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选择与市场形成:一个理论框架
2015-12-16李拂尘
○ 李拂尘
(清华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北京 100084)
一、导 言
趋利是人的本性,市场的活力即在于发挥人的本性,提高经济效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1〕“政府决心管好自己的手,管好自己该管的事情,其余的交给市场处理”,是中国政府的基本态度,其从本质上回答了“市场如何运行”的问题。然而,放手让市场自我管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市场需要秩序,“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建立在一系列前提条件之上,比如产权受到保护,比如政府履行监管义务,比如社会独立自主等等。然而,健全的市场环境并不会自动形成,市场形成是一个历史过程,它嵌入在所处地域、时代的社会特征中,并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政治环境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市场从何而来、如何形成”是研究市场经济永远绕不开的话题。〔2〕
为明晰市场形成的多学科视角,需首先界定清楚市场理论的相关概念。第一个概念是市场。市场就是交易场所,只要人类有了分工就需要交换,要交换就要有市场,市场形态发展到今日,已经越来越多元化,除了有形市场还有无形市场,但其作为交易场所的本质没有改变。第二个概念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市场交易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其本质就是由市场决定资源配置,而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机制是价格机制,价格机制发挥作用的前提是自由交易,这从根本上回答了“市场如何运行”的问题。然而,“市场如何运行”只是市场经济的一面,市场经济还有另一面,就是“市场运行”的外部环境,也就是市场制度。因此,简单地说,市场经济就是“自由交易”加“市场制度”。市场、市场制度、市场经济都是从当前的视角观察市场,考察成熟市场经济的运行与维护;市场形成则是从历史的视角研究市场,关注市场经济的培育与完善。市场形成主要由两方面构成,一是“市场秩序何以可能”〔3〕,二是“市场秩序为何如此”。“市场秩序何以可能”讨论的是市场如何由混乱、不成熟的状态走向有序、健全的状态,“市场秩序为何如此”则关注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力量如何塑造市场,使得不同行业、相同行业的不同区域呈现出不同的状态。
在第二部分中,分别从市场理论的古典主义视角、国家作用视角和社会结构视角陈述了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力量如何塑造市场。古典主义视角认为市场是在市场参与者追求自我利益过程中创造出来的,国家作用视角侧重描述国家在市场培育和市场发展中的规范和引导作用,社会结构视角则强调合作与协调对资源配置的潜在影响。归结来说,古典主义视角、国家作用视角和社会结构视角都在讨论市场参与者〔4〕的竞争与合作如何塑造了市场。然而,研究市场参与者在何种情况下会选择竞争,又在何种情况下会选择合作,就需要探寻市场参与者的行为逻辑,而这正是制度主义所长。市场理论的制度主义视角主要包括经济学制度主义和政治学制度主义〔5〕,它们在一般意义上探讨制度如何影响个人行为,本文第三部分便以此为基础构建市场参与者行为逻辑的“制度—选择”环。
二、市场理论的多学科视角回溯
本部分陈述的市场理论包括各理论视角对市场形成和市场运行的看法。市场形成是一个从无到有、从无序到有序的过程,而市场运行则是对“市场如何更高效运转”的探索与争鸣。客观地说,市场运行是当前市场研究的主流,市场形成很少被当作一个专门的理论问题来研究,但却是本文关注的重点,学界的一些研究视角有助于对这个问题的理解。
(一)市场理论的古典主义视角
市场理论的古典主义思想广泛分布在古典经济学家和新古典经济学家的著作中。就市场形成而言,古典主义视角认为市场是所有人在追求自我利益的过程中无意识地创造出来的,它是一个自然过程,而非理性设计的结果。〔6〕政府行为对经济虽有一定的作用,但其无法从根本上影响经济组织的形式和经济协调的规律。古典主义视角在很长时间都占据着主流,但在解释市场经济多样性时显得捉襟见肘。按照演绎逻辑,既然作为市场起源的自利性倾向是人类所共有的,那么市场经济就应当可以自发产生、自趋成熟。为何有些国家的市场经济渐趋成熟,有些国家尚不成熟,有些国家的市场经济形态自成一家,有些国家却模仿不来?正如上文所述,各国的市场经济是嵌入在其所处地域、时代的社会特征中,并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政治环境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因此,单从古典主义视角去理解市场形成无疑是片面的。
就市场运行而言,古典主义视角相信市场能够通过自我调节达到均衡,从而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当然,市场机制的完美运行是基于一系列基本假设之上的,譬如不存在外部性、公共物品、垄断、信息不完全等市场失灵状况和需要调节的短期宏观经济波动,当市场失灵或短期宏观经济出现波动时,新古典经济学家也不排斥政府介入,虽然“治疗”会不会使病症更加恶化的争论从未休止。即便这种脱离现实世界的虚构很难满足,但这并不能构成对新古典经济学批判的立论。可能的问题存在于另外两个方面,一是即便不存在市场失灵,价格机制是否一定就有效,在某些市场,决定商品价格的并不是市场机制而是供求双方之间的社会关系及伦理共识;二是即便资源配置有效,分配应当如何处理,当然这类价值层面的问题见仁见智,已经超出了本文探讨的范围。
(二)市场理论的国家作用视角
与市场理论的古典主义视角针锋相对的是市场理论的国家作用视角,它强调政府在市场培育和市场发展中的规范和引导作用。正如波兰尼在《巨变》中所展现的画卷,英国国内的统一市场恰是19世纪通过国家干预建立起来的,并非自发产生,排除任何干涉自发形成的市场经济是不存在的,所谓的“自发秩序”的自由市场只不过是一种“神话”。〔7〕
就市场运行而言,东亚经济体的成功为国家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提供了重要的实证素材。“发展型国家理论”构建了一个国家干预的理想类型,国家具有持续的发展意愿、凝聚力极强的经济行政机构、良好的政商合作关系,以及有选择性的产业政策。〔8〕然而,无论是“发展型国家理论”中的政府角色,还是新古典理论中的政府角色,都认为政府与市场之间是一种替代关系,两者之间的区别仅在于对政府与市场替代的程度与范围的不同理解。前者强调以政府干预来弥补市场不足,后者则排斥政府介入,强调市场自身便能解决经济中的协调问题。青木昌彦较早提出了政府对市场的增进而非替代作用,他指出,在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发育程度较低时,民间部门解决协调问题的能力有限,而政府能为市场机制的发展提供稳固的制度框架,以激励民间部门的竞争,提高其市场竞争能力。
(三)市场理论的社会结构视角
市场理论的国家主义视角提到,政府与市场之间存在替代关系或互补关系。而社会结构视角从嵌入性出发,把网络也视为一种资源配置形式,与市场、等级〔9〕并列。该理论视角强调市场是从社会网络发展而来的,是一种社会性的构造。生产市场由不同的生产者组成,首先,每一个生产者要审视自己的产品与其他生产者产品的相似性和互补性,从而判断自己在整个生产体系中的位置和作用。其次,生产者之间要相互接触、彼此协商,以制定或理顺某种交易条件。只有确定了互惠性的交易条件,生产者们才能在这一给定的约束条件下谋求自己的最佳利益。同时,生产市场也才能在合作的基础上持续稳定地运行。〔10〕这种脱离于个人主义方法论的相互作用理论是以格兰诺维所概括的行动的嵌入性假设为前提的。〔11〕
表1 资源配置形式典型化比较
虽然市场的社会结构视角为我们观察市场形成与运行提供了极为重要的“社会性”视角,但是市场的社会结构分析存在着过度强调社会结构因素的局限。符平在《市场的社会逻辑》一书中指出,从嵌入性视角下的“市场—社会关系”出发,将关于市场的学术观点列在一个知识的连续统中,新古典经济学处于一极,是社会缺席的,实体嵌入的市场观将市场视为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则处于另一极,在这两极之间的是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和形式嵌入的市场观。〔12〕实体嵌入的市场观在其凸显社会结构之作用的同时,遗弃了对其他可能影响经济生活的文化、政治或法律因素的考量。〔13〕
(四)市场理论的新制度主义视角
制度主义范式在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和组织分析诸学科中的兴起,构成当代社会科学发展的一个极为重要的趋势。任何制度分析的核心都是这样一个问题,即制度是如何影响个人行为的?毕竟,制度是通过个人行动才对结果产生影响的。〔14〕如果说市场理论的古典主义视角、国家作用视角和社会结构视角讨论的是市场参与者的行为方式,那么制度主义视角则倾向于在一般意义层面上探寻市场参与者的行为逻辑。
1.经济学制度主义
新制度经济学根植于新古典经济学,但在逻辑链条上有所延伸。一方面,新古典经济学的逻辑演绎完全基于理性选择的范式,使得制度缺席,这是新制度经济学要着力批判的,另一方面,新制度经济学又没有建立起一套独立的分析范式,仍不得不以理性选择范式为基础,引入“交易成本”的概念,通过分析制度对交易成本影响的方式进行逻辑延伸。〔15〕亚当·斯密认为专业化分工有利于提升经济体系的运行效率,而交换便利是专业化得以发展的基本前提。交换的成本越低,专业化程度越高,经济体系的运行效率也就越高。交易成本取决于一国的制度,它的法律体系、政治体系、社会体系、教育体系、文化等等。因此,就源头而言,决定经济绩效的是制度,而正是这一点使得新制度经济学的拓展显示出其重要性。
新制度经济学的另一位代表人物是诺斯,他创造性地将产权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和组织分析运用于经济增长过程的解释。整个经济发展就是制度变迁的结果,当然,这一变迁过程是以产权的有效性和交易费用的节约为线索的。从上述的描述我们可以看出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些基本的主张,它并不是要否定新古典主义,恰恰相反,它致力于将新古典经济理论更加一般化。可以说,新制度经济学仅仅是试图调整新古典学派研究纲领的“保护带”,使之成为更具有解释能力和预测能力的理论。实际上,不同经济制度分析观的共同出发点是对新古典经济学忽视制度作用的关注。〔16〕他们都认为制度制约着人类行为和经济绩效,而且制度是在与各种经济因素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不断演化的。
2.政治学制度主义
政治学制度主义主要可分为历史制度主义、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和社会学制度主义。〔17〕这三个流派的差异主要在于对两个问题的回答,一是“制度是如何起源和变迁的”,二是“人如何在制度环境中作出选择”。
这三个流派在陈述“制度如何起源、如何变迁”时各有侧重。理性选择制度主义认为制度源起于其特有的功能和优势,制度变迁也同样依赖于调适能够带来的好处,具有浓厚的目的主义色彩。这可以很好地解释现有的制度为何会持续存在,却在解释制度起源时缺乏说服力。历史制度主义者与社会学制度主义者则持有不同观点,他们都坚持认为新制度是在已有的制度环境中创设的。社会学制度主义者不再局限于效率的考虑,而是转向“合法性”的逻辑,认为某项制度源起于社会对其合法性的认可和共识。历史制度主义者与社会学制度主义者出发点相同,均是在现有的制度环境中探寻新制度的产生,不同的是,历史制度主义者倾向于从历史中归纳探寻制度起源,而不是采用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演绎逻辑。
关于“人如何在制度环境中选择”的问题,政治学制度主义存在“算计路径”和“文化路径”两种取向。算计路径基于两点基本假设,首先,个体对自己的特定偏好和所要追求的目标非常明确;其次,个体实现目标的手段也是策略性的。也就是说,个体有一个备选方案集合,并通过理性分析选出使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方案。文化路径与算计路径的根本不同在于对人的假设,虽然它们都认可个体的理性思考,但文化路径将个体看成是满意而止的人,因此个体的行为并不是完全策略性的,而是受到个人世界观的限制。
表2 制度主义思想之比较
具体到三个流派,社会学制度主义倾向于文化路径,它将制度与“决策者”联系起来,使得决策者在制度背景下思考自己的角色和自己的行为,简单地说,制度赋予了决策者“行为规范”。相反,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简化了个体的行为动机,并在制度与选择之间建立起了一套精美的概念框架,然而,这种追求普遍适用的推理方式难免会陷入误导。历史制度主义则考虑了算计路径和文化路径的优势和不足,并尝试将它们综合起来,这种处理方式有它的价值,但也必然会付出代价:融合使得因果链条含糊,从而在解释选择的逻辑时显得冗余却不精妙。〔18〕
三、一个理论框架
上文综述了不同理论视角对市场形成问题的看法,其中古典主义视角、国家作用视角和社会结构视角比较成熟,且各有所长,制度主义视角则是舶来品,更多地在一般意义层面上讨论个体和组织的行为逻辑。本部分旨在文献综述的基础上搭建一个解释市场形成的理论框架,即“制度—选择”框架。框架包括两段逻辑链条和三个关键概念,两段逻辑链条分别为“制度—选择”环和“选择—市场形成”环,三个关键概念分别为“制度”“选择”和“市场形成”,两段逻辑链条的内容在下文有详细阐述,下面首先对框架中提到的三个关键性概念进行界定。
(一)概念界定
第一个概念是制度。制度存在不同的层次,从宏观到中观到微观。因此,众多学者都对制度一词给出了自己的定义。诺斯对制度的定义是,“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或在形式上是人为设计的构造人类行为之间互动的约束”。同时,诺斯认为,必须将制度与组织分离开来。制度包括正式的规则和非正式的约束,组织则是游戏的参与者,包括政治集团、经济集团、社会集团、教育集团等。〔19〕奥斯特罗姆是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代表人物,她将制度定义为“人类反复使用而共享的由规则、规范和策略等构成的概念”。规则是被大家共同理解的、在特定情况下由负责监督引导和强行制裁的机构可预见性执行的共同规定;规范是趋向于通过内部或外部强加的成本和诱导激励由参与者自身来执行的共同规定。〔20〕社会学制度主义则在更为广泛的意义上来界定制度,他们认可的制度不仅包括正式的规则、程序、规范,而且还包括为人的行动提供“意义框架”的象征系统、认知模式和道德模板等。这种界定打破了制度与文化概念之间的界限,而这两者之间本来就是相互投射的。〔21〕
在本文的概念框架中,制度需要同时与另外两个概念划清界限,其一是组织,其二是策略。如果说制度是游戏规则,那么组织就是游戏的参与者之一,而策略则是游戏的参与者在游戏规则影响下做出的选择。确切地说,本文提到的制度不仅仅是游戏规则,而是“能够对个人和组织的行为产生影响的激励和背景的集合”,它既包括被引导或监督执行的规则,也包括参与者所自觉遵守的规范,亦包括构成参与者决策背景的经济社会结构,但不包括决策者本身和决策过程。
第二个概念是选择。选择是个人或组织在制度影响下做出的有意识或无意识的决定,这里同样有两个关键点,一是选择的主体,二是选择的过程。从选择的主体来看,它既包括市场参与者中的个人,也包括市场参与者中的经济组织,亦包括市场参与者中的政府组织和社会团体。从选择的过程来看,选择受到规则、规范和相应经济社会结构的影响,意指个人或组织在制度影响下有意识或无意识做决定的过程。第三个概念是市场形成,这在上文已有论述。市场形成主要由两方面构成,一是“市场秩序何以可能”,二是“市场秩序为何如此”。“市场秩序何以可能”关注市场如何由混乱、不成熟的状态走向有序、健全的状态,“市场秩序为何如此”则关注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力量如何塑造市场,使得不同行业、相同行业的不同区域呈现出不同的状态。
(二)“制度—选择”框架
完成概念界定后,接下来分别对逻辑链条中的“制度—选择”环和“选择—市场形成”环展开分析。需要说明的是,本部分只是搭建一个理论框架,框架既非从案例中扎根归纳得来,也未结合实证素材演绎证明,因此重点在于介绍变量之间的逻辑关系,而非呈现一幅完整的图景。在“制度—选择”环中,本部分重点介绍了制度的两个层次,以及它们与市场参与者选择的互动过程,至于具体的制度内容是什么,市场参与者又在制度背景下做出了什么样的选择,则需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后续研究。在“选择—市场形成”环中,本部分重点介绍了三类市场主体的行为方式,即市场主体的行为方式、政府主体的行为方式和社会主体的行为方式,而这些行为方式如何作用于市场形成,市场、政府与社会的互动又会塑造怎样的市场形态,同样是后续实证研究需要回答的问题。
1.“制度—选择”环
从制度与选择的关系来看,任何制度分析的核心都是这样一个问题,即制度是如何影响个人行为的?毕竟,制度是通过个人行动才对结果产生影响的。需要注意的是,制度是有层次的,规则、规范一般会直接对决策者的行为产生影响,而经济社会结构更多的是决策的背景。也就是说,个体既直接在规则、规范的约束和影响下作出选择,也会在规则、规范与选择互动所塑造的经济社会结构的约束和影响下作出选择。相似地,个体和组织的选择既可能直接反作用于经济社会结构变迁,也可能通过影响规则、规范的方式间接地对经济社会结构变迁产生影响。因此,“规则、规范”连同“经济社会结构”和“选择”构成了一个循环的统一体,也就是说,在这个理论框架中,“规则、规范”“经济社会结构”和“选择”均是内生变量,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其中市场形态从属于经济社会结构,因此,在研究“市场秩序为何如此”时,它既是因变量,也是“制度—选择”循环机制中的一环。〔22〕
图1 “制度—选择”环示意图
客观地说,“规则、规范”“经济社会结构”和“选择”甚至于“市场形态”均是内生变量,但为了更清晰地解释市场形成问题,在本文中,暂且只讨论单向的线性传导机制而非循环机制,即着重关注制度如何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影响市场参与者的选择,而非市场参与者的选择如何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反作用于制度变迁。
2.“选择—市场形成”环
“制度—选择”环分析了制度与选择的互动方式,“选择—市场形成”环则着重探讨不同市场参与者的行为方式,以及这些行为如何塑造了市场。市场参与者存在两种不同的分类方式,一是按照组织形态分类,可分为个人和组织;二是按照所属领域分类,可分为市场主体、政府主体和社会主体。本部分暂且采用第二种分类方式,分别阐述市场主体的行为方式、政府主体的行为方式和社会主体的行为方式。从根本上来说,市场主体、政府主体和社会主体的行为逻辑都是趋利,但具体表现形式有所不同,市场主体的主要表现形式是竞争,政府主体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引导,在既有情形下,默许也是一种引导,而社会主体的主要表现形式则是合作。
市场主体的行为方式主要体现在产品、服务的供给者和需求者根据市场信号自发做出反应,这个信号就是价格,而反应既包括竞争,也包括分工与合作。竞争首先存在于生产者之间,他们为获取利润而竞争;也存在于消费者之间,他们为稀缺商品而竞争;亦存在于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他们为更好的产品、服务和更低的价格而竞争。竞争的手段多种多样,也以不同的方式塑造了不同的市场形态。除竞争之外,市场的力量也使得陌生人在分工的基础上自发合作,这打破了传统社会中只有熟人、有血缘关系的人才便于合作的模式。合作存在于委托方和被委托方之间,广义来说,交易关系也是一种委托关系,交易中的买方委托卖方提供自己所需要的产品或服务,并提供货币或实物补偿。信任是合作的前提,由于市场交易往往是重复进行的,为了维护合作关系,交易双方就必须维护自己的声誉,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可谓是市场中“隐形的眼睛”。〔23〕
图2 “制度—选择”框架示意图
政府主体〔24〕的行为方式主要体现为引导,在中国的改革开放实践中又分化为庇护的方式和扶持的方式。“庇护”意指如果没有本地政府的关怀,一些企业或产业很难安然维持现状,而这种关怀是中央政府反对或没有明确支持的。改革开放初期,许多地方民营企业开始了“第一次创业”,而此时的意识形态纷争仍在继续,部分地方政府就与当地民营企业建立了一种“庇护”关系,民营企业在地方政府的安排下进行“适应性调整”,以规避政治意识形态带来的风险,从而获得合法经营的身份。〔25〕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目标确立以后,庇护的方式也有新体现,比如产能过剩,地方政府是产能过剩的重要推手,让地方政府主动约束本地企业非常困难,因为产能过剩的背后是地方政府对工业增加值和税收的追求。“扶持”指的是本地政府给予企业支持,帮助企业发展,而这种发展是中央政府所鼓励或默许的。就中国转型期的经济来看,由于市场发育不健全,交易成本非常高昂,一些地方政府强势介入,在交易和市场信用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补充了市场不足的缺陷。然而,政府并不是可以随意取代市场的自发作用,政府的作用在于培育市场和完善市场,再通过市场机制的自组织过程达到预期目标,这才是合理和可持续的发展策略。〔26〕
社会主体的行为方式主要体现在合作。市场有“隐形的眼睛”,可以维持生产者之间以及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信任,但这种信任建立在一个前提之上,就是交易对象已经确定并且交易还将稳定地进行下去。现实情况往往并非如此,交易对象的选择并不是一个自然过程,交易也常常具有不可持续性,这就使得交易双方失去了信任的基础和守信的激励。这时,社会网络就会起到关键作用,家族就是一个稳固的网络,以福建晋江为例,改革开放初期,晋江人利用家族关系,把资金、房产、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结合起来,创办了集资合股企业,这被视为早期晋江模式的一个基本特点。家族制度在晋江民间企业的创立和发展过程中起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集合家族网络资源获得企业创业所需的基本生产要素。晋江家族企业的主要投资者、管理人员、工作人员一般都是家族亲戚,节省了在交易过程中拟定协议、谈判所需的时间和费用,适应了民营经济发展初期规模有限、资源稀缺的特点。二是家族亲缘网络与企业生产环节之间的联结。家族亲缘网络有利于企业间合作关系的形成,并使他们之间能够建立起一种长期的经济联系。晋江家族企业之间的“订单生产”为大批分散式的小型企业发展提供了机会,也使大中型企业从中获益。三是家族伦理有利于企业的稳定。〔27〕然而,凡事都是两面的,网络既然有内部包容性,就有外部排他性,家族网络和行业网络给新企业的进入造成了障碍,也以另一种方式对市场形态起到了塑造作用。
四、结 语
第三部分搭建了一个旨在解释市场形成的“制度—选择”框架,“制度—选择”环讨论了制度如何影响市场参与者的选择,也就是市场参与者的行为逻辑,“选择—市场形成”环则讲述了市场主体、政府主体与社会主体的选择如何作用于市场形成,也就是市场参与者的行为方式及可能影响。为说明两者的区分与联系,这里以政府主体为例做一个说明,比如“锦标赛模型”“财政联邦主义”分别从政治激励、经济激励的角度解释了政府的行为逻辑,而庇护的方式、扶持的方式是政府的行为方式,政府通过市场监管和市场培育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率则是政府行为的结果。
正是政府、社会、市场三股力量共同作用于市场形成,使得市场秩序得以可能并如此。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三股力量并非相互独立、齐头并进,而是互为补充,并存在着间接和无形的互动。〔28〕以市场形态中的合作为例,合作既是经济行为,也是社会行为,同样有政府的身影。当交易双方面临可信约束——如重复交易时,交易双方倾向于信守承诺,维护合作局面;当交易尚未确定或交易不具有重复性时,“隐形的眼睛”就会失效,而家族网络等社会因素能够起到重要的作用;当交易双方在虚拟平台交易或间接交易时,交易双方面临的直接约束进一步被削弱,这时就需要政府介入,履行监管职能。再比如,交易成本是衡量市场运行效率的一个重要标准,面临有限理性、不确定性和机会主义等问题时,市场自身很难解决交易成本上升的问题,而社会网络、政府规范却能为降低交易成本提供便捷的渠道。
结语部分对“制度—选择”框架做了简单的总结和补充,然而,理论框架的作用仅仅是引入一些变量,并简要阐述这些变量是如何传导或互动的。它能够为市场形成的研究提供一个新的视角,却无法阐释市场形成的历史现实。演绎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理论需要实践去检验,市场形成的理论基石更是需要不同行业的故事去实证打磨,我们正在行动,并将不懈努力。
注释: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
〔2〕〔13〕〔22〕李拂尘:《市场形成的相关思考——兼评〈市场的社会逻辑〉》,《公共管理评论》第17卷。
〔3〕〔12〕符平:《市场的社会逻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3 年。
〔4〕市场参与者包括直接或间接参与市场活动的个人、经济组织、政府组织和社会团体等。
〔5〕社会学制度主义可视为政治学制度主义的一个分支。
〔6〕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
〔7〕卡尔·波兰尼:《巨变:当代政治与经济的起源》,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
〔8〕约翰逊:《通产省与日本奇迹》,长春: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
〔9〕在市场、等级、企业三分法中,国家与企业都属于等级形式。
〔10〕汪和建:《通向市场的社会实践理论:一种再转向》,《社会》2009年第5期。
〔11〕张其仔:《新经济社会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第192页。
〔14〕秦海:《制度范式与制度主义》,《社会学研究》1999年第5期,第38-67页。
〔15〕卓越、张珉:《新制度经济学的新发展与政治学新制度主义:比较与启示》,《经济学家》2008年第4期,第22-29页。
〔16〕新古典经济学家并非不知道制度的重要性,他们只是认为制度是他们研究范围之外的课题。
〔17〕〔18〕〔21〕彼得·豪尔、罗斯玛丽·泰勒:《政治科学与三个新制度主义》,何俊智译,《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3年第5期,第20-29页。
〔19〕道格拉斯·C·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刘守英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
〔20〕保罗·A·萨巴蒂尔:《政策过程理论》,彭宗超、钟开斌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4年,第45-91页。
〔23〕张维迎:《市场的逻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
〔24〕本文中的“政府主体”代指“地方政府”,涉及“中央政府”时会单独指出。
〔25〕〔27〕贺东航:《地方社会、政府与经济发展——闽南晋江模式的生成与演变》,厦门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4年。
〔26〕靳涛、陈雯:《地方政府引导下的品牌带动战略与产业升级——基于“后晋江模式”发展经验的调研与再认识》,《福建论坛》2009年第7期,第133-137页。
〔28〕Wu Yongping,A political explanation of economics growth:state survival,bureaucratic policies,and private enterprises in the making of Taiwan’s economy:1950-1985,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