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款诈骗案实例分析与解读
2015-12-23张涛
文 张涛
银行存款诈骗案实例分析与解读
文 张涛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需提高警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避免财产损失。如果市民遇到类似的情况,首先不要慌,尽快挂失自己的银行卡,然后再查询卡内金额的流向,发现购买了基金后,先更改自己基金的账户密码。
案例一:成功拦截诈骗客户存款
某网点受理了一笔办理银行卡新开户的业务。柜员在与客户沟通交流中得知,客户是今年刚考上大学的学生,从未到银行办理过业务,不了解银行自助机具功能等业务。账户开立后,客户即刻要求大堂经理教其到自助柜员机上办理业务。当大堂经理问办理什么业务时,客户称有人打电话说为恭喜她考上大学将退还部分学费,要求其立刻到银行开立一个银行账户并同时存入相应金额后再打电话给对方,对方会教她在柜员机上进行相应操作后方可得到退还的学费。大堂经理听完她的描述后即刻告知客户这是一种贯用诈骗手段,专用于诱导对银行业务功能不了解的客户进行转账,从而达到骗走客户卡上资金的一种诈骗手段。大堂经理对客户耐心的进行了解释,成功防止客户资金被骗。
案情分析
这是一起典型的利用银行自助机具进行转账诈骗的事例。犯罪团伙利用客户对银行自助机具功能的不了解,利用电话遥控方式诱导客户通过转账的方式把自己卡上的存款转到犯罪团伙人的手上。这说明,目前犯罪团伙利用电讯手段诈骗非常猖獗,银行在防范电讯诈骗方面仍有宣传不到位的地方,必须在每个营业网点提升安全管理品质,全力打造“最安全银行”。
案例启示
重视对广大公众宣传和提醒工作,是防止电信诈骗的有效方法。当前社会中,许多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方式诈骗客户钱财,银行作为金融活动的监管执行部门,有责任做好防范电话诈骗、短信诈骗、虚假网络中奖信息等安全信息提示,增强客户辨假防骗能力,全力打造客户心中“最安全银行”的形象,从源头上有效防范案件的发生。
案例二:假客服利用网银“借道”基金转走钱
今年5月,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刑侦六中队连续接到了以相同方式被“网络诈骗”的报案。两个报案人分别被骗了6万余元和11万元。
公安机关获悉,受害人都是在网购后有自称是“客服”的人员联系他们,告知订单没有交易成功,要两人申请退款,并提供一个退款网址链接。
两受害人点开这个网址链接后,按照提示输入了银行卡户主的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并把手机收到的验证码告诉了“客服”。很快,两人就发现卡内的钱被人转走了。
公安机关调查受害人的转账明细显示,其在点击“客服”提供的网址链接后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和密码,并把手机收到的验证码告诉对方后,卡内的钱就被转到一家基金交易公司购买了基金。
对此,公安机关找到了这家基金交易公司,据该基金交易公司的客服介绍,如果是从银行卡转入购买基金的话,其基金账户的户主信息是要和该银行卡的户主信息相一致的,否则就不能转账。
根据这一信息,民警马上把被骗银行卡账户的户主信息(姓名和身份证号,和被转走款项的具体数额)提供给该客服,随后,该客服马上查到该户主确实在华夏基金有基金账户,且被转走的钱都在该基金账户内。在该客服指导下,两名被害人将被转走的资金重新转回到自己的银行卡账户内。
案情分析
这是新型诈骗的手段,转款是假象,实际为骗钱。经多方了解和与基金公司沟通,公安机关获悉,近来这种新型的假客服利用基金账户转存款在国内频发,嫌疑人并不是要跟受害人玩游戏,而是挖下了陷阱。
民警透露,受害者点开所谓的申请退款网页,实际上是骗子自行制作的网页,输入的信息嫌疑人均能看到,但因申请退款不需要输入银行卡密码,所以嫌疑人无法获取受害者的银行卡密码,但通过手机动态密码,嫌疑人可以受害人的名义利用网银的默认功能购买基金。
购买基金后,受害人会发现自己卡内的钱不见了,造成存款被转走的假象。这时,嫌疑人可能会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再次联系上受害人,以退款为名,进行转账操作,一旦按照骗子的要求完成操作,账户上的存款就会被骗子转走。
案例启示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需提高警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避免财产损失。如果市民遇到类似的情况,首先不要慌,尽快挂失自己的银行卡,然后再查询卡内金额的流向,发现购买了基金后,先更改自己基金的账户密码。
再以户主身份证号和新密码进入到该基金账户内,通过快速取现功能,就可以将基金账户内的钱又转回到被骗的银行账户内。
案例三: “高息揽储”多为诈骗诱饵
2014年以来,各地发生多起存款失踪案,包括酒鬼酒1亿元存款被盗案、泸州老窖5亿元存款失踪案、2014年42位储户9505万元存款失踪案、杭州某国有银行亿元存款失踪、以及合众人寿3亿存款失踪案等,合计涉案金额已经超过了10亿元,如此巨大的金额,无论是对企业还是个人来说,都是沉重的打击。
2014年初,酒鬼酒发布公告称,公司子公司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分行华丰路支行开立了户名为“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的活期结算账户,其后共计存入1亿元人民币存款。
同年,杭州一些市民发现其存在浙江杭州联合银行的存款不翼而飞,后经杭州市西湖区警方查明,该案件共涉及多家商业银行的42位储户,总计9505万元存款。
2015年1月份,泸州老窖公告称继去年10月份发现1.5亿元存款“不翼而飞”后,在随后的风险排查中,进一步发现公司在工商银行南阳中州支行等两处存款存在异常情况,涉及金额3.5亿元。
据合众人寿年报披露,合众资管去年5月27日接受江苏银行的投资指令以利率3.3%将委托资产3亿元投资于天津银行济南分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去年11月,合众资管却被济南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告知,该笔存款在当天被张承康等人非法转走。
案情分析
尽管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表示,“国家宪法保护个人合法储蓄存款的所有权不受侵犯”,事实上,却有很多人为了利益铤而走险。
在这些案件中,有银行员工铤而走险,也有不法分子伪造单据。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认为,要进一步探究到底是什么原因引起的,是因为银行的管理漏洞,还是信息系统的漏洞,还是因为个别社会犯罪分子和银行的工作人员相互勾结造成对存款资金的诈骗等,要分清不同情况,不同性质,不同责任,分别加以处理。
具体而言,泸州老窖一案属于社会人员诈骗,主要是客户未辨别真伪,泄露关键信息,导致资金被骗,银行并无明显过错;而杭州42位储户一案,属于银行员工与社会人员内外勾结诈骗,以“承诺高年利率13%”为诱饵,骗用户签订荒谬协议,银行需对储户资金损失承担相应责任;而第三种情况,即银行员工诱骗储户多次输入密码并暗中将存款转出,银行需负全部责任。
案例启示
银监会提醒储户提高警惕,保护好个人或企业的账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