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专营机构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实践与探索——以杭州银行科技支行为例
2015-12-09朱志刚杭州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朱志刚 杭州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以民营为主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杭州市最具活力、最具潜力、最具成长性的创新群体,也是创新型经济的生力军。但受限于先天因素,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和高风险性一直较为突出。
国内外经验表明,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是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有效途径,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的健康发展能够有效促进科技型企业的成果转化、做大做强,给创新型经济注入新鲜的活力。为此,杭州市专门设立了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杭州银行科技支行,并在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方面进行了诸多创新和探索。
国内外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发展的主要模式
以美国硅谷银行为代表的市场主导模式
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进行商业化融资中,美国硅谷银行是一个典型的成功案例。1983年,几家银行机构出资创立了硅谷银行,当时的注册资产仅为500万美元,现已发展成为SVB金融集团,在所有创新、创业、大学园区、科技园区附近都有其机构,在伦敦、以色列、印度和中国也都有分支机构。总资产达150亿美元,服务客户13000多家,绝大多数都是科技企业,也是超过600多家风险投资基金的主办银行。硅谷银行的成功,来源于其专业化的市场定位和独特的运作模式:
一是专业化的人才队伍。硅谷银行的员工都具有高科技领域、专业风投机构、资金营运等方面的丰富工作经验,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广的人脉。这样的人才队伍保障了业务专业化的开展。二是专业化的市场定位。硅谷银行不吸收公众存款,资金来源主要是企业和风险投资公司的客户存款,专业化的资金来源使其具有承担风险的能力。同时,依靠自身专业团队及风险投资机构对企业进行详尽调查,主要聚焦于新型工程产业和生命科学领域。三是专业化的投资模式。硅谷银行通过风险贷款、直接投资、间接投资的运作模式运作。急需资金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对利率不太敏感,企业从风险投资公司获得的资金有30%以相对较低的利息活期存入该银行,而贷款则比其他企业贷款高出1到1.5个百分点;硅谷银行也往往会附带一些条件,获取其部分期权或股权,确保硅谷银行可以成功地分享科技企业高成长性带来的收益。
目前,国内按市场主导原则组建科技银行的模式主要分为二类:第一类是原有的商业银行在经济相对发达、科技型企业相对聚集的地区设立科技支行的模式,如杭州银行科技支行、成都银行科技支行等;第二类是设立新的一级法人资质的科技银行,如浦发银行与美国硅谷银行合资成立的浦发硅谷银行。国内科技银行都在借鉴学习硅谷银行模式,但受国内银行业监管模式等多项因素制约,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和不足。
以日本政策投资银行为代表的政府主导模式
创立于1999年的日本政策投资银行(DBJ)是日本独具特色、多层次科技创业发展银行体系中的核心。在日本完善的担保体系下,DBJ与城市银行、小银行配合,保证了各个规模和层次的科技企业都会得到金融支持。在这个体系中,DBJ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直接支持着大中型科技企业和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科技项目;另一方面则引导社会资金流向科技行业,在积极推广创新金融服务的同时,也通过搭建金融平台,促进科技企业投融资。
其主要特点:一是具有专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这些金融机构由于获得政府的资金支持,能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低息和长期贷款,通常贷款利率要比市场利率低2-2.5个百分点,其提供的贷款额度高于商业银行贷款。二是具有专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担保机构由行业工会、储蓄银行等联合成立,政府提供必要的资金设立担保基金。担保机构可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总额60-80%的担保。三是具有政府专门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设立的政策支持。诸如科技型企业开发促进资金、发展基金、技术创新的低息贷款及相关的科技资助。
国内广州金融创新服务区也是一种地方政府主导的科技金融服务模式,通过金融创新服务区的建设形成金融资源聚集效应、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紧密结合的氛围。
杭州银行科技支行的创新实践
2009年7月,在杭州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推动和支持下,杭州银行科技支行正式运营,开辟了国内借鉴“硅谷银行”模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先河。多年来,科技支行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需求出发,在体制、机制、产品、模式创新上进行了积极探索。
1.体制机制创新
科技支行既是杭州银行的一家专业支行,也是杭州市科技和金融结合的科技银行,是银政共建的一家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科技支行在管理上享有“五个单独”政策,包括单独的客户准入标准、单独的信贷审批授权、单独的风险容忍政策、单独的业务协同政策和单独的专项拨备政策。
一是信用评估机制。科技支行在进行信用评估时,既考虑传统银行调查所考虑的因素,更注重考虑企业无形资产、商业模式、产品、研发能力、行业市场的内在价值,从多角度评判企业,以便在评估其潜在风险的同时,发掘其潜在价值。
二是信贷审批机制。采取“风险管理前移”政策,由杭州银行总行派出专职审批人员等风险管理岗位人员,同时联合由政府部门、担保公司、技术专家、投资机构组成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对重大信贷项目和业务实行联合信贷评审,克服银行在科技专业领域的局限。
三是利率定价机制。对于经过认定的杭州市级以上科技型企业一律享受贷款基准利率,并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两低一高”(低门槛、低利率、高效率)的金融服务,同时与政府性担保公司—高科技担保公司密切合作,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担保难”问题。
四是管营分离机制。管理条线和业务条线分离的组织架构赋予科技支行比一般支行更宽的管理职能,避免管理与市场脱节,从而减少由于管理和营销、市场脱节产生的风险。
五是客户服务机制。建立“专注与专业”的客户服务机制。在专注方面,科技支行将业务目标锁定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商业模式创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专业方面,科技支行引入专家联合评审制度、组织业务培训、加强与创投机构合作、开展对专注行业的行业研究。
2.商业模式创新
一是“四位一体”协作共赢的商业模式。科技支行在业务经营中摸索总结了一套银政、银投、银保、银园“四位一体”协作共赢的商业模式。在与政府的合作中,除了财政贴息、风险补偿、推荐客户等政府支持外,共同推出信贷风险补偿基金模式,惠及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风险投资机构的合作,主要在资金募集、优质项目互荐、基金专业托管服务等方面;与担保公司的合作,不仅在贷款担保业务方面,而且共同推出了期权担保业务,通过双方合作共同扶持企业并分享企业股权增值收益;与科技园区的合作,与当地科技园区以及各类科技项目对接,银政合作孵化企业是比较常见的合作模式。
二是期权增值业务模式。根据国外科技银行的成功经验,国内科技银行也不约而同地将期权业务作为首要的突破点,一方面受国内金融监管制度约束,商业银行无法开展投资类业务,另一方面期权业务对人员素质的要求相对较低,便于科技银行迅速实践。杭州银行科技支行在实践中探索出独特的期权增值业务模式:科技银行提供一定的信用贷款或准信用贷款后,科技银行与企业签订财务顾问协议,财务顾问费与企业一定比例的股份未来增值收益绑定,从而实现分享企业股权增值收益;为科技银行向企业提供一定的信用或准信用贷款后,科技银行与企业主要股东签订期权协议,约定该股东持有的企业股权中一定比例的股份未来增值收益归属科技银行;科技银行通过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实现间接的投资业务,分享未来的投资收益。在未来监管制度许可下,更可直接涉及投资业务,构造与国外科技银行相同的盈利模式。
经过四年多发展,杭州银行科技支行在科技金融领域创新成效显著。截至2013年9月末,杭州银行科技支行累计发放科技型企业贷款超过80亿元,信贷客户550户,超过三分之一的企业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生物、新材料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绝大部分企业在本行业都有核心技术。据统计,获得科技支行信贷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后比贷款前年销售收入户均增长超过70%,利润总额增长超过110%,上缴所得税增长近54%。一些创业不久的科技型企业逐渐成长为国内细分行业的龙头(如贝达药业、中为光电、慧达驿站等)。近三年来每年都有5—10家科技型企业申报IPO,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科技支行的发展障碍
从发展实践看,杭州银行科技支行的成立运营为缓解杭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带来了“源头活水”,但由于科技金融的体制机制运作时间较短,建立的金融服务体系虽有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解决,但在实际操作中原有体制的障碍依然很难跨越,导致科技金融专营机构也碰到发展瓶颈与障碍。
1.商业可持续问题
风险与收益难相匹配。目前政策不允许商业银行参股一般企业,导致银行缺乏共享企业发展成果、获得风险溢价的有效手段。信贷资金不足制约业务发展。“只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客户定位导致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很难实现信贷资金的自我平衡,长期需要总行的特殊扶持。政府补贴不可持续。为了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杭州银行科技支行一般采用基准利率发放贷款,政府对银行进行贴息补偿。但这种定价模式已面临越来越大的挑战,一方面成长后融资需求不断扩大,科技支行难以继续以基准利率给予企业信贷支持;另一方面,贴息政策使得政府财政面临较大压力。
2.风险管理问题
不良贷款容忍度的问题。监管部门对银行的考核中,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不良贷款没有单列,也没有专门的核销政策,造成银行很难真正提高对科技型企业的不良贷款容忍度。无形资产的评估问题。目前,由于技术交易市场不发达,缺乏专利、产权等无形资产的市场定价机制;同时能够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的中介机构又极度缺乏,且银行自身很难具备对科技项目和科技产品的评估能力。风险控制理念问题。国内银行机构对科技企业风险的把控能力较弱,普遍与地方政府、担保机构等共同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注重风险“转移分散”,并没有形成完全市场化的风险控制体系。
3.人才体系建设问题
杭州银行科技支行,包括国内大部分科技支行在筹建过程中都是根据“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等条件,从现有员工中抽调比较优秀的人员建立科技信贷团队,业务培训和“干中学”相结合。但他们大都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形态、发展趋势、商业模式等缺乏清晰的了解,缺乏主动发掘目标客户的能力与手段。
此外,目前的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大都是支行一级的单位,作为银行最基层的经营机构,缺乏信贷政策、营销政策的制订权限,开设下辖网点也受到很多限制,不利于科技金融专营机构为客户提供效率更高、更贴合企业需求的服务。
创新发展科技银行的路径设想
从国外经验不难看出,成功的科技银行大概可以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在资本高度自由市场化环境下的风险投资机构,以硅谷银行为代表;另一种则是在国家资本主义环境下的政策银行,日本、德国以及后发的韩国等都采取了该模式。从长期看,要更有效地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科技银行必须明确采取上述两种发展模式。
如果是市场主导模式,则可以由银行联合一些大企业以及风险资本成立独立的子银行、投资子公司以及金融咨询服务公司等,组成金控集团,开展市场化的、覆盖不同风险范围的融资服务。如果是政策性银行模式,则可以用现有的一些政府用以扶持科技企业的财政资金,联合大型银行或者地方银行,成立新的非营利性政策银行,由政府资金覆盖不良贷款损失,保证非政府股东获得正常经济利润,整合多方资源,归入单一实体内,使运作效率更高。
在目前的监管环境下,尚无法完全复制国外成功的科技银行经验,需要综合上述两种模式。
1.明确战略定位,加快科技银行发展。
把握当前鼓励金融改革的历史机遇,结合杭州银行科技支行已探索的经验与发展规划,形成具有杭州特色的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杭州科技银行发展模式。
完善杭州银行基于科技银行经营定位的内部考核机制,探索以服务和客户综合评价为主,同时考核科技型中小企业客户覆盖率和市场产品占有率,偏重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客户综合贡献度的新型内部考核机制。
提升杭州银行科技支行层级。学习北京银行中关村支行、汉口银行光谷支行升格为分行的经验,将科技支行升格为科技分行,提升管理、业务、审批、风控等权限,扩大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半径。
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商请属地监管部门探索实行差别化的资本充足率、存贷比、不良贷款率等监管指标的考核。争取扩大资产证券化试点范围,允许把针对科技企业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出售给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机构投资者,从而腾挪额度,盘活存量。
2.加强政策扶持,助推科技银行发展。
国外发展实践表明,政府的政策扶持对处于起步阶段的科技银行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因此,杭州市应将杭州银行科技支行的发展放在战略地位予以扶持。
综合运用无偿资助、偿还性资助、风险补偿、贷款贴息以及后补助等方式,深化科技投入方式和管理模式的改革,鼓励和支持科技银行对初创期科技中小企业等薄弱环节和领域开展的金融活动,发挥金融的杠杆效应。
在当前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针对科技银行主要服务于信息渠道不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政府部门或监管部门应牵头组织牵搭各种类型的服务平台,为科技银行提供通报产业发展规划、产业调整、项目引进等情况以及科技项目供求信息,为科技银行铺路搭桥。
扩大科技银行扶持政策的覆盖面。面对全市各银行机构,对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信贷等金融服务的科技和金融合作专营机构(试点支行或专业部门、团队)经认定的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市财政在一定期限内按基准贷款利率的一定比例给予贴息补助。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进一步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完善扶持机制建设,梳理已有对科技产业、科技项目、科技平台等领域的扶持措施,强化科技银行在其中的作用。如将区(县、市)和相关部门与科技银行建立“风险池”贷款基金纳入考核项目等,加强政府扶持科技银行的运营与服务基础,并将发展科技银行作为重要环节纳入杭州市打造“两个中心”(财富管理中心和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建设中,统筹考虑,从政策上加大扶持和帮助。
3.强化体系建设,夯实科技银行业务开展的基础。
加大对孵化器企业(园区)的扶持力度。以网络化、协同化的科技平台载体为支撑,推动其与科技银行开展业务合作,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市场化。
重视市创投服务中心的作用。推进科技银行、创投机构与创业企业互动,实现创投服务中心硬平台和金融信息服务软平台的互补,为杭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咨询、项目推介、创业辅导和评估交易等全方位、专业化、一站式投融资服务。
加快产权交易市场体系的建设。制定和完善杭州市关于非上市公司股份代办转让的有关政策和监管措施,成立相应的机构。支持杭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积极申报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积极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试点挂牌转让。
完善创业投资、产业投资母基金运作体系,引导、促进各类投资机构与科技银行进一步深化投贷合作模式,扩大基金托管、跟进投资、银投互动等业务模式,合作开发创新型金融产品,奠定科技银行“硅谷银行”模式发展的外部环境。
4.优化发展环境,推进服务配套机制建设。
研究建立科技系统的征信体系,开展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征信和评级工作,探索“科技信用征信—信用评价—信用发布”的信用体系服务模式。
发挥地方科技行业协会、商会的聚合作用,支持科技银行积极参与,引导鼓励成立科技行业协会担保公司和行业互助式担保公司等,以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风险集中压力。
完善支持科技银行发展的其他配套机制建设,帮助科技银行建立与公共设施部门和企业相关费用缴收、信息通报等合作机制。同时推动发展面向科技型企业服务的会计、律所、人才市场等中介及配套服务体系。
整合各类科技中介资源。加大对科技担保公司支持力度,不断创新担保产品,开发无形资产质押担保、政策性拨款预担保、高新技术企业股权质押等特色产品,拓宽银保合作范围。■