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与社会治理现代化
2015-12-09李忠翠
李忠翠
一、深入群众,实现社会治理理念人性化
社会治理现代化,首先要治理理念的现代化。把社会治理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切入点。深入群众是社会治理理念现代化的前提,在贴近群众、深入群众中达到思想观念的更新。
一是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牢固树立群众利益至上的观点,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创新服务群众方式、创新民生优先措施、增强群众幸福感,让群众真正从社会治理中享受到方便得到实惠。二是树立服务为先的理念。最佳的社会治理方式是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政府必须深刻理解公共服务的本质、认同公共服务的核心价值,把服务群众作为社会治理工作的首要任务,围绕居民需求完善服务功能、围绕便民转变服务方式、围绕特殊群体创设特色服务,做到亲情化服务,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三是树立柔性管理的理念。柔性管理最大特点是依靠人性解放、权力平等、民主管理,从内心深处来激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自我约束。社会治理的最优效果是社会公众广泛认同并自觉接受。柔性管理手段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切入点。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政府更多地运用行政调解、行政协商、行政指导等柔性管理方式,让政府职能由直接参与经济管理转化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创造良好的环境上来。逐步适应社会结构转型,更新社会治理理念,更加重视社会治理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更加注重社会治理和服务。
二、相信群众,实现社会治理主体多元化
第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地位。在社会治理中,党始终处于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只有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才能保证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有效地整合社会治理资源。要有效应对当前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变化带来的挑新战,就一定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高度,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充分认识党在社会建设和治理中的领导地位和重要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社会治理的全过程,落实到社会治理的每个环节。第二、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虽然政府已不是社会治理的唯一主体,但它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是其它社会治理主体无法替代的。政府在社会治理中要扮演好社会规则的制定者、公共服务的提供者、社会秩序的维护者的角色。政府要深入研究社会治理的规律,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加强社会治理制度的建设和创新,完善社会治理模式和社会政策法规,依法治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公共服务等,建立健全社会治理的制度体系。第三、发挥社会组织的协同作用。社会组织在社会生活和社会治理中能够起到凝聚社会共识、降低社会治理成本和促进和谐的作用。能够实现自律治理,降低整个社会的经济活动协调成本,能够通过对社会财富的三次分配,优化特定社会群体的资源配置水平;能够反映社会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协调社会冲突,促进社会公平公正;能够提供多元化的社会公共服务。第四、注重群众参与的广泛性。公众参与是群众路线的一种形式,也是社会治理的根本途径。一方面要培养和提高公民社会参与的意识,塑造平等协商、民主参与的公民精神,调动公民参与社会公共事务治理的积极性,激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另一方面要努力拓宽公民社会参与的渠道,扩大公民社会参与的范围,促进公民社会治理参与机制的法制化和程序化。
三、发动群众,实现社会治理对象双向化
一满足群众的知情权。知情权是群众监督权的基础和前提。群众只有对社会治理事项充分知晓,才有参与社会治理和监督的现实可能性,相反,如果群众对社会治理事项不知情,参与社会治理和监督就必然成为空谈。因此,要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就必须将社会治理事项信息实行全方位公开。二提高群众的话语权。话语权是群众监督政府官员的根本途径。对一项公共决策而言,科学性是其首要的价值目标,公正性是其最重要的原则。只有让群众广泛参与监督,充分听取民声,才能对民生问题有全面的把握,才能真正了解群众的所思所盼,才能做出更加符合民意、科学公正的公共决策。三保障群众的监督权。监督权是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創新的重要保证。在现实中,群众对社会治理并不缺乏监督的热情,也以各种方式践行着自己的监督权利,但真正落实到位,在畅通反映渠道方面还需要多方努力。
四、教育群众,实现社会治理手段多样化
教育群众,就必须正确认识当前群众利益诉求多样化、复杂化的特性,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努力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一是弘扬主流价值,加强正面引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核心,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通过社会治理创新来彰显真善美、贬斥假恶丑,使有益于社会发展的主流价值观内化为公民的信仰和道德信念。二是开展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首先,各级政府务必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逐步培养全体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治信心,不断促进社会治理的合法化和规范化,降低社会治理的难度。其次,要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使广大群众真正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懂得用有效的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遇到问题能及时地寻求正确有效的法律途径解决,逐步构建起完善的社会治理法律体系。 三是运用信息技术,注重舆情疏导。第一推动应用平台建设。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建立全面覆盖、动态跟踪、联通共享、功能齐全的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创新社会治理运行机制。第二扩宽网络问政渠道。政府既要真切洞悉网络民意,又积极拓宽反映民情的渠道,通过搭建网络政务平台,创新社会治理沟通方式,给群众路线赋予网络时代特色。第三创新虚拟社会治理模式。通过充分发挥个体和组织的博客、微博、网上社区和有效的网页形式,构建起重视网络舆论、回应社会关切、提供个性化主动式公共服务的虚拟社会管理体系和管理模式。
五、服务群众,实现社会治理方式科学化
服务群众是社会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是要促进社会服务从“政府本位”到“公民本位”的转变,形成和建立基于“公民本位”的公共服务模式,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一社区管理网格化。社区管理是社会治理的切入点。要深化社区管理改革,切实维护辖区居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社会资源整合、工作力量聚合、群众关系融合”为目的,构建“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梯次管理、逐级负责”的网格化工作格局,逐步建立精细化管理新模式。二城乡建设一体化。要以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核心,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为重点,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为目的,推动社会保障同城化、社会治理信息化、城乡户籍一元化,统筹城乡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服务治理体制,实现亲情化服务、人性化治理、市民化对待。三基层民主平等化。充分发挥基层民主政治优势,把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同社会治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政治发展与社会治理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通过认真落实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扩大公民的有序参与,以民主促合作,以合作促信任,增进彼此的信任和了解,最终促进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的理性化解。 四绩效考评制度化。要在现有的评价指标中增加回应性指标比重,从群众的视角来评价政府在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发展成效等方面的表现,分析政府行政的公众满意度。建立群众参与政府绩效评估制度,积极引导培育民间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让群众参与成为政府行为的刚性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