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信念播撒在玉龙之乡 让警徽闪耀在红山之巅
2015-12-15牛显振
牛显振
将信念播撒在玉龙之乡 让警徽闪耀在红山之巅
牛显振
“红山文化源远流长,八千年文明发祥于此;赤峰沃壤苍苍郁郁,五百万儿女安居于斯。”近年来,在赤峰市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生态建设也取得了可喜成绩,有人做过这样的比喻:赤峰的生态建设是古老红山文化孕育出的最亮美的名片。这无疑是对赤峰生态建设的高度概括和凝练,这样的赞誉凝结着赤峰儿女辛勤的汗水,更离不开绿色赤峰的保卫者——赤峰森林公安。
攻坚克难屡破大案 打造平安和谐林区
赤峰,蒙语译为“乌兰哈达”,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南部,因城区东北部赭红色山峰而得名。全市总面积9万多平方公里,人口460余万,下辖3区7旗2县。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区域优势,使赤峰不仅成为环渤海经济圈的前沿,而且还是京津、辽沈地区的重要生态屏障。多年来,赤峰市委、市政府坚持生态立市方针,大力封育造林,目前,全市森林面积4487万亩,活立木总蓄积6279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35.3%,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8处,野生动物340多种,其中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达40多种。
多年来,赤峰市森林公安局本着打击犯罪、保护生态的战略思想,相继组织开展了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保护野生动物,打击违法占用林地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全体民警连续奋战、攻坚克难、不畏险阻,查处了巴新铁路、恒发矿业违法占用林地、克什克腾旗“11·9”非法猎捕杀害珍稀野生动物等一批重特大和社会反响强烈的案件,在查破这一系列案件过程中,有效打击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遏制了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的发生,维护了林区治安稳定。近3年来,赤峰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共查处涉林案件35564起,其中刑事案件414起,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35756人,恢复林地11625亩,收缴木材946立方米,收缴野生动物1092头(只),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590万元,用突出的业绩诠释了森林卫士的核心价值。
2014年,在赤峰市森林公安局的指挥下阿鲁科尔沁旗森林公安局成功救助黑熊和打击非法猎捕候鸟案件、敖汉旗森林公安局通过网络信息救助野生动物等案件相继破获,同时被央视及多家省级卫视报道,引发广泛关注。针对林区跨区域流窜作案多发和警力不足的问题,赤峰市森林公安局打破以块为主的单独作战模式,积极推进跨区域警务合作。其中宁城县在赤峰市森林公安局协调下与毗邻的河北省、辽宁省和赤峰市部分旗县区森林公安局建立了新型跨区域警务合作机制,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自警务合作机制建立以来,与合作单位协同侦办了“11·20”王某某、高某某团伙跨省盗伐林木案、“9·13”杨某某、王某某非法盗挖油松、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等10余起跨区域涉林犯罪,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维护了林区稳定。
为加大查处信访案件工作力度,赤峰市森林公安局对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和专人负责制度,完善了信访案件的督办、回访、主办人等工作流程。2014年,赤峰市森林公安局民警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下基层、到一线、接地气,“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实打实”解决群众疾苦,使决策更加顺应民意、措施更加符合实际。先后组成工作组驻扎喀喇沁旗、翁牛特旗、松山区,督办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信访案件,获得了群众高度认可。通过上述措施的实行,使案件处理更为及时,保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和谐了警民关系,为创建平安林区奠定了基础。
多措并举强化管理 锻造素质过硬队伍
队伍建设是忠实履行森林公安职责的根本,赤峰市森林公安局从建立健全正规化管理机制入手,制定了符合实际、重点突出、操作性强的《正规化考核办法》,对所辖12个旗县区森林公安局每年度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各林业主管部门及森林公安局,使被考核单位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并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得到推广;同时对每名民警进行考核,将民警的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报奖的重要依据,营造了积极向上、奖勤罚懒的工作环境和氛围;近两年来,赤峰市森林公安局逐步制定和完善了42项森林公安内部管理制度,形成了以制度管人、以机制管事,积极向上、团结奋进的工作氛围,锻造出了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森林公安队伍。
赤峰市森林公安局坚持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相结合,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和“三项纪律”,加强对民警执法办案、工作纪律、警容风纪和车、枪、酒等日常管理。积极落实民警的各种津贴、补助、人身保险等从优待警政策;落实了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套改工作;解决了赤峰市森林公安局和旗县区森林公安局局长职务高配或进入同级林业主管部门的领导班子问题;为年龄大、从警时间长的137名老民警解决了科级非领导职务;建立“互助优抚基金”,帮助因患重大疾病或遭变故而生活困难的民警缓解经济压力。通过提高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解决了民警的后顾之忧,增强了民警的归属感,充分调动了工作积极性。
同时,赤峰市森林公安局着力建设具有森林公安特色的警营文化体系,通过建立廉政文化走廊、举办业务知识竞赛、警务技能比武、演讲比赛、摄影征文等丰富多彩的警营文化和竞技活动,文化强警,凝聚警心,提高了民警的综合素质。
固本强基保障有力 信息主导警务工作
“服务中心工作、服务森林公安实战、服务基层一线”是赤峰市森林公安局对警务保障的总要求。为切实提升全市森林公安机关保障能力,更好的服务群众,近年来,赤峰市森林公安局加强与财政和发改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国家投资和建设项目,共争取国家投资5500多万元,用于市局和9个旗县区局森林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新建及改扩建森林公安派出所42个;投资2500多万元用于车辆和装备建设。目前,全市森林公安业务用房面积达3万平方米、警车141辆、计算机等办公设备750台(部)、各类刑事勘察器材593部,保障了执法办案的需要。全市有4个派出所被公安部评为一级所,有13个派出所被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评为二级所。
按照“统一标准,分步建设,资源共享,服务实战”的原则,赤峰市森林公安局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于2012年6月在公安网接入、网站建设、信息和数据维护、安全使用和技术要求等方面与12个旗县区森林公安局分别签订了《赤峰市森林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责任状》,并协助在信息化建设中有困难的旗县区,积极协调,争取资金,确保了全市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的进程。2013年6月赤峰市森林公安局被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列为全国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示范单位。
目前,赤峰市森林公安局和12个旗县区森林公安局已全部接入公安网并开通了森林公安网站,全市57个派出所全部接入公安网;赤峰市森林公安局、11个旗县区森林公安局和26个派出所完成了视频会议综合应用系统建设;赤峰市森林公安局、9个旗县区森林公安局建设完成高标准信息采集室。2014年,赤峰市森林公安局研发了公文管理系统和办公设备管理软件,所有公文实现网上收发、审签、传阅,规范了公文管理,大幅提升了办公效率。
规范执法制度先行 源头管控严格审核
执法规范化是确保森林公安执法工作的关键环节,按照《自治区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办法》的要求,赤峰市森林公安局制定了《林业行政刑事案件办案流程》《集体通案》《错案追究》《办案承诺》《案件主办人责任制》等多项内部管理制度;抽调市森林公安局法制、刑侦治安等部门的业务骨干对各地的执法案卷进行执法考评,以规范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为执法民警每人配备1台执法仪,对办案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将影像资料装入案卷;通过制作示范案卷、细化行政案件处罚标准、重大案件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等措施,将执法办案流程纳入法制部门的监督之下,着重从事实、证据、定性、量罚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以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和案件质量;为加强法制工作,要求各地将法律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民警充实到法制岗位,并选取执法办案水平高的局、所、队作为执法示范单位,通过推广示范单位的成功经验,实现了以点带面的建设效果。
赤峰市森林公安局积极推进执法场所功能区改造工作,在借鉴地方公安机关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森林公安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赤峰市森林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设置和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执法功能区的建设标准和安全管理规定。各地森林公安机关克服资金短缺等困难,本着因地制宜、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分区和改造。全市有6个局机关和46个派出所完成了改造任务,达到功能区设置标准。2014年,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森林公安局和克什克腾旗白音敖包中心派出所被分别评为自治区级和国家级执法示范单位。
滔滔西拉木伦河奔流不息,正如森林公安人执著而坚实的脚步,永不停止;巍巍大兴安岭南麓四季常青,恰是森林公安人熔铸的警魂,熠熠生辉。近年来,赤峰森林公安机关有17个集体30名个人受到公安部、国家林业局和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的表彰;赤峰市森林公安局分别于2007年被赤峰市委授予全市“十佳服务窗口”单位;2008年被国家森林公安局授予集体三等功;2009年被赤峰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政法工作先进集体”;2012年在全市政风行风评议中列市直重点执法单位第一名;2012—2014年在内蒙古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对各盟市森林公安局年度考核中连续3年第一名;2014年7月赤峰市森林公安局被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授予“严打先进单位”称号。
寒来暑往,几十个春秋,赤峰市森林公安局的全体民警风雨兼程、无怨无悔,在茫茫林海、在崎岖山路、在乡间田野默默的坚守平凡,坚守奉献。新的历史时期,赤峰市森林公安局将带领全市森林公安民警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忠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法律赋予的光荣职责,总结经验,真抓实干,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打击违法犯罪、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工作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森林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