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咬人”
2015-12-19高明义
□高明义
说“咬人”
□高明义
咬人,本指爪类动物为充饥或自卫而对人体的攻击,当属动物特有的习性和本能。人能不能“咬人”?远离了蛮荒时代的人类,当然不会再以同类为食,但不轨之徒身陷囹圄后“咬人”的事情却从未停止,而且无人“忌口”。
请看媒体报道:广东省茂名市委原书记罗荫国被检察机关以“涉嫌职务犯罪”刑拘,不到一个月就“咬”出100多名涉案官员和企业老板;山东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张泽忠被双规后,很快“咬”出向他行贿的20多个单位和个人;郭永祥、蒋洁敏、杜善学……无不如此。人们发现,一个贪腐官员或老板“进去了”,随后就会有一串人被“咬”进去,还有一些人虽尚未被“咬”进去,但也在外面“哆嗦”着。
怎样看待人“咬人”?
笔者曾半开玩笑地问一位刑满释放的“落马”官员:“你把给你‘进贡’的那些‘狱前好友’都‘咬’进去了,是不是为了推责、为了自保、为了争取宽大处理?如果有一天你们相见了,你面对他们会有何感想?”
他沉思片刻,笑着反问道:“你是不是想问,我有没有愧对之感?告诉你,没有。我为什么要‘咬’他们?因为案情牵涉到他们。从我个人的目的讲,你只说对了一方面,还有另一方面你没有说到——为了泄愤!你们不要把那些‘进贡’的人看得那么无奈、那么弱势、那么和善。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古人早已看透,而我现在才悟出这个道理。他们为什么给我‘进贡’?因为我有权。他们向我‘进贡’,其实是为了堵住我的嘴、指挥我的笔,是为了换回更大的利益!我为什么会落到今天这个地步?因为我有贪欲,但没有他们的引诱,我也许不会有今天。退一步说,当初干柴烈火,如今灰飞烟灭,我们互为因果、咎由自取,谁愧对谁?”
受贿者“咬”得理直气壮,行贿者会不会守口如瓶、“勇于担当”呢?
交代佚名
在一次会议上,广东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对这个问题做了否定回答。他在总结大量案例之后告诫大家:“当前社会上有一些居心不良的人,把手握实权的干部当作‘政治资源’来经营,把优秀的年轻干部当作‘潜力股’来投资。其实,他送出的每一笔钱都记得清清楚楚,没出事儿的时候捞好处,有事儿的时候会在第一时间把你‘咬’出来,争取立功。”
有鉴于此,黄书记说,“我有‘六千万’送给大家——酒肉朋友千万不能乱交,交了就要被‘绑架’;有所图谋的饭千万不能吃,吃了就‘嘴短’;对自称有特殊背景或者与高级领导及其亲属有关系的人的话千万不能信,信了就上当;私人会所和高档娱乐消费场所千万不能进,进了就可能掉进‘黑洞’;不义之财千万不能收,伸手必被捉;侥幸心理千万不能有,一失足会成千古恨!”
人“咬人”,当然不会像动物咬人那般血腥,但自卫中的本能“撕扯”也足以让沾腥者大伤元气,甚至同归于尽!
如今,许多人认识到,“官是一个风险职业”。的确,做官就有权,权就是一块“肉”,不管腐不腐,“苍蝇”都会时时围着你飞,“嗡嗡”着说些亲情缘分,伺机分享权力的油水。此时,大权在握者的贫富、荣辱只在一念之差、一步之遥。为什么一些人耐不住诱惑?因为风险来临之际,当事者往往不觉有风、不知有险。
常言道:出事前大家好,出事后相互“咬”。这便是与社鼠城狐交往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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