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梦的幸福学解读
2015-12-18毕昌萍田娟浙江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杭州3008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培训部云南昆明650034
毕昌萍,田娟(.浙江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 杭州 3008;.云南省社会科学院 培训部,云南 昆明 650034)
中国梦的幸福学解读
毕昌萍1,田娟2
(1.浙江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杭州310018;2.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培训部,云南昆明650034)
【摘要】中国梦是集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于一体的宏伟目标。从幸福学的角度来说,中国梦归根到底是追求“人民幸福”之梦。中国梦的三个维度中:国家富强是人民物质幸福的基石;民族振兴是人民精神幸福的依托;人民幸福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提供有不竭的源泉和动力。时下,正值改革攻坚期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科学理解和准确把握中国梦的内涵,有助于消弭价值冲突,凝聚民族向心力,激发国民爱国、爱党热情,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三个自信,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
【关键词】中国梦;幸福梦;人民梦;物质幸福;精神幸福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并深刻阐释了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从幸福学的角度来说,中国梦归根到底是追求人民幸福之梦。其中,国家富强为人民幸福提供人权尊严、安全保障和物质条件,这是获取物质幸福的基本、必要条件;民族振兴为人民幸福提供社会环境、民族自信和民族凝聚力,这是获取精神幸福的源泉和动力;人民幸福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三者相辅相成,重心突出,偏离人民幸福这一核心和宗旨,中国梦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一、国家富强:人民物质幸福的基石
“国泰民安”、“国强民福”古之恒道。国家是其全体国民的命运共同体:国民幸福体验的强弱与其所在国家所提供的生存与发展环境息息相关;国民幸福指数的高低,不仅表征其生存与发展境遇的优劣,而且衡量着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程度。
一方面,国家富强为国民提供人权保障,这是获取幸福的首要条件。“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这是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我国政府对人民的庄严承诺,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的价值及幸福的高度肯定和重视。就幸福而言,“首先,幸福是人生重大的快乐;进一步说,是人生重大需要和欲望得到满足的心理体验,是人生重大目的得到实现的心理体验;最终是达到生存和发展的某种完满的心理体验。”[1]也就是说,幸福至少具备两点:其一,就形式而言,幸福是一种愉悦的心理体验;其二,就内容而言,幸福是人们所体验到的一种积极的存在与发展状态。不难看出,幸福作为一种积极的心理体验,最终落脚点或实践支撑点是“生存”和“发展”,这就将幸福与人权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这是因为,生存权与发展权作为最基本的人权,是人类获得其他一切权利及从事任何活动的前提。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就曾指出:“我们首先应该确立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2]人之为人必须首先满足基本的生存需求,获得由此而来的生存权,才具有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现实条件,由是才有获得幸福的可能性。同时,人之为
人异于动物的本质属性——社会性,驱使人类不仅求得生存,还要谋求并实现“完全自由地发展和发挥他的全部力量和才能”[3]的权利,即追求自身的发展权。联合国通过的《发展权利宣言》指出:“发展权利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由于这种权利,每个人和所有各国人民均有权参与、促进并享受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的发展,在这种发展中,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都能获得充分实现。”如果说,生存权的获得使幸福成为可能,那么,发展权将变这种可能性为现实。由此,人权之于幸福的必要性不言而喻,离开了基本的人权,就无所谓尊严与幸福。历史和实践证明,贫穷和落后是阻碍我国人民享有人权的最大障碍。《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就曾指出:“极端贫穷的广泛存在妨碍人权的充分和有效享受;立即减轻和最终消除贫穷仍然必须是国际社会的高度优先事项。”因此,要保障人权、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幸福,国家必须繁荣富强。
另一方面,国家富强为人民幸福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人民幸福与否与祖国命运和发展程度息息相关。历史与现实告诫我们:国家富强、社会和谐是人民之福;国家贫弱、社会动荡是人民之祸。因此,邓小平旗帜鲜明地指出:“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是要靠自己的发展”[4],并强调:“抓住时机,发展自己,关键是发展经济。”[5]经济发展是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前提和基础。历史已经证明,没有经济实力的发展壮大、物质条件的提高与改善,就没有一个国家和民族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和话语权,也就没有国家和民族的尊严,更不会有人民幸福,“只有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才能筑牢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的物质基础”[6]。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综合国力不断提升,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已经从西方人眼中的“东亚病夫”成长为蓬勃发展的社会主义国家,有力保障了国家尊严和国民安全,不断夯实了国民幸福的国力基础。目前,我国已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外汇储备国和第一大出口国,经济增长率名列全球前茅,人均GDP已突破6000美元,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保障体系日渐完善。但是,经济发展或财富递增,只是全体国民追寻的幸福的一部分内容,不能代表也不是幸福的全部。国民幸福指数的高低与一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诸多要素密切相关,人民对于幸福的衡量标准也与时俱进。现阶段,人民“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着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7]。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夯实实现中国梦的物质文化基础”[8]。为此,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的奋斗目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大幅上升,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9]应该说,这一宏伟目标勾勒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强国梦”的基本蓝图,成为我们不断奋进的目标和方向。
二、民族振兴:人民精神幸福的依托
“历史告诉我们,每个人的前途命运都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10]习近平总书记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个人命运与国家、民族命运之间的内在关系和必然联系。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国家的命运、民族的命运,就是我们每个中华儿女的共同命运。回顾近代中国历史,物质匮乏和精神贫弱,不但塑成了自身“东亚病夫”般的孱弱,而且骄纵出别人“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癫狂,中华民族毫无民族尊严,中国人民受尽屈辱、任人宰割,毫无幸福感可言。新中国的成立,不仅使中华民族赢得了失去百年的独立、自由和尊严,民族精神和民族意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更开启了各民族平等、团结、合作、共同繁荣发展的新纪元,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以崭新的姿态和面貌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56个民族组成了一个和谐的大家庭,各美其美、共生共荣。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个人命运与整个中华民族的命运紧密相连,没有民族的独立、解放、团结、发展和繁荣,就没有公民个人的幸福;只有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才有人民的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故此,自古以来中华民族的炎黄子孙秉承“天下己任”、“家国情怀”的优良传统,为追求祖国富强、民族振兴的“中国梦”抛头颅、洒热血,高度体现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同时,民族振兴与国家强盛紧密相联的。祖国发展强大,可以极大地激发全体人民的民族自信心、自豪感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热情和干劲,从而积极投身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事业中。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民族振兴是国家富强的根本标志,是人民幸福的重要保障;民族振兴为人民幸福提供社会环境、民族自信和民族凝聚力,这是获取精神幸福的源泉和动力。
中国作为拥有56个民族组成的文明古国,中国梦“凝聚着几代中国人的夙愿,体现了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8]实现民族振兴梦,就是要促进各民族平等、团结和繁荣以及祖国统一,继承和发展中华民族文化,建设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文明社会,为世界文明作出更大贡献。这些年来,我国一直致力于民族振兴事业,并以此为动力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早在1945年毛泽东就曾指出:“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12]并发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团结起来”的伟大号召。邓小平指出,我国现阶段的民族关系是各族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江泽民指出,我们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谁也离不开谁。胡锦涛同志指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强调民族关系是我们这个多民族国家至关重要的政治和社会关系;强调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之福;祖国分裂、民族离乱,是各族人民之祸;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等。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不断巩固和发展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实践证明,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少数民族的面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生了历史性巨变,尤其是我们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更好地保障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权利,为民族振兴、人民共享改革成果的幸福生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人民幸福:中国梦的根本价值指向
追求和实现人民幸福始终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执政理念和价值追求,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实质,就是要把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回顾党90多年的奋斗历程,无论是革命时期、建设时期,还是改革开放新时期,党始终为了人民的利益和幸福而奋斗着。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党不断地把人民幸福和幸福社会融入到自己的执政理念中。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并把“人民的生活将更加美好”作为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其后,“人民幸福”的主题和内涵不断得到强化和丰富,成为新时期党执政理念的核心词。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把“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纳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并进一步阐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就是让人民更加幸福。十七大报告明确强调:“我们党自诞生之日起就勇敢担当起带领中国人民创造幸福生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1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更重要的是,2010年首次将“幸福与尊严”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说,中国共产党的奋斗史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幸福的历史。
在新的历史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14]中国梦就是要不断提升全体社会成员的幸福指数,就是要使“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15]归根到底,中国梦的实现,就是要坚持“以人民的幸福为本”,人民幸福是中国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如历史唯物主义所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16]同样,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实现“中国梦”的最大动力。中国梦是历史的,是过去、现在、未来的统一体,它的实现需要一代又一代人的不懈努力和奋斗;中国梦也是具体的,它的实现经历不同的阶段,由诸多具体的阶段性目标构成。没有全体人民共同追梦、筑梦,中国梦就会失去存在的基础和发展的活力源泉。人民作为实现中国梦的根本力量,理应是中国梦之实现成果的最大或最终的获益者,为此,必须始终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
说到底,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共圆“中国梦”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不断提升全民的幸福指数。从温饱问题的解决到总体上实现小康,再到2020年实现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社会目标,达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可以说,我党追求人民幸福的具体标准在不断发展、完善,目标更趋清晰、明确。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我们党不断为人民造福就体现在持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待,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努力让人民群众学有优教、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保证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加体面和尊严。因此说,中国梦的本质和最终价值追求在于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幸福,不断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
四、结语
中国梦不是政治口号,亦不是简单的政治概念,其归根到底是要实现人民幸福。而人民幸福,从来都
是同国家前途、民族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终究是为了人民富裕、人民幸福。没有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国家富强梦就不算实现;没有全体人民的共享幸福,民族复兴梦就没有完成。因此,从这个意义上,人民幸福凸显了发展价值观的新境界,人民幸福是国家和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也是检验中国梦最终是否实现的最高价值尺度。随着党对社会主义幸福社会的深入认识,人民的幸福成为党治国执政的重要理念和价值追求。实现人民幸福、建设幸福社会也自觉成为政府施政的宗旨和时代发展的指针。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确理解和把握“中国梦”的内涵,有助于消弭价值冲突,凝聚民族向心力,激发国民爱国、爱党热情,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三个自信,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参考文献】
[1]孙英.幸福是什么[J].玉溪师范学院学报,2003(3):1-6.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 3l.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17.
[4][5]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265,375.
[6][9]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N].人民日报,2012-11-09(03).
[7]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2-11-16.
[8][14][15]习近平.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3-03-18.
[10][11]习近平.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2-11-29.
[12][16]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097, 1031.
(责任编辑:丁忠甫)
[13]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人民日报,2007-10-15.
Interpretation of Chinese Dream from Happiness Studies Perspective
Bi Changping,Tian Juan (School of Marxism of Zhejiang Sci-Tech University, Hangzhou Zhejiang 310018; Training Department
of Yunnan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Kunming Yunnan 650034)
【Abstract】Chinese dream is a great goal which embodies state prosperity, national rejuvenation, and the people's happiness. From the point of view of happiness studies, Chinese dream is to pursue the dream of "the people's happiness", which have three dimensions: state prosperity is the foundation of people's material well-being; national rejuvenation is the support to people's spiritual happiness; the people's happiness is the inexhaustible source and power for the country becoming rich and strong. Nowadays, we just come across the important period of building a moderately prosperous society in an all-round way, so scientifically understanding and accurately grasping the connotation of the Chinese dream will help offset value conflicts, condense the national centripetal force, arouse the enthusiasm for the national patriotic, love the party, firm the socialist road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of three confidence, and finally realize the dream of the great rejuvenation of the Chinese nation.
【Keywords】Chinese dream; happiness dream; material happiness; spiritual happiness
【作者简介】毕昌萍(1973-),女,安徽寿县人,浙江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幸福学研究;田娟(1978-),女,云南曲靖人,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主要从事教育学原理研究。
【基金项目】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当代中国年轻人的幸福危机研究》(立项号:D14SH02)的阶段性成果;浙江理工大学项目《中国传统文化:开启幸福之门的钥匙》(立项号:1115837—Y)的阶段性成果。
【收稿日期】2014-10-01
【文章编号】1671-5101(2015)04-0125-04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G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