐败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更弱。其次模型(9)同时考虑了企业产权与腐败的交互项以及企业产权与腐败平方的交互项对企业创新的影响,结果显示在5%,的水平上,企业产权与腐败的交互项(soei×bribei)对企业创新具有显著的负面影响,而企业产权与腐败平方的交互项(soei×bribesqi)对企业创新的负面影响并不明显。这意味着国有控股企业创新对贿赂等腐败活动的敏感性降低了①由于腐败与企业创新是一个显著的倒U 型曲线关系,而企业产权对这一倒U 型曲线关系具有负向调节效应,这导致倒U 型曲线的顶点向右移动,此时,相对于移动之前,企业创新对腐败影响的敏感性降低了。,由此本文的研究假设H3 获得支持。

Frye 和Shleifer(1997)针对上述现象提供了相关解释,即在缺乏政府问责制的制度框架下,国有控股可以作为抑制本地政府寻租活动的次优承诺机制(second best commitment mechanism)。对于国有控股企业而言,其是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为弥补市场失灵,在制度、目标和管理诸方面具有特性的现代契约组织。对于这类组织,政府会委托职业经理人进行代理。为了鼓励这些职业经理人和提升企业的收益,政府部门向职业经理人抽取租金的偏好通常较弱。通常地,政府部门会向国有控股企业主动伸出“扶持之手”,比如对这些企业进行减税和补贴。在这种情况下,国有控股企业并不需要贿赂政府部门便可优先获得企业创新所需的各种物质条件以及立法保护,这显然弱化了国有控股企业的贿赂动机,削弱了国有企业贿赂等腐败活动对企业创新的影响。相对而言,当企业为私人所有时,政府部门更倾向于向私有制企业的代理人抽取租金,因为政府部门并不是这些企业的直接利益相关者。更重要的是,在与国有控股企业竞取政府资源配置的过程中,私有制企业通常处于劣势,为此,私有制企业有更加强烈的动机通过贿赂等腐败活动来获取各种资源以利业务活动的顺利开展。由此可见,私有制企业的各种活动通常要仰仗于贿赂等腐败活动所换来的各种资源。尤其对于开展企业创新的私有制企业而言,其就更需要通过贿赂等腐败活动的方式获得政府扶持和保护。因此,相对而言,私有制企业的创新活动对贿赂等腐败活动的影响具有更强的敏感性。

(二)腐败与企业创新渠道

为何腐败对企业创新反而有利呢?腐败是通过什么渠道影响企业创新的?我们接下来分析腐败影响企业创新的两种渠道,具体如图1 所示。我们首先考虑腐败活动→政府担保(政府订单)→企业创新这条影响路径。在当前的制度环境下,创新成果极易被竞争者复制模仿,会使企业创新的所有努力付之东流。若企业能够获得政府担保,那么政府将有动力采取各种措施使得企业规避创新风险。因此,政府担保会强化企业创新激励机制。另外,毋庸置疑,市场在短时间内较难认知企业的创新产品,因此企业试图寻找各种有效的方法加速市场对创新产品的认知,否则有可能面临创新失败的巨大风险。Granovetter(1985)认为经济行为通常嵌入在社会环境之中。社会传染(Social contagion)影响了潜在消费者,同时相对于其他个体而言,政府的购买行为会对消费者的购买决策产生更加深刻的影响(Iyengar 等,2011)。由此可见,政府订单有利于消化企业大部分的创新产品,缓解企业创新产品的营销风险。同时,政府订单产生的“示范效应”有利于加速市场对企业创新产品的认知,提高企业创新成功的概率。既然政府担保(政府订单)有利于企业创新,那么企业如何获得政府担保(政府订单)?在相关制度并不完善的经济体中,贿赂等腐败活动有利于企业与政府建立起牢固的纽带关系,并使得企业优先分享到政府提供的各种政策性优惠。由此我们可以断定贿赂等腐败活动有利于企业获得政府担保(政府订单)。

图1 腐败对企业创新影响的路径图

为了验证上述逻辑框架的正确性,我们采用结构方程模型中的路径分析技术来检验图1 中各个变量之间的关联性,之所以用结构方程模型中的路径分析技术是因为路径分析技术是多元回归分析技术的一种拓展,它能够同时估计各种多元回归模型或方程,从而提供了一种更有效的方法来估计建模过程中的中介、间接效应以及其他变量之间的复杂关系。

在检验过程中,首先,我们利用企业是否获得政府担保或政府订单来衡量政府担保或政府订单,若企业获得政府担保或政府订单,则赋值为1,否则为0;其次,我们利用企业是否从融资机构获得信贷来衡量金融机构贷款,若企业从融资机构获得信贷则赋值为1,否则赋值为0。具体结果如表3 所示。由表3 的结果可知,结构方程模型整体拟合优度为0.751,4,稳定性指数(stability index)几乎接近于0,表示结构方程模型满足稳定性条件。从单个的路径系数来看,政府担保(政府订单)有助于企业创新(β=0.051,6,p<0.01)。这表明政府担保能够降低信贷机构获取信息的成本,从而使得信贷机构能够更好的评估、选择和监督企业创新投资项目。由此可见,政府担保的作用在于正确地引导资金流向,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促进了企业创新。这正如King 和Levine(1993)所强调的一样,中介机构有利于减少资源配置成本,并成为金融发展促进企业创新的重要渠道。在本研究中,政府正是扮演着中介机构的作用(King 和Levine,1993)。同时,贿赂等腐败活动有利于企业获得政府担保或政府订单(β=0.012,8,p<0.05),这与黄玖立和李坤望(2013)的研究结论是一致的。即贿赂等腐败行为发挥着特殊的资源配置功能,能够为企业获得政府订单提供便利。这些结果表明我们的预测是正确的,也说明了政府担保或政府订单是贿赂等腐败活动积极影响企业创新的重要渠道之一。

表3 腐败对企业创新影响的结构路径系数表

我们还要考虑腐败活动→金融机构贷款→企业创新这条影响路径。在市场经济不完善的经济体中,为了防止和减少贷款风险和损失,金融机构通常会针对私营企业贷款制定出更多的约束条款并执行更加严格的监督,这显然增加了私营企业的贷款成本(Firth 等,2009)。这样,贿赂等腐败活动有助于企业规避官僚体制中的繁文缛节(red tape)(Leff,1964)。因此,它可以被视为提高私营企业贷款效率的一种次优选择(second-best option)。同样地,贿赂等腐败活动有利于减少私营企业贷款审批所需等待的大量时间,有利于这些企业把握有效的投资机会,因而贿赂等腐败活动可以视为私营企业获得银行信贷的“速办金”(Lui,1985)。更为重要的是,金融机构的贷款具有较强的制度刚性和约束力,这使得某些不符合金融机构贷款条件的私营企业被排斥在正规金融系统之外,致使它们失去良好的投资机会。贿赂等腐败活动能够有效地软化制度刚性,使得不符合金融机构信贷条款的私营企业有获得正规金融机构信贷的可能。Lien(1986)将腐败视为一个科斯议价过程。在科斯议价过程中,信贷机会被视为拍卖的标的物,金融机构将信贷机会出售给贿赂额度最高的竞标者。在这个过程中,金融机构的信贷配置效率仍维持不变,这是因为在竞拍过程中,通常只有成本最低的企业才能支付最高额度的贿赂。这也意味着建立在贿赂等腐败活动基础上的信贷配置机制使得唯有成本最低的企业才能获得正规金融机构提供的信贷机会。因此,我们可以预见,贿赂等腐败活动有利于企业获得金融机构贷款。同样地,金融机构贷款也有助于推动企业创新。这是因为,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境下,企业创新活动会因为规避风险和私人信息引发的道德风险而陷入融资困境。银行机构贷款有利于保证企业创新的融资来源,缓解企业创新活动所面临的融资约束,激发企业创新的活力。由此,我们有理由期待金融机构贷款有助于企业创新。表3 的结构方程模型回归结果显示,贿赂等腐败活动亦有利于企业获得金融机构贷款(β=0.016,8,p<0.05)。同时,银行机构贷款(β=0.062,3,p<0.01)也对企业创新具有显著的积极影响。这些结果表明我们的预测是正确的。这也说明了金融机构贷款是贿赂等腐败活动积极影响企业创新的重要渠道之一。

最后,我们考虑腐败活动→政府担保(政府订单)→金融机构贷款→企业创新这条影响路径。在这条逻辑链上,我们主要关注政府担保(政府订单)对金融机构贷款的影响。当前中国正处在经济转轨的关键时期,资本市场体系并不完善,且企业上市条件苛刻,因而大部分企业难以借助资本市场平台以股权的形式获得企业创新项目融资。为了能够解决融资困境,企业需要通过贿赂的方式来获得政府担保。因为具有政府担保的企业更加容易取得国内银行融资认可,从而获得更多的低成本银行信贷(余明桂和潘红波,2008)。事实上,政府担保对于企业获得银行机构贷款方面存在着三大优势:第一,在经济转轨时期,银行机构的贷款行为通常是基于国家政策倾向的考虑,因而在同等条件下,他们会将贷款机会让给获得政府担保的企业;第二,政府担保是一种重要的声誉机制和企业担保贷款的重要资源,因而获得政府担保的企业通常能够分享到政府部门的外部网络资源,从而获得成本更低、数量更多的信贷资源;第三,获得政府担保的企业可以获得政府的救助,即使在企业面临财务困境时,政府仍然会出手相救(Faccio,2006)。这三大优势降低了银行机构对获得政府担保企业道德风险的担忧。本文的实证结果表明,政府担保有利于企业获得银行机构贷款(β=0.130,6,p<0.01)。这意味着政府担保是一种重要的声誉机制,并向金融机构传递“软信息”,有助于企业获得金融机构贷款。

从整体的路径系数来看,贿赂等腐败活动通过政府担保和银行机构贷款等对企业创新具有显著的积极影响(β=0.001,8,p<0.01)。这意味着政府担保和银行机构贷款是贿赂等腐败活动影响企业创新的有效渠道。一个可能的解释是,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具有“新兴加转型”双重制度特征的经济体而言,相关正式制度并未完全确立,政府依然掌控着重要资源的供给,银行机构信贷亦随政府导向而为(Sapienza,2004)。为此,与政府建立牢固的政治纽带(political connection)关系就成为企业获得重要资源的关键手段。因为这种政治纽带关系是企业获得各种政策性资源的“通行证”。在这个过程中,贿赂等腐败活动便有可能成为诸多企业建立政治纽带关系的行为模式,并演化成为企业惯例。事实上,这种大多数企业采取的行为模式是一种“进化稳定均衡”。企业若偏离这种行为模式,则可能蒙受巨大损失。Djankov(2008)通过研究发现,企业家偏好通过贿赂等腐败活动来改变当地政府制定的规则,从而推动企业发展。本研究表明,政府担保(政府订单)和银行机构贷款是贿赂等腐败活动影响企业创新的两个重要渠道。这也意味着在市场机制并不完善的经济体中,腐败对企业创新的润滑剂作用在于它有助于企业获得政府担保和银行机构贷款,有利于减少市场机制不完善对企业创新带来的伤害。由此可见,贿赂等腐败活动是企业在非正式经济体中寻求替代保护的一种重要手段,并被企业作为惯例来遵守。

表4 腐败对企业创新影响的间接和总效应

(三)腐败与不同类型的企业创新

以上结果表明腐败与企业创新产出之间有着显著的倒U 型曲线关系,那么腐败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创新又会有怎样的影响呢?本部分我们分别将是否引入新技术和设备(newtech)、是否引入新的质量控制程序(newqual)、是否引入新的管理/行政流程(newmana)、是否为现有产品或服务增加新的特征(newfeat)、是否采取相关措施降低生产成本(redcost)以及是否采取相关措施来提高生产灵活性(impprd)等作为被解释变量来考察这一问题。由表5 可知,贿赂等腐败活动对企业引入新技术和设备、引入新的质量控制程序、引入新的管理/行政流程、为现有产品或服务增加新的特征、采取相关措施降低生产成本以及采取措施提高生产灵活性等有显著的倒U 型影响。上述结果说明本文研究结论具有较强的稳健性。事实上,在缺乏法律保护等制度因素的情况下,企业创新成果容易被竞争者模仿和抄袭,这会降低企业创新活动对企业价值的影响。由此可见企业创新活动的收益预期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外部的制度安排。在缺乏有效制度安排的情况下,企业可能需要通过贿赂等腐败活动来获得政府的政府庇护,以确立创新成果的所有权,从法律上保护创新企业免于被模仿和抄袭。因此,我们可以将某种程度的腐败活动视为正式制度缺失的一种非正式性的替代机制。此时贿赂等腐败活动对企业创新具有“润滑剂”的作用。当政府官员所要求的贿赂额度超过特定水平时,贿赂等腐败活动会给企业创新带来巨额的交易成本,加重了企业的负担,此时腐败对企业创新具有“绊脚石”的作用。

表5 腐败对不同类型企业创新的影响结果

(四)广义倾向得分匹配估计

为了更好地反映贿赂等腐败水平对企业创新力度变化的因果影响,我们采用Hirano 和Imbens(2,004)所发展的基于连续性处理变量的广义倾向得分匹配方法(Generalized Propensity Score Matching,GPSM)进行实证分析,以进一步刻画不同腐败水平对企业创新力度的影响差异。一般而言,运用广义倾向得分匹配法来实现因果关系估计有三个步骤:首先,我们计算出处理变量(bribe)的广义倾向匹配得分①此处没有列出所有匹配变量的估计值,感兴趣的读者可以通过E-mail 的方式向作者索取。。其次,以企业创新力度变化作为被解释变量,以腐败水平作为关键解释变量,并将处理变量的广义倾向得分作为控制变量,然后通过OLS 法进行估计。具体结果汇报在表6。由表6 的结果可知,各变量及其平方项和交互项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我们将这一步的估计系数作为第三步估计的基础。在第三步估计之前,我们刻画了不同腐败水平下企业创新力度的趋势走向,具体见图2。由图2 的处理效应函数估计图的趋势走向可知,随着腐败水平从低分位点向高分位点的逐渐升高,贿赂等腐败活动对企业创新的正向处理效应逐渐弱化,超过特定分位点(20)时,贿赂等腐败活动会对企业创新产生抑制效应,且抑制效应逐渐强化。从剂量响应函数估计图的趋势走向来看,腐败与企业创新之间呈现出了明显的倒U 型曲线关系。

表6 OLS估计结果

图2 不同处理水平下的剂量响应函数和处理效应函数估计图

最后,我们将企业腐败水平按照其取值范围划分为多个区间,然后估计不同腐败水平对企业创新力度的效应。其具体的估计结果如表7 所示。从表7 可知,当腐败水平小于0.03 时,腐败则是企业创新的“润滑剂”,而这种润滑作用却越来越弱,而当腐败水平大于0.03 时,腐败则是企业创新的“绊脚石”,并且这种抑制效应越来越强。

表7 腐败水平对企业创新力度的影响

(五)稳健性检验

为了保证本文研究结果的稳健性,我们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稳健性检验,稳健性检验结果经整理后汇报在表8 中。

1. 基于产业类别的回归分析。表8 中列(1)至列(2)的结果分别显示,不管是制造业(industrial)还是零售和服务业(retail),腐败与企业创新之间始终呈现一种倒U 型的曲线关系;

2. 将企业运营过程中所感知的腐败障碍作为腐败的替代变量①在2012 年世行调查问卷中,该题的设置是贵公司运营过程中所遭遇的腐败障碍程度如何。答题项按照李克特五点尺度进行设置。0 表示没有障碍,1 表示较小障碍,3 表示一般障碍,4 表示较大障碍,5 表示非常严重的障碍。。表8 中列(3)的结果显示,在5%,的显著水平上,腐败与企业创新之间仍旧是一种显著的倒U 型曲线关系。

表8 稳健性检验结果

3. 寻找企业创新的替代性指标。毋庸置疑,企业研发水平一直用于测度企业创新努力程度的重要代理指标之一。这一代理指标的优势在于它是一个相对容易理解的学术术语,并且它提供了可以测度的币值(a dollar figure)用于后续分析。有鉴于此,我们将企业研发投入决策作为企业创新的指代变量,具体定义为在过去的三年时间内,企业是否有研发支出,若有则赋值为1,否则为0;同样地,我们将研发投入强度也作为企业创新的指代变量,具体定义为在过去的三年内,企业平均每年在研发活动上的支出额度,为了消除规模效应的影响,我们将平均每年的支出额度除以企业正式员工总人数。回归结果经整理后汇报在表8 中的列(4)和列(5),回归结果显示在1%,的水平上,腐败与企业创新之间依旧是一种显著的倒U 型曲线关系。由此说明本文研究结果具有较强的稳健性。

4. 纳入制度质量作为控制变量。良好的制度被视为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Djankov 等,2002)。这是因为良好的制度能够确保契约的执行并保护公民的财产免受征用之风险,同时也为企业发展提供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商业环境。同样地,为了制定和执行规则,制度必须发挥配置、表达和问责的功能。当这些功能能够有效地发挥出来时,良好的制度会更加强调公众对制定和执行规则之政府机构的问责,从而形成一个相对最优的商业规则。进一步地,良好制度的存在增加了腐败政府官员向企业抽租的成本(Acemoglu 等,2002),同时也使得既得利益集团很难通过贿赂等腐败活动来破坏规则或放松规则约束,以谋取牺牲社会利益为代价的私利。规制俘获理论也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观点,并将腐败与制度质量联系起来。Stigler(1971)最先提出规制俘获的方法,他认为典型的政府失灵是因为特殊利益集团俘获了制定和执行规则的国家机构。根据Laffont 和 Tirole(1991)的观点,既得利益集团能够通过贿赂制定和执行规则的腐败官员来对规则施加影响。此外,企业家也能够通过贿赂与政府官员建立起良好的关系以获取各种政策性的资源。由此可见,在正式制度并未完全确定的环境中,既得利益集团通常会致力于游说政府官员(Austen-Smith,1987)。良好的制度环境表现为它能够抵抗规制俘获并防止既得利益集团从私人部门抽取租金的行为。

由上述结论推之,良好的制度环境能够弱化贿赂等腐败活动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基于此,我们纳入了制度质量(law)、制度质量与腐败的交互项(bribe×law)以及制度质量与腐败平方的交互项(bribesq×law)。在度量制度质量时,我们根据2012 年世界银行关于中国企业营运的制度环境质量调查问卷中设置的问题:“法院系统是公正、公平和廉洁的”,将其作为制度质量的度量。同时,企业管理层可以选择的答案为“非常不同意”、“倾向于不同意”、“倾向于同意”和“非常同意”。根据这些答案,我们依次赋值为1、2、3、4。并利用IVProbit 和IVTobit 对计量模型重新进行回归,回归结果经整理后汇报在表8 的列(6)和列(7)。其结果显示,制度质量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这意味着正式制度质量对企业创新具有显著的积极影响。进一步地,正式制度质量与腐败的交互项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这意味着随着正式制度质量的提升,贿赂等腐败活动对企业创新的影响会逐渐弱化。此外,正式制度质量与腐败平方的交互项虽然为正,但在10%,的水平上并不显著。需要说明的是,交互效应的检验并非完全取决于交互项的统计显著性,而是可以通过交互效应图来反映调节变量的边界效应,否则我们可能会低估调节效应的真实效力。为此,我们绘制了正式制度质量与腐败对企业创新交互影响的效应图(具体如图3 所示)。

图3 正式制度质量与腐败对企业创新的交互影响图

在图3 中,横坐标表示的是贿赂额度比例,纵坐标表示的是企业创新强度。它们反映了贿赂额度比例每变化一单位的标准误,将会导致企业创新强度的变化幅度。首先,我们将正式制度质量根据其中位数分为两类,若大于或等于中位数的正式制度质量定义为高司法质量,而小于中位数的正式制度质量则定义为低司法质量。其结果显示,在高司法质量下,贿赂等腐败活动对企业创新强度的影响程度更弱。

五、结论与政策内涵

本文运用2012 年世界银行关于中国企业营运的制度环境质量调查数据实证分析腐败水平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可以看出,一定程度的腐败有利于企业创新,而更高程度的腐败则会抑制企业创新。腐败与企业创新之间呈现出显著的倒U 型曲线关系,这是因为在正式制度缺失的情况下,对于创新企业而言,腐败很可能是企业寻求政府庇护的一种代价,但是当这种代价超过企业创新所得收益时,腐败则会抑制企业创新。进一步地看,腐败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渠道来促进企业创新,即腐败有助于企业获得政府担保(政府订单)和银行机构贷款,从而推动企业创新。

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能否有效推动企业创新直接决定了我国经济转型的成败。遗憾的是,目前不完善的市场体制成为制约企业创新的掣肘。在市场机制不完善的经济体中,由于信息不对称问题所引发的道德风险问题,再加上创新成果的非竞争性和无法回避的非排他性,企业创新活动通常会遭受严重的融资约束并伴随着巨大的收益风险。为此,企业必须找寻一种替代性的保护机制以减少由于市场机制不完善给企业创新带来的负面冲击。本研究结论表明,某种程度的腐败有利于企业获得政府担保(政府订单)和银行机构贷款,从而推动了企业创新。这说明在转型经济体中,特定程度的腐败是企业克服市场机制不完善对企业创新造成负面冲击的有力武器之一。但另一方面,我们发现更高程度的腐败有碍于企业创新。更高程度的腐败既可能源于腐败官员“敲竹杠”,即腐败官员并未兑现事先建立在贿赂额度基础上的承诺,反而索要更高的贿赂,给企业运营带来巨额的交易成本,抑制了企业创新;也可能源于低效企业以高额贿赂额来换取市场特权,从而打压竞争对手,抑制企业创新。进一步研究发现,在不同企业产权制度下,贿赂等腐败活动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并不一致。其中,国有控股企业的贿赂等腐败活动对企业创新影响的敏感性要显著低于非国有控股企业。基于上述经验,本文所蕴含的政策意义如下:

(1) 在当前的制度环境下,贿赂等腐败活动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关系显得异常复杂,从本文的研究结果来看,贿赂等腐败活动对企业创新的“润滑剂”作用占据主导。但是在当前的制度环境下,容忍高水平腐败只会抑制企业创新,因此严厉打击高水平腐败的滋生和蔓延是当务之急。同时,我们坚信当前的贿赂等腐败活动是市场机制不完善下的必然产物,也是相关资源配置的次优选择方式,随着市场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和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贿赂等腐败活动也将随之消失。

(2) 毋庸置疑,完善的市场机制是实现相关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方式。由于建立在贿赂等腐败活动基础上的资源配置无疑是市场机制扭曲的后果,它也在一定程度上掣肘了企业创新的步伐,分散了企业创新的精力,增加了企业创新的成本。就当前的经验来看,完善市场机制的第一步就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即转变政府职能,政府要从竞争领域配置资源的角色中退出来,市场能够管好的领域,政府不应过度干预。政府的职能在于配合市场为主的资源配置机制,正确地引导资源流向,解决市场失灵对企业创新造成的不利影响。

[1] 陈 刚,李 树. 官员交流、任期与反腐败[J]. 世界经济,2012(2):120-142.

[2] 黄玖立,李坤望. 吃喝、腐败与企业订单[J]. 经济研究,2013(6):71-84.

[3] 李后建. 市场化、腐败与企业家精神[J]. 经济科学,2013(1):99-111.

[4] 乔尔·赫尔曼,杰林特·琼斯,丹尼尔·考夫曼,周军华. 转轨国家的政府俘获、腐败以及企业影响力[J].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9(1):1-12.

[5] 唐清泉. 企业R&D 创新投入的风险与有效性研究——我国企业转型升级的内在机制[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11.

[6] 吴延兵. R&D 与创新:中国制造业的实证分析[J]. 新政治经济学评论,2007,3(3):30-51.

[7] 余明桂,潘红波. 政治关系、制度环境与民营企业银行贷款[J]. 管理世界,2008(8):9-21.

[8] 周黎安. 转型中的地方政府:官员激励与治理[M]. 上海:格致出版社和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9] Abdel-Khalik,A. R. Why Do Private Companies Demand Auditing? A Case for Organizational Loss of Control[J]. Journal of Accounting,Auditing and Finance,1993,8(1):31-52.

[10] Acemoglu,D. Verdier,T. Property Rights,Corruption and the Allocation of Talent:A General Equilibrium Approach[J]. The Economic Journal,1998,108(9):1381-403.

[11] Acemoglu,D.,and Verdier,T. The Choice between Market Failures and Corruption[J].American Economic Review,2000,90(1):194-211.

[12] Acemoglu,D.,Johnson,S.,Robinson,J. Reversal of Fortune:Geography and Institutions in The Making of The Modern World Income Distribution[J].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2002,117:1231-94.

[13] Adhikari,A.,Derashid,C.,Zhang,H. Public Policy,Political Connections,and Effective Tax Rates:Longitudinal Evidence from Malaysia[J].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Public Policy,2006,25(5):574-95.

[14] Ahlin,C. and Bose,P. Bribery,Inefficiency and Bureaucratic Delay[J]. 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2007,84(1):465-86.

[15] Aidis,R.,Estrin,S.,Mickiewicz,T. Institutions and Entrepreneurship Development in Russia:A Comparative Perspective[J]. Journal of Business Venturing,2008,23(6):656-72.

[16] Aidt,T. S. and Dutta,J. Policy Compromises:Corruption and Regulation in A Democracy[J].Economics and Politics,2008,20(3):335-60.

[17] Alchian,A. A.,and Demsetz,H. The Property Rights Paradigm[J].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1973,33(3):16-27.

[18] Alesina,A.,Ardagna,S.,Nicoletti,G.,and Schiantarelli,F. Regulation and Investment[J].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Economic Association,2005,3(4):791-825.

[19] Andvig,J. C. The Economics of Corruption:A Survey[J]. Studi Economici,1991,43(5):57-94.

[20] Anokhin,S. & Schulze,W. Entrepreneurship,Innovation and Corruption[J]. Journal of Business Venturing,2009,24(5):465-76.

[21] Argyres,N. S.,Brain,S. S. R&D,Organization Structure,and the Development of Corporate Technological Knowledge[J]. Strategic Management Review,2004,25(8-9):929-58.

[22] Austen-Smith,D. Interest Groups,Campaign Contributions and Probabilistic Voting[J]. Public Choice,1987,54(2):123-39.

[23] Aw,B. Y.,Roberts,M. J. and Xu,D. Y. R&D Investments,Exporting,and the Evolution of Firm Productivity[J].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2008,98(2):451-56.

[24] Aw,B. Y.,Roberts,M. J.,Xu,D. Y. R&D Investment,Exporting,and Productivity Dynamics[R]. NBER Working Paper Series,National Bureau of Economic Research,Cambridge,MA,2009.

[25] Banerjee,A.,Hanna,R.,and Mullainathan,S. Corruption[A]. In Robert Gibbons and John Roberts eds.,Handbook of Organizational Economics[C]. New Jersey:Princeton University,2013.

[26] Bardhand,P. Corruption and Development:A Review of Issues[J]. Journal of Economics Literature,1997,35(3),1320-46.

[27] Baumol,W. Entrepreneurship:Productive,Unproductive,and Destructive[J].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90,98(5):893-921.

[28] Beck,P. J.,and Michael,M. The Impact of the 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 on US Exports[J]. Managerial and Decision Economics,1991,12(4):295-303.

[29] Bhattacharya,S. & Ritter,J. Innovation and Communication:Signalling with Partial Disclosure[J]. 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1983,50(2),331-46.

[30] Blackburn,K. & Forgues-Puccio,G. F. Why Is Corruption Less Harmful in Some Countries Than in Others?[J]. Journal of Economic Behavior & Organization,2009,72(3):797-810.

[31] Boldrin,M. and Levine,D. K. Rent Seeking and Innovation[J]. Journal of Monetary Economics,2004,51(1):127-60.

[32] Boone,J. Intensity of Competition and the Incentive to Innovate[J].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Industrial Organization,2001,19(5):705-26.

[33] Cassiman,B.,Veugelers,R. In Search of Complementarity in Innovation Strategy:Internal R&D and External Knowledge Acquisition[J]. Management Science,2006,52(1):68-82.

[34] Chen,S.,Sun,Z.,Tang,S.,and Wu,D. Government Intervention and Investment Efficiency:Evidence from China[J]. Journal of Corporate Finance,2011,17(2):259-71.

[35] Chen,W. R.,Miller,K. D. Situational and Institutional Determinants of Firms′ R&D Search Intensity[J]. 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2007,28(4):369-81.

[36] Choi,S. B.,Lee,H. S.,Williams,C. Ownership and Firm Innovation in A Transition Economy:Evidence from China[J]. Research Policy,2011,40:441-52.

[37] Claessens,S.,& Laeven,L. Financial Development,Property Rights,and Growth[J]. The Journal of Finance,2003,58(6):2401-36.

[38] Cohen,W. M.,Levin,R. C.,and Mowery,D. C. Firm Size and R&D Intensity:A Reexamination[J]. Journal of Industrial Economics,1987,35(4):543-65.

[39] Coles,J.,Danniel,N.,Naveen,L. Managerial Incentives and Risk-Taking[J].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2006,79(2):431-68.

[40] Czarnitzki,D. The Extent and Evolution of Productivity Deficiency in Eastern Germany[J].Journal of Productivity Analysis,2005,24(2):209-29.

[41] Djankov,S,La Porta,R.,Lopez-de-Silanes,F.,and Shleifer,A. The Law and Economics of Self-dealing[J].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2008,88(3):430-65.

[42] Djankov,S.,La Porta,R.,Lopez-de-Silanes,F.,Shleifer,A. The Regulation of Entry[J].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2002,117:1-37.

[43] Durkheim,E. Suicide:A Study in Sociology [M]. (Spaulding JA,Simpson G,Trans). New York:Free Press,1897.

[44] Faccio,M. Politically Connected Firm[J].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2006,96(1):369-86.

[45] Firth,M.,Lin,C.,Liu,P.,Wong,S. Inside the Black Box:Bank Credit Allocation in China's Private Sector[J]. Journal of Banking & Finance,2009,33(6):1144-55.

[46] Fisman,R.,Svensson,J. Are Corruption and Taxation Really Harmful to Growth? Firm Level Evidence[J]. 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2007,83(1):63-75.

[47] Frye,T. and Shleifer,A. The Invisible Hand and the Grabbing Hand[J].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Papers and Proceedings,1997,87(2):354-59.

[48] Ganotakis,P. Founders′Human Capital and The Performance of UK New Technology Based Firms[J]. Small Business Economics,2012,39(2):495-515.

[49] Goedhuys,M. Learning,Product Innovation,and Firm Heterogeneity in Developing Countries:Evidence from Tanzania[J]. Industrial and Corporate Change,2007,16(2):269-92.

[50] Goedhuys,M.,Janz,N.,and Mohnen,P. What Drives Productivity in Tanzanian Manufacturing Firms:Technology or Business Environment[J]. European Journal of Development Research,2008,20(2):199-218.

[51] Granovetter,M. Economic Action and Social Structure:The Problem of Embeddedness[J].The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1985,91(3):481-510.

[52] Guriev,S. Red Tape and Corruption[J]. 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 2004,73(2):489-504.

[53] Haggard,S. Business,Politics and Policy in Northeast and Southeast Asia[A]. In:Maclntyre,A. (Ed. ),Business and Government in Industrializing Asia[C].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NY,Ithaca. 1994.

[54] Hall,B. H.,Lerner,J. The Financing of R&D and Innovation[A]. In:Hall,B. H.,Rosenberg,N. (Eds. ),Handbook of the Economics of Innovation[C]. Elsevier-North Holland,Amsterdam,2010,609-39.

[55] Hall,B.,Jaffe,A.,Trajtenberg,M. The NBER Patent Citation Data File:Lessons,Insights,and Methodological Tools[R]. NBER Working Paper,No. 8498,2001.

[56] Hirano,K.,and G. W. Imbens. The Propensity Score with Continuous Treatments[A]. In Applied Bayesian Modeling and Causal Inference from Incomplete-Data Perspectives[C].England:Wiley InterScience,2004.

[57] Huergo,E.,and Jaumandreu,J. How Does Probability of Innovation Change with Firm Age?[J]. Small Business Economic,2004,22(3-4):193-207.

[58] Iyengar,R.,Van den Bulte,C.,& Valente,T. W. Opinion Leadership and Social Contagion in New Product Diffusion[J]. Marketing Science,2011,30(2):195-212.

[59] Jefferson G.,Huamao,B.,Xiaojing,G.,and Xiaoyun,Y. R and D Performance in Chinese Industry[J]. Economics of Innovation and New Technology,2006,15(4-5):345-66.

[60] Ju,M.,& Zhao,H. Behind Organizational Slack and Firm Performance in China:The Moderating Roles of Ownership and Competitive Intensity[J]. Asia Pacific Journal of Management,2009,26:701-17.

[61] Kaufmann,D.,Kraay,A. Governance and Growth:Which Causes Which? [R]. The World Bank Working Papers. World Bank,Washington,DC,2003.

[62] Kim,E. M. Big Business,Strong State:Collusion and Conflict in South Korean Development,1960-1990[M]. New York: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1997.

[63] King,R. G. and Levine,R. Finance,Entrepreneurship,and Growth:Theory and Evidence[J]. Journal of Monetary Economics,1993,32(3):513-42.

[64] Krusell,P. and Rios-Rull,J. V. Vested Interests in A Positive Theory of Stagnation and Growth[J]. 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1996,63:301-29.

[65] Laffont,J. J. and Tirole,J. The Politics of Government Decision-Making:A Theory of Regulatory Capture[J]. 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1991,106(4):1089-127.

[66] Lambsdorff,J. G. How Corruption Affects Persistent Capital Flows[J]. Economics of Governance,2003,a,4(3):229-43.

[67] Lambsdorff,J. G. How Corruption Affects Productivity[J]. Kyklos,2003,b,56(4):457-74.

[68] Lederman,D. An International Multilevel Analysis of Product Innovation[J].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Studies,2010,41(4):606-19.

[69] Leff,N. H. Economic Development through Bureaucratic Corruption[J]. The American Behavioral Scientist,1964,8(3):8-14.

[70] Lerner,J.,Wulf,J. Innovation and Incentives:Evidence From Corporate R&D[J]. Review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2007,89(4):634-44.

[71] Lewis,M. Informal Payments and The Financing of Health Care In Developing and Transition Countries[J]. Health Affairs,2007,26(4):984-97.

[72] Lewis,M. Who Is Paying For Health Care in Eastern Europe and Central Asia? [R]. World Bank,Washington,D. C.,2001.

[73] Li,Q.,Maggitti,P.,Smith,K. G.,Tesluk,P. E.,Katila,R. Top Management Attention to Innovation:The Role of Search Selection and Intensity in New Product Introductions[J].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2013,56(3):893-916.

[74] Lien,D. H. D. A Note on Competitive Bribery Games[J]. Economics Letters,1986,22(4):337-41.

[75] Lin,C.,Lin,P.,Song,F. M.,Li,C. Managerial Incentives,CEO Characteristics and Corporate Innovation in China′s Private Sector[J]. Journal of Comparative Economics,2011,39(2):176-90.

[76] Lui,F. T. An Equilibrium Queuing Model of Bribery[J].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85,93(4):760-81.

[77] Lundvall,B. A. Why Study National Systems and National Styles of Innovation?[J]. Technology Analysis and Strategic Management,1998,10:407-21.

[78] Luo,Y. An Organizational Perspective of Corruption[J]. Management and Organization Review,2004,1(1):119-54.

[79] Martin,K. C. J,Johnson,J.,Parboteeah,K. Deciding to Bribe:A Cross-level Analysis of Firm and Home Country Influences on Bribery Activity[J]. 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2007,50(6):1401-22.

[80] Mauro,P. Corruption and Growth[J].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1995,110(3):681-712.

[81] Merton,R. K. Social Structure and Anomie[J].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1938,3(5):672-82.

[82] Mike,W. P.,Li S. S.,Pinkham,B.,and Chen,H. The Institution-Based View as a Third Leg for a Strategy Tripod[J]. The Academy of Management Perspectives,2009,23(3):63-81.

[83] Murphy,K.,Shleifer,A. and Vishny,R. The Allocation of Talent:Implications for Growth[J].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1991,106(2):503-30.

[84] Murphy,K.,Shleifer,A. and Vishny,R. Why Is Rent-seeking So Costly to Growth? [J].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93,83(2),409-14.

[85] Peng,M. W. Outside Directors and Firm Performance During Institutional Transitions[J]. 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2004,25:453-71.

[86] Prashanth,M. Corruption and Innovation:A Grease or Sand Relationship? [R]. Jena Economic Research Papers,2008,017.

[87] Qian,Y and Xu,C. Innovation and Bureaucracy under Soft and Hard Budget Constraints[J].The 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1998,65(1):151-64.

[88] Reinnikka,R.,Svensson,J. Using Micro-Surveys to Measure and Explain Corruption[J].World Development,2006,34(2):359-70.

[89] Rivera-Batiz,F. L. Democracy,Governance,and Economic Growth:Theory and Evidence[J]. Reviews of Development Economic,2002,6(2):225-47.

[90] Rodriguez,P.,Siegel,D. S.,Hillman,A.,and Eden,L. Three Lenses on the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Politics,Corruption,and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J].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Studies,2006,37(6):733-46.

[91] Roper,S. and Love,J. H. Innovation and Regional Absorptive Capacity[J]. Annals of Regional Science,2006,40(2):437-47.

[92] Rose-Ackerman,S. Corruption and Government Causes,Consequences and Reform[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9.

[93] Sapienza,P. The Effects of Government Ownership on Bank Lending[J].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2004,72(2):357-84.

[94] Shane,S. Prior Knowledge and The Discovery of Entrepreneurial Opportunity[J]. Organization Science,2000,11(4):448-69.

[95] Shleifer,A. and Vishny,R. W. Corruption[J].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1993,108(3):599-617.

[96] Smith,W. K.,& Tushman,M. L. Managing Strategic Strategic Contradictions Contradictions:A Top Management Model for Managing Innovation Streams[J]. Organization Science,2005(16):522-36.

[97] Stigler,G. J. The Theory of Economic Regulation[J]. Bell Journa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Science,1971,2(1):3-21.

[98] Svensson,J. Who Must Pay Bribes and How Much?[J].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2003,118(1):207-30.

[99] Tan,J. Impact of Ownership Type on Environment,Strategy,and Performance:Evidence from China[J]. Journal of Management Studies,2002,39(3):333-54.

[100] Tanzi,V. Corruption Around the World:Causes,Consequences,Scope and Cures[J]. IMF Staff Papers. 1998,45(4):559-94.

[101] Vaal,A. and Ebben,W. Institutions and The Relation Between Corruption and Economic Growth[J]. Review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2011,15(1):108-23.

[102] Yang,M. The Gift Economy and State Power in China[J]. Comparative Studies in Society and History,1989,31(1):25-54.

[103] Yeh,Y.,Shu,P.,and Chiu,S. Political Connections,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Preferential Bank Loans[J]. Pacific-Basin Finance Journal,2013,21(1):1079-101.

猜你喜欢

腐败政府活动
“六小”活动
“活动随手拍”
行动不便者,也要多活动
“群体失语”需要警惕——“为官不言”也是腐败
知法犯法的政府副秘书长
三八节,省妇联推出十大系列活动
腐败,往往由细微处开始……
第一章 在腐败火上烤的三大运营商
“政府信息公开”观察
腐败至死怎么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