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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踪者们的法律启示录

2015-12-16丁来良

法人 2015年5期
关键词:失踪者西南联大民国

◎文 丁来良

失踪者们的法律启示录

◎文 丁来良

《寻找法律史上的失踪者》作者:陈新宇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5年1月

晚清民国是中国法律史上的大变革时代,随着传统中华法系的解体,近代法律体系的建构成为时代迫切之主题。“有其法者尤贵有其人”,法律人是沟通法律规范与社会事实的重要媒介。相对于制度变迁的冰冷无情,晚清民国法律人的故事有血有肉,见证了法治中国的百年历程。

由清华大学法学院陈新宇先生所著的《寻找法律史上的失踪者》,关注晚清民国时期章宗祥、董康、汪荣宝、瞿同祖、徐道、潘汉典等10位被人们遗忘了的法律人,书写他们各自践行的法律故事。该书用“大历史”的叙事方式解读被人们遗忘了的法律人各自的人生经历。

何谓“失踪者”?陈新宇教授给出了两个关键词:一个是历史定位,另一个是时代因素。在标签化严重的时代,类似章宗祥这样大家耳熟能详的人物,政治上被标签为“卖国贼”,而他作为法律人的一面,参与晚清民国时期《大清新刑律》的起草,甚至在议场争辩,参与密室谋划,这些却在历史定位中“被失踪”。

时代因素则是在时代的变迁之下,以往也许有很多的法律人,在漫长的时代中被我们所忽视、所遗忘。失踪其实是一种隐喻,意味着其作为法律人的身份,不为国家、社会、同行甚至家人所熟悉。比如具有传奇色彩的徐道,其女徐小虎直到研究父亲徐道的文章送至手中,才知道她早已仙逝的父亲作为一个法律人的特殊经历。

“发现和揭露这段真实的历史,我们是充满温情和敬意的。我们去了解这段历史,同时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也表达了对社会的一种情怀,我们个人会有一种相对独特的心灵上的愉悦感和成就感。”谈及对历史的追问,这是陈新宇向所有法律学人提出一个严肃而值得思考的问题。

在清末民国以来,中国近代教育领域中西南联大是一个不朽的神话,大家都惊讶于西南联大在那样艰难困苦的8年时间中,竟然出了那么多学术大师和重要学术成就,同时又培养了杨振宁这样的诺贝尔奖得主以及其他领域的一些重要学者和著名人物。人们对西南联大的这段历史如此津津乐道,恰恰反衬出中国现代高等教育理念中有很多难以言说且难以解决的弊端。也正因为如此,追问历史浪潮中被遗忘的法律人,从历史当中寻找经验,实属难能可贵的一件事。

《寻找法律史上的失踪者》一书也折射出学人们的心理:试图通过对历史的阅读,弥补知识上的缺陷,发现百余年来中国的法学、法律和法制建设中的缺陷和教训,探究中国未来的法学之路。阅读历史,立足当下,同时每个人都应该在思考未来中国该怎么样去发展。

晚清民国,枪炮有声法无声。在清末民国的战乱年代,法律是没有话语权的,诗人文人多慷慨悲歌之作,而在当时的国家和法治秩序之下,法律人则多是不幸的。尽管当时的变法也曾一度风光,但是仍然无法避免功利主义的基调,而且当时的法制变革具有非常强烈的工具主义色彩。

法律在当时的作用不同于今天,当今的法律主要是把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的成果予以稳定化、确定化。而在那个时代,变法的主张非常私人化。用孙中山先生的话讲,是把法律当作一种建国的方略,而不是治国的方略。这一点对法律自身来说,是它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法律的功能和本质是治国,治国的前提是国家得以建立,国家稳固,而后再谈治理。国家动荡不安,却依靠法律建国,实在勉为其难。而当时的每一个法律人都在这种功利主义的基调下承担着强国梦的使命,这种使命也是他们最终失踪在漫漫历史长河中的一种宿命。

不谈史学大纲里高深莫测的文字和法律思想与学术的传承,《寻找法律史上的失踪者》怀着对历史的温情与敬意,于小故事里体味大变革年代个体的经历与变迁,讨论在波澜壮阔的历史浪潮中被淹没的法律人的故事和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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