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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科比告母案”看中美文化差异

2015-12-16郑少惠

关键词:跨文化文化

郑少惠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外国语学院,广东 茂名525000)

2013年5月,美国著名篮球明星科比·布莱恩特的母亲在未征得科比本人同意的前提下私自跟拍卖行合作准备将科比职业生涯中一些重要的纪念品公开拍卖,因此引发了科比与拍卖行长达一个半月的法律纠纷。这场闹剧最终以其父母公开向科比道歉以及拍卖公司归还90%的纪念品告终。此事在世界尤其是中国引起轩然大波,很多中国人无法理解甚至谴责科比不顾亲情的做法,斥其为“不孝”。相反,2013年7月1日在中国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开始正式实施。新法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应当关心他们的精神需求。若已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则应经常看望或问候老年人。这一新法的实施在新浪网上超过26.5万网民参加的民意调查中,有将近55%的人表示支持。[1]从以上两件事可以看出,中美对待家庭成员的关系以及“孝顺”的看法有着巨大的区别。本文以中美“孝顺”观作为切入点,对比和研究中美在价值观、等级观和伦理观等方面的差异并分析形成这些差异的原因,以期对未来中美跨文化交流提供有用的帮助,减少跨文化交际中的失误。

一、中美文化差异的表现

中国拥有五千年的文明史,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而美国是一个新兴国家,只有两百多年的历史,以欧洲文化为主导文化。由于历史背景、文化起源、思维方式和发展过程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中美两国文化之间存在着很多差异:

(一)价值观的差异

价值观是决定人们所持看法和所采取行动的根本出发点。[2]在中国,传统的价值观认为,个人的价值体现在其对社会的贡献。中国作为集体主义倾向很强的国家,深受儒家文化影响,更注重集体的成就和利益,对社会集体组织有强烈的依附感和忠诚度。一个传统社会中的中国人,其价值、权力和地位等都与他的家庭和家族紧密联系,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其过失会导致自己和群体蒙羞和丢面子,这是一种“耻感文化”。[3]而在家庭关系中最重要的是父母与儿女之间的血缘关系,孝顺父母是中国传统道德的一个重要部分,在今天的社会中仍然是一个重要的道德标准。沙莲香课题组曾对我国13个省市进行抽样调查,在包括气节、忠孝、仁爱、理智、勤俭、进取、侠义和中庸等八项传统道德中,经过统计分析,“忠孝”位居第二。[4]这样的研究结果以及我国最新颁布的法律提倡“常回家看看”,更进一步证明了“孝顺”在中国的重要性,因此也不难理解为何国人对“科比告母案”会有如此多的批评与不理解,他们认为科比作为儿子,应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无条件或者尽量满足母亲的购置豪宅的要求,同时保全家庭甚至是整个家族的面子,而不应诉诸法律,与母亲对簿公堂,使得家丑外扬。

事实上,虽然儒家学派极力推崇孝道,但孔子曾强调:“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里仁》)意思是,父母的所作所为并不一定都正确,当父母有不合乎礼的言行时,子女应该尽力委婉劝谏,而不提倡对父母惟命是从。[5]科比因为事前已经购置一套住房给父母,并非完全的“不孝”,因此他认为母亲重新购置豪宅是不合理的要求,在沟通无果的前提下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才将与母亲合作的拍卖公司告上法庭。这种做法从上述孔子儒家文化的角度看也有其合理性,只是科比以“美国式”方式将家庭内部纠纷公诸于众,在中国人看来,科比不仅损失自己的面子,更是让家族蒙羞。

美国是个体主义倾向很强的国家,崇尚独立和自由,注重个人权利,认为集体利益不应凌驾于个人利益之上。在社会中,家庭虽然是基本单位,但是还可以进一步分解成为个人。在处理个人与家庭之间的关系时,个人的利益和愿望是主导因素,家庭是次要的。因此美国人对“孝顺”不以为然,认为它束缚了人的自然意识和自我发展。他们追求独立自主,坚信可以依靠个人的力量去求得生存与发展。跨文化学者拉里·A·萨姆瓦就曾指出个人主义在西方文化中至高无上的地位,认为这种价值观在美国可能主导一切。[6]因此,科比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选择与拍卖公司对簿公堂,哪怕是因其母亲直接引起的纠纷,也希望通过合法的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这在美国是十分正常并受到法律保护的人权问题。

(二)等级观的差异

几乎在所有的社会中,等级和地位都是社会的结构特征。但是确定地位的标准以及地位的重要性在不同的社会和文化背景中各不相同。由于深受儒家思想和“三纲五常”的影响,中国文化历来主张尊卑有别、长幼有序,因此交际中要特别注意各自的地位和角色,以免“失礼”。[6]例如,在工作中,上下级关系差异明显;在企业组织里,层级比较分明,组织结构也是金字塔式的,下级很少参与决策。在家庭中,父母是绝对的权威,子女必须绝对服从,很少有发言权和参与感,因此缺乏与父母的沟通和了解。[3]

美国文化强调人人生而平等,都有追求自由和幸福的权力,因此平等的观念渗透到美国社会的各个领域,如父子、师生、不同职位的人并无尊卑之分,他们的行为、工作、娱乐、语言、政治等无不体现平等观念,人与人交往时较少拘礼,谈话时少有年龄和辈分的顾虑,也无所谓“面子”的问题。彼此意见不合时,常是各持己见,力图说服对方。这种直言不讳的说话方式在中国人看来则有些唐突甚至失礼。[6]在企业组织中,美国没有明显的特权和地位象征,上下级关系不明显,人们比较喜欢扁平化的组织结构,人人参与管理和决策成为正常现象。[7]正是在这种平等的文化熏陶下,科比成长为一个独立自由的美国人。当他知道母亲未经他的同意要拍卖他的私人物品时,他首先尝试与父母沟通未果,然后才寻求法律帮助解决纠纷,而他的姐姐以及外婆等亲戚也纷纷站出来表示支持其中的一方。这种把“家丑”彻底外扬的行为在中国就是“不孝”和“以下犯上”,认为科比没有顾及母亲养育之恩,而在美国科比的行为只是平等追求自己权利的表现。

(三)伦理观的差异

中国文化因受到儒家伦理思想的影响,主张 “礼、忠与恕”。“礼”是为了使人际关系更和谐,强调对人要相互尊敬。在中国,礼节与尊敬在维持和改善人际关系上起重要作用,礼是敬的表现,敬则是礼的内在精神。“忠”即要忠于自己的责任,为了他人自我献身。儒家认为每个人都应该有仁德,都有责任帮助他人。对待他人我们不仅要尽忠,还要有“恕道”,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儒家认为如果人人都能遵守“恕道”这个基本原则,就可以保证社会的正常运作,使得人际关系更加和谐。[6]此外,作为基本的社会团体和一切社会组织的模型,家庭在中国社会一直处于中心位置,其伦理关系因此得以向社会推衍。儒家伦理要求人们孝顺父母,兄弟姐妹之间互助互爱,这也是处理家庭关系的重要行为准则。[8]

美国文化深受基督教思想影响。基督教伦理的实质是提升自己虔信、增加个人责任以获得个人的救赎。他们认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是必然的道德义务关系,而仅仅是感情关系而已,因此人生的目的应在对个人的责任和权利如生命、自由和财产权等这些天赋的权利上寻求路径,而不是伦理关系上。父母通常只负责抚养儿女至成年即可放手,让其独立去求得生存与发展。子女并没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种观念属于理性的宗教伦理思想,容易导致社会中个人主义盛行甚至过分膨胀,以至于部分人会受到利益的驱使不顾法律铤而走险。这就需要法律规范来约束他们的行为,因此,美国的各种法律规范范围很广,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生活的各个方面。[6]美国虽然不是理想的秩序王国,但是他们深信在法律条文中可以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多的是互利和公务性的关系,相对缺乏温情。而中国更看重关系与人情,认为法不容情但法外有情,虽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也会考虑情感因素。

二、中美文化差异产生的原因

中美两大文化系统各具特色,其渊源和发展道路也各不相同。

(一)历史背景不同

自秦始皇建立大一统的封建帝国以来,历代统治者为了维护其自身利益,维持社会秩序,都把儒家学说奉为正统,使其占据着封建意识形态的主体地位。儒家历来主张“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妻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这种纲常伦理致使中国文化中等级观念较强。此外,中国虽然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但封建思想根深蒂固,对个人的发展约束很多,因此创新意识薄弱。而美国是个只有两百多年历史的移民国家,以欧洲文化为主导,注重人权,而人权最早见于1628年英国议会向国王提出的权力请愿书,18世纪法国思想家卢梭提出“天赋人权”并使其理论化。1776年美国的《独立宣言》则用政治纲领的形式宣布:“人人生而平等。”[8]由此可见,美国注重人权,强调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因此等级观念淡薄。作为“文化大熔炉”,美国旧有的思想文化很少,并受多元文化的影响,能够很快地接受新思想和文化,个人约束较少,因此更具有冒险和创新精神。

(二)文化起源不同

任何一个民族,在其文化形成的初期,总会受到各种因素尤其是自然环境的影响。自然环境是文化发展的基础,人们会根据不同的环境选择相应的生存方式。例如,黄河作为中国的母亲河,孕育了伟大的中华文明,而黄河流域的地理环境使得中国逐渐发展出典型的大陆农耕文化,这种文化及生产方式致使中国文化必须注重集体主义和群体意识,鼓励互相帮助和依靠,强调和谐相处。美国文化最初由欧洲文化主导,以希腊、罗马作为发源地。他们地处海滨及近海各岛屿,因各岛屿相互交通不便,故要求每个人都要充分发挥个人作用,自力更生,为地道的滨海商业文化。[6]此外,历史上欧洲移民构成了美国的主要人口,这些移民来到新的国度,要想更好地生存和发展,必须具有开拓进取的精神。[3]因此,美国社会就逐渐形成了以个人主义为主的文化价值观,注重独立与自主能力,强调个人的作用,追求不同的个体差异。

三、中美跨文化交流的建议

(一)提高跨文化意识

在当今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各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交流愈加频繁,随着跨文化交际的深入,各个民族文化之间的相互碰撞与摩擦不可避免。因此,我们首先要提高跨文化意识,正确认识文化差异,相互理解和尊重彼此的文化习俗,消除民族偏见,克服交流障碍,增强相互之间的了解与沟通。此外,我们要克服心理定势,宽容对待文化差异,即要提高自身的文化修养,加深对本国与其他国家文化的认识,逐渐适应跨文化交际的环境。

(二)加强交流与沟通

中美两国文化既存在很多差异,也各有优势。我们要加强交流与沟通,求同存异,抛弃其糟粕,寻求共同之处,以促进两国的跨文化交流。

[1]新浪新闻中心.你怎么看“不常回家看望老人将属违法”?(新浪调查)[DB/OL].(2013-06-30).http://survey.news.sina.com.cn/result/79998.html.

[2]胡文仲.跨文化交际学概论[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2:166.

[3]吉尔特·霍夫斯泰德.文化与组织:心里软件的力量(第二版)[M].李原,孙健敏,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4]沙莲香.中国民族性(二)[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

[5]苟瀚心,钟颖雯.从《论语》看“孝”[J].文教资料,2010(5):4-5.

[6]饶纪红.跨文化交际中的中美文化差异[J].江西社会科学,2005(4):164-166.

[7]赵伟晶.文化差异对中美商务谈判风格的影响[J].学术问题研究,2009(2):35-38.

[8]杨春苑.中美文化差异论述[J].烟台大学学报,1998(3):5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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