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生态公益林管护中存在问题及对策
2015-12-23康克洪
康克洪,周 莉
(四川省汉源县林业局,四川汉源625300)
1 引言
生态公益林管护是国家为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改善生态状况,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汉源县是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区、石漠化防治重点县。汉源湖、深溪沟水库、永定桥水库库区的地理位置十分重要,生态区位特殊,生态公益林管护任重道远。公益林管护可以大幅度提升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对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维护四川乃至长江流域的生态安全,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2 汉源基本情况
汉源县位于四川盆地西部边缘,地跨东经102°16'~103°00',北纬 29°05'~ 29°43'。境内四周群峰耸立,中部河谷低平,地势为西北高,东南低。汉源县公益林涉及全县30个乡镇,205个行政村,1 286个村民小组,58 951户农户,215 045人。根据四川省林业厅《关于核定下达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地面积》。汉源县林地面积为2 670 523.5亩,公益林面积占2 328 664.5亩,占林地面积87.2%;商品林341 859亩,占林地面积的12.8%,经国家批准汉源公益林总面积为1 988 353亩,规划为国家级三级公益林面积为1 889 192亩,规划为省级公益林99 161亩;国有公益林面积为703 617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面积为702 202亩,省级公益林林地面积1 415亩。
3 汉源县公益林管护现状分析
3.1 完善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管护任务
签订公益林管护责任制书。每年年初市政府与县政府,市林业局与县林业局签订责任制书;县政府与县林业局,县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公益林管护责任书;各乡(镇)与集体和个人公益林林权主签订管护责任书,将管护任务落实到了山头、地块,做到了处处有人管、时时有人巡。
3.2 严格执行公益林管护质量督查制度
汉源县公益林管护督查工作由林业主管单位一把手负责,成立由班子成员为分片组长的督查组,分片进行督查监理。通过督查工作,有力保证了森林管护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为公益林管护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保障。
3.3 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管护模式
集体和个人公益林由林权主,采取不同的管护模式进行管护。可采取林农直管、个人承包管护模式、委托管护模式,实施中具体采用何种模式,由林权主自主确定。林农直管模式由林权主直接管护;若林权主不愿自己管护或者乡、村、组所有的公益林,可由公民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承包管护,实行承包管护模式,并在双方签订《公益林承包管护合同》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对于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的公益林可采用“委托管护”模式,由权利人将其所有的公益林委托给有资质的单位代为管护,并由乡镇人民政府聘请专职或兼职管护人员进行管护,所聘请的管护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林业部门双重管理。
4 汉源县公益林管护中存在问题
4.1 林权不明晰,造成林权主管护不落实
林权纠纷难以调处。由于历史遗留原因,全县有12个乡镇17.95万亩林地在集体林权改革时,因国有林与集体林之间、乡与乡之间、村组与村组之间、农户与农户之间存在林权纠纷尚未确权颁证到户,导致集体和个人公益林管护无法落实。
4.2 移民搬迁无法落实公益林管护任务
汉源县因修建瀑布沟电站,造成出现大批移民。移民搬迁后居住地散布全省各地,外迁和内安移民涉及该县小堡、富林、富泉、顺河、片马、乌斯河、大树7个乡镇,24个村,4 760户,4.8万亩。其中县内移民涉及876户,2 893人,2.4万亩;县外移民涉及3 884户,11 899人,2.4万亩。无法及时返乡完善相关林权手续,管护工作也无法落实。
4.3 毁林开荒现象时有发生
近年来,汉源县委政府高度重视产业的发展,在产业相关项目上投入大量资金。现在产业已成规模并逐渐收到成效,经济林成了高效益项目。受利益驱使林区附近村民不顾国家对生态公益林的保护政策要求与法律约束,擅自在公益林区进行开垦种植,不但将该地的公益林伐毁,更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生态环境与生态保护效果。
4.4 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低,管护效果不理想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公益林和商品林经营收入差距不断拉大,出现了公益林管护难保证等问题,我国现行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较低,难以激发农民对生态公益林进行积极地、自觉地管护。管护力度不够,就不能及时阻止森林资源破坏的行为,而林农对公益林管护也大多持有不管不问的态度。
5 生态公益林管护对策分析
5.1 加强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公益林的氛围
针对林区的农户开展必要的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广播、黑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农户宣传公益林的重要性。向林区农户阐明生态公益林的经营模式、建设意义、生态效益、实施效果等,从根本上扭转林区人民“靠山吃山”的思想,让广大村民加入到保护公益林行列中,形成全民参与公益林管护的良好氛围。
5.2 加强林权纠纷调处,完善确权颁证
加快林权纠纷调处,尽快确权颁证,明晰林权到户。建议成立由政府牵头,法院、林业局、民政局、法制办、国土局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林权纠纷调解委员会,加大林权纠纷的调解力度,将林权纠纷及时化解,尽快确权发证,落实管护责任。
5.3 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完善林区公路建设
汉源县开展公益林管护以来,在汉源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采取各种措施,基本上达到预期效果。但有些边远林区交通不便林区公路不通。致使管护措施无法到位。建议政府加大林区固定设施投入将林区公路修通并提高质量,确保公益林管护无死角。
5.4 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激发林权主管护积极性
现行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较低,国家限制对生态公益林的商业性砍伐,农民不能从中得到直接的经济收益,难以激发农民对生态公益林进行积极地、自觉地管护,管护效果不理想。要实现公益林管得住、管得好的目标,逐步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已显得极为迫切,这也是阻止森林资源破坏的重要渠道。
5.5 加强补植补造,提高公益林质量
重视公益林补植补造工作,科学规划、突出重点。结合全县公益林区的立地条件和林分状况,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对林分质量差、有明显天窗、低产林林分即生态功能低下的地块进行补植,通过采取加强公益林保护,改善公益林林分结构。
5.6 加大产业投入,提高林农护林积极性
在公益林长势良好,林地土壤肥沃的林地内,充分利用公益林管护政策,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破坏林地结构原则的前提下,在林下开展种养殖业和开发生态旅游从而增加林权主的经济收入,激发林权主自觉护林、爱林的积极性。
6 结语
停止对国有重点林区天然林的商品性采伐,这是国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采取的重大举措。坚定不移地走林业生态公益林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对促进天然林资源的修养生息、加速恢复天然森林植被具有重大意义。在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上,一定要不断地探索新模式,寻求新方法,通过科学有效地经营和管护,发挥森林的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防风固沙、调节气候等维护生态、保持环境的功能,实现生态环境与社发展的良性互动。
[1]郭美香.云南省公益林管护面临的困境及改善对策探析[J].绿色科技,2014(10).
[2]崔龙善.生态效益补偿探析[J].吉林农业,2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