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常委召开会议
2015-12-13
北京观察 2015年1期
12月29日至30日,政协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决定2015年1月21日召开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市政协主席吉林讲话。
会议传达了中共北京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审议通过了《政协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北京市传统村落保护的建议案》及调研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的报告》、《政协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成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起草小组的决定》、《政协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免副秘书长的决定》。
会议还听取了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报告、各分组讨论情况汇报,通报了《关于市政协开展立法协商工作情况主要意见建议及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处理情况的说明》、《北京市政协城市管理民主监督组2014年专项监督工作报告》、《北京市政协新闻舆论民主监督组2014年监督报告》。
副市长林克庆到会听取意见。市政协副主席沈宝昌、唐晓青、赵文芝、傅惠民、葛剑平、王永庆、马大龙、蔡国雄、闫仲秋,秘书长周毓秋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