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进程中黑龙江省农村金融服务供给状况研究
2015-12-11王德状关心
王德状+关心
[摘 要] 新型城镇化的重点就是有序推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历史过程,必然要涉及农业现代化、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支撑等诸多方面的问题,而这些都离不开农村金融服务的支持,农村金融服务将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黑龙江省不仅是我国重要的农业大省,而且还是我国重要的粮食基地,要想加快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的转变,就必须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效率。
[关键词] 黑龙江省;新型城镇化;农村金融需求;农村金融供给;结论
[中图分类号] F620 [文献标识码] B
一、引言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始终把“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将城镇化问题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尤其是“十一五”期间,中国更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推动着大规模的城镇化进程。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道路;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1]201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作为2013年六项主要任务之一。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又再次强调“要牢牢把握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这个战略着眼点,牢牢把握城乡改革联动这个关键切入点”。从十八大报告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到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都把“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作为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新型城镇化”也顺理成章地成为了人们再度关注的焦点。新型城镇化不仅仅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必由之路,而且是实现当前经济稳定增长、实现现阶段扩大有效需求、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大战略任务、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关键所在。新型城镇化的重点就是有序推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历史过程,必然要涉及农业现代化、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支撑等诸多方面的问题,而这些都离不开农村金融服务的支持,农村金融服务将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但现实情况是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市场尚不发达,适当而充分的金融服务支持还十分匮乏,农村金融市场的金融服务供需存在严重的不均衡现象。本文将立足新型城镇化视角,从所需支持行业和农村金融供给主体角度,研究新型城镇化进程中黑龙江省农村金融服务供给情况。
二、从所需支持行业角度看城镇化进程中黑龙江省农村金融服务供给现状
虽然金融服务体系是资金融通关系的总和,但是由于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特殊性,它一方面要适应我国农村经济稳定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又要做到有助于实现国家对农业经济所采取的保护、支持、发展三个层次的目标。因此,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农村金融体系就是要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伟大目标。因此,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健康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条件。
(一)与农产品生产、流通及销售相关领域的金融服务供给现状
黑龙江省农产品生产、流通及销售相关领域的金融服务指的是有利于黑龙江省现代农产品物流与农业资金流的有效融合。当前,我省该领域的金融资金供给存在着严重缺口,这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并限制了黑龙江省的新农村建设。导致这一现象发生的主要原因有:黑龙江省农业发展银行的农业金融服务职能比较单一,相关农村政策性的金融功能还十分不健全。而且,黑龙江省邮政储蓄基本上只吸收存款,而不向农户放贷,非正规金融机构的风险又比较大,农业保险根发无法不适应农业发展的需要等。长期以来,农村企业为黑龙江省农村经济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2002年,黑龙江省乡镇企业完成增加值377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534亿元,实现净利润65.4亿元,上缴税金16.9亿元。但是相比之下,农村乡镇企业的融资需求确没有得到满足。2002年,黑龙江省农村乡镇企业在产出增加值、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方面都有较大幅度增长,但其获得的贷款总额却仅为60.8亿元,占黑龙江省各类金融机构放款总额的1.56%。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项目建设领域的金融服务供给现状
由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项目建设领域所提供的金融服务,一般具有收益较低、投资回收期、资本回报率低等特点。普通金融机构根本就不可能能从此项相关金融服务中获得较大利润。同时,由于历史和制度的原因,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项目建设领域中政府垄断现象较为突出,并且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项目的产权主体和受益主体不明确,市场也缺乏足够的引力投入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上。近年来,黑龙江省一直高度重视农村经济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的建设,相关投入逐年增加。如:2012年黑龙江省安排11.4亿元用于水利设施建设,出资2.2亿元用于农业金融补贴政策的具体落实。同时,黑龙江省还非常重视农村交通建设。2008年—2011年,黑龙江省实行实现了6万里农村公路建设,2012年黑龙江省又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203亿元,其中42亿元用于农村公路建设,修建农村公路1.2万公里,这为加强城乡密切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黑龙江省还对农民生活基本生活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与改善,如:2012年,黑龙江省新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0002处。黑龙江省农村居民基本生活设施虽有改善,但进展十分缓慢,这与金融机构的资金投入有着至关重要的关系。2009年,黑龙江省财政支农资金总额为193.26亿,到2012年上升为259亿元,虽然数额增加了,但占黑龙江省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基本没有变动,仍维持在8%左右。可见,财政支农资金数额远远不能满足黑龙江省农村经济发展对农村基础设施的需求量,资金不足等因素将严重阻碍着黑龙江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进一步影响着黑龙江省农村新型城镇化的进程。
三、从农村金融机构主体角度看城镇化进程中黑龙江省农村金融服务供给现状
改革开放至今,黑龙江省已经形成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为基础,商业性农村金融机构与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分工协作,农业保险补偿相配合,以及新型农村小额信贷和民间金融为补充的多层次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体系。endprint
(一)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供给现状
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是政府干预农村金融市场的产物。具体来说,就是政府通过对部分农业生产领域、农业流通领域和农业投资领域赋予优先权来获取农村金融资源的金融机制。政策性农村金融服务所获取的农村金融资源主要通过提供政策性贷款业务这一渠道来实现的。政策性农村金融服务所提供的政策性贷款满足了非市场性和非营利性的农村金融需求,也修正了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失灵”的现象。从某种意义上说,政策性农村金融服务促进了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和社会合理性相统一。我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典型代表,成立于1994年,其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和发行少量的政策性金融债券。我国农业发展银行主要办理农副产品专项储备贷款、农副产品专项收购贷款、农业扶贫贷款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等贷款业务。为了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将其信贷支持范围由粮棉油龙头企业扩大到整个农业产业化链条的利益相关者。截至2008年末,农发行黑龙江省分行的各项贷款余额达860.3亿元,成为了全国农发行贷款规模最大的省级分行之一。虽然农业发展银行在农业金融服务方面做出了不小的贡献,但也存在不少弊端,如:缺乏立法支持,只能单纯依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章程》;资金运用效益低;业务范围狭窄,功能单一。这些弊端都将阻碍其自身发展,并将影响其对农村金融市场的政策性金融服务支持。
(二)商业性金融机构的供给现状
商业性农村金融服务的提供者主要是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以及其他商业银行。作为农村金融机构传统主体的农业银行在农村金融体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政府设立农业银行的主要目的就是为农村提供金融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作为黑龙江省最大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逐步调整市场定位、机构布局和业务结构,以服务“三农”为工作重点,加大了对农户的信贷支持力度。截止2008年,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设置机构及网点数共计578个,安置三农服务人员18839人。与此同时,黑龙江省邮政储蓄银行创新经营模式,发展农村小额信贷业务。截至2008年10月,黑龙江省邮政储蓄银行累计发放农村小额信贷7.7亿元,其中县及县以下农村放款占比超过85%,直接服务农民2万多户。然而,2003-2012年十年间,黑龙江省的商业银行网点数量却由3011个下降到2062个,这些减少网点基本上都来自乡镇,其中支农力度最大的农业银行减少幅度最大,从1081减至668个,降幅高达38.21%。同期,虽然邮政储蓄银行网点数量也较多,但其工作重点却主要在吸收存款,其信贷业务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根本无法满足广大农村信贷的需求。商业性农村金融农业贷款呈现出增长幅度慢与存贷差增大并存的现象。从存贷差额来看,中农工建四大商业银行的县域营业网点的存贷差额由2005年的558亿元增至2008年的797亿元。
(三)合作性金融机构的供给现状
根据国际合作联盟制定的合作制基本原则,合作性农村金融机构是按照合作制原则依法组建的特殊金融交易组织形式,如: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合作银行等。与商业性和政策性农村金融相比,合作性农村金融机构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改善农村经济主体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其具有自愿性、互助共济性、民主管理性和非营利性等特点。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自2004年10月改革以来,不断加大了全省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的投放力度。2005年至2008年,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累计发放农业贷款为1306.5亿元。2005年投放贷款98亿元、2006年投放贷款277.7亿元、2007年投放贷款344亿元、2008年投放贷款485.9亿元,2005-2008年投放贷款增长幅度分别为42.9%、40.25%、23.9%和41.3%,其中,2008年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的农业贷款总额在全省金融机构农业贷款总额的比重超过了80%。目前,黑龙江省共有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已达一万余万个,遍布了黑龙江省市、地、县、乡镇、村屯,遍布面积达80%以上,,成为了黑龙江省农村金融服务的主力军。
四、结论
通过对新型城镇化进程中黑龙江省农村金融服务现状的分析,可以看出,黑龙江省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出现了边缘化的倾向,黑龙江农村金融市场的金融信贷资金供给缺口大,农业资金供给失衡;黑龙江省农村金融服务功能单一,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农村金融资源配置功能严重缺失;黑龙江省农村金融竞争力不足,缺乏有效的竞争机制;农村金融机构创新机制不完善,与黑龙江省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不一致;黑龙江省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中政策性农村金融机缺位十分严重,商业性农村金融机构的网点不断减少等现象的产生。同时,黑龙江省农村金融体系的服务功能还比较弱化,农业保险及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还不完善等,这都阻碍了黑龙江省农村金融服务功能的有效实现,影响了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有效发挥资源配置功能,阻碍了黑龙江省农村经济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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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潘洪志]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