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扫除”一年后
2015-12-23
文_本刊记者徐浩程
“大扫除”一年后
文_本刊记者徐浩程
自我剖析时纷纷说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很少承认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现在情况反过来了,因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而被查处的较多,因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而被查处的很少。
“现在是常态整治期,有些情况不一样了。”一名市级纪委常委最近刚把廉洁过“两节”的通知发下去,准备暗访调查。
他把2013年开始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视为“四风”集中整治期——暴风骤雨式地让干部们“洗澡”、“治病”,虽然有很多不适应,但效果很明显。
去年10月总结大会后则进入一个“四风”常态整治期——“虽然中央一再强调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的力度不会放松,但没有了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就有些不一样了。比如如何调动党委的积极性,保持力度,就明显不同。”上述市级纪委常委称。
如果以此划分,常态整治即将满一年。这一年间,纠正“四风”有什么新情况?
有讨价还价的,也有疲劳同情的
公车是纠正“四风”的一个重要内容。最近,记者就公车改革接触了数名公务员,他们均表达了某种“意见”,托词很有意思。
偏远山区的公务员称,他们有些乡镇交通极其不方便,来回一趟最少要两天,路况又差,没有公车,谁愿意用自己的私家车去跑那么烂的路;
平原地区的公务员说,他们下乡少则一个小时,没有公车难道租车?可能租车的费用比单位养车的费用还高。
这其实是一种讨价还价的心态。
随着纠正“四风”进入常态化,以及工会可以发月饼、组织春游等规定出台,矫枉不再过正,有些干部的心态发生了变化,其中之一就是讨价还价的意识越来越强。
还有一种心态是,对违纪人员抱以同情。与对待贪腐问题不同,有些领导干部对违纪人员还抱有同情心,在纪检监察机关按规定征求意见时,有关党组织不愿提出处分建议,或者尽量往最低处分上靠。
一名纪委干部告诉记者,他们最近对一名村干部的处理意见就被党委打回来了,“理由是不能打击工作积极性”。
法不责众的心态也逐渐明显。“有些领导干部对是否严格按规定办理还存在顾虑,如违规发放的津补贴,根据规定应当全部退回,但部分领导干部仍不敢或不愿执行。”上述市级纪委常委告诉记者。
这些心态归结到底,是侥幸心理在作祟。
侥幸心理再加上人情因素、有些界线确实不明确等因素,“四风”在一些地方有所反弹。
“基层有些实权部门的个别干部还是在收红包,当然是偷偷摸摸的,方式很多,有些通过微信红包送,有些则通过快递送。”一名专家告诉记者。
有些不敢给领导送礼了,就推荐好股票给领导,“发靠谱的消息给领导,领导赚了钱肯定很高兴,也不会亏待我。”
一名公务员告诉记者,当地规定“严禁党员、干部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他们单位几个同事最近就一起自驾到外地去打麻将,打得比较大,一个同事突然血管爆裂,现在还在医院。“处分肯定是少不了的。”
反弹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比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更不易察觉,也不易被舆论关注和重视。
2015年1月,北京,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中被淘汰的车辆正等待进行拍卖。 CFP/图
查吃喝公车多,查形式官僚少
“客观地说,经过群教活动的集中整治,‘四风’问题得到了很大的改观,明目张胆地吃喝等少得多了。但现在有些地方还是有反弹的迹象,比如侥幸心理下的各种变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等。”上述市级纪委常委告诉记者。
该名干部特别提醒记者注意,反弹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比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更不易察觉,也不易被舆论关注和重视。
近日,湖北的一名公务员就向记者大吐苦水,最近很忙,忙着给领导写发言稿。“工作上的也就算了,但不是。稿子是领导在党校课堂上发言用。”这种“拐杖化生存”现象在群教活动期间,曾被视为“官僚主义”重要表现之一被批判。
一些霸道官员的脾气也慢慢不那么收敛了。“拍桌子、瞪眼睛、说粗话,甚至以‘摘帽子’吓人,以官级压人等现象又开始多起来。”一名专家称,最近该市市委书记的脾气就大了起来,对一名与他意见相左的干部直接说,“拿下你是分分钟的事情”。
这虽然是个别现象,但应当重视。“现在一谈反‘四风’就是查吃喝、查公车。那些当然要查,但是那些不应该是反‘四风’的全部。”上述专家称。
一些党建专家就观察称,在群教活动中,党员、干部在自我剖析时都纷纷说自己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很少承认自己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现在情况反过来了,因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而被查处的较多,因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而被查处的很少。
从各地通报的典型案例来看,确实如此——被通报的多是因为在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上违纪而被查实的,因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而被通报的案例基本上一个没有。
之所以会如此,首先,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行为更隐蔽,群众和舆论接触机会较少,很难监督。
“现在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很大一部分线索来源都是群众举报,但是要让群众去举报某某部门是不是文山会海,某某官员调研是不是走形式,‘隔着玻璃看一看、围着村子转一转、摄像机前站一站’,不太可能。”一名处级干部向记者分析称。
其次,何谓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很难界定,更难从党纪上进行定性处理。
“不作为等典型现象还好说,其他的总不能因为骂了下属就进行纪律审查吧。说不过去,也没有相关党纪条文。”一名纪委干部称。
“它们对党政‘肌体’的危害可能不会小于享乐主义与奢靡之风。但目前的现状是,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更多靠官员个人的自律。”上述处级干部忧心地称,“反‘四风’不能简化为反‘两风’!”
“纳入党纪处分范围”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全国各地都行动起来,防止“四风”反弹,有些地方提炼了“三关”、“四关”,有的地方总结了“几个动作”。但有的看似热闹,实招却不多。
对此,有干部称,“这是不得已而为之,纠正‘四风’的难点太多,比如认识不到位、难以打破‘人情网’、‘四风’问题发现难、取证难、监督难、量纪尺度把握难等。”
这种观点其实忘了,八项规定出台以来,纠正“四风”之所以能取得显著成绩,有三个关键因素——加强监督问责、公开通报、群众参与。
当下同样需要发挥这三者的作用,尤其是加强监督问责。对此,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陕西调研时就强调,“要把享乐、奢靡等‘四风’问题纳入党纪处分范围”。
他称,“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问题,要把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要求细化、具体化,体现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新成果。”
也即是说,纠正“四风”不仅要保持高压态势,还将从制度层面着手,在不断丰富八项规定典型问题库的同时,树起党纪的“藩篱”,使从严治党找到一条有章可循的常态化道路。
“党纪在与国法区分开后,可能规定不会那么细,但一定会填补现有纪、法之间的中间地带,让现在比较模糊的具体化。”一名专家称。
在上述专家看来,国法明确规定了的,党纪可以不做详细规定,但国法没有规定的,党纪一定要明确规定,做到党纪严于国法。
只有如此,才能实现王岐山提出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八项规定出台以来,纠正“四风”之所以能取得显著成绩,有三个关键因素——加强监督问责、公开通报、群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