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对思想政治教育的新要求
2015-12-15刘星星
刘星星
[摘 要] 作为“四个全面”之一的全面从严治党,是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的重要抓手。思想政治教育历来是党的建设中不容忽视的一环,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变化,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着新任务、充斥着新特点,全面从严治党必然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客体、内容和方法提出新要求。
[关键词] 全面从严治党 思想政治教育
邓小平在1965年即指出:“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党的问题,这不仅是我们这一代的问题,也是下一代、再下一代的问题。一个国家的革命,核心问题是党。有了一个好党才能引导革命走向胜利。革命胜利后,搞社会主义也要靠一个好党,否则胜利就靠不住。”[1]p348从中国共产党成立至今,每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无不认识到党的建设的重要性,无不意识到思想政治教育在其中的关键地位。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面从严治党思想作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继续和发展,也传承和弘扬了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的优良传统。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作为新时期推进党的建设新常态的抓手——全面从严治党是基于新时期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的。因此,对党至关重要的思想政治教育也必然面临着新要求、新任务。
一、思想政治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先导
英国哲学家培根在《习惯论》中写道:思想决定行为,行为决定习惯,习惯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和动力。有正确、积极、统一的思想才有正确、积极、统一的行动。“全面从严治党”之“全面”涵盖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各个领域,内容和形式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思想政治教育的全部工作,其直接目的和专门任务,都是为了把本阶级、本社会对人们的思想政治品德要求变成人们实际的思想品德,使人们实现从‘现有’向‘应有’的转变。”[2]p6这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即引导党员、干部坚持底线思维,坚定理想信念,坚守“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地参与和配合党的建设,忠诚地维护党、信任党。思想政治教育并不单纯地存在于党的思想建设中,而是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个领域,但先进的思想和观念是带动其他方面建设的内在保证。思想政治教育的对象不局限于党员和干部,还涉及广大人民群众,旨在启发和提高人们的思想觉悟和认识能力。全面从严治党需要以思想政治教育先导,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强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后续具体的实施工作打开便利的通道,达到“全面”“从严”“治吏”的最佳效果。
二、全面从严治党对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的新要求
思想政治教育的客体就是与教育者相对应的受教育者,具有主动性和可塑性,是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的主体。思想政治教育渗透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个环节,必然有特定的教育对象。全面从严治党的“全面”在主体上突出强调“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不仅仅要做到‘独善其身’,还要把本级党委班子成员管好”[3]p39,这就指出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它关系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同时,“一些干部得过且过,一些基层组织软弱涣散,不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4]p158,这表明了全面从严治党中“严”字当头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无论是党委,还是党员干部都要时刻保持清醒,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要想完成這个艰巨的任务,他们首先要充分发挥“接受教育”和“自我教育”的主动性。其中,党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负全面、首要的主体责任,首当其冲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的先锋队。领导干部作为权力的行使者,最容易成为腐败的既得利益者,必然也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对象,应做到从自身做起,率先垂范。
在全面从严治党这场大清扫、深净化的行动中,思想政治教育的客体不仅涉及群体客体的领导层,还涉及个体客体的每个党员;不仅涉及党内,还涉及每个普通群众。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享有监督权,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形式参与政治生活。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无限的智慧和力量,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挥群众建言献策、批评监督的权利。为此,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和权利意识,提高全面从严治党的水平,显得尤为重要。
三、全面从严治党对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新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提出“从严治党”后,进而提出全面从严治党”,这是建立在对新形势下国内外党内外复杂多变状况的理性分析、科学判断的基础上的,实现了由党的建设总要求到具体全面硬约束新突破的转变,实现了由贯穿党的建设全过程到最大政绩考核新视角的转变,实现了由依靠自觉从严治党到坚持常态化制度新思路的转变,实现了由党的建设的方针上升为治国理政总思路新高度的转变[5]p10-11。基于全面从严治党顶层设计的新要求,反映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需要的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也要不断地充实更新。
(一)在思想建设方面着重解决精神上补“钙”治“软骨病”的问题,要求统一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的信仰。这便规定了受教育者一要加强学习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定理想信念的思想,以及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提高对理想信念内容和作用的认识。二要指导受教育者用科学的理论、正确的方法、经典的经验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学会“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三要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四要引导受教育者看清当前国际局势,警惕西方势力以“意识形态输出”为手段的西化、分化图谋,巩固无产阶级思想和社会主义意识的主导地位。
(二)在组织建设方面强调严格选人用人,夯实党组织基础。这便规定了受教育者一要了解现行制度下选人用人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明确选人用人改革的必要性。二要学习中共中央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订立的好干部标准,比照自身提高修养,比照标准选拔真正德才兼备的党员干部。三要加强受教育者主人翁意识,提高参加民主选举、民主监督的素养。
(三)在作风建设方面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维护党的政治优势。这便规定了受教育者,尤其是党员干部一要了解把握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根源、表现和危害,认清“底线”。二要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不断提高自身修养,管好自己的“心”。三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理论,例如“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三严三实”等。
(四)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要做到严明党规党纪,实现铁腕反腐零容忍。这便规定了受教育者一要明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4]p171的问题,牢记党规党纪的具体要求,用以规范自己的言行。二要了解当前腐败的根源、特点和危害,增强自身“免疫力”,做到对贪腐“不想为”。三要认清当前党中央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坚定决心,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理念,做到对贪腐“不敢为”。
(五)在制度建设方面不仅要完善,还要强化监督执行,扎紧“从严治党”制度笼子。这便规定了受教育者一要明确“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6],明了制度是权力的笼子,是腐败的枷锁。二要领会党的法规制度出台的背景、针对的对象;熟知法规制度内容,例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培育制度意识,养成执行党内法规制度的习惯,主动在思想行为上划出红线、框定界限。三要了解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体系,提高监督意识,履行各自相应的监督责任。
四、全面从严治党对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新要求
随着社会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党的建设理论和实践的不断发展,“在思想政治教育的进程中,要根据教育目标的不同要求,教育内容的不同特点,以及教育对象思想问题的性质、存在方式及其产生的原因等情况,选择适当的方法”[2]p386,取得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质性效果,打好全面从严治党的头阵。
(一)以理论教育为基础,在理论武装上下工夫。为了真正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补足精神之“钙”、医好“软骨病”是内在关键。教育者通过讲授讲解、理论培训、理论研讨、宣传教育等形式,有目的、有组织地向受教育者灌输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帮助受教育者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与道德規范。我国近年来为坚定党员干部群众的理想信念,弘扬社会主旋律,积极发挥党校的主阵地作用,充分利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以及新闻网络等主流媒体平台,组织不同形式的巡回演讲、座谈会、先进事迹报告会、知识竞答等,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共产党党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规党纪和政治纪律的学习。在教育引导的过程中,坚持正面教育和反面教育相结合,既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作用和榜样效应,又以反面典型来警示党员干部群众,树立党纪国法的威严。在教学方式方法上,通过开展情景交融的现场教学和身临其境的体验教学,以感染教育法深化学员对理想信念的认识,引发学员的理性思考。
(二)以实践教育为立足点,实现知行合一。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并不仅仅是良好思想品德的内化,更重要的是它的外化,也就是“人们把内化形成的思想品德意识外化为相应的行为表现和行为习惯”[7]p106,即思想政治教育的落脚点。因此,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进程中,既要注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理论教育法,还要注重身临其境的实践教育法。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实践中,中央在全党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实际的社会考察调研了解民情民意,掌握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中央纪委巡视为手段寻“虎”找“蝇”,强化监督执纪,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以自上而下实施的“八项规定”和整治“四风”运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党员、干部在实践锻炼的过程中改造了自己的主观世界,强化了与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需要相一致的情感、意志和信念,养成了密切联系群众的良好习惯。
(三)坚持组织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主题教育的持久性。组织教育与自我教育的结合是以内外两个方面的相互作用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是全面从严治党主题教育应坚持的重要原则。为此,在党建实践过程中既要重视教育者的主导地位,又要重视受教育者的主体性。“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教育者要想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每个阶段的教育任务,就必须先受教育,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目前正在进行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中,党中央明确规定部党组要带头开展此项工作,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同时,教育者还要善于运用各种形式提高受教育者自我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中央通过推出“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先进典型库”测试版和推行《焦裕禄》等8部影片的方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鼓励他们追求真、善、美,以达到精神激励的目的。习近平总书记还特别强调“坚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能力”[8],也就是古人常说的“君子必慎其独”。只有广大党员、干部提高自我教育的能力,充分发挥主体性作用,才能保持党性的纯洁与先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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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耀灿,郑永廷,吴潜涛等.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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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孙艳春.党的建设新常态:“从严治党”到“全面从严治党”[J].奋斗,2015(3).
[6]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10-09.
[7]周中之,石书臣,王群等.现代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探微[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8]习近平.坚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能力[N].人民日报,2013-09-26.
责任编辑 吴自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