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金融模式探讨
2015-12-14裴文静史安玲
裴文静+史安玲
摘 要:甘肃省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现有金融模式下形成的资金供给远不能满足资金需求,应该从直接融资、资产证券化以及信托融资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市场导向型融资。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开发性金融;融资模式
一、新型城镇化的含义与特征
(一)新型城镇化的含义。由于城乡社会的二元结构, 使城乡居民在生产生活及发展等一系列方面存在机会和利益的不均等。为了实现城乡均衡发展,各国先后开始进行农村社会变革,推动城镇化建设。20 世纪 50 年代以来,随着发达国家逐步实现了高度城镇化, 发展中国家也加速了城镇化的进程,城镇化在世界范围内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时期。城镇化是传统的乡村社会向现代化的城镇社会的转化过程,体现为农村人口转变为城镇人口,人类生产与生活方式由农村型向城市型转化,农村自然经济向城镇集约化大生产转化, 区域经济结构非农化,经济结构从分散的第一产业向集中的第二、第三产业的转化。
新型城镇化是传统城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对传统城镇化的继承与抛弃。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本, “两型”带动, 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互为促进, 城乡统筹, 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协调发展,其本质上是一种集约型的、可持续的城镇化。
(二)新型城镇化的特征。新型城镇化是城镇化发展的新阶段,具有如下特征:(1)突出以人为本。新型城镇化摒弃了以经济增长为目的发展观,提出了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最终目的的发展观,立足于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2)以城乡统筹为主线。新型城镇化将城乡发展结合起来考虑,在关注城市发展的同时,更加关注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城乡之间协调推进。(3)以市场为主导。传统城镇化的主要推动力量是各国或地区政府,实际情况表明,以政府为主导的城镇化短期来看见效快,城镇化率较高,但可持续性不强,发展缺乏后劲。(4)要求全面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要求推动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等的协调发展。具体体现为逐步打破城乡分割,实现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和城镇化水平提高;促进产业协调发展,全面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尤其是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的协调发展;形成各区域之间的合理分工和优势互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二、甘肃省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融资模式与问题
(一)政府财政投资。在甘肃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许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资金依靠政府投资。政府投资的资金来源包括:国家预算内资金投入、地方财政扶持。由于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要求持续投入大额资金,而甘肃地方财政紧张,国家预算内投入非常有限,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政府的土地出让金。随着国家对土地出让问题的政策监管进一步加强,土地财政可发挥作用的空间越来越小,依靠土地出让金进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融资越来越不合适。
(二)开发性金融支持。“开发性金融”是指国家建立具有国家信用的金融机构,为特定需求者提供中长期融资,推动市场主体的发展和自身业务的发展,从而实现政府目标的一种金融形式。开发性金融支持地方政府城镇化建设的模式是“政府入口、开发性金融孵化、市场出口”,该模式将银行、地方政府以市场化的方式整合起来,充分发挥银行的资金优势和政府的组织协调优势,并最终实现建设项目的市场化运作。开发银行的城建贷款成为甘肃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融资模式,但国家开发银行只贷不存的经营模式,决定了开发性金融扶持城镇化建设的本质依然是财政拨款。因此来自开发银行有限的资金支持无法从根本上满足甘肃不断增长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需求。
(三)金融机构投资。通常由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周期长、投入金额大、盈利能力弱,商业银行从流动性和盈利性角度出发,一般不愿对此类项目大量放贷,导致城镇化建设中的银行贷款资金额度有限。而《甘肃年鉴》的相关数据表明,近几年甘肃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中,除过政府财政预算资金是最主要的资金来源之外,国内贷款额度连年大幅增长,占比较大。
(四)企业投资。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一些企业为了获得预期收益也加入进来,投资于各种城镇化建设项目。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投资者中,既有国有大中型企业,也有民营企业的身影。国有企业规模大、资金实力雄厚,获得商业银行贷款比较容易,加上政策无限制,国有企业更容易得到甘肃地方政府的城镇化建设项目,成为目前政府招商引资的主要对象。另一方面,虽有民营企业通过投资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分享城镇化建设带来的收益。但因长期以来国内形成的对民营企业在政策上和观念上的歧视,重要行业对民营企业的准入限制很严,直接制约着民营企业对诸如能源、基础设施、通信等行业的投资。
三、加强甘肃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市场导向型融资模式
(一)加强政府和企业的直接融资。在甘肃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产业发展过程中,直接融资规模很有限,极大制约着城镇化建设的发展。在甘肃城镇化过程中,政府投融资过于依赖金融机构贷款这种间接融资方式。要打破这一局面,扩大资金来源与资金规模,应该大力发展债券市场,进一步加大政府债券的发行。此外,要促进产业协调发展,实现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的协调发展,必须借助于债券市场、股票市场、产权交易市场等各类金融市场的发展。
(二)进行资产证券化。城镇化建设中,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设施建设是主要项目,最终形成固定资产。《甘肃年鉴》的有关数据显示,甘肃省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投资从2006年的925.92亿元增长到2012年的5988.85亿元,说明基础设施投资额巨大,且金额逐年增加,可见甘肃省基础设施投资空间还很大。鉴于大型铁路建设,高速公路建设,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都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而且这些项目建成以后会形成巨额固定资产,流动性较差,但是这些资产能够产生现金流,带来较高的收入,可以考虑对这些资产进行证券化设计。资产证券化有利于快速、低成本的筹集到所需资金,缓解甘肃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的资金供给不足问题。
(三)加强信托融资。信托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是一种建立在信任基础之上的代客理财方式。信托融资是利用信托方式进行的资金融通,是一种间接融资。信托融资期限短,融资速度快,可能三五个月就能实现资金筹集到位;信托财产具有高度独立性,信托财产独立于信托公司和委托人的财产,有利于进行风险控制。
目前,甘肃省的信托融资虽然存在,但远远不能满足需求,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甘肃省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会形成大量的资金需求,项目的开发机构或者实施产业化发展的企业都可以借助信托这一方式获得一定的资金支持。对甘肃省中小企业来说,它们可以集合起来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与信托公司或者直接与信托公司商谈具体融资事宜,由信托公司发行集合信托产品从社会筹集资金,再按照和筹资方事先约定的方式以贷款、贴现、投资或购买设备并出租等方式向资金需求方提供资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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